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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显学:儒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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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之 孔子





第四章 孔子:第一位教师 
 
        孔子姓孔名丘,公元前551年生于鲁国,位于中国东部的现在的山东省。他的祖先是宋国贵族成员,宋国贵族是商朝王室的后代,商朝是周朝的前一个朝代。在孔子出生以前,他的家由于政治纠纷已经失去贵族地位,迁到鲁国。 
 
    孔子一生事迹详见《史记》的《孔子世家》。从这篇世家我们知道孔子年轻时很穷,五十岁时进入了鲁国政府,后来作了高官。一场政治阴谋逼他下台。离乡背井。此后十三年他周游列国,总希望找到机会、实现他的政治、社会改革的理想。可是一处也没有找到,他年老了,最后回到鲁国,过了三年就死了。死于公元前479年。 
 

孔子和六经 
 
    前一章 说过,各家哲学的兴起,是与私人讲学同时开始的。就现代学术界可以断定的而论,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私人身份教了大量学生的人,他周游列国时有大批学生跟随着。照传统说法、他有几千个学生,其中有几十人成为著名的思想家和学者。前一个数目无疑是太夸大了,但是毫无问题的是,他是个很有影响的教师,而更为重要和独一无二的是,他是中国的第一位私学教师。他的思想完善地保存在《论语》里。他的一些弟子将他的分散的言论编成集子,名为《论语》。 
 
    孔子是一位“儒”,是“儒家”创建人。前一章提到,刘歆说儒家“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六经就是《易》、《诗》、《书》、《礼》、《乐》(今佚)、《春秋》(鲁国编年史,起自公元前722年,讫于公元前479年即孔子卒年)。这些经的性质由书名就可以知道,唯有《易》是例外。《易》被后来儒家的人解释成形上学著作,其实本来是一部卜筮之书。 
 
    孔子与六经的关系如何。传统学术界有两派意见。一派认为,六经都是孔子的著作。另一派则认为,孔子是《春秋》的著者,《易》的注者,《礼》、《乐》的修订者,《诗》、《书》的编者。 
 
    可是事实上,无论哪一经,孔子既不是著者,也不是注者,甚至连编者也不是。可以肯定,在许多方面他都是维护传统的保守派。他的确想修订礼乐,那也是要纠正一切偏离传统的标准和做法,这样的例子在《论语》中屡见不鲜。再从《论语》中关于孔子的传说来看,他从来没有任何打算,要亲自为后代著作什么东西。还没有听说当时有私人著作的事。私人著作是孔子时代之后才发展起来的、在他以前只有官方著作。他是中国的第一位私人教师,而不是中国的第一位私人著作家。 
 
    在孔子的时代以前已经有了六经。六经是过去的文化遗产。六经又叫做“六艺”,是周代封建制前期数百年中贵族教育的基础。可是大约从公元前七世纪开始,随着封建制的解体,贵族的教师们,甚至有些贵族本人,——他们已经丧失爵位,但是熟悉典籍,——流散 在庶民之中。前一章 说过,他们这时靠教授典籍为生,还靠在婚丧祭把及其他典礼中“相礼”为生。这一种人就叫做“儒”。 

孔子作为教育家 
 
 不过孔子不只是普通意义上的儒。在《论语》里他被描写成只是一个教育家。从某种观点看来,也的确是如此。他期望他的弟子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成人”(《论语·宪 问》),所以教给他们以经典为基础的各门知识。作为教师,他觉得他的基本任务、是向弟子们解释古代文化遗产。《论语》记载,孔子说他自己“述而不作”(《论语·述而》)。就是这个原故。不过这只是孔子的一个方面,他还有另一方面。这就是,在传述传统的制度和观念时、孔子给与它们的解释,是由他自己的道德观推导出来的。例如在解释“三年之丧”这个古老的礼制时。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换句话说,儿子的一生,至少头三年完全依赖父母,因此父母死后他应当以同样长的时间服丧,表示感恩。还有在讲授经典时,孔子给与它们以新的解释。例如讲到《诗》经时,他强调它的道德价值,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这样一来,孔子就不只是单纯地传述了,因为他在“述”里“作”出了一些新的东西。 
 
 这种以述为作的精神,被后世儒家的人传之永久,经书代代相传时,他们就写出了无数 的注疏。后来的《十三经注疏》,就是用这种精神对经书原文进行注释而形成的。 

 
 正是这样,才使孔子不同于当时寻常的儒,而使他成为新学派的创建人。正因为这个学派的人都是学者同时又是六经的专家,所以这个学派被称为“儒家”。 
 

正名 
 
 孔子除了对经典作出新的解释以外,还有他自己的对于个人与社会,天与人的理论。 
 
 关于社会,他认为,为了有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最重要的事情是实行他所说的正名。就是说,“实”应当与“名”为它规定的含义相符合。有个学生问他,若要您治理国家。先做什么呢?孔子说;“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又有个国君问治理国家的原则,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换句话说,每个名都有一定的含义,这种含义就是此名所指的一类事物的本质。因此,这些事物都应当与这种理想的本质相符。君的本质是理想的君必备的,即所谓“君道”。君,若按君道而行,他才于实,于名,都是真正的君。这就是名实相符。不然的话,他就不是君,即使他可以要人们称他为君。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君、臣、父、子都是这样的社会关系的名,负有这些名的人都必须相应地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孔子正名学说的含义。

