清赔款:白银:75000吨。
1、八年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丢失黄金21000吨!
2、民间丢失黄金:10000吨!
3、东南亚华人丢失黄金:4000吨!
4、开采金矿:10000吨!
5、白金:1000吨!
6、文物:400多万件。其中:书画类:约300多万件。石类,玉类,金属类,木类约100多万件,以青铜类最多,以北京人化石最贵。
7、铜矿:1500000吨
8、铝矿:100000吨
9、煤矿:1000000000吨
10、镁矿:50000吨
11、石油:100000吨
12、铁矿:180000000吨。
13、粮食:300000000吨。
14、银矿:20000吨。
15、银元:250000000块。
16、玉石:其中:白玉,黄玉,绿玉,紫玉,蓝宝石,红宝石,绿宝石,玛瑙:20000000块;珍珠:10000000颗;钻石:500吨。
17、棉纱:1000000000锭。
18、耕畜:牛,马,驴:20000000头。
19、家畜:猪,羊,鸡,鸭:480000000只。
20、粮食:500000000吨。
21、房屋:300000000间。
以上1---17项是日本直接从中国运回日本本土的;18--21项是日本在中国领土上直接消耗掉的。以上所列数据只是日本从中国掠夺财富的部分,其它部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已经无法得知了!
日本对华资源掠夺:
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占领了东北其后又占领华北、中原、华南大半领土。以一九四三年一年日本对我国铁砂、生铁、煤炭三种矿产的掠夺量为例,即分别为一千零六十五万吨、一百八十一万吨、五千零七万吨。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四年期间,日本从东北即掠走煤二亿二千三百万吨,生铁一千一百万吨,钢五百八十万吨。从一九四○年至一九四四年,关东军从东北农民手中强征出荷粮三千六百万吨,其中一千一百三十万吨运回日本。
日本对中国民间财富的掠夺
在无锡、芜湖、南京、武汉、上海等地,日军将民间所有设备钱财等尽数掠走。日军侵入无锡,对全城进行有组织的洗劫。将各商店、机关抢掠一空,纱厂、铁厂的设备及产品全部抢走封存,运回日本。再以南京为例,新书《黄金武士》作者一对美国学者夫妇的调查显示: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执行日本皇室参与的“金百合计划”掠走中国光是一个城市南京的民间宝藏就6千吨黄金!据英记者田伯烈(Timperly)所著《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记载,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论被占领的还是未被占领的,大的小的,中国人或外侨的,都被日军劫掠一空,即使美国、英国、德国的使馆和大使住宅也未能幸免。在市民邓志陆家,日兵抢获银元三百块,金镯两副,金戒指四只,现钞九千元,然后将其幼子与母亲杀害。在一些史料中也有记载,在南京鼓楼附近,一位日军看中了一具女尸手上的金手镯,立即用屠刀将该手剁下。专门调遣来的宪兵特别行动小队四处搜查,在南京的宪兵队炸开银行库房、抢劫富裕人家的黄金、珠宝、艺术品和货币,甚至把尸体镶的金牙也敲下来。被抢劫后的财宝由上海直接船运日本,或由火车、汽车运往中国东北处理,将稀有金属进行分等,其他的首饰被融化后,重新浇铸为统一尺寸的金锭,然后再运回日本。日本军方还专门派遣黑社会老大儿玉誉义夫到中国,专门打劫中国黑社会的不义之财。儿玉在中国时,出没于上海和南京之间无防的农村,到城镇和村庄,召集地方士绅,强迫地方把财产“捐献”给天皇。在战争初期,儿玉在飞往日本的飞机上装了太多黄金白银,起飞前起落架曾被压垮。后来,他只搜集最大粒、最优质的红宝石、蓝宝石和钻石。还有日本在中国许多城市强行发行的日本债券;在中国强征总计过百万的劳工奴隶。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剩下的只有两样东西,即土地与劳动力。中国民间已彻底破产,再也无钱财可供榨取了!
