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新帐号

  • 1735阅读
  • 5回复

中国娼妓文化专题(申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1009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3-06



[upload=1]
  早在商朝时期,巫教非常流行。女人当了巫神就是女巫。《易经》上说:“兑为口舌,复为巫,为少女。”女巫既然是神,就不好正式嫁人。她们每天除了算卦吹牛之外,闲着没事便不免和别的男人偷偷摸摸。除了和巫神胡搞之外,也和奴隶乱来。女巫不劳动,有时间打扮自己,搞的漂亮,奴隶主们就愿意送她们东西,和她们相好,成为一种嫖的关系。女巫见这事情有钱可赚,就买一些女奴隶和破产平民的妻女来,名义作巫,实际当娼,神的庙宇就成了公开的妓院 。 这种巫娼,在商朝曾经成为普遍的职业。商亡以后,商的文化在南方的楚国还保存了不少。诗人屈原在他的《九歌》里就有许多写这种巫娼的诗。比如:“舒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皓倡。灵偃蹇兮娇服,芳菲菲兮满堂。”“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人不信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这些诗描述了女巫的歌唱的如何好听,舞跳的如何好看,样子如何好玩;刚洗澡出来,穿着华丽的衣服,象花一样的鲜艳;进门出门都不做声,媚人的飘来飘去。男人完全被迷住了,感到最痛苦的是离开她们,最快乐的是和她们新“相好”的时候。
  娼妓是商品经济发展和道德沦丧的产物,中国奴隶社会中的巫娼的存在。使得奴隶主们更加腐败,这事情曾严重影响了商朝内的社会秩序,现在我们还可以从尚书看到责骂这种事情的 话,说: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殉于色货,恒于游畋,时谓淫风……
  巫娼是中国最初的娼妓。剥削阶级的奴隶主出钱嫖妓,娼妓就是他们的临时老婆,成为一夫多妻的一种补充形式 。出卖肉体的女人,主要是奴隶和破产农民的妻女,为了吃饭活命,被迫把卖淫作为职业。这种奴隶社会的娼妓制度 ,和后来君主专制下的娼妓,形式上不同,但本质上确是一模一样。


[ 此帖被秦汉大将军在2010-03-06 17:03重新编辑 ]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发帖
1009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3-06
影响了中国3000年娼妓业历史进程的3个男人

  妓女,被称为一种妇女从事的“特种”行业,男人们蔑称为“鸡”,妓:左为女,右从支,在男人眼里,女人本来应该在家相夫教子的,但有一部分人出于不得已的理由青楼为妓,万人为夫,也算是妇女中的一个另类,一个分支吧。其实在母系氏族社会,女人都是万人为夫的,儿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就是证明。只是那时候妇女当家作主,性的主动权也取决于女人,男人倒成了女人性的工具。到了父系氏族社会,男女地位发生巨大变化,性的决定权转而取决于男人,女人就成了男人性发泄的工具,被蔑称为“妓”。据说三皇五帝时就有妓女,最早的妓女叫洪涯妓。但在男人为主流的阶级社会里,妓女的命运完全取决于男人,在中国历史上,对妓女业发展进程有重大影响的也是三个男人:

  第一个男人是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国管仲。

  他被称作妓女业的祖师爷、娼妓神、妓女的保护神、性产业化的鼻祖、中国设立“红灯区”第一人等,原因就在于他在齐国首次设立了“国家大妓院”,这是世界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第一次,在此之前,妓女一般以女奴的身份出现,在贵族地主家里陪吃,陪唱,陪睡,虽类似于现在起“三陪”作用的“二奶”、“三奶”、“N奶”,但身份地位卑下,称为“家妓”;君主的家里女奴更多,这是“官妓”,至于在街头营业的有组织的妓院则还没有。管仲的国家大妓院称为“女市”,里面的国家工作人员称为“女闾”,管仲在繁华的都城临淄试点开了7家官办的“女市”,其中每一市有“女闾”100人,共700人。管仲的国家大妓院起到了五方面的作用:一是增加了国家税收,管仲置女市收男子的钱入国库,即后世所谓“花粉税”、“花粉捐”,增加了国家收入;二是解决了大量女奴隶的就业问题;三是解决了许多男子无处发泄性欲的苦恼;四是吸引了爱金钱更爱美女的四方英雄来齐国发展;五是进一步规范了娱乐业的发展。齐国之所以能够富国强兵,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国家大妓院的建立功不可没。既然妓女正规化、合法化有这么多的好处,当时各国就纷纷效仿。妓女们第一次受法律保护,能够正当营业,也非常感谢管仲给她们提供的便利条件,所以称之为娼妓神也就不为之奇了,这个习惯一直影响了中国近三千年。

  第二个男人是宋朝著名的大词人柳永。

  他被妓女们称做“花间皇帝”,受妓女们的拥护和爱戴,上妓院不花钱也能寻欢作乐者,柳永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其原因就在于他的“词”好。妓女由纯卖“肉”到既卖“肉”又卖“艺”,柳永虽不是始做诵者,但一定是把妓女由纯操皮肉生涯的行尸走肉变成“高级妓女”、“艺术妓女”的导师,宋代自柳永以后,妓女业发展到了顶峰,以至于惊动了最高统治者皇帝:宋仁宗喜欢柳词,曾对柳永下旨:且去填词。于是柳永成为青楼专业的词作者,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宋徽宗后宫佳丽三千,却独被妓女李师师的风韵迷倒,原因并不在于李师师比后宫的佳丽更漂亮,而是她的“艺术”气质高于常人。柳永活着的时候,宋朝各大名城的歌女舞妓无一不是他的“粉丝”, “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传遍神州大地。以至于“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他每到一处都受到空前的欢迎,有人供他吃喝玩乐,填的词妓女乐师还会有“稿费”给他。柳永死的时候,卞京城的妓女们出钱为他大出殡,这是怎样的场面啊,全城的妓女停业为他送葬,花枝招展,哭声震天,数里可闻。就是皇帝驾崩,亲娘老子死了,也不会有这么宏大的场面。以后的每年清明节卞京城的妓女都要去给柳永扫墓,俗称“吊柳七”,竟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俗。所谓做一行精一行,行行出状元,做了妓女,在无奈中也是有追求的。那就是做全中国最出色的妓女,俗称“花魁”。“花魁”单靠脸蛋漂亮是不行的,需要的是内在的气质,是柳永给了妓女们“苦中的尊严”。

  第三个男人是伟大领袖毛泽东。

  这个一心把穷人从苦海中解救出来的活观音,对妓女的命运也是深表同情的。妓女中有因家庭条件贫困而自卖青楼的,有被土豪恶霸逼良为娼的,当然也有贪图享受不愿劳动而把卖淫当做致富手段的另类。新中国建立初期,毛泽东微服私访,曾亲眼看到一个老鸨追打妓女,他怒不可遏,当即命令卫士制止了老鸨的无耻行为,“谁家没有妻子姐妹,任尔等肆意胡为”,毛泽东决定消除这一社会毒瘤,下达了“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的命令。一夜之间,北京城224家妓院全部被封闭,随之展开全国性的解放妓女运动。不管妓女们愿意不愿意,不管嫖客们笑与哭,毛泽东用强硬的行政手段根除了风行中国五千多年历史的妓女现象。当有外国记者问时兼外交部长的周恩来总理“中国有没有妓女”时,周总理幽默地说:“有,在中国的台湾省”。