仁、义 
 
 关于人的德性,孔子强调仁和义,特点是仁。义是事之“宜”,即“应该”。它是绝对的命令。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应该做的事、必须为做而做,因为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道德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这种行为也不是义的行为。用一个常常受孔子和后来儒家的人蔑视的词来说,那就是为“利”。在儒家思想中,义与利是直接对立的。孔子本人就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这里已经有了后来儒家的人所说的“义利之辨”,他们认为义利之辨在道德学说中是极其重要的。 
 
 义的观念是形式的观念,仁的观念就具体多了。人在社会中的义务,其形式的本质就是它们的“应该”,因为这些义务都是他应该做的事。但是这些义务的具体的本质则是“爱人”,就是“仁”。父行父道爱其子,子行子道爱其父。有个学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论话·颜渊》)。真正爱人的人,是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人。所以在《论语》中可以看出,有时候孔子用“仁”字不光是指某一种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总和。所以“仁人”一词与全德之人同义。在这种情况下。“仁”可以译为perfectvirtue(全德)。 

 

忠、恕 
 
 《论语》记载:“仲弓问仁。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孔子又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己。”(《论 语·雍也》) 
 
 由此看来,如何实行仁,在于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换句话说,“己之所欲。亦施于人”,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称之为“忠”,即“尽己为人”。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称之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的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就叫做忠恕之道,就是“仁之方”(实行仁的方法)。 

 
 后来的儒家,有些人把忠恕之道叫做“系(此字无:ocr)矩之道”。就是说,这种道是以本人自身为尺度,来调节本人的行为。公元前三、二世纪儒家有一部论文集名叫《礼记》,其中有一篇《大学》,说;“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系矩之道。”《礼记》另有一篇《中庸》,相传是孔子之孙子思所作,其中说:“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大学》所举的例证。强调忠恕之道的否定方面;《中庸》所举的例证。强调忠恕之道的肯定方面。不论在哪个方面,决定行为的“系矩”都在本人自身,而不在其他东西之中。 
 
 忠恕之道同时就是仁道,所以行忠恕就是行仁。行仁就必然履行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包括了义的性质。因而忠恕之道就是人的道德生活的开端和终结。《论语》有一章说:“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 
 
 每个人在自己心里都有行为的“系矩”,随时可以用它。实行仁的方法既然如此简单,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知命 
 
 从义的观念,孔子推导出“无所为而为”的观念。一个人做他应该做的事,纯粹是由于这样做在道德上是对的,而不是出于在这种道德强制以外的任何考虑。《论语》记载,孔子被某个隐者嘲讽为“知其不可而为之者”(《宪问》)。《论语》还记载,孔子有个弟子告诉另一个隐者说;“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 

 
 后面我们将看到,道家讲“无为”的学说。而儒家讲“无所为而为”的学说。依儒家看来,一个人不可能无为,因为每个人都有些他应该做的事。然而他做这些事都是“无所 
 为”,因为做这些事的价值在于做的本身之内,而不是在于外在的结果之内。 
 
 孔子本人的一生正是这种学说的好例。他生活在社会、政治大动乱的年代,他竭尽全力改革世界。他周游各地,还像苏格拉底那样,逢人必谈。虽然他的一切努力都是枉费,可是他从不气馁。他明知道他不会成功,仍然继续努力。 
 
 孔子说他自己:“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他尽了一切努力,而又归之于命。命就是命运。孔子则是指天命,即天的命令或天意;换句话说,它被看作一种有目的的力量。但是后来的儒家,就把命只当作整个宇宙的一切存在的条件和力量。我们的活动,要取得外在的成功,总是需要这些条件的配合。但是这种配合,整个地看来,却在我们能控制的范围之外。所以我们能够做的,莫过于一心一意地尽力去做我们知道是我们应该做的事,而不计成败。这样做,就是“知命”。要做儒家所说的君子,知命是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所以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 

 
 由此看来,知命也就是承认世界本来存在的必然性,这样,对于外在的成败也就无所萦怀。如果我们做到这一点,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就永不失败。因为,如果我们尽应尽的义务,那么,通过我们尽义务的这种行动,此项义务也就在道德上算是尽到了,这与我们行动的外在成败并不相干。 
 
 这样做的结果,我们将永不患得患失,因而永远快乐。所以孔子说:“知者不惑,仁者 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又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孔子的精神修养发展过程 

 
 在道家的著作《庄子》中,可以看到道家的人常常嘲笑孔子,说他把自己局限于仁义道德之中,只知道道德价值,不知道超道德价值。表面上看,他们是对的,实际上他们错了。请看孔子谈到自己精神修养发展过程时所说的话吧,他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 
 
 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学”,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学。《论语》中孔子说:“志于道。”(《述而》)又说:“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孔子的志于学,就是志于这个道。我们现在所说的学,是指增加知识;但是“道”却是我们用来提高精神境界的真理。 
 
