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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思想的现象学维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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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谭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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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3-01
马克思思想的现象学维度
——读邓晓芒《实践唯物论新解》
 
郭勇健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唯物论”)与以往的包括黑格尔的思辨体系在内的一切形而上学体系相比,一个最为显著的特殊优势就是,它是一种处于不断发展中的、因而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哲学。这是我们国内学术界的一个共识。然而,马克思的思想究竟该如何发展,该朝何种方向合理地发展?这却是一个言人人殊的问题。邓晓芒教授的新著《实践唯物论新解:开出现象学之维》,就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个成功的回答。这部近40万字的巨著,是作者20余年来孜孜不倦的探索成果精心编排而成的论文集,其中呈现的诸多突破性观点和创造性成果,为马克思的思想赋予了一种现代形态,使我们看到了马克思哲学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开展。
 
正如该书的副标题所显示的,邓晓芒教授对马克思思想的新开展,主要体现在开显出马克思思想中所固有的现象学维度,易言之,《实践唯物论新解》是借助于胡塞尔现象学的视角对马克思经典著作的一种全面且全新的解读。解读所形成的主要思维成果,被作者称为“马克思的人学现象学”。邓教授在《自序》中介绍,“我的思路是,通过现象学方法把握感性,通过感性把握实践,通过实践把握历史唯物主义(‘历史感’),通过历史唯物主义把握辩证法(辩证逻辑),又通过辩证逻辑回到人的感性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由此建立起马克思的人学现象学。”[1]
 
把马克思的实践论与胡塞尔的现象学联系起来,从马克思的思想中读出现象学的内容,借鉴现象学的方法建构“马克思的人学现象学”,这种思路乍一看,是相当令人吃惊的。当然,一般说来,我们可以把任何一种哲学思想与其他哲学思想进行比较,并寻觅出某些相似的观点,特别是当我们刚刚接触一种新鲜的思潮时,总是习惯于将它与已有的思想联系起来,比如中国学者们早已将庄子与尼采相比较、将道家思想与海德格尔思想相比较,从《老子》、《庄子》等古代哲学文献中读出“存在主义”的思想来。但众所周知,局部的和断片的思想的近似,并不能说明整个思想类型及其内在理路的一致。当然,比较有利于理解和学术传播,因而也是很有必要的。但这类比附式的解读,只是“理论融合”的第一个阶段,即经验性的阶段,决不可能就此打通双方的学理,形成一种具有内在融贯性的“杂交品种”或对已有学说有一种创造性的发展,因此这一阶段必将被更高层次的理论融合所超越。然而,邓教授的这部“体大思精”的著作,尽管是国内学术界对马克思和胡塞尔的思想进行融合的第一次尝试,却已远远地超越了比附式的解读阶段,决非只是将马克思和胡塞尔简单地做一次经验性的比较或局部性的类比,而是有着更高层次的深思熟虑和令人信服的严密论证的。这些思考和论证的过程,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于马克思的著作早已烂熟于心,对运用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也已高度娴熟,惟其如此,才能左右逢源,在一个思维高度中将两者真正地融会贯通。
 
邓教授思考和论证所围绕的核心就是马克思的“实践”这一概念。马克思的实践论内在地含有美学的维度,在经历了上个世纪80年代的“美学热”之后,早已获得学界公认。但马克思的实践论也隐含着现象学的维度,这却是邓晓芒教授首次抉发出来的。其实,只要我们返回到马克思对“实践”概念的本质规定,即“感性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邓教授强调:“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绝对要从感性的角度来理解,即理解为具有无限丰富性的生命活动。”[2])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马克思实践论的美学维度和现象学维度几乎就是一致的:美学的维度同时就是现象学的维度。因为美学(Aesthetica)就是感性学,而胡塞尔通过“现象学还原”所发现的,正是具有全面丰富性和无限可能性的感性世界。法国现象学美学家杜夫海纳早已指出:“审美经验在它是纯粹的那一瞬间,完成了现象学的还原。”“审美对象不是别的,只是灿烂的感性。”[3]因此,美学几乎就是现象学方法的一个天然的适用领域,而邓教授也说:“马克思的哲学和美学有直接的相关性,而这一点又只有通过对现象学方法的掌握才能看得出来。”[4]显然,在感性的意义上,美学、实践论和现象学已经本然地具有了融合的可能性,问题仅在于进一步的深入论证而已。
 