  根据“有需要就是合理的”的这一理论,莫非妓女命不该绝?在台湾,妓女团体更是游行示威,呼吁让性工作合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她们的理由是“底层人民活不起、病不起、养不起、读不起、老不起,有很多底层妇女是靠着性工作勉强撑持家计的”。看来,是社会“不平等”造就了妓女,单单靠行政命令无法根除这一社会毒瘤,对妓女这一“洪水猛兽”,是大禹王的“疏”、还是禹王父的“堵”……社会期待着第“四”个影响妓女生存的男人!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发帖
1009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3-06
中国史上最耻辱女俘:贵妃公主不如娼妓


    靖康之难,北宋后宫嫔妃、宗室妇女全部被掳往北方为奴为娼,遭受金兵强暴和蹂躏,被俘贵妃公主不如娼妓,堪称中国史上最耻辱的女俘。朱皇后为了捍卫自己和所代表民族的女性的尊严,选择了以死抗争。这段历史是南宋人难以起齿的耻辱,也是激励南宋人抵抗金兵南下的动力。

     北宋末年,金兵第二次南下包围了汴京城,为了苟延残喘,宋徽宗、宋钦宗竟以上万名宫廷、宗室和京城妇女为抵押品,明码标价地抵押给了金军。在金军的营寨中,她们遭到强暴和蹂躏。北宋政权灭亡后,金兵北撤,这些女性在金军的押解下随同北迁,在途中历经磨难、大批死亡。到达金国都城上京以后,她们被遣送到供金国君臣享乐的洗衣院、金国皇帝的各大御寨,赏赐给金军将领,甚至流落民间,被卖为奴、娼。

  “靖康之难”是北宋灭亡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在以往研究中,学者们往往着眼于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意义,对在“靖康之难”中被掳往金国的北宋宫廷、宗室女性的研究很少涉足。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史料匮乏。中古时期,女性在历史的记载中没有自己的话语权,而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史书中有关女性的记载都是经过掌握话语权的男性选择过后的结果。

  为了掩盖“靖康之难”中大量宫廷、宗室妇女遭到凌辱及在金国为奴、为娼的屈辱历史,减少执行投降政策的压力,南宋高宗禁止私人修史;而传统史家为“尊者讳”,在史书中极力回避这一问题,如《三朝北盟会编》中虽然反映了民间女性所遭到的金兵侮辱,有关宫廷和宗室女性的遭遇却不见记载。尽管官方数据极力掩盖、回避这一问题,如果我们披沙拣金,仍能在残存的南宋人笔记中找到可以信赖的史料,由南宋人确庵、耐庵编定的《靖康稗史》就是一本被人长期忽略、极具史料价值的史书。该书辑录了当时尚存的七种笔记,其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吟语》、《宋俘记》五种笔记从不同角度记载了北宋都城陷落、宫廷宗室女性北迁及北迁后的情况,其内容可与《宋史》、《金史》互证,且能补正史之不足。该书最大的特点是保留了宋、金双方的记载,作者们大都是这段历史的见证人。由于该书不属于传统史学观念认定的正史范畴,其史料价值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一、被掳宫廷、宗室女性的类别、人数、年龄

  从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金兵第二次包围京城到靖康二年四月张邦昌伪政权建立前,宋徽宗、宋钦宗及北宋官员一直幻想不惜任何代价、通过斡旋方式保留政权。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双方达成协议,该协议规定:(金国)准免道宗(宋徽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为质,应宋宫廷器物充贡;准免割河(黄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公主)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每岁增银绢五百万匹两贡大金;原定亲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属,全速遣送,准俟交割后放还;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附加条件是:“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从正月二十八日起,北宋政府开始履行以上协议,按照金人的要求向金军营寨输送女性,最早送去的是蔡京、童贯、王黼家的歌妓各24人,其中福金帝姬(公主)作为蔡京家中的女眷也在遣送之列,被送往皇子(斡离不)寨。史载,福金帝姬见到斡离不后,“战栗无人色”,斡离不下令奴婢李氏将福金帝姬灌醉,乘机对其实施强暴。福金帝姬是“靖康之难”中第一个被金军统帅蹂躏的宋朝公主。

  尽管开封府官员刮地三尺,却无法满足金人的索求。为苟延残喘,宋徽宗、宋钦宗开始拿妇女抵债。开封府官员除对照玉牒将宫廷、宗室妇女全部押往金营外,还搜括京城民女甚至已经嫁人的宫女充数。这些被强行抓来的女性“皆蓬头垢面,不食,作羸病状,觊得免”,而开封府尹徐秉哲为了邀功,竟“自置钗衫、冠插、鲜衣”,将上自嫔御、下及乐户的五千名妇女盛装打扮送出京城,交付金军。以胜利者自居的金军从选送的五千名女性中“选收处女三千,余汰入城”,当然,被淘汰的两千名女性应属于被金兵糟蹋后由于身体虚弱等原因不便带走而已。

     由于无法满足金军索要的金银数目,宋徽宗和皇室成员也没能逃脱这场噩运:二月初七日中午,在金军元帅粘罕、斡离不和上万名骑兵的严密监视下,宋徽宗率妻妾、子婿妇、女奴婢从皇城络绎而出,经内侍指认点验后,“太上后妃、诸王、帝姬皆乘车轿前进;后宫以下,骑卒背负疾驰”。在交接过程中,金兵对其行李也进行了严格检查,凡金银玉帛“不许带往南熏门交割”。随后一些躲藏在民间的宫廷、宗室女性也被金兵陆续搜出,除了死去的女性需要特别注明外,任何与皇室有直接血缘关系哪怕是年仅一岁的儿童都在被掳之列。据《靖康稗史》之三《开封府状》所保存的少量与皇室关系密切的女性资料统计,这些女性的平均年龄在二十岁左右。

  最终金人选定嫔妃83人,王妃24人,帝姬、公主22人,其中皇帝妃折钱加倍,共折合金13万4千锭;嫔御98人、王妾28人、宗姬52人、御女78人、近支宗姬195人,共折合金22万5千5百锭;族姬1241人,共折合金24万8千200锭;宫女479人、采女604人、宗妇2091人,共折合白银158万7千锭;族妇2007人、歌女1314人,折合白银66万4千2百锭;贵戚、官民女3319人,折合白银33万1千9百锭。以上妇女共折合金60万7千7百锭、白银258万3千1百锭。

  即便如此,除去已经缴纳的金银数目,北宋政府还欠金人“金三十四万二千七百八十锭、银八十七万一千三百锭”。这11635名被出卖的女性分别被关押在青城寨(原大梁城南五里,今开封城南)、刘家寺(今开封城外东北)两个金军大营。