 孔子还说:“立于礼。”(《论语·泰伯》)又说:“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所以孔子说他三十而立,是指他这时候懂得了礼,言行都很得当。 
 
 他说四十而不惑,是说他这时候已经成为知者。因为如前面所引的,“知者不惑”。 
 
 孔子一生,到此为止,也许仅只是认识到道德价值。但是到了五十、六十。他就认识到天命了,并且能够顺乎天命。换句话说,他到这时候也认识到超道德价值。在这方面孔子很像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觉得,他是受神的命令的指派,来唤醒希腊人。孔子同样觉得,他接受了神的使命。《论语》记载:“子畏于匡,曰:‘……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有个与孔子同时的人说:“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所以孔子在做他所做的事的时候,深信他是在执行天的命令,受到天的支持;他所认识到的价值也就高于道德价值。 
 
 不过,我们将会看出,孔子所体验到的超道德价值,和道家所体验到的并不完全一样。道家完全抛弃了有理智、有目的的天的观念,而代之以追求与浑沌的整体达到神秘的合一。因此,道家所认识、所体验的超道德价值,距离人伦日用更远了。 
 
 上面说到,孔子到了七十就能从心所欲,而所做的一切自然而然地正确。他的行动用不着有意的指导。他的行动用不着有意的努力。这代表着圣人发展的最高阶段。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西方对于孔子的了解,可能超过了对于其他任何中国人的了解。可是在中国内部、孔子虽然一直出名,他的历史地位在各个时代却有很不相同的评价。按历史顺序说,他本来是普通教师,不过是许多教师中的一个教师。但是他死后,逐渐被认为是至圣先师,高于其他一切教师。到公元前二世纪,他的地位更加提高。当时许多儒家的人认为,孔子曾经真地接受天命,继周而王。他虽然没有真正登极,但是就理想上说,他是君临全国的王。这显然是个矛盾、可是有什么根据呢?这些儒家的人说,根据可以在《春秋》的微言大义中找到。他们把《春秋》说成是孔子所著的表现其伦理、政治观点的一部最重要的政治著作,而不是孔子故乡鲁国的编年史。再到公元前一世纪、孔子的地位提高到比王还高。据当时的许多人说,孔子是人群之中活着的神,这位神知道在他以后有个汉朝(公元前206至公元220年),所以他在《春秋》中树立一种政治理想,竟能完备得足够供汉朝人实施而有余。这种神化可以说是孔子光荣的顶点吧,在汉朝的中叶,儒家的确可以叫做宗教。 
 
 但是这种神化时期并没有持续很久。公元一世纪初,就已经有比较带有理性主义特色的儒家的人开始占上风。从此以后,就不再认为孔子是神了,但是他作为“至圣先师”的地位仍然极高。直到十九世纪末,孔子受天命为王的说法固然又短暂地复活,但是不久以后,随着民国的建立,他的声望逐渐下降到“至圣先师”以下。在现在,大多数中国人会认为,他本来是一位教师,确实是一位伟大的教师,但是远远不是唯一的教师。 
 
 此外,孔子在生前就被认为是博学的人。例如,有一个与他同时的人说:“大哉孔子! 博学而无所成名。”(《论语·子罕》)从前面的引证,我们也可以看出,他自认为是继承古代文化并使之垂之永久的人,与他同时的一些人也这么认为。他的工作是以述为作,这使得他的学派重新解释了前代的文化。他坚持了古代中他认为是最好的东西,又创立了一个有力的传统,一直传到最近的时代,这个时代又像孔子本人的时代,中国又面临巨大而严重的经济、社会变化。最后,他是中国的第一位教师。虽然从历史上说,他当初不过是普通教师,但是后来有些时代认为他是至圣先师,也许是不无道理的。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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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之 孟子
第七章 儒家的理想主义派:孟子  
  
  
       《史记》记载,孟子(公元前371?一前289?年)是邹(今山东省南部)人。他从孔子的孙子子思的门人学习儒家学说。当时的齐国(也在今山东省)是个大国,有几代齐王很爱好学术。他们在齐国首都西门—稷门附近,建立一个学术中心,名叫“稷下”。稷下学者“皆命曰列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览天下诸侯宾客,言齐能致天下贤士也。”(《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孟子一度是稷下的著名学者之一。他也曾游说各国诸侯,但是他们都不听从他的学说。他最后只好回来与弟子们作《孟子》七篇。这部书记载了孟子与诸侯、与弟子的谈话。《孟子》后来被推祟为“四书”之一,“四书”是近千年来儒家教育的基础。  
  
    孟子代表儒家的理想主义的一翼,稍晚的荀子代表儒家的现实主义的一翼。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往下就可以明白。  


人性善  
  
    我们已经知道,孔子对于“仁”讲了很多,对“义”‘利”之辨也分得很清。每个人应当毫不考虑自己利益,无条件地做他应该做的事,成为他应该成为的人。换句话说,他应当“推已及人”,这实质上就是行“仁”。但是孔子虽然讲了这些道理,他却没有解释为什么每个人应该这样做。孟子就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在回答的过程中,孟子建立了人性本善的学说。性善的学说使孟子赢得了极高的声望。  
  
