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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史写作的典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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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谭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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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3-01
美学史写作的典范
——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初探
 
郭勇健
 
 
在中国学术界影响较大的西方美学史译著,共有三部:鲍桑葵《美学史》、克罗齐《美学的历史》、吉尔伯特与库恩的《美学史》。这三部西方美学史,各有独到之处,但其各自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鲍桑葵《美学史》属于开创之作,思辨性较强,但有些陈旧;克罗齐《美学的历史》主观性太强;吉尔伯特与库恩的《美学史》,资料比较广泛,但逻辑性不足。最近,高建平先生译出美国美学家门罗·比厄斯利(Monroe Beardsley,1915~1985)的《西方美学简史》,为我国的西方美学史研究又提供了一部重要的文献。
 
比厄斯利的《西方美学简史》,原名《美学:从古希腊到现在》,高建平先生拟了中文版译名为《西方美学简史》,大约是为了使之区别于国内为数不少的《西方美学史》,但新拟书名确实是相当妥当的。这部西方美学史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简洁扼要,要言不烦。全书不过用了大约40万字,便几乎囊括了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全部重要美学思想,无一遗漏,显示了作者驾驭史料的深厚功力和举重若轻的写作才能。笔者以为,比厄斯利的《西方美学简史》,除了显而易见的简洁和完整,还有许多为其他美学史所不及的优点,堪称一部上乘的美学史,因而可以作为一个典范,从中考察美学史写作的方法。
 
长期以来,我们写作美学史的一个指导观念,就是由黑格尔所发明的“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美学史就是美学,美学就是美学史;一个合格的美学史家,本身就应当是一个卓有成就的美学家。这个观点当然没有问题,如鲍桑葵、克罗齐和比厄斯利等人,这些美学史家自己也是杰出的美学家。然而,美学史的写作毕竟不同于纯粹的美学研究,有其自身的规律;逻辑与历史如何一致,美学史家在运用中也各有不同的理解。僵化地使用“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原则”,带来的最明显的后果,便是美学家往往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史料之上:要么把美学史纳入一种过分生硬的逻辑发展过程,要么把美学史变成作者个人美学思想的预备阶段,有如胡塞尔的看法,自笛卡尔以来的整个西方近代哲学史都是朝着先验现象学的发展。如此,作为美学史之首要美德的客观性便被丢弃了。
 
比厄斯利是美国分析美学的代表人物,他的美学代表作是出版于1958年的《美学:批评哲学中的问题》,被公认为20世纪最重要的美学著作之一。然而,在《西方美学简史》中,正如高建平先生在《译后记》中所言:“比厄斯利有意识地将历史写作与理论写作区分开来,这本书对他自己的美学谈得不多。”比厄斯利自己也在书中声明了美学史写作的职业道德:“即使有某种自己的意见,他也必须抵制住这样的诱惑,不能让他所写的历史成为他的观点的注脚,(必须承认)某些现存的美学史正是这么做的。”[1]克罗齐的《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便是这种写作方式的主要代表。因此,比厄斯利呼吁美学史家尊重历史上的各种美学观点,“让它们自身的形式尽可能地显示出来,而不去人为推挤它。”在比厄斯利看来,美学史家的主要品质,便是“让文本自己说话”,还其本来面目;而美学史家的主要工作,便是在简明扼要的有限的文字之中,赋予历史上的各种美学观点以系统性和条理性,跟踪和展开那些美学观点的思路,描绘出一幅合理而清晰的画面。
 
“让文本自己说话”,并不是孤立地考察文本,相反,为了“让文本自己说话”,必须将美学观点还回到历史当中。美学家必须返回美学思想所发生的时代,并敏锐地把握该时代总体美学的基本特征,该时代所共同关注的问题。比厄斯利的问题意识始终处于高度清醒的状态。譬如,描述中世纪美学,专门用了一节介绍由《圣经》解读发展而来的“阐释理论”;介绍浪漫主义美学,将重点放在“感受的美学”和“诸种想象理论”;将启蒙运动时期的美学归结为三个主要问题:“想象与艺术创造”、“趣味问题:从夏夫茨伯里到休谟”、“审美性质:从荷加兹到艾利森”。由于比厄斯利的美学史同时采用了按照美学问题和按照美学家来写作的方式,因此,他虽然不生搬硬套“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原则,却仍然将历史上的美学观点纳入有机的联系之中,不至于成为互不相干的观点的简单罗列。
 