二、关押在青城寨、刘家寺女性的遭遇

  从被送入金军营寨的那一刻起,这些女性就开始遭到金军将领的蹂躏,她们被迫更换舞衣,给金军将领劝酒,稍有反抗就被当场斩首。二月七日晚,三名女性被斩首示众;一人因不堪侮辱,用箭头刺穿喉咙自杀;另有三名贡女拒不受辱,被金兵用铁竿捅伤,扔在营寨前,血流三日方才死去。

    斡离不指着这三名女子的尸体警告王妃、帝姬要以此为鉴,否则同样下场。他们还强令福金帝姬安慰、说服刚到的人梳妆打扮、更换舞衣,供金军将领享乐。不久,保福、仁福、贤福三名帝姬和两名皇子妃被折磨而死。在金军将领强迫宋徽宗参加的宴会上,斡离不向宋徽宗提出把富金帝姬嫁给设也马(真珠大王),遭到宋徽宗“一女不事二夫”的拒绝。粘罕不胜恼怒,竟下令在场的金军将领每人拉走两名女子,任意发泄。为了满足金军将领们的淫欲,斡离不甚至下达了“元有孕者,听医官下胎”的命令。

  金军将领如同分配牲畜一样瓜分这些特殊的战利品。在第一批被押解到金营的妇女中,“国相(粘罕、斡离不)自取数十人,诸将自谋克以上各赐数人,谋克以下间赐一二人”,其后随着宫廷、宗室、贡女的陆续到来,除选定贡女三千人以外,金国朝廷“犒赏妇女一千四百人,二帅侍女各一百人”。到金军撤离,粘罕、斡离不领人观看从京城搬运北宋皇宫的器物时,身边已是“左右姬侍各数百,秀曼光丽,紫帻青袍,金束带为饰”。

  同时,分赃不均也引发了金军将领的内部矛盾:万户赛里指使千户国禄都投书帅府,申述他的弟弟野利已经和多富帝姬定情,要求元帅府归还多富帝姬。两位元帅听后勃然大怒,将野利斩首。守城千户陆笃诜杀死哥哥尚富皂,起因也是因为尚富皂奸污了陆笃诜抢来的宗室妇女。在金军将领的淫威之下,“各寨妇女死亡相继”。

  也有个别王妃不甘接受这样的屈辱,与金军将领发生争执。斡离不理直气壮地说:“汝是千锭金买来,敢不从!”王妃争辩道:“谁所卖?谁得金?”斡离不回答:“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约,准犒军金。”该王妃还幻想自己身分尊贵,不在受辱之列,“谁须犒军?谁令抵准?我身岂能受辱?”斡离不反诘道:“汝家太上宫女数千,取诸民间,尚非抵准?今既失国,汝即民妇,循例入贡,亦是本分。况属抵准,不愈汝家徒取?”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在金军血腥残暴和皇帝懦弱无能的现实下,这位想捍卫贞节的王妃最终也“语塞气恧”,只能忍气吞声、任人摆布。

三、押解途中北宋后妃及宗室女性的遭遇

  据《宋俘记》记载,从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起,北宋后妃及宗室女性被分作七批押往金国都城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市),除忍饥受冻、风餐露宿外,她们既要克服身体的特殊状况(月经或怀孕),而且随时还会遭到押解官员的骚扰和侮辱。

  《青宫译语》完整地记载了第二批押解女性从东京出发到上京的全过程,从她们的经历可以比照其它六批女性的遭遇: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韦妃(宋高宗的母亲)、邢妃(宋高宗的皇后)、朱妃(郓王之妻),福金、嬛嬛两位帝姬和两位皇子在真珠大王、千户国禄和五千名金兵的押解下北迁。二十九日,邢朱二妃、二帝姬因“坠马损胎”。四月初一日,她们与宝山大王押解的第三批女性宋钦宗的朱皇后和朱慎妃等人会合。四月二日,行程途中,国禄先后猥亵朱妃、朱皇后,随后与嬛嬛帝姬同骑一马。盖天大王见色起心,杀国禄,弃尸于河,妄图霸占嬛嬛帝姬,被真珠大王阻止后,又把凌辱的矛头指向邢妃,“邢妃以盖天相逼,欲自尽”。十一日到达真定府(治今河北正定县)后,金军将领听说朱妃、朱慎妃擅长填词歌咏,逼迫朱妃、朱慎妃为他们填词演唱。两人无奈,就填词哀叹自己生不如死的悲惨处境,其中一首为:“昔居天上兮,珠宫玉阙,今居草莽兮,青衫泪湿。屈身辱志兮,恨难雪,归泉下兮,愁绝。”四月十九日,真珠大王强娶富金帝姬为妾,大摆宴席,邀请北宋后妃参加。四月二十九日,真珠大王押解韦妃等先行,与盖天大王分别,盖天大王“送至三里外,怅然而别”,对这些女性仍心存觊觎。从燕山登程以后,进入沙漠,路绝人烟,金人日行150里,壮年男子都感到疲于奔命,这些女俘们更是苦不堪言。过兔儿涡(今辽宁北镇县境内)、梁鱼涡(今辽宁新平县东南)沼泽地时,尽管她们躺在骆驼、马匹两侧的兜袋里,衣服也全部湿透,“地狱之苦,无加于此”,以致人皆病困,直到十几天后到达乌舍(今吉林农安县东北)时,病者才死里逃生。然而,等待她们的是更悲惨的命运。除富金帝姬等4人被赐给真珠大王为妾、陈桃花等4人赐给真珠大王为奴婢外,韦氏、邢氏等18人被遣送到洗衣院。

  由于史料缺乏而不能进行完全统计,从第一批押解的情况可以大致看出有大批女性死于押解途中:第一批被押解的人员中有宗室妇女3400多人,她们三月二十七日从青城寨出发,由于途中“长途鞍马,风雨饥寒,死亡枕藉,妇稚不能骑者,沿途委弃”,“十人九病”,有1500名妇女在途中死亡。四月二十七日到达燕山时,仅存妇女1900余人,死亡率为44%,到达上京的死亡率应在50%以上。至于民间贡女,其处境更是惨不忍睹。固新押解贡女3180人、诸色目人3412人从青城寨出发,四月初八到达相州(今河南安阳),由于连日下雨,贡女所乘的车大多已经破漏,她们被迫到金兵的营帐中避雨,结果遭到金兵的轮奸,以致“多*毙”。被掠者每日以泪洗面,而金军将领皆“拥妇女,恣酒肉,弄管弦,喜乐无极”。

四、总体结局

  这些女性在途中受尽屈辱和折磨后,最终到达上京。她们被强行遣送到洗衣院、御寨或分给金军将领,有的甚至沦落为娼。金朝统治者不仅自己享用这些战利品,还把她们赐给南宋出使金朝的大臣以示侮辱。天会六年(1128)正月,南宋使者王伦等出使云中,被金国扣押,粘罕赏赐王伦内夫人及宗女四人,甚至还赏赐随行使者朱绩一位宗室女。朱绩因不接受赏赐,竟被粘罕处死。

