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摘要:“竹林七贤”是著名的名士群体,但千余年来“七贤”在品格上屡遭物议。因之就有“七贤”到底“贤”也不“贤”的问题。本篇认为:七贤只存在于一个精彩的历史瞬间;而这种瞬间也是永恒的。并分析了“七贤”的时代的、风气的、群体的和个体的存在特点。
一、一千七百年来对“竹林七贤”的种种指谪
“竹林七贤”在历史、文化史乃至文学史上都是十分美好、圣洁的名字(虽然其中有人的文学成就并不很突出);在魏晋南北朝时名气颇大,被认为名士应效法的某种典范,屡见于图咏,甚至见于现代考古发掘的古代墓葬壁画中。但是,另一方面,一千七百多年以来,“七贤”在不同的时期,又一个个地在大节上被评头品足、指谪挑剔,个别人物甚至遭受“羞辱”。举其要者例如:
山涛是司马懿妻子的中表亲,这是出身问题,个人不能选择,我们且不说它。他作了司马氏的高官,后人有所批评;如果他为官清正,也算对得起晋朝的老百姓。但据《资治通鉴.晋纪一.武帝泰始三年》:山涛等四位高官“占官稻田”被谏官弹劾,司马炎竟赦免山涛和另一个亲贵,而惩办了别人。对此,《资治通鉴》的主纂者、秉笔直书的史臣司马光指责并发挥说:“臣光曰:……四臣同罪,刘友伏诛,而(山)涛等不问”,这是“避贵施贱”,而“刑赏不明,政何以成!”——对山涛没有被惩处,不平之愤,溢于言表,一点不给“竹林七贤”留面子。
王戎的问题也被公之于众。《世说新语.俭啬》、王隐《晋书》等记录在案:这位少年聪慧的王戎,后来变得性格行为贪婪,广收八方园田,积钱无数,每自执牙筹,昼夜计算。亲生的女儿借了钱,几天未还,王戎就甩脸子;儿子的婚礼,仅仅送单衣一袭,完婚即要索还。甚至“家有好李,卖之恐人得种,恒钻其核”。晋惠帝时,他作了高官,身为司徒、尚书令;当时朝政腐败,社会动荡。但据《资治通鉴.晋纪四.惠帝元康七年》:“戎为三公,与时浮沉,无所匡救”;照样积敛钱财。王戎在后代更无数次被作为贪婪的形象,史不绝书。(虽然有几声相反的调子,如《世说新语.俭啬》注引《晋阳秋》写道:“或谓戎故以此自晦也”,就是说生逢乱世,为了保全自己,用守财奴的形象作韬晦之计;但因过于牵强,这声音早被淹没了。)
对于阮籍,史书对他在魏晋易代之际,为了保全自己,采取明哲保身、两面讨好的伎俩,也早就记录在案。他以大隐于朝的姿态,既受司马昭的保护伞的荫蔽,又和司马氏若即若离。既接受曹魏重臣蒋济的召辟去作掾属,又虚与委蛇,旋即告归。既作过司马氏的贴身僚属——从事中郎,又去作曹魏皇室的散骑常侍。后来虽然不作司马昭的僚属,却经常出入司马昭的大将军府参加饮宴,又装醉拒绝与司马氏联姻。这样玩弄平衡,维持距离。但他终于陷入尴尬境地——为了写劝司马昭接受加“九锡”的文章(同时进位相国、受封为晋公,司马昭按前朝惯例扭捏作态,拒绝接受,要大臣反复劝进),阮籍伤透了脑筋。“九锡”是帝王赐给有功或有权势的诸侯、大臣的代表权力与荣誉的九种物品(如车马衣冠)。王莽阴谋建立新王朝之前、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时,都曾加九锡;可见写这种劝进的文章不是好玩的,牵涉到儒者的名节问题。阮籍被指定写这篇劝进文,他照他的老办法:装醉,醉倒了几天,想拖延过去。但是元老重臣郑冲等一定要阮籍写,派人等在床边。阮籍只好口授了一篇《为郑冲劝晋王笺》,恭维捧场:“窃闻明公固让……。以为圣王作制,百代同风,褒德赏功,其来久矣,……明公宜奉圣旨,受兹介福也。”[1] 这就构成了阮籍的名节问题。对此,较早的记述如《世说新语.文学》、《竹林七贤论》[2]都说阮籍虽然喝了酒,写劝进文时还是清醒的。而《晋书.阮籍传》的评价却是模糊而宽容的,说他是沉醉中被催讨而“书案使写之”(用手指在案上画字,让使者誊写)。这也可以理解为醉酒中写出的说法,一直被后代史书所引用。
