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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社会形态是以周天子为核心的分封制度,天子的管辖的区域并不大,大部分领土都封给了诸侯,也就是贵族。作为获得土地的交换,贵族有义务听从天子的召唤,为天子出兵征伐。征伐的对象或者是外来的入侵者,或者是内部不遵守秩序的个别诸侯。在诸侯之下,是继续被分封的中贵族、小贵族,他们也有出兵的义务。以前讨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有人充满羡慕地指出,西方国家有一条规则,“我的臣属的臣属,不是我的臣属”,因此而证明西方人会制约国王的权力。实际上这并不是西方人的先进,而是分封制度下的必然。在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度下,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天子可以指挥由自己分封的大诸侯,但是不能指挥大诸侯往下分封的中下级诸侯或贵族。换句话说,西方中世纪的这种权利分隔,在中国早就出现了。
这一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分封制度的确限制了天子的权利,比方说在东周时期,历史舞台上的主角,并不是享有天子称号的周天子,而是大大小小称王称霸的割据势力。当西方人以及某些中国人说英国的《大宪章》有多么伟大的时候,看看东周时期就会发现,中国人早就做到了这件事情。同一千多年以后出现的英国《大宪章》一样,那时候限制中国天子与后来限制英国国王权利的,并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拥有个人势力的诸侯或贵族。因此,这种方式就会造成一个问题。诸侯势力强大以后,不听天子的号令,诸侯彼此之间又不能和平共处,诸侯或贵族间彼此的冲突和争斗就是必然的。东周分为春秋、战国两个时期,这两个时期,在英国《大宪章》形成之后,同样出现在英国。因此,我们说英国《大宪章》以后的历史,是在重复中国春秋战国时代,并不是没有道理。只不过它不是简单重复,而是范围逐步扩大的重复。并且,由于在其重复过程中,出现了工业革命的技术进步,使得其战国时代的发展呈现出与秦汉不同的结局。 春秋时代的诸侯争霸依然是贵族的天下,它的问题在于,在一个彼此紧密沟通的区域内,没有统一的号令,争斗就是无谓的消耗,对政权和百姓都不利。扩大一点看,如果各个称霸的诸侯国像过去历史条件下的中国与印度、与阿拉伯、与欧洲的关系那样,是在地理上彼此隔绝的,那么,相互之间没有统一号令,也能互不影响、各安其事。然而,在中国的地理范围内,彼此隔绝、互不影响做不到,彼此的争斗、争夺就难以避免。于是,社会出现了两个需求,一是希望出现一个最高的权威,消除无谓的争斗;二是谁都想自己成为这个最高权威,因此,如何提高争斗竞争的效率并最后成功,就变成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春秋时代依然是贵族的天下,贵族时代的特征之一就是,军人是贵族的权利和荣誉,与平民无关。春秋时期的这种特征,在欧洲中世纪以及中世纪瓦解以后的一段历史中,非常鲜明地存在。然而,在贵族彼此的争斗中,如果大家都坚守旧的规则,脱颖而出、打破旧格局就很难。一旦有人制度创新,打破旧方式,建立新方式,获得突出的效果,大家都会模仿。在中国的那段历史上,所谓新方式就是划分春秋时代与战国时代的一系列变法运动。在欧洲历史上,它们被称为民主革命。 标志着战国时代开始的变法,并不是秦国首先进行的。重要的法家人物大都出现在秦国以东地区,例如魏国的李悝,赵国的慎到,卫国的吴起、商鞅,郑国的申不害,韩国的韩非,楚国的李斯等。他们先后在各个诸侯国发起了变法运动,有的彻底,有的不够彻底。秦国在当时并不是一个文化先进、经济发达的诸侯国。历史上,曾经落后的往往战胜曾经领先的,关键就在于,在一个历史机遇面前,曾经落后的国家,能否抓住机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法家的变法思想产生很久,最终在秦国结成硕果。中国的历史只把它称为变法,而内容大致相同的变革,在后来欧洲出现的时候,就被称为民主革命。