朱光潜先生在《西方美学史》初版的“编写凡例”中曾强调过他写作美学史的经验之谈:“一部比较完备的美学史只有在美学史专题论文的基础上才编写得出来。”[2]比厄斯利的《西方美学简史》,显然正是建立在“美学史专题论文”的基础之上的,实际上,这本书的每一个章节,都可以看作一篇材料丰富、结构严谨的独立论文。至于将史料条理化,更是作为分析美学家的比厄斯利的特长。他擅长将观点还回到美学家的思路之中,极其准确地把握美学家的思想的逻辑起点,并将其提纲挈领、有条不紊地重构出来。譬如在介绍柏拉图的“模仿”理论时,比厄斯利并不单独考察“模仿”,而是将“模仿”置于柏拉图的真理观或知识论之下加以考察,在这个背景下,柏拉图艺术模仿理论的真意,便一清二楚了。若非还原柏拉图哲学的逻辑起点和思路,我们是极易将他的模范理论肤浅化的。一部美学史,也应当在介绍美学思想时使之具有原有的深刻程度和逻辑力量。
 
尊重美学观点,“让文本自己说话”,还其本来面目,也意味着必须让美学观点回归各自的位置,发挥各自的意义。比厄斯利总是能够准确地判断历史上的美学思想的价值大小,选材精当,下笔轻重有别,疏密有致。譬如普罗提诺的美学形而上学,显然是仔细梳理的。对于中国美学界还比较陌生的但确有生命力的杜威美学,比厄斯利详加介绍并不吝赞誉之辞:“这是我们这个世纪到现在为止用英语(也许是用所有语言)写成的美学著作中最有价值的一部。”[3]而诸如荷拉斯、但丁、荷加兹、丹纳等人,不过三言两语就打发了。然而,《西方美学简史》几乎从不放过历史上的任何有价值的观点。例如,描绘希腊化时期的美学,比厄斯利特别拎出伊壁鸠鲁派的一位“值得注意的作者”——菲洛德穆,说“他对音乐美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有新鲜的观点”[4]。而这位作者,我们是从来不曾注意到他的。
 
菲洛德穆的《论音乐》的被重视,显示了作者的一种新的眼光。美学史之所以需要不断的重写,是由于我们对美学的理解不断发生变化,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地发表。一部优秀的美学史,理当吸收当代的最新研究研究。比厄斯利对鲍桑葵、克罗齐、吉尔伯特和库恩的《美学史》的主要意见,就是“它们都有些陈旧了,没有利用许多新近的论述许多重要的哲学家于重要时期的作品,也没有用今天的哲学所发展起来最好的概念与原理去思考过去。”[5]而他自己的这部《西方美学简史》,确实使用了许多当时最新的研究成果,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被反复讨论的“疏泻”(katharsis,通常译为“净化”)概念,传统的和正统的看法都是指对于观众情感的或心理的洁净化,比厄斯利使用了杰拉尔德·F·埃尔斯教授的观点,“在他的理解中,……它根本就不是某种在观众身上发生的事,而是某种在戏中发生的事。”“按照这一阐释,疏泻概念是一个结构性概念——它从属于对戏剧的形式分析本身——而不是心理分析。”[6]
 
总之,比厄斯利的《西方美学简史》,具备了简洁、客观、清晰、准确、深刻、完整、新颖等优点,可以视为美学史写作的一个典范,正因为如此,这本书初版之后,便被当作西方国家美学学科的一部通用的基本教材。
 
 
(郭按:此文为两年前的旧稿,未发表。)  
 





[1] 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第28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2] 《朱光潜自传》,第215页,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年

[3] 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第304页。

[4] 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第49页。

[5] 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第2页。

[6] 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第4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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