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佘祥林,再闻赵作海,类似的“大冤”一而再地出现在当代法治社会,谁都知道问题在哪儿,也都知道避免冤错案的改革途径在哪儿。关键是废除命案必破之类考核指标的司法改革速度太慢,公民赵作海又因此付出了沉痛代价。
河南商丘人赵作海,11年前被错定为杀人犯判了死缓,赵服刑11年后,“被害人”突然“复活”,消息经媒体曝光舆论大哗。5月9日上午,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错案。河南省高院宣告赵作海无罪,责任追究已经启动。(5月9日《大河网》)
9日8时许,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带领下,走进了省高院在监狱设立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赵作海在相关法律文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迟到的公正面前,赵作海忍不住鞠躬致谢。(5月10日《京华时报》)
含冤10多年不知道申诉,近乎法盲的赵作海,面对姗姗来迟的平反昭雪,非但毫无怨愤,反而鞠躬致谢。试问,赵作海该向谁鞠躬致谢?谁又有颜面接受赵作海的鞠躬致谢?
首先,该向当地的公检法等执法部门鞠躬致谢吗?当然不该。正是因为这些部门办案简单粗暴,错抓错审错诉错判,才制造了这起惊天错案。因此,这些部门与本案相关的办案人员,不仅根本不值得感谢,而且还要对他们实行责任追究,不管是升职的还是调任的,严肃查处一个都不能少。
同时,该向纠正此案的省高院鞠躬致谢吗?显然也不该。如果当初省高院核准这起案件时及时发现问题,并发回重审,赵作海就完全可以免受这场不白之冤。如此看来,省高院缺乏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机制,才导致基层冤假错案频频发生。
那么,赵作海该鞠躬致谢的就是“复活”的赵震晌了。正是由于被赵作海“杀害”的赵震晌“死而复生”,才“成就”了赵作海重新获得自由和新生。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也正是因为当初赵震晌在砍了赵作海一刀之后潜逃,玩起了失踪的游戏,才“成就”了赵作海“杀人犯”的罪名。因此,赵震晌根本不值得赵作海去鞠躬致谢。
可见,赵作海唯一该鞠躬致谢的是自己。然而,被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强加给“杀人犯”的罪名,逆来顺受地认罪,折射出其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对莫须有的罪名心甘情愿地扛了10多年,也是对自己不懂法最大的惩罚。因此赵作海连自己都不值得感谢。
综上所述,谁也没有颜面接受赵作海的鞠躬致谢,赵作海的鞠躬致谢,当让我们的司法部门在羞愧中进行深刻反思——如果再有类似的雷人冤案出现,将会令我们的社会蒙羞。(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