  天会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北宋宫廷的后妃及宗室女性们经历了她们北迁以后最耻辱的一幕。作为战俘,金朝皇帝命令宋徽宗、宋钦宗、两位皇后、皇子和宗室妇女改换金人服饰,拜谒金人的祖庙。史载“后妃等入宫,赐沐有顷,宣郑、朱二后归第。已,易胡服出,妇女近千人赐禁近,犹肉袒。韦、邢二后以下三百人留洗衣院”。发送前,金国统治者再次命令20名医官对暂不发送的94名宫眷“孕者下胎,病者调治,以备选进”。从字面看“洗衣院”好像是洗衣的机构,其实不然。从与韦氏一同被遣送到洗衣院的朱风英、赵嬛嬛第二天“并蒙幸御”来看,洗衣院实际上是供金国皇帝消遣的场所。由于当时南宋与金处于交战状态,金人将韦氏、邢氏送入洗衣院以示对宋朝皇帝的侮辱。在异族统治者的众目睽睽下,宫廷、宗室妇女遭受的集体侮辱使钦宗的朱皇后感到绝望,面对金朝统治者的野蛮暴行,作为战败民族女性的代表,为了捍卫自己和所代表民族的女性的尊严,履行母仪天下的职责,她选择了以死抗争。受降仪式结束后,朱皇后即“归第自缢”,被人发现后救活,她“仍投水薨”。

  在所有北迁的女性中,朱皇后最具有反抗精神,她的这种刚烈行为其后还得到了金人的褒扬。金世宗下诏称赞她“怀清履洁,得一以贞。众醉独醒,不屈其节”,追封她为“靖康郡贞节夫人”。这无疑是对徽、钦两位皇帝和大多数女性苟且偷生的最大嘲讽。

  宋徽宗在世的21名公主中,除死于刘家寺的保福帝姬、仁福帝姬和贤福帝姬3人外,富金帝姬被真珠大王强迫为妾、惠福帝姬被宝山大王聘为妾,剩下的16人中没入洗衣院的9人、遣送到各大营寨的6人、云中御寨者1人。

  宋徽宗的皇后皇妃5人,郑皇后和其它3位皇妃一同和宋徽宗迁至五国城(今黑龙江伊兰县),韦氏流落洗衣院。嫔位的31名女性中,4名移居额鲁观寨,4名移居萧庆寨,3名移居葛思美寨,其它20人随宋徽宗第四批北行,3人生子,其余人员情况不明。其它封号的108人中,其中婕妤、才人、贵人、美人41人,先入青城寨,跟随第五批北行,曹小佛移居葛思美寨,到燕山以后,新王婕妤等5人归宋徽宗,其余35人居燕山御寨,至上京以后此35人又被分散,奚拂拂等10人入洗衣院,莫青莲等21人分别入斜也、讹里里、达赉、、母、希尹、兀术及诸郎君寨,邱巧云等4人死于途中。至于国夫人、郡夫人、夫人封号者67人,李春燕被金人赏赐给张邦昌,陈桃花等4人归真珠大王寨,郑佛保等4人归宝山大王寨,霍小风等2人归高庆裔寨,郑巧巧等2人归余余寨,王猫儿等4人归兀室寨,费兰姑等4人入娄宿寨,沈金男等2人归刘思寨,韦月姑等44人第七批北行,途中死亡11人,其余33人归云中御寨。

  除柔嘉公主随宋钦宗至五国城外,其它29名皇孙女,死于寿圣院及途中的14人,过沼泽地时被水淹死的4人,没入洗衣院的6人。剩下的5人中,肃王的女儿玉嫱被封为帝姬,景王的女儿嫁给了韩昉的儿子,益王的女儿嫁给了克锡的儿子,其余2人下落不明。

  宋钦宗1后1妃,朱皇后死于上京,朱慎妃随至五国城。10名有封号的姬妾,其中4人入真珠大王寨,卢顺淑等4人入宝山大王寨,郑庆云等2人到燕山以后归宋钦宗,流落至五国城。另外作为奴婢封职的27位,其中6人途中淹死,1人自刎,2人病死,顾顽童等3人归宝山大王寨,杨调儿等2人被赏赐给真珠大王,朱淑媛等13人入洗衣院。

  34名皇子妃中,第二批北行者5人,3人发配到洗衣院(其中高宗皇后邢氏、田春螺死于洗衣院,朱风英后至五国城),1人配真珠大王,1人封绍兴郡夫人。第三批北行者1人,先入宝山大王寨,后敕配伪建安郡王赵梴。第五批北行者28人,入洗衣院者9人,其中4人于天眷十三年迁往五国城,另外5人死于洗衣院;被遣送到各大营寨者10人,赐给伪相国李浩为妾者1人,另外8人无考。可见,在34名皇子妃中,除8人下落不明外,绝大多数女性仍然被遣送到各大营寨(12人)和洗衣院(12人)。

  史书留下的有关宗室记载,惟有燕王赵俣、越王赵偲、义和郡王赵有奕三支。其中燕王妻至五国城,妾2人入洗衣院,儿媳4人、女儿及孙女6人中,只有女儿赵飞燕被封为次妃,其余下落不明。越王赵偲,妻殁于韩州;妾2,1殁于燕山御寨,1殁于洗衣院;儿媳6人,女儿3人,孙女1人,其中女儿檀香入宫为夫人,儿媳陈艳入兀术寨,其余下落不明。郡王赵有奕妻殁于道。[9](p286。288)由于宗室女被没入洗衣院或分给参加侵略战争的金军各级首领,她们的处境各不相同,“妇女分入大家,不顾名节,犹有生理,分给谋克以下,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金国一个铁匠竟以“八金”的价格买下一位兼有“亲王女孙、相国侄妇、进士夫人”三种身分的女性。这些女性“甫出乐户,即登鬼录”,命运大致相同。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在对北宋宫廷、宗室女性的瓜分中,获益最多的是金朝统治者。首先是金朝皇帝,占有被送到洗衣院和各大御寨的女性;其次是发动战争的军事贵族,粘罕、斡离不在离开北宋都城前身边女性已达百人以上,到上京以后,他们又参与了对押解到上京妇女的再分配;再者是参加战争的各族军事首领,据以上有限、具体的数字统计,遣送到各大营寨的女性:额鲁观寨4名,萧庆寨4名,葛思美寨4名,真珠大王寨11名,宝山大王寨12名,高庆裔寨2名,余余寨2名,兀室寨4名,娄宿寨4名,刘思寨2名。

  随着南宋抗金力量的不断增强和宋金议和的进展,这些被掳女性的处境稍有改变,少数宗室女性被召入金国的皇宫,也有一些女性嫁给了金国贵族,还有个别女性作为金国的友好使者远嫁异域,如在金国出生的全福帝姬嫁给了西夏国的李敦复。就整体而言,除了绍兴十二年(1142)五月伴随宋徽宗、郑皇后、邢氏的梓宫南归的宋高宗的母亲韦氏外,其它女性全都留在金国。正隆六年(1161)七月完颜亮南侵之前,杀掉辽朝后裔耶律氏和宋朝子男130余人。此时距“靖康之难”已30余年,从年龄上推算,这些女性大多已经在30在50岁之间,最小的也在30岁以上,她们或已客死异乡,或已人老珠黄被人人弃了。