    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确切地说,就是,人性的本质是什么?——向来是中国哲学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据孟子说,他那个时候,关于人性的学说,除了他自己的学说以外,还另有三种学说。第一种是说人性既不善又不恶。第二种是说人性既可善又可恶(这意思似乎是说人性内有善恶两种成分),第三种是说有些人的人性善,有些人的人性恶(详 见《孟子·告子上》)。持第一种学说者是告子,他是与孟子同时的哲学家。《孟子》中保存了他和孟子的几段很长的辩论,所以我们对于第一种学说比对于其他两种知道得多一些。  
  
    孟子说人性善,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人生下来就是孔子,就是圣人。他的学说,与上述第二种学说的一个方面有某些相似之处,也就是说,认为人性内有种种善的成分。他的确承认,也还有些其他成分,本身无所谓善恶,若不适当控制,就会通向恶。这些成分,他认为就是人与其他动物共有的成分。这些成分代表着人的生命的“动物”方面,严格地说,不应当认为是“人”性部分。  
  
    孟子提出大量论证,来支持性善说,有段论证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沐惕侧隐之心。……由是观之,无侧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侧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  
  
    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此“四端”,若充分扩充,就变成四种“常德”,即儒家极其强调的仁、义、礼、智。这些德,若不受外部环境的阻碍,就会从内部自然发展(即扩充),有如种子自己长成树,蓓蕾自己长成花。这也就是孟子同告子争论的根本之点。告子认为人性本身无善无不善,因此道德是从外面人为地加上的东西,即所谓“义,外也”。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人应当让他的“四端”。而不是让他的低级本能,自由发展?孟子的回答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在于有此“四端”。所以应当发展“四端”,因为只有通过发展“四端”、人才真正成为“人”。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他这样回答了孔子没有想到的这个问题。

儒墨的根本分歧  

  
我们由此看出了儒墨的根本分歧。孟子以“距杨墨”为己任,他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墨子·膝文公下》)很明显,杨朱的学说是反对仁义的,因为仁义的本质是利他,而杨朱的原则是利己。但是墨子的兼爱,目的也是利他,在利他这方面他甚至比儒家的调子更高。那么,孟子在他的批判中,为什么把墨子和杨朱混在一起呢?  

  
对于这个问题,传统的回答是,由于墨家主张爱无差等,而儒家主张爱有差等。换句话说,在爱人的问题上,墨家强调同等,儒家强调差等。《墨子》里有段话说明了这个分歧,有个巫马子对墨子说:“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墨子·耕柱》)  
  
巫马子是儒家的人,竟然说“爱我身于吾亲”,很可能是墨家文献的夸大其词。这显然与儒家强调的孝道不合。除了这一句以外,巫马子的说法总的看来符合儒家精神。因为照儒家看来,应当爱有差等。  
  
谈到这些差等,孟子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孟子同墨者夷之辩论时,问他“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孟子·媵文公上》)对于兄之子的爱,自然会厚于对邻人之子的爱。在孟子看来,这是完全正常的;人应当做的就是推广这种爱使之及于更远的社会成员。“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善推其所为”(同上)。这种推广是在爱有差等的原则基础上进行的。  

  
爱家人,推而至于也爱家人以外的人,这也就是行“忠恕之道”,回过来说也就是行“仁”,这都是孔子倡导的。这其间并无任何强迫,因为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侧隐之心,不忍看得别人受苦。这是“仁之端也”,发展这一端就使人自然地爱人。但是同样自然的是,爱父母总要胜过爱其他一般的人,爱是有差等的。  
  
儒家的观点是这样。墨家则不然,它坚持说,爱别人和爱父母应当是同等的。这会不会弄成薄父母而厚别人,且不必管它,反正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消除儒家的有差等的爱。孟子抨击“墨氏兼爱,是无父也”的时候,心中所想的正是这一点。  
  
在爱的学说上,儒墨的上述分歧,孟子及其以后的许多人都很清楚地指出过。但是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更带根本性的分歧。这就是,儒家认为,仁是从人性内部自然地发展出来的;而墨家认为,兼爱是从外部人为地附加于人的。  
  
也可以说,墨子也回答了孔子没有想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人应当行仁义?不过他的回答是根据功利主义。他强调超自然的和政治的制裁以强迫和诱导人们实行兼爱,也与儒家为仁义而仁义的原则不合。若把第五章 所引《墨子·兼爱》篇的话与本章所引《孟子》论“四端”的话加以比较,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两家的根本分歧。


政治哲学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墨家的国家起源论,也是一种功利主义的理论。现在再看儒家的国家起源论,又与它不同。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媵文公上》)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在于有人伦以及建立在人伦之上的道德原则。国家和社会起源于人伦。照墨家说,国家的存在是因为它有用;照儒家说,国家的存在是因为它应当存在”  
  