但是有些后人还是不答应。南宋的叶梦得针对此事和其他事情,指责道:“(阮)籍著论鄙士俗之士,以为犹虱处裈中。籍委身于司马氏,独非裈中乎!”——你阮籍说人家是大人物裤裆里的虱子;你自己委身于司马氏,难道不是这种东西嘛!——这就无异于羞辱阮籍了。
元代的胡三省针对司马昭为什么爱阮籍的“才”,也说:“(司马)昭之让九锡也,(阮)籍为公卿为劝进笺,辞甚清壮,故昭爱其才。”[4]——明确指出了司马昭庇护阮籍的原因。
对于向秀,明代的李贽更予以无情的指谪。李贽在其《焚书》的《思旧赋》评论中说:
“向秀《思旧赋》,只说(嵇)康高才妙技而已。夫康之才之技,亦今古所有,但其人品气骨,则古今所稀也。……康犹为千古人豪所叹,而秀则已矣,谁复更思秀者……。竹林七贤,此为最无骨头者!”
他明确地肯定嵇康德、才兼优,而最可贵的是德。并谴责吟咏完了《思旧赋》就去作司马昭的官的向秀,是竹林七贤中最无“人品气骨”的人。李贽还说过向秀不应在《思旧赋》中把贪恋权位的李斯之死与舍生取义的嵇康之死并列对比(即:“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且李斯叹东门,比拟亦大不伦”。并提到《文心雕龙.指瑕》中的同样观点(即认为“向秀之赋嵇生,方罪于李斯”,是“不类甚矣”)。
刘伶的《酒德颂》表现了对礼法的蔑视,也宣扬了纵酒放诞。他的耍酒疯乃至“脱衣裸形”的故事虽不属于恶德,但史书却记录了斯人如下的不光彩的一页:晋武帝泰始初年,对朝廷策问时,他强调“无为而治”,后来却以他的实际政务的无能而遭罢免,成为绝大的讽刺。
阮咸,影响较小。《竹林七贤论》说:他因为“幸”姑家的鲜卑婢(还生了儿子),“世议纷然,自魏末沉沦闾巷,逮晋咸宁中始登王涂”,“出道”作官相当晚。
至此,“七贤”中唯一的完人,似乎是嵇康了。但是且慢。明人李贽在《焚书》中针对《幽愤诗》说:“必无此纷纭自责,错谬倖生之贱态,或好事者增饰其间耳”。——即认为嵇康在诗中暴露了侥幸偷生的“贱态”。虽然,总的说,李贽在其他文字中充分肯定了嵇康,如上文所引《焚书.思旧赋》。
当代也有个别人士人同意这“倖生”的指责。——如此,如这种责难站得住,嵇康也就不是完人了。而且,这种竹林七贤到底“贤”也不“贤”的问题,不免给我们(追求历史“完美”图象的凡夫俗子)带来很大的困惑。
二、“竹林七贤”只存在于一个精彩的历史瞬间
要解决这种困惑,就要考察“竹林七贤”的存在特点。
一般认为,七贤竹林之游的时间,约结束于正始九年(公元248年),开始也不会太早。其地点不可详考,约在山阳,即今河南省辉县山阳镇。“竹林七贤”之称,在竹林之游的当时或稍后即已产生。
关键在于,“竹林七贤”的存在,是一个极为精彩的,也是稍纵即逝的历史瞬间。这可以从参加者的年龄特点、个人出处特点、思辩行为特点和时代特点,来加以认识。
年龄特点:正始九年,阮籍39岁,嵇康26岁,山涛43岁,向秀21岁,王戎15岁,阮咸是阮籍的侄子,年龄不大,刘伶也不大。——这个年龄特点,决定了“竹林”之游基本是年轻人、中年人的聚会,风华正茂,清谈伴着竹影风声,有着轻松烂漫的情怀。《世说新语.任诞》描写竹林之游是“肆意酣畅”,这一方面是指饮酒,最重要的还是那无拘束的,非世俗功利的,热烈而又不失含蓄矜持的名士派头和娓娓清谈。这个年龄特点,还具有阶梯性,即从43——15岁依次排开。这又决定了以下的事实:交游是不计较人生阅历、知识积累、官职财富等差异的,相反,这有助于交游的真正自由、平起平坐和无拘无束。[5]