事实上,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一系列变法运动,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民主革命。与近代欧洲历史一样,它的结果就是平民社会的诞生。 吴起、商鞅等人在实施变法后被处死,原因是旧贵族势力不愿变法,因为变法运动将大大损害旧贵族的利益。变法运动的核心之一,直接针对贵族势力的致命基础:土地。分封制、井田制被废除,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贵族权利降低,等级制度消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民的地位大大提高,并且可以论功行赏而进一步改变社会地位,等等。参照欧洲历史,我们可以说,吴起、商鞅等人的历史地位,相当于英国的克伦威尔和法国的罗伯斯庇尔,他们都是打破了贵族的特权,提升了平民的地位,遭到了贵族的反扑。然而,战国时代从贵族社会向平民社会的转变没有因为商鞅被车裂而结束,而是向着更深入的领域发展。 很多事情的道理其实很简单。贵族时代之所以贵族有当兵的权利,是因为他们有土地的特权,贵族当兵就是保卫自己的土地特权。变法打破了贵族的土地特权,平民也能拥有土地,因此,平民也就能当兵。贵族拥有的土地集中,军人数量就少,平民拥有的土地分散,军人数量就多,战场上军队数量的比例就发生改变,军事形势就发生变化。一旦有一个国家这么做并得到好处,其他国家都会效仿。因为如果不效仿,在战场上就会失去优势。然而,秦国与六国的不同在于,秦国的变法更加彻底。有一个事例可以看出一些端倪。那个时期很多有权有势的人物都养门客,著名的人物有四公子,孟尚君、春申君、信陵君、平原君。秦国的吕不韦也养门客,但他与四公子不同,吕不韦本身就是一个平民,一个商人,而四公子都是贵族。四公子养门客代表着贵族向平民的过渡,但贵族依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而吕不韦养门客已经没有了贵族的踪影,彻底平民化。 平民拥有土地取代贵族拥有土地的另一个变化是,中央集权被加强。原先因为贵族大片土地的割据导致对王权的制约力量被减弱,小规模而分散的平民拥有土地,从个体上说,难以挑战王权。并且,单个平民由于自身力量微弱,他们获得土地并非像贵族那样天经地义,具有被授予的成分,因此,平民当兵就变成王权制度下平民的义务。战国时代的各个国家,变法之后形成的平民社会,都同时形成各自的高度集权,每一个集权都消除了贵族的权利阻隔,社会管理方式统一,效率极大提高,竞争必然更加激烈和残酷,这就是战国时代这个名称背后的实质。贵族社会向平民社会的转变,也有曲折和反复。秦朝实现统一后,曾经讨论是否要实行分封,最后分封被否决,继续实行郡县制。西汉初期贵族社会又有所回潮,分封了不少诸侯王,结果形成了叛乱,诸侯王势力最终被削弱。此后的中国历史,也阶段性地出现过这种情况的反复,在此不再一一叙述。 贵族社会瓦解,向平民社会过渡,必然会出现一个高度集权的社会,在中国历史上如此,在欧洲近代史上也同样如此。平民合法拥有土地或其他财富,平民拥有与贵族同样的法律权利,社会等级差异消失或大大减弱,社会权力打破贵族的分包和阻隔,形成从最高权力到最基层的贯通,这是一系列变法之后的社会形态。中国古代战国时代的这些民主革命,最终形成了社会管理的新方式。这种方式在西方近代民主革命后,也同样产生,并被如今的西方发达国家沿用。不同在于,中国后来的历史,这个高度的集权被赋予一个人,也就是皇帝。而欧洲后来的历史,先是像中国一样,出现了一批独裁君主,后来,由于工业革命的出现,高度集权被赋予一个“非人格化”的事物:宪法。皇帝和宪法,都是平民社会形成后,分裂势力被削弱,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产物。前者是农业社会条件下的适应形态,后者是工业社会条件下的适应形态。从当今世界看,各个高度集权的国家政府之间的冲突和利益争夺,迟早要统一在人类共同的原则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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