人只有在人伦即人与人的关系中,才得到充分的实现和发展。孟子像亚力士多德,主张“人是政治的动物”,主张只有在国家和社会中,才能够充分发展这些人伦。国家是一个道德的组织,国家的元首必须是道德的领袖。因此儒家的政治哲学认为,只有圣人可以成为真正的王。孟子把这种理想,描绘成在理想化的古代已经存在。据他说,有个时期圣人尧为天子(据说是活在公元前二十四世纪)。尧老了,选出一个年轻些的圣人舜,教绘他怎样为君,于是在尧死后舜为天子。同样地,舜老了选出一个年轻些的圣人禹作他的继承人。天子的宝座就这样由圣人传给圣人,照孟子说,这样做是因为应当这样做。  
  
君若没有圣君必备的道德条件,人民在道德上就有革命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杀了君,也不算弑君之罪。这是因为,照孟子说,君若不照理想的君道应当做的做,他在道德上就不是君了,按孔子正名的学说,他只是“一夫”,如孟子所说的(《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还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孟子的这个思想,在中国的历史中,以至在晚近的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创建中,曾经发生巨大的影响。西方民主思想在辛亥革命中也发挥了作用,这是事实,但是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本国的古老的有权革命的思想,它的影响毕竟大得多。  
  
如果圣人为王,他的治道就叫做王道。照孟子和后来的儒家说,有两种治道。一种是“王”道,另一种是“霸”道。它们是完全不同的种类。圣王的治道是通过道德指示和教育;霸主的治道是通过暴力的强迫。王道的作用在于德,霸道的作用在于力。在这一点上,孟子说:“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  

  
后来的中国政治哲学家一贯坚持王霸的区别。用现代的政治术语来说,民主政治就是王道,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自由结合;而法西斯政治就是霸道,因为它的统治是靠恐怖和暴力。  
  
圣王的王道为人民的福利尽一切努力,这意味着他的国家一定要建立在殷实的经济基础上。由于中国经常占压倒之势的是土地问题,所以据孟子看来,王道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在于平均分配士地,这是很自然的。他的理想的土地制度,就是以“井田”著称的制度。按照这个制度,每平方里(一里约为三分之一英里)土地分成九个方块,每块为一百亩。中央一块叫做“公田”,周围八块是八家的私田,每家一块。八家合种公田,自种私田。公田的产品交给政府,私田的产品各家自留。九个方块安排得像个“井”字,因此叫做“井田制度”(《孟子·媵文公上》)。  
  
孟子进一步描绘这个制度说,各家在其私田中五亩宅基的周围,要种上桑树,这样,老年人就可以穿上丝稠了。各家还要养鸡养猪,这样,老年人就有肉吃了。这若做到了,则王道治下的每个人都可以“养生送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  
  
这不过仅仅是王道之“始”,因为它仅只是人民获得高度文化的经济基础。还要“谨痒序之教,中之以孝悌之义”,使人人受到一定的教育,懂得人伦的道理,只有这样,王道才算完成。  
  
行这种王道,并不是与人性相反的事情,而恰恰是圣王发展他自己的”恻隐之心”的直接结果。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孙丑上》)在孟子思想中。“不忍人之心”与”恻隐之心”是一回事。我们已经知道,照儒家所说,仁,只不过是恻隐之心的发展;恻隐之心又只有通过爱的实际行动来发展;而爱的实际行动又只不过是“善推其所为”,也就是行忠恕之道。王道不是别的,只是圣王实行爱人、实行忠恕的结果。  
  
照孟子所说,王道并无奥妙,也不难。《孟子·梁惠王上》中记载。有一次齐宣王看见一头牛被人牵去作牺牲,他“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因而命令用羊替换它。于是孟子对宣王说,这就是他的“不忍人之心”的例子,只要他能够把它推广到人事上,他就是行王道。宣王说他办不到,因为他有好货、好色的毛病。孟子说,人人好货、好色,王如果由知道自己的欲望,从而也知道他的所有人民的欲望,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满足这些欲望,这样做的结果不是别的,正是王道。  

  
孟子对宣王所说的一切,没有别的,就只是“善推其所为”,这正是行忠恕之道。在这里我们看出,孟子如何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孔子阐明忠恕之道时,还只限于应用到个人自我修养方面,而孟子则将其应用范围推广到治国的政治方面。在孔子那里,忠恕还只是“内圣”之道,经过孟子的扩展,忠恕又成为“外王”之道。  
  
即使是在“内圣”的意义上,孟子对于这个道的概念,也比孔子讲得更清楚。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这里所说的“心”就是“不忍人之心”,就是“恻隐之心”。所以充分发展了这个心,也就知道了我们的性。又据孟子说,我们的性是“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所以知道了性,也就知道了天。


神秘主义  

  
照孟子和儒家中孟子这一派讲来,宇宙在实质上是道德的宇宙。人的道德原则也就是宇宙的形上学原则,人性就是这些原则的例证。孟子及其学派讲到天的时候,指的就是这个道德的宇宙。理解了这个道德的宇宙。就是孟子所说的“知天”。一个人如果能知天,他就不仅是社会的公民,而且是宇宙的公民,即孟子所说的“天民”(《孟子·尽心上》)。孟子进一步区别“人爵”与“天爵”。他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换句话说,天爵都是在价值世界里才能够达到的境地,至于人爵都是人类世界里纯属世俗的概念。一个天民,正因为他是天民,所关心的只是天爵,而不是人爵。  
  