  “靖康之难”中,北宋后宫嫔妃、宗室妇女全部被掳往北方为奴为娼的历史,既是南宋人难以以齿的耻辱,也是激励南宋人抵抗金兵南下的动力。对于南宋道学家来讲,这场灾难也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在民族矛盾异常尖锐的南宋时期,金军的频繁入侵随时都会使女性们遭到贞节不保的噩运。如何在战场失利的情况下保住妇女的贞节成了道学家们关注的问题,他们舍弃北宋时期重生存轻贞节的观念,提倡妇女舍生命保贞节,这种观念也逐渐被士大夫们所接受。经过道学家们的反复说教和统治者的大力宣传,到了明清之际,女性的社会活动和生存空间日益缩小,而标榜她们殉节的贞节牌坊却日益增多,在生存与贞节之间,女性们除了殉节外已别无选择。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发帖
1009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3-06
中国娼妓制度三千年


   中国的历史有五千年,中国的娼妓制度有三千年,也算是“历史悠久”了。当时,全世界妓院最多,从业人数最多的城市是上海。日寇占领期间,允许烟赌娼公开营业,并划定当时的老闸、新成、嵩山等区为“风化区”,明文规定娼妓可以在马路上公开搭客,军警不得干涉。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接收大员、达官贵人、富豪巨商、流氓大享、美国水兵纷纷涌入上海,又刺激了娼妓业的发展,成为旧上海娼妓史上的全盛期。据国民党上海市政府的统计,到1947年,“上海以卖笑为生者统计不下10万人,间接赖生者且数倍之。”
  
    据中华网报道,上海解放以后,百废待兴,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肃清残余敌人,建立革命秩序,恢复工业生产,对娼妓主要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严格的治安行政管理,时机成熟之后,再一举禁绝。所以,陈毅市长指出:“妓女是生活在旧社会最底层的受苦人,新中国决不允许卖淫现象继续存在,我们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要解放妓女。但我们刚进上海,恐怕还不能马上解决妓女问题,只好让她们再受几年苦,不过,一定会解决的。”
  
    为了严格管理,1949年6月,市公安局责令全市妓院登记,审核后发证。
  
    7月,市公安局又进一步制定了《管理妓女院暂行规则》。
  
    公安机关据此规则经常派干警突击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惩处,对妓院院主的违规行为惩罚尤其严厉。
  
    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上海人民政府再次加大对妓院妓女的管理力度,迫使妓院生存越来越艰难。到1950年底妓院由522家缩减到156家,妓女由2227人缩减到559人。
  
    1951年镇反运动轰轰烈烈展开,人民政府应广大人民群众要求,逮捕一百余名妓院恶霸,又迫使一批妓院破产。到同年11月,全市妓院只剩下72家,妓女只有181人。
  
    严格管理和限制取得显著效果,全面封闭妓院的时机完全成熟,1951年11月中旬,中共上海市委发出《市委关于本市处置娼妓计划》,宣布妓院为非法,立即全面封闭妓院,集中收容娼妓。为妓女治愈性病,帮助妓女转业,保证妓女不转为私娼。
  
    公开的妓院封闭之后,又着力解决数量较大的暗娼问题。11月25日晚9时,全市9个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在各游乐场、马路边收容暗娼320名。当晚11时,公安干警分路进入对抗政府法令继续营业的妓院,将妓院主、老鸨、龟奴全部逮捕,对妓院的财产全部封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对收容妓女的教育改造方针是:“政治思想教育和劳动生产相结合,改造和安置工作相结合”。
  
    从1951年11月到1958年,先后教育改造了7513名公开的妓女和街头的暗娼,并使得这七千多名阶级姐妹全部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彻底铲除了旧上海的娼妓制度。
  
    到1951年底,全国各地取缔娼妓工作基本结束。各地取缔娼妓的方式大同小异,北京、天津、上海是较典型的地区。
  
    娼妓取缔工作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瞩目。上海妇女教养院从成立之日起就成了各国来宾了解中国改造妓女的窗口。仅在1956年,该妇女教养院就接待了美、英、法、西德、日本、印度、苏联、捷克等31个国家的101名来访者。来访者中,有的是政府官员,有的是社会学家,有的是警务人员,有的是记者、作家。这些人中,有的是慕名前来学习改造妓女经验的,有的是半信半疑前来了解真实情况的。他们参观这里的工厂、医务室、病房、宿舍,召开妓女座谈会。法国一位来访者认为,中国改造妓女的做法,不仅对法国,对整个欧洲都是有借鉴作用的。有个美国记者对“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标语颇感兴趣,在他访问了正在这里得到改造的褚玉英以后,对教养干部说:我感到你们真的做到了“把鬼变成人”。

  1945年8月,日本投降,被日本殖民当局统治了40年的大连终于解放。在人民欢欣鼓舞地迎接新社会的时候,日本殖民当局遗留下来的烟、赌、娼三大害依然像毒瘤一样危害着新社会。1946年春夏之际,刚刚成立半年之久的大连市人民自治政府,发起了“禁三害”运动,这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连在全中国第一个举起了禁娼的旗帜,比起建国后始于北京、上海并随后在全中国范围里开始的大规模妓女改造运动,大连地区整整早了四年之久。
  
    往事已经整整尘封了60年,那些曾经亲历过妓女改造运动的人大多已经故去。幸运的是,不久前,曾为本刊写过许多大连往事的黄本仁老先生跟记者说,他在一位老朋友的回忆录里发现了关于1946年大连妓女改造运动的一些回忆,这位朋友在新中国成立前,曾经在大连政府里任过高职。为了寻找当年大连妓女改造运动的真实记录,记者和黄本仁先生一起从这些回忆中揭开了当年大连妓女改造运动的一角。
  
    1945年8月,大连地区被苏军接管后,一直拒绝国民党方面的市长来大连组建政府,直到10月份,大连人民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的人民自治政府,第一任大连市长姓迟,这位迟市长是位亲苏的人物,而实际上这个自治政府已经受中共地下党的领导。
  
    在大连市人民自治政府成立的半年中,大连地区一方面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另一方面,国民党对大连地区实行经济封锁,所以工农商一片萧条。
  
    据当时的资料记载,大连地区登记在册的妓院有30多家,多集中在小岗子一带,有妓女700多人,这个数字并不包括私娼,据估计,私娼的数字在2000名左右。由于经济萧条,妓院的生意也难以维持,有些妓女迫于生计相继离开了妓院。但是过了1946年春以后,经济开始复苏,娼业又开始回流,解决妓女问题成了新政府的一件大事。
  