个人出处特点:这时阮籍曾于数年前短时间接受蒋济的辟召,为僚属,但旋即告退;前一年曹爽召阮籍为参军,阮又以疾辞;阮籍刚作了尚书郎,好在官职不大,官气也不大。嵇康前四年与魏的宗室结婚,官拜中散大夫,也是个闲职。山涛虽然年龄大些,也只是郡官。其他的几位都是白丁。这种个人的出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身份:都没有正式出山,或正在仕途的起跑线上待机,或根本不准备出山;他们内部的政治分歧(保魏还是拥晋,等等)、哲学分歧(“名教同于自然”、“超名教任自然”等等)都尚未明朗。
思辩、行为特点:例如,嵇康有学问并已有相当大的名气。向秀也是有文才的,如为《庄子》作著,见解不凡;他为了引发嵇康的“高致”(高雅的兴致、高明的见解),故意以对立面出现,写《难嵇叔夜〈养生论〉》,让嵇康痛快淋漓地在辩难中发挥自己的观点。他们的三篇有关“养生论”的文字实际是一组文章。由于嵇康的盛名,贵公子钟会曾怀着自己的著作《四本论》造访嵇康,本希望受到青睐。但嵇康正在“锻炼”(打铁),旁若无人,钟会只好灰溜溜地要离去。这时嵇康讥讽地问钟会:“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不得不圆滑地答对一句:“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在这次以类似后代“禅语”式的交锋而收场的遭遇战中,在旁边为嵇康拉风箱的就是向秀。——确实,向秀是嵇康的追随者,也是这件事(钟会遭遇难堪)的目睹者和一定程度的参与者(后来钟会竟挟嫌报复,劝司马昭杀害了嵇康)。竹林七贤中,陪伴嵇康到最后的也是向秀。阮籍有才学并已经有相当“与世推移”的本领。山涛不好读书而自通。刘伶主要是会喝酒,但在各位面前是不敢耍酒疯的。其他年轻人还没有什么优势,但可以无拘束地插嘴。这样的特点使得交游既有核心人物(如嵇、阮),又有外围份子(如小阮、王戎,刘伶),还有弥合、桥梁人物(如山、向);并具有知识、经验、聪慧乃至酒量酒品各方面的互补性。
时代特点:这是最重要的宏观条件:对曹魏政权的建立和稳固曾起了作用的司马氏家族,虽同时已借机孵化成形、壮大了自身并萌生异志,但尚未与曹魏政权最后摊牌;司马懿与曹爽的斗争尚未决战。社会上的哲学斗争尚未与政治阴谋、政治谋杀挂钩。另外,当时社会上崇尚和称赏名士风流的时代风气,也有助于在人们的心目、历史的人物画廊中塑造“竹林七贤”的群像,正如《世说新语.任诞》注引《晋阳秋》所说,因七贤的形象,“于时风誉煽于海内”。
这样的特点决定了:“竹林”之游是一个稍纵即逝的历史瞬间。“竹林七贤”也是这时产生的。(当然,七贤之“贤”是包括在此之前他们的优良表现风范的。)
如果时间稍晚,七贤各奔前程,分歧和分裂在所难免,七贤哪会在山阳遨游;如果魏晋易代的大决战和哲学大分裂到来,七贤或升迁或苟活或奋起抗争直至壮烈而死,怎可能在竹林清谈?产生于竹林之游的“竹林七贤”,提早也不可能,因为其中有人太小(王戎),连与阮籍作“忘年交”也不相宜。
第二年即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司马懿就诛杀了曹爽,局势完全改观了。如阮籍作了司马懿的贴身扶持官员——从事中郎,这样的“官身子”已无可能与伙伴们做竹林之游。
