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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谈破解民事审判四大难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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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四木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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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杨维汉、隋笑飞) 现在法院的民事审判存在四大难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时,提出了这四大难题和破解之策。

 

    “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王胜俊谈到问题时,首先从法院自身找起了不足。“有的法官对司法的人民性认识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办案效果不好;有的法官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把握得不够好,不善于辨法析理,不善于解决新问题;有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致使队伍中发生违纪违法情况。”

 

    听取报告的人表示赞同,认为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极少数人和少数法院,但严重削弱了民事审判的公信力,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

 

    “其次,民事审判体制机制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民事诉讼程序及证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王胜俊从体制机制上查找问题和不足。

 

    据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管辖权上提一级,客观上带来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数量大幅上升、办案压力急剧增大的新问题。法院收案量逐年上升,东南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法院的法官年均结案多达数百件,办案压力大,工作强度高,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

 

    王胜俊说,“更好地划定四级法院的职能分工,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有效加强民事审判管理,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办理的案件,80%以上是民事案件。民事审判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在基层。对于第三个难题,王胜俊说,“当前影响基层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的问题较多,主要是工作生活压力大,职级待遇较低,一些基层法院队伍不够稳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特别是在西部偏远地区、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更突出;有的基层法院在人财物等司法资源配置上不够科学合理,有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严重滞后于民事审判工作需要,制约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有的基层法院外部干扰因素较多,不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从司法实践看,民事审判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外部干扰,生效裁判尚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个别当事人甚至采取极端手段暴力抗法、哄闹法庭、残害法官,基层法官的人格尊严得不到维护,人身安全面临较大威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王胜俊道出了成为审判难题的第四个原因——社会原因。

 

    面对这些难题,王胜俊提出,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地抓好思想政治和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水平。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针对民事案件绝大部分在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的现实,进一步明确全国四级法院的职能定位,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尊重民事审判规律,创新和加强民事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基层法院建设,要在司法资源上向基层倾斜,优先保障基层办案需要。继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利民、便民的司法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设置,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四是坚定不移地加强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王胜俊说。

 

    针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王胜俊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加强对公民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快民事诉讼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制度,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职能的充分发挥,构建有利于强化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自我纠错能力的体制、机制。三要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力度,特别是对西部边远地区、民族地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要在编制、待遇、装备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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