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薛姓男子,4月7日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该男子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
之前,看守所“躲猫猫”、“喝开水”,或“摔跤死”、“激动死”,曾一次次挑战公众的想象力。怎料想,现在,又蹦出个更雷人的“洗脸死”来。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前,我们只能说,这种意外的死亡,疑似制度性悲剧的升级版。
此前,若干个“××死”,多以警方涉嫌刑讯逼供,办案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而告终。但在事发之初,各地警方总会坚称不存在刑讯逼供行为。看守所的系列死亡案根子在于权力缺少制约。从抓捕、审讯嫌犯,到批捕后关押涉案人员,目前实行的是“一条龙执法”,律师等外部力量无法有效介入,这就给个别警方人员以滥用权力的机会。
上月底,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要强化责任追究。凡是在执法过程中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这当然不失为整治非正常死亡问题的一大举措。但在我看来,强化问责之外,必须抓紧完善、制定包括如何保障嫌犯合法权益在内的相关制度,逐步打破侦羁合一的权力运行格局,加大对警方执法的全程监督。惟其如此,侮辱公众智商的看守所死亡悲剧,才可能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