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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良知:诚信)净化中华文化生态:严重鄙视名人学术抄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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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谭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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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7-07

老谭浅言:名人学术抄袭,盗窃他人学术成果,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精神公害。无论是市长、校长、教授,均以窃取他人研究成果为已有而不知耻。而抄袭的目标,无非是获取名利。欲望的膨胀,让许多名人成名前甚至成名后,依然以种种不良道德行为损害着中国社会的创新与创造的圣洁生态。这样的窃贼行为,是从根本上破坏着一个民族的创造力。

文化作文文化教学课题组所有同仁,必须为社会文化环境的净化尽自己的身正之力。无论穷达,均应慎独正身,拒绝抄袭,崇尚原创。

下面以清华大学教授汪晖被指抄袭,多位学者发公开信 呼吁调查清华教授汪晖涉剽窃问题为典型案例,说明社会良知在净化学术生态方面所作的努力。


多位学者发公开信 呼吁调查清华教授汪晖涉剽窃问题


就汪晖涉嫌剽窃问题给中国社科院和清华大学的公开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
2010年3月25日王彬彬在《南方周末》发表《汪晖〈反抗绝望〉的学风问题》,指出《反抗绝望》一书存在剽窃问题,引起学界普遍关注。4月8日,《南方周末》刊发了项义华的文章和两位网友所做的调查,补充了《反抗绝望》涉嫌抄袭的证据。有学者认为,《反抗绝望》虽然屡次再版,但毕竟是一本写于20年前的旧书。王彬彬遂又查核了汪晖的近著《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认为该书也涉嫌抄袭。这些指控,引起海内外学术界很多议论。

熊丙奇4月2日在《东方早报》撰文提出:“王彬彬教授已公开撰文批评汪晖的《反抗绝望》一书存在严重抄袭现象,这不应该只停留在‘媒体辩论’——媒体评价终究不是学术评价;也不是由几个专家表态拍板——几个专家的意见也只是个人意见,而应该由学术机构进行调查、认定。这个学术机构,就是汪晖当年读博士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虽然博士学位已经授予20年,但学术不端的责任追究,并没有时限……应该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组织独立的调查委员会,通过调查、听证,以鉴定汪晖的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如果没有抄袭,学位委员会可以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如果存在抄袭,学位委员会当作出取消博士学位的处理。”

林毓生6月6日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说:“国际上,……如果一旦涉嫌抄袭的事件发生了,握有公权力、负有行政责任的校长、院长会很快组织‘调查委员会’,任命享有清誉、具有公信力、与涉嫌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没有关系的第三者为‘调查委员会’委员,授予‘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之权。在调查过程中,当然会给予当事人向‘调查委员会’详尽说明的机会。……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中国学术界庶几可以走向良性循环。”

易中天6月7日在《南方都市报》上发文说:赞同林的主张,“应该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来审理此案。因为非如此,不能还汪晖一个清白,如果他当真清白的话。这可不是虚情假意。实际上,在我看来,端正学风固然重要,保护人权也同样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借此机会,建立防止学术腐败的有效机制,制定解决学术争端的游戏规则。……这个‘专门委员会’……应该是客观、公正、中立的。因此,甭管是谁建的,挂在谁的名下,都应该是‘只对公众和事实负责’的‘独立机构’。……可以考虑聘请理工科教授和海外学者参加。……委员会名单应该公示。……委员会的惟一任务,是弄清事实,即根据《著作权法》和国际学术惯例,讨论‘汪晖抄袭’的说法是否成立。与此无关的话题,比如汪晖的学术成就等等,均不在讨论之列。……表决和撰写结论时,应实行‘实名制’。”

事件发生距今已3个月,其间不断有学者呼吁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大学组织调查委员会,但是至今未见回应。汪晖对上述批评迄今也没有任何回应,但他曾表态,希望能由学术界内部来解决。为对汪晖教授负责,澄清这一争议,结束莫衷一是的状态,走向良性循环,我们支持熊、林二位的建议,联名要求中国社科院和清华大学迅速答复,履行职责。我们也同意易中天的主张,在组成调查委员会时,应邀请贵院、贵校之外的学者,乃至海外学者参加,公示委员会名单和调查结果。我们同时要求,调查结论以及各委员投票意向最终能公布,以示公开、公正,接受公众监督。

