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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弟兄:文明的复兴与宗教信仰的关系
美国政治学者赫茨克直言不讳地指示:“不了解宗教向度就不可能理解美国的政治。”现在在美国的大多数民众中,对神所启示的基本价值和信仰方面还是存在着广泛的共识,经济学家North认为意识形态、宗教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秩序,道德准则,决定了可以接受不可以接受的行为,这东西决定政治游戏规则,决定法律制度和经济表现。 二、宗教与道德人心的关系 一位基督教伦理学家说:“除了对上帝的信仰是否可能发现对一个绝对的价值标准的任何其他支持,二十世纪(包括今天)的哲学家们试图抛开宗教来探究伦理学,但是似乎还没有成功地发现绝对的价值标准的另一个基石,几乎没有伦理学家认为伦理学相对主义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一旦宗教的基石被搬去,它们能够支持任何绝对价值吗?”想一想我们汉字“宗”就是房屋内的“灵石”的象形,而房屋也象征我们的内心、“心房”,《圣经》中就多次把耶稣比喻成房屋的头块石头,是我们生命建造的磐石、根基,并且就在我们的心房门口叩门,祈望我们开门迎接他成为我们的救主,从此成为一个新造的人。 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伦理、道德能更深地唤醒人们的道德自觉,更具有威慑力地规范人们的善恶行为。佛教的善恶报应论就曾渗透在社会伦理生活中,唤起了更多人的道德自觉和自律,思前因与后果,必修德而行仁,正如印光大师所言:“当今之计当以提倡因果报应,生死轮回,及改恶行善,信愿往生,为挽回劫运,救国救民之第一著,谈玄论妙尚在其次。”《印光集》 说到佛教,基督教同仁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本身就是一世界性难题,在各宗教、文明的对话中,现在宗教学已越来越成为一门渐成体系的人文学科,其主要分支或研究方向包括宗教人类学,宗教社会学,宗教现象学,宗教史学,宗教哲学,比较宗教,世界宗教对话等等。 据2001年的统计资料世界人口61.28亿,基督教20.24亿,伊斯兰教12.13亿,佛教3.63亿,印度教8.23亿,锡克教2368万,犹太教1455万,各类新学宗教1.03亿。虽各宗教在道德规范、伦理意识的先验性上,各种宗教都提供了类似的“拯救解脱的途径”及“终极关怀。” 但不同宗教的主观唯一,各自为是,多元混合并存的这种历史现象是不可能人为深灭的,这是一个长期而又痛苦的历史过程。可我们也要相信在人性的同一性上,在上帝的历史计划的旨意性安排当中,这都将逐渐走向真理里的合一。虽然诗人徐志摩不是作宗教学研究的,但他还是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直觉地洞见了这种人类的同一性:“在神所创造的大自然中不由你不感觉事物造作之神奇,不由你不相信万物的底里是有一致的精神流贯其间,宇宙是合理的组织,人生也无非这大系统的一个关节。” 梁启超也说:“佛教是智信而不是迷信。” 佛教的本体是“法身”,即诸佛皆同一法身,法身不二,佛法称为法身,哲学上称宇宙本体,一切诸佛皆是由法界藏身变现出来,一切万物也是由法身变现出来的。佛教即有自我追求解脱的,也有求天上的他力救拔的。净士宗就主要是念经,求佛力加持,而得以往生,如印光大师说,系牢狱之切念家乡,己力不能自出,必求有大势力者提拔今出。与基督教的恩典教义还是有差别,但还是有很多真理部分的交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是为佛教道德的总精神。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亚洲诸多国家到处庙宇林立,香火旺盛,似乎宗教气氛浓厚,然而这种现象的背后都是一种以个人功利性为目的的敬拜,并没有真正道德、价值、理想索求的实际。 真正有信仰的人,他的心灵、理性、情感、行动也一定是相一致的,是澄明透亮的。绝不是一种装饰,一种打扮,一种权宜之法,一种假冒伪善,正如《圣经》中所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是带不来任何果效的,甚至害人,害己更深。因此,任何信仰最主要的功能是要产生行动的习惯,如同栽种果树的果农希望得着果子一样,若信仰与它最大的功能,那就是产生行动结出果子的实际脱了节,那么再真实的信仰,对于信他的人又有什么功效呢?又岂能救他呢?在我看来无论信仰教义的差别有什么不同,总要在实践上来区别、来看待。也正如耶稣对那些传承、教导神道的律法师、文士教导我们的:“你们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神国。”