    1946年夏,大连市人民自治政府作出了“取缔妓院”的决定。大连市公安局、民政局、社会局和妇女联合会对全市30余家妓院进行整治,封闭妓院,收容妓女。

大连禁娼的初期,情况是相当困难的。妓院虽然一夜之间被取缔,禁止营业,但妓女们作为个体形式还存在着。这700多名妓女大多是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由于生活困难而沦为娼妓的,一般年龄在25岁左右,有的更是从小就被卖进妓院,大部分没有读过书,三分之二的妓女患有不同程度的性病。由于长期以卖淫为生,没有任何生活技能。
  
    大连解放后的半年间,由于经济不景气,妓女们的生活也没有原来那么风光了,即使是在妓院集中的小岗子一带,过夜的“嫖资”相当于现在的20元钱。可是就是这点“收入”还要被妓院老板克扣,妓女与老板之间一般是五五分账,更有差的,妓女接一次客只能拿到四五元钱,其余部分都被老板以各种理由盘剥了。
  
    妓院老板叫板禁娼运动
  
    在取缔妓院之后,大连采取的第二个政策是先对妓院老板进行说服教育,让妓院老板解散妓女,各归原籍。但是,这些妓院老板的抵触情绪非常之大,更有的口出狂言,对抗改造。曾有这样一个蛮不讲理的老板,她到过日本、朝鲜等国家,自认见多识广,她对改造干部们说,“在日本、韩国等地都实行公娼,在中国,妓女更是存了两三千年,没有人说它不合法,更从来没听说要禁娼,况且妓院这个东西只要有了男人,这个行就不能禁绝,我看要禁绝妓院,最好办法叫男人都当太监。”
  
    更有的妓院老板提出了要求:“我们不干问题不大,可对这些姑娘们怎么办?这都是我们花钱买来的,这一笔损失费,由谁来负责归还给我们?除非政府给钱,才能停业。”对妓院老板的工作,在这样情况下,很难深入下去。
  
    这700多名妓女被隔离在妓院中之后,不事生产,加上妓院老板的煽风点火,“不接客,你们还会干什么,嫁人吗?谁会要你们,如果没有了妓院,你们只能被饿死。”因此,妓女们的情绪有了很大的波动。

调运苞米供给妓女生活
  
    为了让妓女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政府决定对隔离起来的妓女实行供给。当时大连处于饥荒,但政府还是调运了大批粮食,对妓院的供给采取粗细粮搭配,粮食以苞米为主。记者虽然没有找到当时调运的具体数字,但是即使以每人每天半斤苞米的数量计算,这个数字还是很大的。
  
    妓女们的生活得到保证之后,大连妇女联合会开始了第三步的工作,给妓女们上课。课程分成二种,一种是宣传教育,向她们说明改造工作不是不给她们生路,而是解放她们,让她们由鬼变成人,成为新社会自食其力的好人。
  
    第二种课程是技能课,市妇联请来干部给妓女们上课,如纺毛线、打毛衣、糊火柴盒等,同时还上了一些文化课,希望她们在改造之后能够有一技之长,在社会上生存下去。
  
    诉苦会上,妓女控诉牛马生活
  
    经过这样的改造后,妓女们不再有抵触情绪,但是她们的顾虑没有彻底消除,有的妓女竟对改造干部说:“原来在娘家,生活太苦,到了妓院生活改善了,再说叫我们不干,难道再回老家受苦。妓院老板是花钱买我们的,她能放人吗?即便能放我们,我们上哪去?要嫁人谁也不要,那不就要饿死了吗?”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关方面认为宣传教育还要深入,对于部分自身觉悟较高的妓女则大力支持她们勇敢地站出来,在学习班大会诉苦,向万恶的妓院老板作清算斗争。
  
    有觉悟的妓女在学习班大会诉苦,揭露妓院的害人罪恶,妓院老板把她们当做摇钱树,强迫每夜多接客,多者超过五次以上。诉苦会上妓女们说,妓院严重摧残她们的身心健康,她们过着做牛做马的生活,现在是新社会,我们妇女解放了,刻毒的老板不让我们走,这太不讲道理了,我们要求妓院立即停止营业,凡来的嫖客一律劝返,不再强迫我们接客,要求把我们的卖身契还给我们,我们青春岁月付出的损失,要妓院老板立即加倍赔偿。妓院老板一天不解决,我们就住在这里等。
  
    这些妓女沉痛地有力控诉和合理要求,在大会上引发了高潮,原来不觉悟的妓女也被感动了,纷纷加入斗争行列,彻底孤立了妓院老板,有些妓女觉悟了,回首往事,竟上台挥拳扑向妓院老板,以发泄平日的积愤,幸经在场工作人员的及时制止,否则妓院老板非伤即死。

改造过程一波三折
  
    妓女们普遍觉悟了,妓院老板被孤立了,也不要什么损失费了,妓女也可走人了,但迟迟不拿出卖身契,更不愿拿出赔偿妓女的青春岁月赔偿费,成天哭着闹穷,还想趁机翻案。政府经研究作出决定:妓院封闭,房产交有关部门处理。在妓女未就业前,免费住宿。
  
    妓院老板,将各妓女卖身契拿出来,让妓女们亲自看到,然后由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当众烧毁。当上述各项手续办完后,妓院老板被逐出,院馆由妓女推选代表领管。
  
    如妓院老板拒不执行上述办法,所有妓女的日常生活仍由妓院老板出钱养活,直至办清手续之日为止,在此期间,妓女自己动手做饭,生活上自己料理自己。
  
    在妓女尚未找到工作期间,由政府统一主持学习,生活完全由政府包下来,让她们学文化、学技术,然后根椐情况一一分配工作,在未获工资前,一律发给生活费,让她们自食其力,养成劳动习惯。
  
    有部分妓女思念家乡,思念父母,经联系其娘家愿领回者,一律给足路费遣返,并发短期生活费,让其安心生活、减去各种不必要的思想负担。
  
    到1949年春,危害人民群众的妓院妓女全部肃清了,公开的妓女不见了,社会上又产生了一些暗娼,有关方面在街道的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很快消灭了。从1946年到1949年夏,大连利用三年时间,让妓女这个在中国存在了两三千年之久的毒瘤,从此在大连地区彻底消失。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禁娼运动,因为大连地区早一步完成了妓女改造,所以一些城市纷纷来大连学习妓女改造工作的经验。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发帖
1009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03-06
中国古代的城市流氓-赌徒-娼妓


  城市是古代社会代表着较先进生产力和较高生活水平的地方,但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畸形的副产品,如流氓、赌徒、娼妓。他们的存在成为笼罩城市生活的阴影。

  流氓早在先秦就有了,可以说他是伴随着城市的产生而产生的。世事总易变,流氓古今同。纵观古代流氓,其所作所为与今日的流氓相差无几,而且随着城市发展越来越流氓,或欺行霸市,或把持渡口,或敲诈勒索,或倒换纸钞,或盗坟挖墓,或为妓院拉皮条,或专门行骗,设下各种骗局,如美人局(假娼优为妻妾,诱人上当,明代叫扎火囤,清代叫仙人跳,民国叫拆白党)、柜坊赌局、水功德局(即以求官、觅举、恩泽、迁转、讼事、交易等为名,假借声势,诈骗钱财),或抄家放火,简直无恶不作。

  由于流氓到处游荡,因此很容易扎帮结伙,联合起来为非作歹,气焰嚣张得有时把官府都不放在眼里。流氓帮伙常常以结社的方式组织起来,就更为恐怖,如宋代扬州有个“亡命社”,元代有“清乐社”、“扁担社”,明初有令人毛骨悚然的“铲头社”,清代有“老洪会”、“洪连会”、“添弟会”、“千刀会”等,四处作恶,严重危害治安。有的流氓团体还以起义为名,反对官府。

  应该说官府与流氓是对立的,但实际上,官府(至少是某此集团和官吏)又常常和流氓勾结在一起,一个明火作恶,一个背地撑腰,共同违法营私。这样一来,流氓怎么可能真正被绳之于法呢?