日本对我资源的掠夺是以对数以千万的中国工人劳力的榨取和几百万中国劳工的生命为代价的取得的。在极为恶劣的工作条件与日人的残酷折磨下,大批劳工死于非命,这些死难者的尸体日积月累,形成骇人听闻的万人坑。仅东北地区被残害致死的劳工就有二百多万人。如在阜新矿区,日人掠走煤二千六百万吨,留下万人坑四处,死难矿工十三万人,平均每采集两百吨煤,就留下一具矿工的尸体。日本从抚顺取煤二亿多吨,造成万人坑三十多个,死亡矿工近三十万人。在鸡西煤矿,日人制造万人坑七处,修建炼人炉五座,残害矿工十万余人。
从一九三八年底至一九四○年,日军对华北解放区即发动千人兵力以上的大扫荡一百○九次,使用兵力五十万以上,而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二年两年,日军更对华北解放区进行了千人以上的扫荡一百七十四次,几乎是前两年的两倍。如四一年八月,日军五万余人对晋察冀边区进行历时两个月的扫荡,仅在北岳区即残杀四千五百多人,烧房十五万,抢走烧毁粮食五千八百万斤。又如一九四二年五月一日,冈村宁次以五万大军对冀中进行五.一大扫荡,捕杀我平民五万多人。
抗战八年期间,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山东、苏皖、中原七个根据地共有三百一十八万人被杀害,二百七十八万人被抓走,共有一千九百五十二万间房屋被烧毁,损失粮食一千一百四十九亿斤、耕畜六百三十一万头、猪羊四千八百万只,损失农具、家俱二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件,被服二亿二千九百六十三万件。日军每攻占我城市,毁灭屠杀之外,便是将我公私财物洗劫一空。如在无锡、芜湖、南京、武汉、上海等地,日军将我工厂、机关、商店的设备钱财等尽数掠走,或运回日本,或留作己用,而对一般住家,更行明火打劫之能事,并设邮局以方便日兵向其国内汇回所抢得赃款。以无锡为例,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底,日军侵入无锡,除屠杀市民外,对全城进行有组织的洗劫。将各商店、机关抢掠一空,纱厂、铁厂的设备及产品全部抢走封存,以运回日本。然后放火焚烧城区,使无锡繁华的市区、名胜古迹变为废墟。再以南京为例,据英记者田伯烈所著《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记载,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论被占领的还是未被占领的,大的小的,中国人或外侨的,都被日军劫掠一空,即使美国、英国、德国的使馆和大使住宅也未能幸免。城市商店,所有货物、器皿、珍宝任意抢劫,每把抢劫到的东西装上大汽车,他们的长官也在相帮照料,仿佛在搬家。而一般中国市民则往往在被抢之后遭到杀害。如在市民邓志陆家,日兵抢获银元三百块,金镯两副,金戒指四只,现钞九千元,然后将其幼子与母亲杀害,将家中其它财物抄走或捣毁。一座繁华的南京城,日军在彻底洗劫屠杀之后,更放火焚烧,毁灭罪证,大火三十九天不灭,所有商业区均成废墟。据不完全统计,日军造成南京市财物损失二亿四千六百万元。再以内蒙王爱召古庙为例,此庙占地五十亩,有正殿四十九间,副殿八十一间,内有佛像宝珠金器文物无数,为蒙古族宗教文化中心。一九四一年正月,包头市日军对王爱召洗劫三日,将所有珍宝文物抢走后,在各建筑上浇上汽油,纵火焚烧,大火持续半个多月。一座宏伟壮丽的圣殿化为灰烬。
日本在其侵略战争中,占领我城市九百三十多座,我80%的大城市被占,被破坏的工厂共三千八百四十家;日军对广州、上海、重庆、苏州、兰州、贵阳、成都、西宁等城市狂轰滥炸,其对象多为学校、医院、名胜古迹、居民住宅、商业区等非军事目标,其目的正如日华中方面军参谋长吉本贞一所说,是予敌军及一般民众以精神威胁。但仅计日军造成我财产的损失,就是一笔巨额的铁债。不计日本从清政府手中掠走的巨额资金,也暂不计日本杀害我贫民的血债,也暂不计日本侵略造成我人民流离失所而导致的生产停顿,光计一九三一至一九四五年十四年间日本掠夺的资源、财物、粮食、榨取的劳动和蓄意破坏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值即在当时的二千亿美元以上。如果这一笔巨额资金用于建设投资,假定8%的年增长率,五十年后的今天,即使不计通货膨胀,也将形成九万三千多亿美元的资本。退一万步,即使单计日本掠走的矿物与粮食,也足已用来买上千个大工厂。如果没有日本的侵略,即使以中国五三年后三十年内约8%的实际年平均增长率,我国的总体经济实力也至少是现在的十倍。更何况如果中国不是那么穷,就很可能不会发生急于求成的大跃进。
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经济资源的掠夺与影响
一、侵华战争中日本经济侵略的特点
