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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文化的价值质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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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8-27
人民网

        所谓文化价值的质点,是指文化的原生价值、本质价值。价值质点是一切内容和形式的文化创造、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生命之腱与活力之源,是文化主体劳动绩效的凸显,更是文化对人和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的体现。特别是在价值量、价值形式、价值效能和价值取向均呈多元化格局的今天,情况尤为如此。

        价值形式与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是文化的一种价值辐射与效能提升。在这种情况下,高度自觉而有效地强化文化价值的质点,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否则,文化的本体价值和终极效能便必然会越来越多地受到消抑与耗散,以至于使文化发生易质,变成空壳,沦为物欲化的精神尘嚣。

  在精神价值之外的其他价值,对于文化来说,都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步衍生出来的副价值,它们既不体现文化的本质形态和主体功能,也构不成文化价值的质点,最多只是文化主体价值的衍生物与附加值。如果不是这样,中国的五千年文明就笃定会是一张白纸、一孔涸泉了。因为历来真正的文化创造者、文艺创作者、心灵宣慰者、精神提升者、智能开拓者和文明传播者,就从来不是以牟利和娱乐为目的的。他们的一切劳作和创造,只有一个终极目的,那就是开智、养心、励志、修德,是张扬正义、布达真理、激励人生、繁昌社会。如果老子、孔子、屈原、司马迁、曹雪芹们所追求的不是文化的本质价值,不是文化的精神救赎,不是文化的社会效能,而只是金钱、物欲和娱乐,那就不会有《道德经》、《论语》、《诗经》、《离骚》、《史记》、《红楼梦》的存在。道理很简单:精神是崇高的、恒久的、无价的,而经济则只是对“钱”与“物”的一时追求与实用消费,且必须和必然要以产出大于投入为前提。如果仅仅是为了个人牟利,那这些为中华民族铸冶灵魂的先贤宿圣们,就绝然不会去以生命为代价而求取达博真理、书写人生了;如果仅仅是算经济账,那这些为中国历史宣纲立命的鸿儒巨擘们,就断不会自甘于以焚膏继晷的付出而换取名位的贬损与生存的维艰了。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几乎所有的宏大文化创举,都无不是在毫无回报情况下的苦心之作。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司马迁忍辱负重完成《史记》;司马光损体眇目编修《资治通鉴》。至于曹雪芹对《红楼梦》的撰著,那就更是历十年之辛苦而倾满腔之血泪了。在文学名著中,不仅有许多作品连作者的名字都没有留下来,还有的生平身世也语焉不详,更何谈有什么物质上的回报了。

  这是中华民族的大幸。正是由于这些圣哲们在文化上做出的如此显赫成绩和重大贡献,我们才会拥有灿烂的文明和精神的家园。否则,我们的民族就会因为失去文化的滋养而变得形容枯槁、精神萎靡。想想看,如果没有四书五经,没有《史记》、《资治通鉴》、《红楼梦》,没有孔子、屈原、李白、杜甫、关汉卿、曹雪芹、鲁迅,中华民族还是中华民族吗?中国人又该到哪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我们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坐标又在何处?

  这便是文化价值的质点,也即文化价值的核心与本质所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文化价值的衍生物固然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文化价值的质点却永远不可改变,也永远不能改变。如果改变了,文化也就不是文化了。在当前喧嚣骚动的文场中,所谓的“娱乐至死、利益至上”,所谓的“风月笔墨”、“媚俗为尚”,所谓的“收视率为王”、“宏大叙事无用”、“勇敢地表达对金钱的宠爱”、“惟有赚得真金白银才是硬道理”之类雷人之语、黑厚谬论就更是对文化价值质点的腐蚀了。所产生的消极效应不仅是大辐面的,而且是深层次的,因为它所戕害的是国脉、世风与民魂;它所壅蔽的是智慧之源与精神之忱;它所浸渍和污染的是人性的圣洁、道德的崇高。文化价值的质点一旦易质,其后果自当是不堪设想的。如果把赚钱当成了文化的唯一目的,势必就要放弃文化对人和社会的引导与提升功能,必然要使文化陷入低俗、畸靡的渊薮。于是,“戏说”、“大话”、“水煮”、“逗谑”出来了,“碎片化”、“肤浅化”、“欲望化”膨胀了,反权威、反崇高、反传统、反道义高涨了,情场猎艳、职场斗法、黑厚之学、权谋之术风行了。只要有市场、有卖点、能赚钱,就不惜以描摹乱象和暴露丑恶来诱发人性的窳劣和满足猎奇的心理。如此这般,又何谈文化价值的质点考量与文化效能的实现呢?

