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中的哲学
《春秋战国500年》之五
现实中的中国人为什么内耗不已?历史上的中国为什么内乱不止?宗法文明体现了宗教信仰、哲学思想与政治制度的三位一体结构。如果说大陆文明与农业文明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硬环境的内核,那么,宗法文明则是构成中国传统文化软环境的内核。
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关于血缘关系的宗教。那一滴纯洁而又神圣的血代表了一切,决定了一切。无论是每个人,每个家庭、家族,还是一个个王朝,存在的理由全在那一滴滴世代流淌的血液里。中国成为一个人的天下,一个家族的天下,注定是一个血流漂杵的过程。春秋战国时代,从周王室权威的丧失到秦的大一统,这个过程竟然有了500余年之久。中国历史上每一次从天下大乱到最终一个人的“家天下”都必然是无数中国人丧失生命的过程。宗法文明中蕴含着强烈的占有欲与泛滥的私有意志代表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恶的基因。由这种基因主导下的国家私有化决定了历史前进的方向。从国家高层到民间往来,人们都以私有意志为社会活动的行为规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私德、私法、私爱、私情……成了一切人的行为准则。人民各求自保,国家一盘散沙,直至国难来临,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时候才有可能汇聚成为一个整体。 宗法文明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法文明是主导中国历史变化最为核心的文化基因。什么是宗法文明?“宗法文明”是相对于宗法制度而言的。宗法制度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朝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世的各代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他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宗法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制度。在家庭/家族这个范围内,一个人的身份,主要决定于血缘关系。所谓的宗法文明,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宗教信仰、哲学思想、社会习俗与政治制度等一整套家族文化系统的结合。显然,宗法文明是构成中国传统文化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文化的核心特色之一。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侯外庐先生便对中、西文明路径和特点作了精辟的概括,提出古代西方的文明路径是从家族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古代中国的文明路径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做“社稷”。前者是新陈代谢,新的冲破了旧的,这是革命的路线;后者却是新陈纠葛,旧的拖住了新的,这是维新的路线。前者是“人惟求新,器亦求新”;后者却是“人惟求旧,器惟求新”。
宗法文明是怎样影响中国传统文化的呢?首先,宗法文明在民族信仰上将血缘关系神圣化,其内核是祖先崇拜。原始时期是祭政合一的时代。黄帝生前已经是亦人亦神的人物,死后被人们当作神来尊奉。实际上,黄帝死后,其后人就把他作为“上帝”来祭祀的。从殷商时代的祭祀活动可以看出,在殷人那里,上帝和祖先是不分的。侯外庐先生就曾指出:“殷人的宗教祖先神是一元的,‘帝’和‘祖’是不分的,这是氏族公社具有强有力的地位的社会自然发生的意识。卜辞没有祀天的记载,只有祀祖祀帝的记载。”
中国人虽然也崇拜神,但对神往往持一种敬而远之、存而不论或实用主义的利用态度,并且把天神崇拜与祖先崇拜结合起来。“天人合一”合于人间的“人”,“天”是虚设的,只有祖先才是真正的崇拜对象。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只有祖先崇拜才是真正意义上中国人的全民信仰。其次,宗法文明在哲学思想上将血缘关系神圣化,其内核是“孝”。在本质上说,宗法文明代表着中国传统文化调整人际关系及其社会权益的一种方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社会价值的取向。“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中国世俗社会最根本的礼教准则。“孝”有一系列的社会规范,每个人只能按照这些规范实现个人价值。儒家文化有着系统的关于宗法文明的学说,这些学说变成了国法与“家规”维护着社会人伦秩序。历史上的中国人,正是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处理人际关系的,为人处世素有“家里”与“家外”之分。儒家文化中的孝道发展到一种极致的观点认为:包括身体发肤在内的整个人格的主权属于父母,个人连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都是没有的。
第三,宗法文明在政治制度上将血缘关系规范化,其内核是等级制度。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宗法制是宗族中血缘亲属关系与政治阶层中尊卑关系的结合体。反映嫡庶关系的宗法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而设,嫡长子继承法是宗法制产生的本因,宗法制是嫡长子继统法的保证。实际上这二者在运行发展中也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嫡长子继承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和实质;宗法制度的各种表现不过是嫡长子继承制的衍生。
政治上的等级制度就这样通过血缘关系确定下来——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政治制度成了中国政治的根本制度,这也正是中国式不平等关系——等级制度的起源。国家的前途、人民的命运被生殖器控制下的血缘关系的先后顺序所决定——由此产生的君主、皇帝是否贤明,是否能够真正地为民做主,这就要看“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了。实际上,除了马背上打下江山的开国君主,历史上真正有所作为的君主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显然,这违反了历史进化论与自然科学上的优选法。可是,王朝统治者又有什么办法去改变呢?只有把嫡长子承继王位作为唯一合法的继统法则,才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消除内乱。这个矛盾是私有化的政权不能解决的问题,除非它能甘愿放弃君主的特权——无休止的占有欲。血缘关系、家族意志与国家意志毕竟是不能等同的,自然有了“家里”与“家外”之分,由于国家意志不能认同,战争将不可避免。在皇权专制主义时代,争夺皇权的斗争几乎始终存在着,即使是由“同一滴血”延续下来的,为了争夺国家,往往也会势不两立,甚至会造成国家内部的血流成河。兄弟之间,叔姪之间,甚至父子之间,概莫能外。司马迁在史记里说到,在春秋短短280多年的时间里,竟弑君36位,其中大部分死于宫廷内部的相互残杀。家族政权必然导致内乱。家族政权总是因为其内乱不止而产生更多人对它存在的合理性的怀疑,直至完全丧失权威。春秋战国时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周王室内部争权夺利而导致权威的丧失,而权威的丧失正是诸侯争霸日益加剧的根本原因。国家的天下只能成为一个家族的“家天下”。不管要经过多少战乱,必须等到那最后的唯一——“不共戴天”的唯一产生之后,国家才能稳定下来。在民间,家族内部因为争夺利益经常会陷入无休止的内耗之中。家族内部总是有着形形色色的利益冲突,中国人以家为舞台,旷日持久地进行着无休止的内耗。家庭/家族如此,由一个个最小单位——家庭/家族组成的社会亦是如此,这也正是中国人常常陷入内耗而欲罢不能的根本原因。以私有意志为基础,以占有为目标,由此形成的一切政治集团与利益集团,其结局都会无一例外地陷入崩溃。因为,“无休止地占有”这种行为,不仅能够造成被占有对象的资源衰竭,并进而发展到占有欲的不能满足而导致自身的衰竭;而且因为占有欲的不断膨胀最终发展成为肌体中无法抑制的恶性肿瘤而导致系统的全面崩溃。宗法文明的主要观念及其运作方式并没有因为中国人进入了21世纪而消失,它仍然存在着——始终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坚固的内核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现实生活和中国的未来。当下官场的裙带关系、地方选举中的门头主义、社会活动中的人情观念等都大量地存在着。传统文化糟粕的主要部分大都来自于中国式宗法文明,如何跨越宗法文明是中国走向社会进步过程中一个绕不过的坎。宗法文明看上去确实是一种不合时宜的文明形式,对此,我们不能不予以重视。我的一贯观点是,首先必须认识到它是一种什么样的文明?其次才是如何对待以及如何改造这种文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