日本在19世纪前后,开始向帝国主义过渡,在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本性与日本盛行的军国主义思想的双重作用下,日本产生了极强的向外扩张的野心。利用日俄战争,日本在俄国手中夺得其从中国讹取的东清铁路长春以南的部分及其附属地的所有权,于1906年在日本成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凭借满铁这一重要的经济侵略工具,日本有步骤地展开了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尤其是在1929—1933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其狭窄的市场和匮乏的资源无法承受空前的经济、政治压力,日本遂对中国发动了更大规模的侵华战争,首先武力侵入中国东北,接着于1937年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日本侵占中国大半国土,并对中国的农业资源、工矿业资源、商业资源、人力资源、交通运输及金融资源等经济资源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的掠夺,并力图控制、破坏中国的市场、税收、文化教育,以此来获得最大的侵略权益。
(一)地域上,日本经济掠夺集中于“三大占领区”。日本对中国资源的掠夺主要集中于在中国的三大占领区———东北、华北、华中地区,尤其是东北、华北地区,被作为日本在战争期间经济立足的基本“生存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北地区“总面积130余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3000余万”,[1]地大物博、人口稀少,并拥有极为丰富的农、林、牧资源和品目繁多的矿藏,尤其蕴含日本极为需要的石油资源;而华北地区的地域范围、耕地面积、人口都居关内日战区的首位,蕴藏居东亚首位的煤,占关内中国蕴藏量一半以上的铁和众多的高品位的矿藏。其生产的马、羊、皮革、羊毛和肉类都是东亚地区最多的,华北地区还盛产多种经济作物,是中国小麦和棉花的主产区,并拥有天津、青岛等中国重要的港口和商埠及东亚最重要的海盐场;中国的华中地区则处在我国最为富庶、经济最为繁荣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是我国当时最大的金融中心———上海的所在地,以及我国一批重要工业城市如南京、汉口的所在地。可以说东北、华北、华中地区是中国经济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同时日本在东北、华北、华中地区都扶植了相应的傀儡政权,建有比较完整的殖民经济统治体系,因此政治统治相对稳定,便于其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掠夺,如东北的“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华北的“华北开发公司”。所以日本把经济掠夺的重心放在了上述地区。
(二)时间上,日本在不同时期经济掠夺具有不同特点。日本对中国东北、华北、华中等占领区的经济掠夺,依据其制定的政治、经济侵略方针经过全面经济掠夺的准备阶段、全面统治和经济掠夺阶段、全面法西斯统治和疯狂开发掠夺三阶段。在经济掠夺的各阶段,其明显的特点表现为日本帝国主义十分重视对战略资源的掠夺,但就不同时期、不同地域而言,随着世界形势、战局和日本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的变化,其经济侵略又具有不同的特点。
从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占领区的经济掠夺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32年至1939年二战全面爆发前,日本通过先后成立各种国策公司和子公司,大面积的掠夺中国的各种资源。第二个阶段:1939年二战全面爆发后至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日本集中精力掠夺以二白(盐和棉花)、二黑(铁和煤)为代表的重要战略、军事资源,进行战争准备。第三个阶段: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至1943年上半年,日本扩大占领区至中国南方各地,企图建立从华北、华中占领区直至中国南方占领区的“日元区”,实现经济一体化。第四个阶段:1943年下半年至1945年8月战争结束,日本对占领区经济实行全面法西斯统治,疯狂“开发”、劫掠中国战略资源。
二、日本对中国重要经济资源的疯狂掠夺