  赌博这种活动很富刺激性,又能不劳而获,正合流氓的口味,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成为骗钱的手段,因此,从事赌业的人,大都与流氓分不开。但是赌徒却不只是流氓,还有生活艰难的小手工业者、家财万贯的纨绔子弟和富商,前者迫于生存压力想去碰碰运气,后者则沉湎于千金巨资忽而得之、忽而失之的刺激之中。赌徒的心理反映了赌徒的心理反映了赌博业存在的社会基础。

  赌博的结果只有两个,或赢或输,赢了的花天酒地,随意挥霍;输了的往往倾家荡产,无路可走,就敲诈索偷,无恶不作,于是世风日坏。

  基于赌博的种种弊端,历代政府都想法禁赌,但是好赌的人太多了,甚至很多皇帝、大臣也如此,例如汉景帝、汉宣帝登基前都好赌,东晋大司马桓温、南朝刘宋时尚书郑鲜之、司马何尚之年少时也是好赌之徒。据说汉宣帝曾经输给赌坛高手陈遂,当上皇帝后就赐封陈为太原太守,为的是还赌债。而南北朝时齐明帝犒赏三军的方式竟然是赌博!

  于是,赌博成为城市的不治之症,并最终成为社会的一个产业,上至朝士,下至黎民,几乎无人不为。

  同赌博一样,卖淫也是一个产业,并且同世界各国一样,卖淫业也是中国最古老的产业。

  娼妓的起源,在殷代,据说那些才情色艺兼具的女巫就是早期的妓女。明明白白地以女色为业,则是在春秋时期,而且,创始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贤相管仲。他在宫中设置官营女市,有女闾(妓女)700人。

  于是,这股祸水从封建统治的后宫中流出来,一发而不可收。各朝大都市都有著名的红灯区,如北宋东京城的潘楼一带、相国寺外一带、东雀门外,妓院林立;明代京城东城,广陵城内有著名的九条巷,道路曲折,精房密户,妓女多达五六百人,每到傍晚沐浴薰香,走出巷口,到热闹处拉客;清代北京城更有著名的八大胡同。

  追究起来,娼妓的存在与封建礼教是格格不入的。但是为了可观的税收,国家不能取缔,只能严格管理,限制政府官员嫖妓,例如唐朝规定五品以上官员不许进入市场(妓院当时设在市场内),宋朝柳永因为流连青楼虽有才亦不能得功名。但对于商人和士兵,政府决不干涉,从某种意义上说,妓院也正是为他们开的。

  招待商人、士兵等下等人的是单纯出卖色相的普通妓女。教坊培养出来的能弹会唱、懂诗善画、气质优雅、色艺俱佳的歌伎,伺候的是“道德高尚”的上等人,她们和前者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是男人的玩物,充其量算是高级妓女。虽然歌伎可能“一曲红绡不知数”,名噪一时,但一旦年老色衰,一切繁华就都如同春梦一场。她们的地位也不比普通妓女高,一样要戴上“妓女”的“标签”,比如“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明代规定)。普通妓女就更惨了,连父兄也要受株连,必得裹绿头巾。

  中国的娼妓业还有一个特点,每逢社会盛衰,这个行业就尤其兴盛:社会稳定、生活富庶时期,饱暖思淫欲,嫖妓当然成为一种消费;而当政治黑暗,士人落魄之时,经民济世之学就只能消磨于为青楼知己填词谱曲之中,比如魏晋时(门阀制度黑暗),元朝时(一度轻汉人,废科举)。

  清朝时取消了官营妓院,但结果只是促进了民间娼妓业的发达。事实上,如果不能消灭它存在的社会基础,娼妓业是不可能消灭的。

  古代城乡生活之异同

  同一个社会制度统治下,城市与乡村具有相同的等级制度、相同的道德标准,换言之,本质的东西是一样的。但是城乡生活表现出来的更多是差异。

  从起源上看,城市是在乡村的基础上诞生的,催生素首先是政治,其次是经济。这两个不同的原因造成了中国南北方城市的差异:北方政治色彩浓,南方经济意识强。而乡村是生存自然需要的产物,为其自然,才能数千年不变,发展缓慢。

  从谋生手段看,城市居民做工、经商、提供服务,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从别人那里获取服务,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乡村居民世代以农为业,目的只是满足自身的需要;有限的交易也只在实物方面。

  居住环境生存手段的不同,决定了乡民和市民思想意识、言谈举止、风俗习惯诸多方面的不同。由于村落散居,乡民接触的新鲜事物极其有限,视野狭窄,所以思想守旧,易安于现状,愚昧无知。例如乡间没有专门从事娱乐业的人,娱乐活动很少,只在社祭和重大节日的时候才有,而且充斥着浓浓的封建迷信色彩,简陋粗俗。人们追求的就是衣食饱暖,子孝孙贤,安于劳碌清贫的生活。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家族势力在乡村的影响很大。

  而市民每天都在人群中穿梭,生活的各个方面均冲出了家庭局限,思想开放,谋求进取,追求的不仅是饱暖,还有精神享受,奉行享乐主义,过的是安闲舒适的生活。联系市民的是地缘关系,血缘关系对城市生活影响不大。另外,由于各种交易的频繁,城市生活显示出快节奏的特点,而农村则是静穆的一片。

  城乡生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两幅风格各异的画卷,如果把它们合起来,恰恰就是古代中国社会生活的全景写照。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发帖
1009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3-06
中国古代娼妓源流考略

  娼妓源起何时?不好明确定论,大约总在城市经济的出现之后吧。在此之前,交换均采用实物,以货易货,于娼妓营生的操作不能不是一个阻碍。况且民众以渔耕为业,少有闲人,从卖淫为生一面来说,是无迫切需要;而从寻欢作乐者方面而言,想必也不能构成一个群体。至于那些沦为奴隶的女性,可以任由主人凌辱,与本文所要阐说的娼妓,又在另外一类情形——我们此处是并不把她们列入娼妓来讨论的。

  那么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金属钱币的出现,城市人口大量增多,想必也就诞生了娼妓衍生的土壤。《战国策》上说,当时齐国的都城临淄“甚富而实”,道路上“车毂击,人肩摩”,“其民无不吹箫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甚至夸张形容那城市居民的人数,可以“联袂成风,挥汗成雨。如此鼎盛繁华的都市生活,大约是少不了娼妓这道风景线的。