有的嵇康评传中认为:竹林之游的时间是高平陵政变(即司马懿诛杀曹爽之变)前的正始八年至十年之间,时间跨度似乎较长。这里面有误会,因为正始十年与嘉平元年实际是一年,是重叠的。这年的正月初,曹爽就被收;四月改元为“嘉平”实际兼有灭曹爽的标志性的意味,对司马氏更有着夸示其敉平内乱的功业的意义。所以,竹林之游的时间跨度不允许过长。
如此的特点也决定了:“竹林七贤”的产生是精彩的。因为只有在这时他们才有共同的美好的语言,如初步涉及(只是初步,深了就会有不可开交的争论)老聃和庄周的,养生与欲望的,才性异同的,等等。是的,竹林之游不是政治聚会也不是哲学辩难;惟其如此,才能“清谈”,才谈得拢,才能显示七位的名士风流和出现精彩的历史画面。王戎这时虽已微露“俗气”,但聪慧过人,所以被大家接受。
这是瞬间的,但也是永恒的。因为这历史瞬间产生的,在世间是唯一的“竹林七贤”的群像,已经雕刻在历史的基石之上,也永远保存在华人以至人类的永恒记忆之中,再也不会磨灭。虽然“竹林七贤”产生不久,他们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分化,一千七百多年以来,人们又不断地对他们评头品足;但彼时彼地的“七贤”确实是代表了名士风流和青春智慧,因之他们就是永恒的。换句话粗浅地说,“七贤”的缺点有很多是他们凝固为“竹林七贤”之后产生的(如阮籍之代草劝进笺、王戎之贪婪、向秀之变节、山涛之腐败),不应影响彼时彼地的“竹林七贤”的精彩与永恒。
三、对“竹林七贤”为什么有好多指谪,指谪是否正确?
对“竹林七贤”为什么有好多指谪?道理很简单:人怕出名;七贤的名气那么大,难免招来种种物议。他们不是圣徒,自然有各种缺点可以指谪。另外,七贤的受到尊崇,是彼时彼地的社会风尚决定的;时过境迁,以严格的儒家的、正统的、通观历史的眼光去审视他们,自然会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应该说,今天看来,对七贤的大部分指谪,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李贽对向秀的责难也许过于严厉。鲁迅在《南腔北调集.为了忘却的纪念》中则通达地认为:“年轻时读向子期的《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以后是“民国”的子弹使他明白所以然了。——鲁迅是古为今用的,但他既谴责了北洋军阀镇压人民,也表示了对向秀一定的理解。
然而,李贽对嵇康的《幽愤诗》含有“侥幸求生”意思的论断,是缺乏根据的,应加以必要的辨证。
须知,嵇康对暴政的反抗是道家的反抗,是有其特定姿态的。道家是重“内视”、内省的。因此,《幽愤诗》既谴责了暴政,也内省了自己;既对朋友“义不负心”,也对自己严格反思。当然,前者是主要的,后者毕竟是一种道德“形式”上的自我完成。
李贽其实也是不怀疑嵇康的舍生取义的,他说:嵇康“轻其身,乐义而忘死”,所以他又猜测:所以有“倖生”之“贱态”,是“或好事者增饰其间耳”。但他对此提不出什么有力的根据。