(一)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农业资源的掠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资源丰富。日本对中国农业资源的掠夺主要表现在对中国土地资源和农产品的掠夺。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土地资源的掠夺首先是通过在各占领区,修建各种军事设施及铁路、公路的方式,无偿占有了中国大量的耕地和其他土地。其次,通过移民的手段强占中国土地资源。从“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向中国东北实施‘武装移民’”,“到日本帝国主义投降为止,先后向中国东北移民达30余万人”。截止到日本投降前,“日本帝国主义通过‘满洲国’政府和满洲拓植公社采取各种手段在中国东北掠夺移民用地达3.9亿亩之多”,是“日本内地耕地面积的600万町步的3.7倍”,占中国东北可耕地面积的60%。再次,日本帝国主义通过帮助像“中日实业公司”这样的日本财阀侵占沦陷区的土地。单单“中日实业公司”在“华北掠夺的土地就达3400万亩”。日本对中国农产品的掠夺也是十分残酷的。日本不允许中国农民随意种植,强迫农民种植水稻、大豆、棉花等日本需要的农作物;日本还凭借一些大公司垄断农产品的价格,以便强行压低收购价,并强迫农民按政府定价、定量把粮食卖给日伪的收购机构,这被称作“粮谷出荷”。但官定的出荷数量极多,以日伪时期的吉林为例,其地区大豆的官定出荷数为预计“总产量的82.3%”,而官定出荷的价格又极低。据不完全统计,仅东北一个地区由于日本的掠夺,就造成农业损失“达17850648229元之巨”。
(二)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工矿资源的掠夺。日本一方面大量侵占中国原有工业。如在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侵占了以张作霖、张学良父子为首的奉系军阀所办的全部企业,价值约15亿日元。在沦陷区,官办的矿山、冶炼等重工业企业,几乎都被日本直接占领,并改为中日合资公司。另一方面,日本又在沦陷区大量建立工矿企业,控制、掠夺中国重要工业资源。到1945年,“日伪在东北的工矿企业达6878家”,属于像“满铁”这样大的日本垄断企业的东北工矿企业有“314家,资本为6106百万元,占总资本额的71.7亿元的86%,而其他的6546家公司,仅占14%”。[8]日本对中国矿业资源的掠夺也是十分疯狂的。仅就中国华北地区,在抗战八年里,日本就开采和掠走铝矾土矿300万吨左右,钨锰精矿石21.9565万吨,铁矿石450万吨以上,煤炭12000万吨以上。在东北,日本则通过“满铁”长期控制抚顺煤矿、新丘煤矿等储量丰富煤质良好的大煤矿,其中的抚顺煤矿长期独霸东北的煤炭市场并运销到南洋和华南。煤炭的销售成为“满铁”财源的第二大来源。日本极为需要石油,因此对东北石油资源也进行了全面的掠夺,其中包括天然石油、页岩油、人造石油。日本还通过“满铁”掠夺了鞍山一带铁矿资源,大石桥的菱镁矿、复州的粘土等一切日本所需的中国矿产资源。
(三)日本对中国商业、运输、金融资源的掠夺。日本对中国商业资源的掠夺是从抢占市场开始的。日本通过战争控制了中国的华北、华中、东北市场,并向中国的南部市场扩张,排挤了英、美等国的贸易,通过降低沦陷区关税等手段使日本商品大量涌入中国的广大地区,占领市场。日本还通过统治政策先从重工业入手,再推行到轻工业,控制物质资源的流通,同时加紧对中国运输业的垄断、控制,从而打击了中国民族商业,基本掌握了沦陷区的商业资源。在1937、1940、1943年这3年,日本在东北进口贸易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5.1%、88.4%、77.6%,在东北的出口贸易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9.9%、71.1%、75.3%,从中可以看出日本对中国商业资源不遗余力的掠夺。因而在日本的控制、侵占及战争的破坏下,中国整个商业在1939年之后趋向衰弱。
日本对中国交通运输资源的掠夺是通过其经济殖民机构最终完成的。日本通过“满铁”,从1931年到1935年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全垄断了东北的铁路。其长度占当时中国铁路总长度的41%。至1943年,满铁铁道总局经营着11000余公里的铁路,约2万公里的汽车运输,近5000公里的北满江运和南满三港、葫芦岛港、北鲜三港等码头,并控制周边地区的短途运输、城市交通和海运业。日本通过“满铁”可以说完全垄断了东北的交通运输资源。对华北地区交通运输资源的侵略是通过华北开发公司控制下的交通业子公司完成的,其中最主要包括华北交通、华北运输等四大公司。到1942年上半年,日本已基本建成了包括铁路、公路、内河、海运在内的,互相连接的水路交通网,占有铁路6185公里、公路17665公里、华北内河航线4200公里,并控制了天津港、塘沽港、连云港、青岛港、秦皇岛港等重要港口。日本控制了沦陷区的大部分交通运输资源,垄断了这些地区的交通运输业。
日本对金融资源的掠夺和控制十分重视,认为其是同交通、通讯、发电、矿产、冶金、盐业等同等重要的部门,因此沦陷区的金融企业大多为日本及其傀儡政府所兼并。日本通过抢占银行、票号,掠取现金,印制、强迫使用军用票,伪造法币,在占领区开设日伪银行等手段大量掠夺中国的金融资源。以东北为例,日本合并边业、中国、交通三家银行,并成立伪满中央银行,迅速垄断东北金融资源。发行大量伪币,到1945年苏联进军东北前夕,发行伪币80亿元,为1937年的26倍,1932年的52倍。