签名人员(截至7月6日中午,按汉语拼音音序排列):
陈明(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陈青生(上海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
陈仲丹(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邓晓芒(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
董 健(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
樊洪业(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研究员)
冯崇义(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副教授)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教授)
郭世佑(中国政法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
郭于华(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郝 建(北京电影学院电影学系教授)
何 蜀(《红岩春秋》杂志退休编审)
黄卫峰(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黄有光(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教授)
李公明(广州美术学院美术史系教授)
李世洞(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天纲(复旦大学宗教学系教授)
李醒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李 杨(广州社科院历史所所长)
刘 昶(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刘绪贻(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陆谷孙(复旦大学英文系教授)
马斗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沈登苗(民间学者)
沈 弘(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教授)
沈 坚(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田 松(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
汪丁丁(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王东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教授)
王建民(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教授)
王晴佳(美国罗文大学历史系教授)
王学泰(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
王扬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研究员)
吴 迪(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员)
吴中杰(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肖 滨(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
肖雪慧(西南民族大学教授)
熊 伟(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所所长)
熊卫民(中国科学院自然史所副研究员)
严搏非(上海三辉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向继东(《湘声报》编辑)
徐 贲(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
徐国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医农(北京三联书店编辑)
薛 涌(美国萨福克大学历史系助教)
杨光祖(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文史部教授)
杨 沐(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高级讲师)
杨玉圣(学术批评网创办人)尤小立(苏州大学副教授)
余三定(《云梦学刊》主编)
张 闳(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
张聚国(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张隆溪(香港城市大学教授)
张 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张伟然(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
张中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教授)
赵士林(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
郑培凯(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主任)
郑也夫(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周伟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授)
周祥森(河南大学《史学月刊》编辑部编审)
祝国光(全欧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
朱 正(湖南人民出版社编审)


培养文化的意识,拥有文化的良知,探索文化的轨迹,传承文化的精神,肩负文化的责任,维护文化的秩序,净化文化的生态,养育文化的人格,重建文化的经典,迎接文化的振兴。
离线谭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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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7-07
林毓生、余英时:汪晖抄袭如不处理,清华校长应该下台!


核心提示:
  清华大学教授汪晖,被揭露在著作中竟然大面积抄袭。事件发生后,清华大学将汪晖列入本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学者名单,以示对汪晖的绝对支持。对此,国际知名学者、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教授林毓生说:

  “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如果清华大学校长、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


  本采访稿经林毓生教授本人审定
  (余英时先生对“关于汪晖涉嫌抄袭答问”的审定稿表示:“我完全同意你的论点。”——林毓生注)

  记者:林先生,非常感谢您在参加大陆学术交流极为辛劳之余,在返美之前接受采访。您在海外也听说了国内学术界关于汪晖涉嫌抄袭的讨论,不知您有何看法?

  林毓生:我多年来关怀中国的学术发展,汪晖涉嫌抄袭的事,当然知道,而且看过网络上不少的讨论。不但我关注这件事,余英时先生也十分关注这件事。我们对于汪晖涉嫌大量抄袭,感到震惊。事实上,这件事并不是那么复杂,基本上是事实认证、事实鉴定的问题。

  汪晖到底抄袭了没有?我们同意严家炎先生的看法:有些地方确实“可以说是抄袭”。一个学者被指为曾经抄袭别人的著作,这是极为严重的事。我们需要以严正的态度对待。学术作为职业性活动本身,最无品德的事,便是抄袭别的学者的著作。这种行为同时破坏了学术秩序,并涉及法律问题。(学者当然也可能出卖灵魂,做政治或商业势力的走狗、或变成刑事罪犯;但,那不是学术作为职业性活动本身的活动。)认证学者的抄袭,不但需要而且只能就事论事,与这个学者的学问好坏无关。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可与这件事相混淆。一个学者学问的好坏,见仁见智、大家可以讨论,但抄袭这件事,只能看证据的真伪、多少,如果客观的证据确凿,你怎么为抄袭者辩护,他仍是抄袭者。

  有人说汪晖主要的东西不是抄来的,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次要的东西才是抄来的。抄袭帮助他节省了时间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他的理论建树上,他借着抄袭才变成有世界水平的学者。根据这样的思路,以后大学者都应有抄袭的特权、希望变成有世界水平的年轻学者也都应有抄袭的特权,否则你就阻碍了中国变成学术大国,要变成学术大国,中国必须先变成抄袭大国!这样讲下去,势必要把中国变成世界的笑柄!这样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思路,仍然反映着乌托邦革命思潮的深刻影响。它带来了那么多的灾难;令人感到惋惜的是,许多人仍然对它的吸引力没有反思的资源,当然也就没有反思的能力。事实上,学术界之内,大家是平等的,不可能允许破坏学术秩序的特权的存在。如果中国学术界连这一点都无共识的话,也就不成为学术界了。