孟子还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怨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换句话说,一个人通过充分发展它的性,就不仅知天,而且同天。一个人也只有充分发展他的不忍人之心,他才内有仁德。要达到仁,最好的方法是行忠恕。通过行忠恕,他的自我、自私,都逐步减少了。一旦减无可减,他就感觉到再也没有人与我的分别,再也没有人与天的分别。这就是说,他已经同天,即与宇宙同一,成为一个整体。由此就认识到“万物皆备于我”。从这句话我们看到了孟子哲学中的神秘主义成分,  
  
若要更好地了解这种神秘主义,就得看一看孟子对于“浩然之气”的讨论,在其中,孟子描述了自己的精神修养发展过程。《孟子·公孙丑上》告诉我们,有一位弟子问孟子有什么特长,孟子回答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这位弟子又问什么是浩然之气,孟子回答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浩然之气”是孟子独创的名词。到后来,孟子的影响日益增大,这个名词也就不罕见了,但是在先秦仅此一见。至于它到底意指什么,连孟子也承认“难言也”(同上)。可是这段讨论,先讲了两个武士和他们养气的方法。从这一点我推测出,孟子的“气”也就是“勇气”的气,“士气”的气。它和武士的勇气、士气性质相同。当然也有所不同,就是它更被形容为“浩然”,浩然是盛大流行的样子。武士所养的气是关系到人和人的东西,所以只是一种道德的价值。但是浩然之气则是关系到人和宇宙的东西,因而是一种超道德的价值。它是与宇宙同一的人的气,所以孟子说它“塞于天地之间”。  
  
养浩然之气的方法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可以叫做“知道”。道就是提高精神境界的道。另一方面,孟子叫做“集义”,就是经常做一个“天民”在宇宙中应当做的事。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是孟子说的“配义与道”。  
  
一个人能够“知道”而且长期“集义”,浩然之气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丝毫的勉强也会坏事。就像孟子说的:“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偃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同上)  
  
一个人种庄稼,一方面当然要培育它,但是另一方面千万不可“助长”。养浩然之气正像种庄稼,当然要做些事,那就是行仁义。虽然孟子在这里只说到义,没有说到仁,实际上并无不同,因为仁是内部内容,其外部表现就是义。一个人若是经常行义,浩然之气就会自然而然从他的内心出现。  
  
虽然这种浩然之气听起来怪神秘,可是照孟子所说,它仍然是每个人都能够养成的。这是因为浩然之气不是别的,就是充分发展了的人性,而每个人的人性基本上是相同的。人性相同,正如每个人的身体形状相同。孟子举了个例子,他说,鞋匠做鞋子,虽然不了解顾客的脚实际有多大,但是他做的总是鞋子,而不是草篮子(《孟子·告子上》)。这是因为人的脚都是大同小异的。人性的情况也一样,圣人的本性与其他人的也相同。所以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圣人。只要他充分地发展他的本性就行了。正如孟子断言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这是孟子的教育学说,历来的儒家都坚持这个学说。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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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6-14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之 荀子
儒家的现实主义派:荀子

    先秦儒家三个最大的人物是孔子,孟子,荀子。荀子的生卒年代不详,可能是在公元前298一前238年之间。

    荀子名况,又号荀卿,赵国(今河北省、山西省南部)人。《史记》的《孟子、荀卿 列传》说他五十岁来到齐国,当时齐国稷下是很大的学术中心,他可能是稷下最后一位大思想家。《荀子》一书有三十二篇,其中很多是内容详细而逻辑严密的论文,可能是荀子亲笔所写的。

    儒家之中,荀子思想,是孟子思想的对立面。有人说孟子代表儒家的左翼,荀子代 表儒家的右翼。这个说法,尽管很有道理,但是概括得过分简单化了。孟子有左也有右:左就左在强调个人自由;右就右在重视超道德的价值,因而接近宗教。荀子有右也有左: 右就右在强调社会控制;左就左在发挥了自然主义,因而直接反对任何宗教观念。


人的地位

    荀子最著名的是他的性恶学说。这与孟子的性善学说直接相反。表面上看。似乎荀子低估了人,可是实际上恰好相反。荀子的哲学可以说是教养的哲学。他的总论点是,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努力的产物。价值来自文化,文化是人的创造。正是在这一点上,人在宇宙中与天、地有同等的重要性。正如荀子所说:“天有其时。地有其 财,人有其治,夫是谓之能参。”(《荀子·天论》)

    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可见
在孟子看来,圣人要成为圣人,必须“知天”,但是荀子则相反,认为:“唯圣人为不 求知天”。(《天论》)

    荀子认为,宇宙的三种势力:天、地、人,各有自己特殊的职责。“列星随旋,日
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同上),这是天、地的 职责。但是人的职责是,利用天地提供的东西,以创造自己的文化。荀子说;“大天而 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同上)又说:“故错(措)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同上)

照荀子的说法,如果忽视人所能做的一切,就会忘记人的职责,如果敢于“思天”,就会冒充天履行天的职责。这就是“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同上)