(四)日本对中国劳动力资源的掠夺是极为残酷的。日本主要通过强迫沦陷区人民服兵役和劳役的方式掠夺中国劳动力资源。兵役制是在日本开始侵华战争后,就在伪满地区实行了,17—56岁的人都有服劳役的义务,而20—23岁的人还要服兵役。仅1940—1941年就有150多万人被征作“国兵”,替日本人打仗。而日本帝国主义强迫中国人民服劳役的现象,则在我国东北从九一八事变和伪满洲成立就已出现。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八一五”投降的14年间,“从我国东北(即满洲)、蒙疆(即内蒙)、华北、华中、华南各占领区,先后以诱骗、强征、抓捕等手段有计划地抢掳输出和就地役使了中国强制劳工达1000余万人左右”,这些中国劳工的生活是极为悲惨,死亡率极高。日本对中国劳动力的残酷掠夺造成对中国劳动力资源的严重破坏。
三、日本侵华战争破坏了中国现代化的资源环境和统一的国内市场
对现代化的一种定义认为,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工业化,更确切的说,是经济落后国家实现工业化的进程。以这个概念分析,对工业化的阻碍就几乎等同于对现代化的阻碍。而对于中国的工业化进程而言,最大的阻碍力就来自于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发动的侵略和经济掠夺。从本世纪初,日本帝国主义就蓄意阻碍和破坏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日本学者就曾指出:“由于受到以轻工业为主的中国工业影响最大的是日本,所以日本帝国主义者反对中国的工业化,并发动了侵略战争。”可以说30年代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阻碍了甚至中断了中国近30年来逐步推进的工业化进程,从而使中国的现代化陷于近乎停滞的境地。有的学者甚至提出,日本的侵略至少使中国工业化的进程延误了20年时间。日本对中国经济的掠夺,对中国的社会、现代化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破坏了中国政治上的统一及政府对国家的正常管理,破坏了中国原有的经济环境和整个经济体系,使中国丧失了发展现代化的必要前提条件之一,即和平的国际、国内环境和统一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1937年以后日本的侵略由北向南不断推进,中国的大半领土已被日本占领,整个中国几乎都陷入到战火之中。而侵华战争中,日本对中国经济资源的掠夺,完全是以其军事侵略为基础的,因此带有极强的破坏性。同时这种掠夺又把中国经济强行拉入日本殖民经济体系中,成为日本经济的附庸,使沦陷区的经济资源完全丧失了促进中国现代化发展的作用。而客观上中国其他地区的经济资源,则同样围绕抗日战争和反经济掠夺的军事目的进行组织和分配,偏离了正常的现代化发展轨道。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对中国经济资源的掠夺,使中国丧失了许多现代化发展所必要的条件,加重了中国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严重影响、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长远发展。
(一)经济掠夺使中国丧失了现代化发展必要的资金、资源。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和进行的经济掠夺对中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巨大,使中国资金、资源短缺,同时又缺乏再生产的能力,不能迅速补充这种不足。日军占领区的银行、钱庄、银号、当铺等,几乎都被日本抢占,造成大量的资金损失。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东北唯一的金库被洗劫一空。到1932年底,东北官方损失178亿元。据粗略统计,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经济所受的直接损失当在100亿元以上”,“人员伤亡1800万人,财产损失与战争消耗共计约4000亿元,折合美金1800亿元(按1953年币值)”。同时在侵华战争中,中国工业的重要地区几乎全部遭受了重大的破坏。作为中国金融中心的上海也在战争中沦陷,闸北区的损失为100%,虹口与杨树浦为70%。日本侵华战争使中国原本薄弱的工农业元气大伤,很难迅速恢复生产,难以提供现代化发展所急需的大量资金。