早在1989年,邓晓芒教授就已经出版了美学著作《黄与蓝的交响》(当时书名为《走出美学的迷惘》),通过对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深入研究,建立了一个“新实践论美学”体系。《黄与蓝的交响》从美学的角度解读《手稿》,但这种解读已经发现了《手稿》中丰富的现象学内涵,只是当时不曾使用现象学的术语而已,所以《黄与蓝的交响》中的许多观点,如“劳动意识”所带来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同格结构,完全可以视为胡塞尔现象学“意向性”理论的不同说法;又如关于审美的“传情”说,无非就是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理论在美学领域的运用。
 
在此后的近20年间,邓晓芒教授一直从事着胡塞尔现象学的研究,其间曾翻译出版了胡塞尔的后期代表作《经验与判断》,对现象学的理解更加深刻,对现象学方法的运用更加自觉,《实践唯物论新解》所收的近年论文新作显示出,邓晓芒教授对马克思思想的解读,也已不再局限于《手稿》,而是进一步旁通、扩展,涉及大量的经典文献,如《资本论》。在邓教授看来,《资本论》不但是一种经济学,而且是一种哲学,这种哲学已经达到了胡塞尔现象学的思维层次,并已经使用了现象学的方法。举例来说,《资本论》中的马克思与现象学家一样,超出了国民经济学家的自然主义的立场,透过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劳动,“回到事情本身”,即回到直观的明证性,也就是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尚未分化、本源统一的状态,从而实现了人的本质的现象学还原:“劳动异化和人的本质的异化只是对人的本来的、本源的‘类本质’即社会本质的一种偏离,一种‘变样’;但正是这种偏离或变样本身,恰好直观地显现出了人的本原的普遍性本质;正是人在异化劳动中对从自身异化出去这点感到痛苦和不自由,恰好直观地表明人的本质本来应当是与自然界相统一的活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5]
 
把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及其视角引入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本身只是一种不自足的哲学学说,需要胡塞尔现象学参与进来加以“补充”,才能获得一种比较完整的理论形态。相反,实际的情况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本身就已经达到了现象学的思维层次,包含着现象学的致思维度,好比一粒种子早已埋藏在其中,借助于胡塞尔的现象学,只是使其本身内在固有的维度显豁起来,好比促使种子发芽,让它从潜在状态过渡到现实状态罢了。不仅如此,在作者看来,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的基本哲学立场,甚至是胡塞尔现象学得以立足的一个前提。这就是说,只有立足于实践论,胡塞尔现象学才能实现不仅是一种哲学的“方法”或方法论哲学,而且是一种货真价实的“哲学”或本体论哲学。胡塞尔本人当然也有他自己的现象学哲学,“生活世界”的理论便是其主要代表。但邓晓芒教授显然认为,以实践为立足点,才能使“生活世界”的理论获得现实的理解。同时,也正是在胡塞尔现象学的视域中,“实践本体论”的说法才能够获得充分而合理的论证,使实践唯物论成为海德格尔所谓的“有根的本体论”。这一“本体论证明”在《补上“实践唯物论”的缺环》一文中被给出了。
 
总之,邓晓芒教授的《实践唯物论新解》以其创造性的劳作实现了他多年来致力于建立“马克思的人学现象学”的构想,本书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正如作者在《胡塞尔现象学对中国学术的意义》中所说:“将胡塞尔现象学方法吸收进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之中,以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指导中国当代学术的发展,我认为是21世纪最有前途的理论构想之一。”[6]
 
 
(郭按:此文为半年前旧稿,未发表。)
 
 





[1] 邓晓芒《实践唯物论新解:开出现象学之维》,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页。

[2] 邓晓芒《实践唯物论新解:开出现象学之维》,第5页。

[3] 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孙非译、陈荣生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53、54页。

[4] 邓晓芒《实践唯物论新解:开出现象学之维》,第5页。

[5] 邓晓芒《实践唯物论新解:开出现象学之维》,第97页。

[6] 邓晓芒《实践唯物论新解:开出现象学之维》,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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