人性的学说

人性也必须加以教养,因为照荀子所说,凡是没有经过教养的东西不会是善的。荀
子的论点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伪,就是人为。照他看来,“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荀子·礼论》)

荀子的人性论虽然与孟子的刚好相反,可是他也同意:人人能够成为圣人。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也承认:“涂之人可以为禹。”(《荀子·性恶》)这种一致,使得有些人认为这两位儒家并无不同。事实上不然,尽管这一点表面上相同,本质上大不相同。

照孟子所说,仁、义、礼、智的“四端”是天生的,只要充分发展这四端,人就成
为圣人。但是照荀子所说,人不仅生来毫无善端,相反地倒是具有实际的恶端。在《性恶》篇中,荀子企图证明,人生来就有求利求乐的欲望。但是他也肯定,除了恶端,人同时还有智能,可以使人向善。用他自己的话说:“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性恶》)可见,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因为人本来是善的;荀子论证涂之人可以为禹,是因为人本来是智的。


道德的起源

这就引起一个问题:既然如此,人在道德方面如何能善?因为,每个人如果生来就
是恶的,那么,道德又起源于什么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荀子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论证。

第一个方面,荀子指出,人们不可能没有某种社会组织而生活。这是因为,人们要
生活得好些,有必要合作互助。荀子说:“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荀子·富国》)还因为,人们需要联合起来,才能制服其他动物。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

由于这两种原因,人们一定要有社会组织。为了有社会组织、人们需要行为的规则。这就是“礼”。儒家一般都重视礼,荀子则特别强调礼。讲到礼的起源,荀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 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荀子还说:“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荀子·富国》)荀子在此
指出的,正是人类的根本烦恼之一。如果人们所欲与所恶不是同一物,比方说,有人喜欢征服人,有人也就喜欢被人征服,那么这两种人之间当然没有麻烦,可以十分和谐地一起生活。或是人人所欲之物极其充足,像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一样、当然也不会有麻烦。又或者人们可以孤立生活,各不相干,问题也会简单得多。可是世界并不是如此理想。人们必须一起生活、为了在一起生活而无争,各人在满足自己的欲望方面必须接受一定的限制。礼的功能就是确定这种限制。有礼,才有道德。遵礼而行就是道德,违礼而行就是不道德。

这是荀子所作的一个方面的论证,以解释道德上的善的起源。这种论证完全是功利
主义的,与墨子的论证很相似。

荀子还提出了另一方面的论证。他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荀子·非相》)

这里荀子指出了何为自然何为人为的区别,也就是庄子所作的天与人的区别。禽兽
有父子,有牝牡,这是自然。至于父子之亲,男女之别,则不是自然,而是社会关系, 是人为和文化的产物。它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精神的创造。人应当有社会关系和礼, 因为只有它们才使人异于禽兽。从这个方面的论证看来,人要有道德,并不是因为人无 法避开它,而是因为人应当具备它。这方面的论证又与孟子的论证更其相似。

在儒家学说中,礼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综合概念。它指礼节、礼仪,又指社会行为准
则。但是在上述论证中,它还有第三种意义。在这种意义上,礼的功能就是调节。人要 满足欲望,有礼予以调节。但是在礼节、礼仪的意义上。礼有另一种功能,就是使人文 雅。在这种意义上,礼使人的情感雅化,净化。对于后者的解释。荀子也作出了重大的 贡献。


礼、乐的学说

儒家以为,丧礼和祭礼(特别是祭祖宗)在礼中最为重要。丧礼、祭礼当时普遍流行,不免含有不少的迷信和神话。为了加以整顿。儒家对它们作出新的解释,注入新的观念, 见于《荀子》和《礼记》之中。

儒家经典中,有两部是专讲礼的。一部是《仪礼》,是当时所行的各种典礼程序实
录。另一部是《礼记》,是儒家对这些典礼所作的解释。我相信,《礼记》各篇大多数是荀子门人写的。

人心有两方面:理智的,情感的。亲爱的人死了,理智上也知道死人就是死了,没
有理由相信灵魂不灭。如果只按照理智的指示行动,也许就没有丧礼的需要。但是人心的情感方面,使人在亲人死了的时候,还希望死人能复活,希望有个灵魂会继续存在于另外一个世界。若按照这种幻想行事,就会以迷信为真实,否认理智的判断。

所以,知道的,希望的,二者不同。知识是重要的,可是也不能光靠知识生活,还
需要情感的满足。在决定对死者的态度时,不能不考虑理智和情感这两个方面。照儒家解释的,丧祭之礼正好做到了这一点。我已经说过,这些礼本来含有不少迷信和神话。但是经过儒家的解释,这些方面都净化了。其中宗教成分都转化为诗。所以它们不再是宗教的了,而单纯是诗的了。

宗教,诗,二者都是人的幻想的表现。二者都是把想象和现实融合起来。所不同者,宗教是把它当作真的来说,而诗是把它当作假的来说。诗所说的不是真事,它自己也知道不是真事。所以它是自己欺骗自己,可是是自觉的自欺。它很不科学,可是并不反对科学。我们从诗中得到情感的满足而并不妨碍理智的进步。