是的,从表面上看,《幽愤诗》与《与山巨源绝交书》等调子有所不同,缺乏后者的论战性、抗辩性。但是,《幽愤诗》是嵇康在他人生极为特殊的阶段写的。正如《晋书》嵇康本传所说,“康性慎言行,一旦缧绁,乃作《幽愤诗》”。这是极不寻常的。“幽愤”除了一般的潜藏于内心的怨愤这一层意思以外,还有“既陷极刑,幽而发愤”[6] 的含义。嵇康的诗,名为“幽愤”者尤其本于后者。这首诗缺乏表面的论战性,其实是缧绁的惨酷环境所造成的。换句话说,这种非人的环境不允许写金刚努目式的大作,只能说迂曲的话。否则,嵇康的诗就会被扼杀,就流传不下来。调子有所不同,但作为志士与智者的嵇康,已经为我们后人解答了困惑,即首先在题目上点明了“既陷极刑,幽而发愤”的主旨。似乎缺乏抗辩性,实际上含有最富张力的灵魂呐喊。其实,一切的内心抗辩,用诗中的“对答鄙讯”和“实耻诉冤,时不我与”,其大义凛然,矛头所向,已经表达得再清楚不过了!同时,诗中还有不少针对司马氏的、深刻揭露其面目(但又不能不表现得十分迂曲)的词句。
嵇康毕竟高人一筹。当《思旧赋》在千余年之后遭李贽痛责时,即便有几分误会,向秀已经无从辩白。而当《幽愤诗》被后人误会为其中有“偷生”内容时,嵇康似乎已预先设计了某种“解读”和“解毒”程序:这就是他预先点化的“既陷极刑幽而发愤”的实质是抗辩的,无可怀疑的题旨。
具体说来,《幽愤诗》中决无对司马氏当局的屈服之语,也没有对自己为吕安作证的反悔之词,更没有对自己的素志、信念(如对汤武周孔的看法,对老庄的崇信)的半点怀疑。这说明嵇康没有丝毫“倖生”和“忏悔”的意思。
嵇康的诗,是有些必须深思和考订才能解读的话,如“澡身沧浪,何云能补?”,应该是这样的意思:即使出狱退隐(同时含坚决不与司马氏合作之意)也难消今日下狱对吏之辱。这既显示了嵇康的坚定立场,也表现了他作为一代贤人的圣洁高傲。“穷达有命,亦又何求!”似乎是世故常谈,实际含不改操守的意韵。这些意思,一代精英的李贽应该是懂得的。但问题在于,对众多的历史人物发过议论的李贽,确实常有高见,有时则面孔虽激烈而有偏颇。——这里就是不愿或不能去正确解读嵇康在缧绁的惨烈环境下说的多少是费解的语言。
嵇康的《释私论》对世人和自己提出了很高的有道家色彩的道德标准:“任心无邪”、“匿情矜吝,小人之至恶;虚心无措,君子之笃行也”(隐匿真情,虚夸鄙吝,是小人最大的坏处;清虚内心,不问世俗是非,是君子的敬谨行为)。嵇康自己正是以生命为高昂代价满足了这种道德要求。——嵇康当然是有矛盾的:他的深沉的哲学信奉与血淋淋的现实就处于矛盾之中。如“惟此偏心”指由于执着于是是非非,违背了《释私论》中所崇奉的“君子无措于是非”的精神:而这和对朋友、对冤狱给予明确的支持和指证,不能说没有矛盾。换句话说,哲学上信奉“虚心无措”和社会实践上不能不“显明臧否”,对于嵇康毕竟是痛苦的。但他在实践中选择了后者。只是在无异于绝命辞的《幽愤诗》中袒露了内心的这个矛盾。这就是他的“真情”。《幽愤诗》的特殊的调子,既谴责暴政、支持朋友,又反思自身,正是他不“匿情”的崇高胸怀的写照啊!
结语:
竹林七贤,到底“贤”也不“贤”?回答应该是:贤!还是“七贤”,一个也没倒。虽然他们之中有些人后来有种种问题,并不影响那精彩的历史瞬间的存在。
附注:
[1]萧统:《文选》卷四十,中华书局,1977。
[2]《太平御览》七一0,中华书局,1960。
[3]叶梦得:《石林诗话》,《历代诗话》,中华书局,1981。
[4]司马光:《资治通鉴.魏纪十.元帝景元三年.胡三省注》,中华书局校点本,1956。
[5]关于七贤的年龄,根据白化文、许德楠:《阮籍、嵇康》(中华书局,1983)中的《阮籍、嵇康年表》。参见《世说新语.任诞》徐震堮注(《世说新语校笺》,中华书局,1984)。两者略有出入。
[6]班固:《汉书.司马迁传》,中华书局校点本,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