  在进一步具体讨论汪晖事件之前,我要先对一位研究鲁迅的学者的说法,作一点评论与澄清。那位学者说,汪晖所犯的过错,不算抄袭,只是他未遵守学术规范。然而,抄袭当然也是一种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行为!一个抄袭者,之所以被认定与鉴定为抄袭者,恰恰是他被发现不遵守学术规范!当然,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行为的严重性,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学者因为一时疏忽或交稿的时间紧迫,偶而在全书之中一二处未能把引用别人的论述交代清楚,这种行为与另一个学者经常在自己的著作中大量引用别人的许多论述而不交代出处,机心用尽、处处掩饰,以便使读者以为这些都是出自他自己的研究与分析,这两种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行为是有所分际的,两者犯错的程度与严重性判然有别,不可同日而语。前者或可原谅,后者足可称之为抄袭,是无法原谅的。

  记者:为什么这样的抄袭行为是无法原谅的?

  林毓生:因为它涉及一个学者作为学者的资格。这可分为三点予以说明:
  (一)抄袭者侵害了被抄袭者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如果连基本财产权、公权力都无法保障的话,这个人的许多其他权利(以及其他权利所赋予的自由)也就无法落实。财产权是许多自由的基础。在大学里,代表行使公权力的校长、院长,为了保障被抄袭者的知识产权,必须处理这种侵权行为,必要时需要进入法律程序。

  (二)事实上,汪晖的抄袭行为并未停留在上述范围之内。好几位读者独立地发现更为严重的抄袭行为:他把列文森论述梁启超的英文著作中译的一部分,不作任何交代,没有遮掩地抄过来,只是把梁氏大名换成了鲁迅。剽窃二字不足以描述这样明目张胆的抄袭了;“抢夺”二字比较接近事实。另外,最近有人发现汪晖的近著《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也有涉嫌抄袭的段落。

  抄袭别人的东西,抄袭者太没有个人的尊严了!一个真正有尊严的学者,不需要外在的压力,他自然不会去抄袭。因为,他自尊、自重——能够尊重自己,才能尊重别人。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原则。学术工作必须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这一点,中国古代先哲与现代西方杰出学人的意见是一致的。孔子说:“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周易·乾·九三爻·文言》)荀子则说:“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辩”(《荀子·正名》)。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派之父鼐特(Frank H. Knight)先生说:“学术的基本原则(追寻真理或客观性)本质上是一个道德原则,客观性预设着正直、胜任与谦虚。”(鼐特生前尚无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设立;后来有五个他的学生陆续获得此奖。)中、西哲人所强调的道德与学术之间的积极联系,具体地说,可分疏为两种活动:(a)以纯正、诚恳之心在学术领域发掘知识、追寻真理;(b)遵守学术共同体之内的学术纪律、学术规范。

  (三)抄袭行为除了是一种失德的行为以外,它直接破坏了学术秩序。建立稳定、公平、合理的学术秩序,对于学术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学术秩序之内,学者们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启迪、讨论。没有健康的学术交流,很难有学术的进展。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只能建立在学者们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严重的抄袭者颠覆了学者们对他的信任,破坏了学术秩序。

  国际上,在有水准的大学中任教的学者们,抄袭的事件,极少发生。他们大多自尊、自重,根本不会产生抄袭的念头,其中当然也有少数投机取巧的人,他们大多不敢逾越学术共同体的底线(他们知道抄袭一旦被发现,“终身职位”的保障也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一旦涉嫌抄袭的事件发生了,握有公权力、负有行政责任的校长、院长会很快组织“调查委员会”,任命享有清誉、具有公信力、与涉嫌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没有关系的第三者为“调查委员会”委员,授予“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之权。在调查过程中,当然会给予当事人向“调查委员会”详尽说明的机会。若是毋枉毋纵的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确认与鉴定了大量抄袭的证据(无论这些是来自抄袭者早期、中期或后期的著作),校长、院长在接到调查报告以后,对于最为严重的抄袭当事人的处分,只有一个可能:撤职。为什么如此严厉?因为,如前所述,确实的证据显示,当事人自我取消了作为学者的资格:他侵害了别人的知识产权、逾越了学术道德的底线,破坏了学术共同体的秩序。

  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如此究责的程序,会使当事人得到了应得的处罚,中国的学术秩序因此获得重整的机会,不正学风也由此可以获得改正。中国学术界庶几可以走向良性循环。如果清华大学校长、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

本报记者 张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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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抄袭门事件演变
汪晖抄袭门事件演变

3月10日
  南京大学学者王彬彬在《文艺研究》上刊发文章《汪晖的学风问题——以<反抗绝望>为例》,质疑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汪晖涉嫌抄袭。

3月25日
  《南方周末》又全文刊载了这篇文章,汪晖抄袭门开始成为公共事件。

3月25日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理群称:“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反抗绝望》可能确实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但这不能简单称之为剽窃。”