  任何事物,都只有在具有价值之后才会有意义和有作用。但各种事物的价值形成、价值规律和价值质点却是不尽相同的,甚至是完全不同的。在经济学中,价值主要体现在商品所涵蕴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和对物质资源的附有上。这种价值不但可以量化,而且可以转换,尤其可以用货币来标示和兑换。但文化却不行,文化价值的核心内容、终极效能和主要实现方式,始终都在于它所天然赋有并理应履施的社会性、公益性、思想导向、智能寄寓和精神内涵。文化不但要以真、善、美的方式来揭示和表现生活与人性中的真、善、美,而且要在不可逆和个性化的艺术创造中给生活增添亮色,使社会焕发光彩,让精神得以提升,促人性更臻完美。凡此种种,既是文化的社会担当,又是文化的效能旨归。任何内容和形式的文化创造、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都只有在赋有了这样的性质和达臻了这样的效能之后,才可望使质点的效能实现。

  正因为如此,文化价值的质点也便被赋予了独具的重要性和特殊意义。所谓质点,在物理学上是指物体处于运动状态时,不考虑物体的大小和形状,认为它只是具有质量的点,这个物体便叫做质点。显然,文化价值的质点,即是指在文化创造和文化服务过程中,不论其内容和形式如何,则都应当和必须赋有和服膺于真、善、美的品格、性质、目标与效能,发挥思想引导和精神提升的积极作用,产生淳化社会风气和铸冶民族灵魂的巨大效能,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其主体价值与本质价值。

  文化的这一价值质点,是文化的生命线。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任何文化形态都不应违逆。文化一旦离散了这个价值质点,其主体价值和终极效能便会随之而消失殆尽。文化的商品意义,永远都只能是和只配是文化主体价值和终极效能的延伸物与衍生品,就像在提炼石油时得到了沥青,但我们却永远也不能只为得到沥青而去提炼石油。

  其实,文化的主体价值和精神效能,与文化的衍生价值和经济效能并不矛盾,更不对立,它们是完全统一的。因为没有前者,就不会有后者,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前者的价值越大,后者的价值也才会随之提升,它们是一种水涨船高的关系。只有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内容精到,形式优美,精神效能突出,社会影响巨大,它才会有人气、增效益。不过,文化毕竟是文化,既然它的主体价值和终极效能是体现在精神层面上的,而社会效益和精神内蕴又具有审美和认识上的差异,这就使文化的主体价值和衍生价值难免龃龉,产生逆差。但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特定环境和特定时期,它们最终还是会实现统一的。如在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鲁迅的作品就不如一些轻俏文人的纨绔时文走红,但经过历史的沉淀和淘漉之后,归真返璞,珠秕两分。马克思历40年之辛劳而完成的《资本论》,所赚稿费却不如当时德国一个工资最低的勤杂工多,但这决不是《资本论》巨大精神价值的真正标志,历史也早已对此作出了极具说服力的评判。相反,一些庸俗小说和低俗电视节目,虽然通过解密升职秘笈和暴露媚富心态而绑架了一些受众的窥私兴趣,并因此而赚得钵满盆满,但一股风潮过后,等待它的必将是落寞。除了操持者的利润之外,不会在文坛上和心灵中留下任何痕迹。显然,这不应当成为社会主流的文化生态。

  所以,构建和固守文化价值的质点,就不仅是我们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更是我们定当时刻铭记于心和认真见诸于行的崇高责任。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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