日本对中国经济资源的掠夺,使中国的一部分资源无法恢复或难于立即恢复。日本占领东北后,掠走了中国铁矿藏量的37%、生铁产量的79%、石油开采量的93%、黄金开采量的55%。对这些不可再生的矿业资源的掠夺,使中国经济资源总量遭受了不可弥补的损失。而日本对中国的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掠夺与破坏对中国长远的经济发展更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日本在对中国劳动力资源的掠夺过程中造成了中国劳动力的巨大损失。仅华北地区被日伪直接杀害的中国民众就达72.6万人,被虐致死的为33.2万人,被抓捕或诱骗去东北、朝鲜和日本做苦力的就有529万人,其中多数都是青壮年劳动力。同时日伪时期,日本采取的高压政策和对劳动力的盘剥,阻碍了沦陷区生产力文化素质的提高,影响了生产力的质量。而因为劳动力再生产和土地资源的特殊性,日本掠夺所造成的破坏性后果,不可避免的会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经济资源的掠夺也严重影响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即统一并不断扩大的市场。中日战争爆发后,中国沿海6省重要的港口和岛屿相继陷落。以省计算,沦陷区已遍及中国13个省,这些地区都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其中华北、华南、华中三区的工业占了全国工业的90%,而上海则是中国的金融中心。中国大半的市场都在日本的控制之下,中国统一的市场已不复存在。而且日本凭借其控制的沦陷区交通、运输资源和军事力量对中国的海陆交通进行封锁。七七事变爆发不久,日本就封锁了我国北方至上海的航路,并在1940年切断了中国大后方与外界的物资通道———滇越铁路,从而分割了中国的市场,使国统区、解放区的市场陷入孤立。中国的重要城市和广大农村在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与掠夺下,都遭受了巨大的破坏,不可能提供更大的市场。中国沿海重要地区资产损失惨重,上海达52%,南京80%,杭州28%,无锡64%,武汉12%,广东31%,湖北十六区22%。中国经济最活跃的沿海地区的原有市场受此打击必然会有不同程度的缩小。而中国农村,受到战乱、加之日本对土地、农作物的抢夺、劳力的大量丧失、灾害连年等因素的影响,在战时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难有大量多余的资源进行物资交换,因此更不可能使中国的市场规模扩大。
(三)经济资源的掠夺加剧了中国产业结构的不平衡,严重影响、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长远发展。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就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依附性强,经济结构不合理,而日本对中国经济资源的掠夺又加剧了中国经济的依附性。在日本侵华时期,中国的重工业大都围绕军事目的而进行计划、建设和生产。沦陷区的中国工业完全成为日本工业体系的附庸,技术含量低,重复性强,水平不高,多数都是军用工业及对基础资源的加工和采掘,轻、重工业比例严重失调。到1942年,中国东北地区的重工业资本额占工业资本额的79.2%,而轻工业只占20.8%。在国统区,国民党被迫采取战事紧急政策,虽然缓解了战争对资源需求的压力,但也是一种一切生产服从、服务于单一的军事目的不均衡发展模式。中国的轻工业和商业在战争的破坏和日本经济统治政策的影响下,走向萧条。在沦陷区,日本于抗日战争后期,进行全面的经济统治,使轻工业企业难于发展,华商投资的轻工业企业更难于生存。而中国其他地区的轻工业的情况虽然相对乐观,但在战争经济状态下,不可能得到较快的发展。中国的农业和交通运输等非生产部门,在经历了日本帝国主义的疯狂掠夺、强力控制后,在很长时间内都在进行恢复、调整和重建。因此,日本使中国广大沦陷区的产业结构被强行拉入日本殖民体系之中,整个产业结构畸形发展,加重了中国近代产业结构的失衡,尤其是使中国工业经济更具对外依附性,从而阻碍了中国工业的和现代化的长远发展。
日本在伪满洲国进行的经济资源掠夺
九一八事变时,日本在我国东北的兵力有2万多人,到了1937年有6个师团,1940年有12个师团,到了1941年8月,日军在我国东北地区部署的兵力达到近85万人。并且修建了许多各种不同类型的战地工事,而修建这些工事的全部费用都由伪满政府承担。从1934年—1945年8月此项经费竟然高达4.5亿元。日本帝国主义不断集聚军事力量,为进一步侵略全中国做准备。日本侵占中国的东北,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掠夺东北的各种资源,把东北变成日本的军事基地和物资后援,进一步侵占全中国。所以就先从夺取经济命脉入手。铁路是经济的大动脉。日本人从1906年起就从沙俄手中夺取了若干条铁路线,成立了“南满铁道股份公司”。九一八事变后,逐步抢夺中国政府经营的铁路和中外合资的铁路。1931年10月10日起,关东军向“满铁”交待“委托经营”。东北铁路大权全部落到日本人手里。大连是东北物资进出口的地方,一直由满铁经营。伪满政府成立后,就把海口运输和内河运输的权力全部委托给满铁。空中运输则由“满洲航空服务公司”垄断。伪满政府成立后进占邮政局。1933年开办了“满洲电话服务分公司”,垄断了全部通讯业务。海关和税收:东北的海关由设在上海的外国人控制的总税务司管理,作为庚子赔款和其他外债的抵押。日本与伪满同上海的总税务司多次交涉,都被拒绝了。但在大连海关内,关长和税务司司长都是日本人,职员中70-80%是日本人,伪满就利用这些人,先是不再把关税上缴给总税务司,然后赶走了欧美籍的官员,夺取了大连海关。继而又夺取了其他海关的盐税和专卖权。