3月25日
  汪晖对媒体记者回复短信:“我在国外,现在是深夜。有朋友来信说及此事。我没有看到文章,手头也没有20年前的著作。我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

3月30日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严家炎认为汪晖是抄袭或变相抄袭,但是王彬彬也有一些地方说得好像过分了一点。

4月3日
  《北京青年报》发表汪晖著作的责任编辑舒炜的文章《“王彬彬式搅拌”对学术的危害》为汪晖辩护,说:“这样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指控,几乎可以把任何学者的任何写作都定义为剽窃。”

4月9日
  知名学者丁东在《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发表文章,称自从中国有了现代学术以来,引用别人的著作,不注明出处,从来都是不正当的,80年代也不例外。汪晖博士论文中的硬伤,当时没有发现,应当说是评委的疏忽,并不能证明80年代不需要遵守学术规范。

4月21日
  熊丙奇在《东方早报》上撰文《社科院应启动汪晖抄袭事件的调查》,说:“如果没有抄袭,学位委员会可以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以此了断‘媒体辩论’;而如果存在抄袭,学位委员会当作出取消博士学位的处理。”

5月
  清华大学继续将汪晖列入本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学者名单。

截至记者发稿
  汪晖未公开回应此事,清华大学新闻网上依然挂着该校新闻报告《严谨为学的汪晖》。

以上均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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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7-07
薛涌:从“汪晖抄袭门”看中国学术界的隐忧
薛涌:从“汪晖抄袭门”看中国学术界的隐忧
□晨报评论专栏作者 薛 涌

(发自美国)

自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揭出清华大学教授汪晖博士论文《反抗绝望》系抄袭之后,学界公开站出来支持王彬彬的人少得出奇。相反,挺汪的声音却十分理直气壮。北大教授钱理群也许是汪晖的首位辩护者,他称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汪晖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但不是简单的剽窃,汪晖对鲁迅研究的贡献不能否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赵京华则反过来攻击王彬彬:“王彬彬一文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负责任的。王彬彬在文中大谈文风,我恰恰对他的文风很反感。你看他在文中那种冷嘲热讽、那种洋洋得意,让人不舒服,这不利于善意的批评。”甚至质问:“作为国家核心期刊的《文艺研究》怎么也会发这种格调不高的文章?”鲁迅博物馆馆长孙郁也应声附和:“这本书在引文方面确实有不够规范的地方,但这属于技术上的问题。”于是有媒体总结说:“三名专家均表示,该书确实存在引文不够规范等‘技术层面的问题’,但要说汪晖恶意剽窃恐难成立。”

老实说,王彬彬的文章有不少弱点,其最大的问题是混淆了学术批评和学术举报。学术批评,比如语言是否应该那么晦涩等等,大家自可见仁见智。但学术举报则客观得多。王彬彬把两者混杂在一篇文章里谈,自然影响了他文章的力量。不过,他的学术举报确实揭示出了确凿的抄袭问题。引起媒体注意的,也是这个问题,而并非语言的晦涩或文风问题。

遗憾的是,在“学术规范化”成为时代呼声的今日,三位学术权威群起挺汪。其中,钱理群虽已退休,但在鲁迅研究方面属于学界领袖,德高望重,门生故旧到处都是。另外两位,也占据了学术界的重要职位。自不用说,以汪晖的影响,他自己在学术界的人脉也很深。鲁迅研究的圈子本来就很小,汪晖、钱理群、孙郁和他们的朋友加在一起,恐怕超过了半壁江山。大家利害关系很深,得罪人的事情谁也不会轻易干。如今这三位权威人士如此登高一呼,他们的同事和学生对学术规范问题还怎么反省?也难怪,《现代快报》记者拿着一份“学术名单”遍访学术人士,应答者寥寥。学界有地位的人都不说话,那些读博士的年轻学者谁还敢说三道四?

学术抄袭有时是存心,有时则可能是一时疏忽。但第一步要做的,是把事实陈列出来,让人们有个判断的基础。至于汪晖对鲁迅研究有什么贡献,是否会因此事受到影响,自有历史作出判断。如果权威人士在此刻争相出来说“汪晖对鲁迅研究的贡献不能否定”,甚至指责有关刊物发表了“格调不高”的举报文章,把批评的声音都吓住,则似乎是要在学界制定“潜规则”了。

当今指责学术官僚化的声音很盛。对此,我并无异议。但是,从此案可以看出,学术界的问题,绝非简单的一个“官僚化”可以概括。学术界抱持着传统士大夫的朋党习气,在关键时刻如同打群架一般地不顾是非帮自己的人,这也同样会妨碍中国学术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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