照儒家所说,我们行丧祭之礼的时候,是在欺骗自己,而又不是真正的欺骗。《礼
记》记孔子说:“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为也。”(《檀弓》上)这就是说,我们对待死者。不可以只按我们所知道的,或者只按我们所希望的,去对待。应当采取中间的方式,既按所知道的,又按所希望的,去对待。这种方式就是,对待死者,要像他还活着那样。

荀子在他的《礼论》中说:“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
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好人之道而背叛之心也。……放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致重其亲,于是尽矣。”“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一也。……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

《礼论》中还说;“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
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照这样解释,丧礼、祭礼的意义都完全是诗的,而不是宗教的。

除了祭祖先的祭礼,还有其他各种祭礼。荀子用同一个观点对它们作了解释。《天
论》有一段说:“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

为求雨而祭祷。为作出重大决定而占卜,都不过是要表示我们的忧虑、如此而已。
如果以为祭祷当真能够感动诸神,以为占卜当真能够预知未来,那就会产生迷信以及迷信的一切后果。

荀子还作了《乐论》,其中说:“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
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思(无此字:ocr),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所以在荀子看来,音乐是道德教育的工具。这一直是儒家奉行的音乐观。


逻辑理论

《荀子》中有《正名》篇。这是儒家学说中的一个老题目。“正名”是孔子提出来
的,这一点在第四章讲过。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孟子也说:“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孔子、孟子只对伦理有兴趣,所以他们应用正名的范围也基本上限于伦理。可是荀子生活在名家繁荣的时代,因此他的正名学说既有伦理的兴趣,更有逻辑的兴趣。

在《正名》篇,荀子首先叙述了他的知识论的理论,它与后期墨家的相似。他写道;“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就是说,人所有的认识能力叫做“知”,认识能力与外物相合者叫做智”,即知识。认识能力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他所谓的“天官”,例如耳目之官。另一个部分就是心。天官接受印象。心解释印象并予之以意义。荀子写道:“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同上)就是说,心将意义赋予印象。它将意义赋予印象,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凭耳朵知道声音。可以凭眼睛知道形状。五官虽能记录某物而不能辨别它,心试图辨别它若未能说出意义,在这个时候,人们还只好说是没有知识。

关于名的起源和功用,荀子说:“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同前)
就是说,名的起因部分地是伦理的,部分地是逻辑的。

至于名的逻辑功用,荀子说,名是给予事物的,“同则同之,异则异之。……知异
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同上)

关于名的逻辑分类,荀子进一步写道:“万物虽众,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
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同上)荀子这样地区分名为两种:共名,别名。共名是我们推理的综合过程的产物,别名是分析过程的产物。

一切名都是人造的。名若是还在创立过程中,为什么这个实非要用这个名而不用别
的名,这并无道理可讲。比方说,这种已经叫做“狗”的动物,如果当初不叫它“狗”,而叫它“猫”,也一样地行。但是,一定的名.一旦经过约定应用于一定的实,那就只能附属于这些实。正如荀子解释的:“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同上)

荀子还写道:“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同上)所以创立新
名,定其意义,是君主及其政府的职能。荀子说:“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名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同上)

论其他几家的谬误


荀子认为,名家和后期墨家的论证大都是以逻辑的诡辩术为基础,所以是谬误的。他把它们分为三类谬误。

第一类谬误,他叫做“惑于用名以乱名”(同上)。他把墨辩“杀盗非杀人也”归入此类。这是因为,照荀子的看法,是盗就蕴涵是人,因为在外延方面“人”的范畴包含“盗”的范畴。所以,说到“盗”的时候,就意味着说他同时也是“人”。

第二类谬误,他叫做“惑于用实以乱名”(同上)。他把“山渊平”归入此类,这句话是根据惠施的“山与泽平”改写的。实是具体的、个别的;而名是抽象的,一般的。谁若想以个别例外否认一般规律。结果就是用实以乱名。高山上的某一个渊,很可能真地与低地的某一个山一样高。但是不可以从这个例外的情况推论说,一切渊与一切山一样高。

第三类谬误。他叫做“惑于用名以乱实”(同上)。他把墨辩的“牛马非马”归入此类,这跟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正是同类的。如果考察“牛马”这个名。它确实与“马”这个名不相等。可是在事实上。有些动物属于“牛马”一类,而作为实,的确是“马”。
  
于是荀子断言,出现这一切谬误,是由于“今圣王没”(同上)。若有圣王,他就会用政治权威统一人心,引导人们走上生活的正的正道,那就没有争辩的可能和必要了。

荀子在这里反映了他那个动乱的时代精神。那是一个人们渴望政治统一以结束动乱的对代。这样的统一、虽然事实上只是统一中国、可是在这些人看来、就等于是统一天下。

荀子的学生,有两个最著名:李斯,韩非。这二人都在中国历史上有重大影响。李斯后来作了秦始皇帝的丞相,始皇最后于公元前221年以武力统一了中国。这两位君臣一起致力于统一。不仅是政治的统一,也是思想的统一,这个运动的顶点就是公元前213年的焚书坑儒。另一位学生韩非,成为法家的领袖人物,为这次政治的、思想的统一提供了理论的辩护。法家思想将在下一章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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