银行:我国东北地区原来就有被称为“四行号”支撑东北金融的四个金融机构:东三省官银号,东北地方政府的官办银行,资本2000万元;边业银行,奉系军阀势力设立的,资本525万元;吉林永衡官银行,省政府的金库,资本1000万元;黑龙江省官银行,资本200万元。四银行还在沈阳设立了“辽宁省城四行号联合发行准备库”,以及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在东北的分支机构。从九一八事变的第二天,关东军就派兵占领各银行,洗劫一空。抢走东三省官银号库存黄金十六万斤,抢走张学良存在边业银行中私有黄金七八千两和古玩字画等。有日本侵略者供认,从“四行号”中掠取资金达1.4亿元。1932年7月1日,伪满中央银行正式开业,垄断货币发行,集中信贷管理,控制国民经济,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日本侵略者在伪满政府成立后,就开始实行掠夺行动。当他们觉得成效不像当初预想的那样,就在1937年5月1日由伪满政府公布了《重要产业统制法》和设立了“满洲重工业公司”,更大规模的经济资源掠夺就开始了。
七七事变以后,由于侵略战争的需要,伪满在第一个“产业五年计划”中,把许多重要的产品指标,都做了大幅度的提高。如:钢锭由185万吨增加到316万吨,向日本运送112万吨;生铁由253万吨增加到450万吨,向日本运送152.2万吨;煤炭由2716万吨增加到3110万吨,向日本运送600万吨;液化煤由80万吨增加到177万吨;挥发油由82.6万吨增加到174万吨,向日本运送145.3万吨;铝由2万吨增加到3万吨,向日本运送1.625万吨;汽车由4000辆增加到5万辆;飞机由340架增加到3万架。以上计划的修改,不仅仅是经济指标的大幅度增加,更是使整个生产计划成为日本经济计划的组成部分,实质上就是军事掠夺的计划。1941年9月,为了支持侵略战争,伪满政府又正式确定了第二次“产业五年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更着重于掠夺战争资源。与第一个计划相比,第二个计划首先要确保“供应日本”的物资,特别是钢铁和非金属等。
鞍山和本溪湖是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东北掠夺钢铁资源的两大据点,而对这两个地区钢铁资源的掠夺,也并不是从日本实施他们的第一个“产业五年计划”开始的。1931年鞍山的生铁产量是27.6万多吨,仅次于当时日本最大的钢铁企业八幡制铁所的产量。1933年日本拓务省准许满铁把鞍山制铁所的设备,转给由满铁全额持股的昭和制钢所,以原来鞍山制铁所的3座高炉为基础,扩建炼钢设备。到了1937年,生铁的年产能力增加到70万吨;钢锭年产能力达58万吨。到了1943年生铁产量达130万吨;钢生产能力达133万吨。1931年本溪湖的生铁产量是6,5万多吨,到了1944年生铁产量为37万吨。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年产生铁256万吨,伪满年产生铁约70万吨,总计是326万吨;钢,日本产量是648万吨,伪满50万吨,总计698万吨。由此可以看出日本从我国东北大量掠夺战争资源,扩充军备。幅员辽阔的东北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蕴藏在13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中。1932年满铁地质调查所经过调查,推定全东北煤的埋藏量是48亿吨。伪满后期,满洲炭矿公司经过调查,推定全东北煤的埋藏量超过200亿吨。长期以来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就霸占和掠夺东北丰富的煤炭资源。日俄战争以后,有些煤矿就被日本人接手,其中最主要的是抚顺。日本侵略者用武力占领了抚顺后,又对另一重要的煤矿阜新煤矿(原称新邱煤矿)进行渗透,窃取了矿权。九一八事变前,在我国东北的煤炭生产中,日本经营者的煤矿处于垄断地位,而抚顺煤矿又处于绝对优势。据统计,抚顺煤矿的煤产量,在九一八事变前就可达七八百万吨,1929年竟有851.9万吨,占东北煤炭总产量的69%。如此大产量的煤炭在东北市场上销售量并不大,而是被输出和运往关内各地销售,其中最主要的是运往日本。