  但这只能说是分析后得出的推测,而真正见诸文字的娼妓活动,是来自《史记·货殖传》中的两段记载:

  “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

  可见卖淫求财,原是十分古老的行业。你看那位郑姬,完全是近代职业娼妓的模样。为富贵而四出奔走,地域远近,容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有人付钱,均可提供特殊服务。考虑到吸引嫖客的眼球,还美容艳妆,眉目传情,弹奏音乐,也是费尽心机。

  不过这种流动性的娼妓,抑或说在城市里独立谋生的娼妓,在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似乎并不发达昌盛。这一时期的娼妓,大多由官方组织,或作营妓,或为官妓。前者如《万物原始说》:“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但仔细考证起来,这种类似后代的“随军妓女”,远在春秋时期便已出现。《吴越春秋》上说:“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志。”

  汉武帝莫过是仍旧袭用勾践故事而已。<
BR>  后者是政府蓄养的官奴婢,也即官方娼妓。这些官奴婢的来源,大约总是所谓罪人的妻女,经训练后专门从事伺候官员的服务。但凡政府要员在禁中值班,便选容貌端正的女子,“执香炉熏从,入台護衣”。说是护衣,想必性服务也是其内容之一。清人俞正燮说得更为明白,汉代官奴婢的职务,实际是“事同妓妾而无常夫”。(《癸巳类稿·除乐户考》)

  另有一类妓女,属达官贵人私人包养,称为“家妓”,很有点类似今天的包养“二奶”,却又区别于今人的偷偷摸摸而公开进行。最著名者如那位坠楼的绿珠,便是石崇蓄养的家妓。据称这位石崇有妓妾美人千余,绿珠“美而工舞”,号为魁首。像这样大张旗鼓的包养二奶,是两晋时期的一大特色。

  娼妓后来之走向繁盛,是在唐宋两朝,至明代中晚期更达到它的巅峰状态。

  唐宋娼妓是官府经营的事业,娼妓在唐代或隶属教坊,或隶属军营;宋代则分属“州郡”和“军营”。其身份列入另册,统称官妓。如欲脱离娼妓名籍,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据《东坡志林》记载:苏轼在钱塘做地方官时,“有妓号九尾狐者,一日上状解籍。东坡判云:‘五日京兆,判断自由;九尾野狐,从良任便。’又一名妓亦据例乞求落籍,东坡判云:‘敦召南之化,此意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不允。’”

  一判从良,脱离娼籍;一判不允,仍操旧业。可见地方官员有随意处置娼妓的权力。

  至少在唐宋时,妓女便已分化为不同档次。我们估计,在更为早期的汉代营妓中,其实便已有上下等级的区分。伺候将军们的营妓固然要比普通士兵的美艳婀娜,就是中下级军官的营妓,也必然比较普通士兵的漂亮。

  当营妓由军队扩大而为社会,嫖娼阶级便由单纯的武夫,更融入文化层面的官员乃至士大夫之流,则妓女中的一部分,就必然迎合他们的需求而向文化方面流动。我国古代的名妓大都是文化妓,其中最著名者当数薛涛、柳如是,董小宛、李香君等人。这些名妓一般不会与嫖客肉身相搏,大体是在品茶饮酒、吟诗作画、抚琴弈棋中,把原本纯粹的淫荡变化出几分高雅来。较之底层野妓与嫖客的兽行肉搏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付费也高下悬殊。

  原因是文化妓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余怀《板桥杂记》记述说:董小宛“天资巧慧,容貌娟艳。七八岁时,阿母教以书翰了了。少长,顾影自怜,针神曲圣,食谱茶经,莫不精晓……慕吴门山水,徙居半塘,小筑河滨,竹篱茅舍。经其户者,则时闻咏诗声或鼓琴声”。依照按质论价的市场原则,自然索费便高,亦属情理之中。

  而普通妓女培养成本较低,收费也就相对低廉。至于最底层的野妓,根本无须培养成本,则收费又等而下之了。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于官妓之外,已大量出现私妓。其营业场所,可谓名目繁多。有“茶饭店”、“包子店”、“散酒店”、“菴酒店”……云有娼妓在内,可以就欢,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其他大酒店只伴坐而已,要买欢则多往其居。(《都城纪胜》)

  私妓中之著名人物,是北宋的李师师,在她的嫖客名单中,竟然有皇帝宋徽宗的大名,是私妓中价格顶尖的妓女。

  娼妓的来源范围似乎也有所扩大,除罪人的家属(妻女)沦为娼妓外,人贩子的买卖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南宋已有专门从事买卖娼妓的“娼侩”。一般人家的女子,或因动乱,或因贫苦无告,为生计所迫,常经娼侩之手流入娼门。三是误堕风尘。《北里志》上说:某女“为人所聘,一客云入京赴调选,及挈至京,置之于此,客绐而去。初,是家以亲情,优待甚厚,累月后乃逼令学歌,渐遣见宾客”。这便是被骗后无以脱身,强逼卖淫的证据。

  随着城市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娼妓事业在明朝中叶步入鼎盛时期,且政府公然介入,对娼妓施以课税制度。谢肇淛的《五杂俎》说:“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如后世之“花捐”)。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另有家居而卖淫者,俗谓之私窼子。”由谢氏所言证实,明代京师有教坊,郡县有乐户,官妓之外尚有私娼。国家对妓院征收娼妓税号为“脂粉钱”。

  谢肇淛系万历进士,他的记叙应该是可信的。

  另据《梅圃余谈》上说:“近世风俗淫靡,男女无耻。皇城外娼肆林立,笙歌杂遝,外城小民度日艰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室中天窗洞开,择向路边屋壁作小洞二三,丐女修容貌,裸体居其中,口吟小词,并作种种淫秽之态。屋外浮梁子弟,过其处,就小洞窥视,情不自禁,则叩门而入,丐女队裸而前,择其可者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历一时而出。”

  可知明代社会风气之糜烂,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研究古代娼妓发展的走向,不难发现这样一种现象:越是城市经济发达的地区,娼妓事业越是兴旺。早期北方经济超过南方,娼妓便以北方为盛;其后经济中心南移,南方即取代北方地位,成为烟柳繁华之乡,像南宋时期的苏杭扬州一带,更是高档妓女麇集的都会。明清两代商品经济,远较前代繁荣,但繁荣背后的贫富悬殊,也加速了妓女队伍的扩大。而妓女队伍的扩大,也从另一层面说明嫖客人数的众多。达官贵人豪门巨商富家子弟固可以在娼门一掷千金,即便如一般市民,也不妨“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满足其性欲。

  如此再往深入一层分析,我们说妓女的出现,其实具有商品经济的特点。既然存在卖方市场,必然有买方市场与之呼应,否则所卖为何?而买方市场的雄壮,必然刺激卖方市场的快速增长。证之近日的珠海,一群日本人跨海嫖娼,某某振臂一呼,居然啸聚拢来数百烟花女子。推知古代秦淮河上张灯结彩的繁盛,实在是嫖客后继有人的缘故。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文化作文者,虽远必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