抚顺煤运往日本国内的数量占煤矿总输出量的50%,能占到日本煤炭进口总量的60—70%。在1929年当年运往日本的煤是188万多吨。九—八事变以后,煤炭产量持续增长,1937年达1034万吨。抚顺煤在很早就被日本海军作为特别规定来使用,日本最大的海军工厂吴工厂,几乎全部使用抚顺煤。据说,制造大炮和军舰甲板的用钢,必须用抚顺煤来冶炼,其他的煤都不行。当时,日本的八幡制铁所,有炼钢用的煤气发生炉20多座,如果使用抚顺的中块煤,开动12座就足以够用,而且煤气的使用标准稳定。抚顺煤被认为是最好的工业煤,日本称之为“东洋的标准煤”,并且以抚顺煤作标准,来判定其他煤的优劣。在日本的经济中由于缺乏石油,成为日本军国主义准备战争和进行战争的一大障碍。同煤炭一样,日本侵略者掠夺我国东北的石油资源,并不是从伪满时期开始的,只不过到了伪满时期更加变本加厉罢了。日本侵略者对我国东北石油资源的掠夺,包括天然石油、页岩油和人造石油的全面掠夺,其中最有规模效应的是对抚顺的页岩油的掠夺。抚顺煤矿的页岩油在煤层的顶端,藏量达55亿吨,可开采原油3亿吨,等于美国当时天然石油藏量的1/5。如果每年消耗重油400万吨,可以供应75年。所以,日本对抚顺的页岩油资源十分重视。1931年生产的粗油有6.3万余吨。1935年年产粗油能力至14.5万吨。1942年,抚顺煤矿两制油厂的设备能力是年产粗油30万吨。而在1944年实际粗油产量是20.4万吨。
伪满时期,东北就有耕地1700多万公顷,可耕荒地1600多万公顷,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居民的80%,主要谷物的产量达1870万吨,农业资源丰富,自然条件良好,是世界闻名的产粮地区。但是,从九一八事变以后,政治动荡,局势不安,天灾人祸,农民大量弃农,耕地荒废。日本侵略者为了满足庞大的战争需要,不断加强对粮食的掠夺,企图将东北变为“大东亚粮谷兵站基地”。强制推行“粮食出荷”政策,对粮食实行强制购销,强迫农民售粮。他们对农民预付很少的价款,如在1941年时,每100公斤1元,与农民签订“出荷”契约,规定最高的“出荷”量。到了秋季,不管收成如何,强迫农民如数交粮。如果有私人买卖粮食,一但被警察或密探查出,不但粮食没收,还要严加惩处;如果有人隐藏粮食,一旦查出,“便照情节”处理。农民生产的粮食几乎一半被强迫出荷,剩下的还要留作种子、饲料和交租,真正能够当作口粮的粮食就没有多少了,要是再遇上灾荒年,农民们只好将口粮、种子和饲料统统交出去,辛苦一年,仍要忍饥挨饿。1942年7月3日,伪治安部警务特秘发第568号内曾记载有这样一段文字:“北安省望奎县因粮食奇缺,全县人民都笼罩着灰黯的悲观情绪……该县山头村从五月十日至二十日仅在五户人家中便有三十多人自杀。”日伪当局搜刮掠夺来的粮食,“绝对优先地确保军需和对日供出”。
据记载,日本要求伪满为其供应的粮食量是:1942年220万吨;1943年250万吨;1944年270万吨;1945年300万吨,逐年增加,再要供应朝鲜和华北。由于所剩的粮食极少,对居民就采取低标准定额“配给”。强制压低居民的粮食消费,以保证日本帝国主义最大限度地掠夺粮食。配给粮食的标准定量是很低的,而且逐年下降。对日本人和朝鲜人的配售标准与中国人不同,对中国人配给的粮食数量更低,而且品种次,经常中断。广大群众忍饥挨饿,不仅造成人民健康状况严重下降,疾病和死亡率急剧上升,致使许多居民因不堪忍受饥苦,而自杀身亡。据日本驻佳木斯宪兵队高508号文件中记载:伪三江省鹤立县有三百人因无食粮自杀。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还强制征集摊派大量的劳工。据调查,1941年日伪当局就征集使用劳力共计195.3万人,加上伤病死者,达200万人以上。日本帝国主义每年征集200万以上的中国劳工,其中据关东军的资料记载,1942年军方所需劳动力约40万人,其中华北劳工占4万人。劳工中一半以上的人是在为战争服务的重要产业受奴役。日伪强制征集劳工的手段是连蒙带骗,甚至强抓。运送劳工时就把劳工装上闷罐车,锁上铁门,吃饭睡觉都不许出来,有些劳工,等不到下车就死了。曾发生过在某一车站,有一闷罐车的劳工,车门上了锁,被甩在一个闲道上,两天的时间都没人管,等打开车门一看,已经全部冻饿而死。劳工到了劳动地点,生活条件极差。睡的是“窝棚”,冬冷夏热。有的地方平均1平方米要挤4个人。工人们身下铺着草包,身上盖着麻袋,头枕砖头,踡着腿睡觉。夏天蚊虫叮咬,冬天经常被冻醒。伙食恶劣,据幸存者回忆,一天三碗高粱米饭和一点咸菜,有时每顿都是稀粥,甚至断粮。在伪满后期,广大工人和贫苦农民,常常以糠荣和橡子面糊口。如此的生活条件,劳动强度却是非常人所受,平均每天劳动时间是9至10个小时,甚至达11小时。还有最高的能达14个小时,使得大量劳工伤病死亡。一个日本战犯供认道:“在我的记忆中,最悲惨的一件事情,就是1943年在兴安岭筑城工程中,四万名劳工出现了约三千名的死亡。”在劳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到处都有埋葬中国劳工尸骨的“万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