用我们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不知不为过”;“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打开地狱门道士、法师、和尚、牧师一大堆。” 马丁·路德说:“要明白神的话,非亲自经验不可,圣经不只叫人记得、懂得,乃是要人生活觉得。” 唐太宗李世民:“出家者乃大丈夫之事,非帝王,将相所能为”。不要多人做师傅。 同样宗教也绝不是靠人的智慧、理性就可完全把握的,他有他超越性的成分在里面,宗教是由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组合而成的。最富启发性的现代宗教思想家鄂图(1869—1972)说过:“宗教理性的一面是宗教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是它却很容易把宗教较深刻而非理性的核心部分遮蔽了,神圣这一形容神的形容词所指的是上帝较深刻的,不可思议的超越理智的属性。” 大哲学家海德格尔在一身的哲学生涯中也在哲学层面看出了这一矛盾的问题:“与生命分离的以理性主义(或物质主义)形象出现的哲学是无力的,而作为反理性主义体验的神秘主义则是无目的的,他相信两者的结合会产生充满生命活力精神的哲学。” 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伦理道德能更深层地唤醒人们的道德自觉,更具有威慑力地规范人们的善恶行为,存在主义哲学家祈克果:“一旦以上帝为衡量标准,自我的价值就无限地加重了,人越感觉上帝就越有了自我;越有了自我,就越感觉上帝,而缺乏信仰之人对自己终不免看得太卑微,那就是说他们不认知自己是灵性,是具有一种绝对价值,他们的自高不过在与别人相比。”他还说:“你如何信,就如何行。或者说,你如何信就如何为人,无人能不成为罪人而认识上帝”。用中国古人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不反省、不慎独、不诚意、正心的人是不能算为得道君子的,因为“他心里怎样思想,他为人就怎样”(箴23:7) 也只有当人们把自身交托给超越出狭隘的自我范畴之上的更高尚更宏伟的目标时,幸福感便油然而生。 宗教学家贝格尔也说过:“认为人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不只寻求生存的手段,他也关注生存的意义。” 信仰是人精神生活的灵魂,具有提升人类道德水准的强大力量,也是整合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纽带。 人类需要宗教,因为宗教是关乎生命的归宿,人类需要信仰,因为信仰是人类心灵的指南。 政治学家享廷顿说:“宗教信仰、宗教体制以及宗教对人类个人和集体行为所起的道德指导作用的消失,将导致可怕后果,最终结果将是无政府状态。” 世俗之人所谓的幸福就是欲望的满足,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欲望使我们在不停的追求,不断的占有中度过,处在欲望中的人总是忘记已有的东西而去追逐未有的东西,这就叫欲壑难填。 人生活在一个没有永恒意义的世界中会感到茫然、疏离,虚无和荒谬,这也正是萨特所认为的:“世上没有我们必须遵守的永恒价值或规范,生命并没有固定的意义,但并不是什么都不重要,生命中的意义必须由我们自己来创造,存在的意义就是要创造自己的生命。”这种道德、伦理、价值的相对论不知毒害了多少国人、学者们的灵魂、生命。任何天理,法则不以人们的主观判断为取舍,“天不变,道亦不变”;“天地要废去,上帝的话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他是一种前设,是一把悬挂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有当人们拥有虔诚的信仰并且其道德规范得到信仰的有力支援时,道德规范才具有实践的有效性。 同样见不了阳光的邪道,也就是社会及人事交往中的潜规则也是一种信念,这种观念的形成与现实社会的习俗、惯例和个人的独特生活经历有很大关系,它具有很大的传染性、腐蚀性,一旦定型之后,思维定势的惯性就掌控了他的心思、意念,并且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还屡试不爽,更是在实践中的这种利益性,成效性固化了这种错误的价值观,如保罗所说:“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2-5) 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民族的和谐,必须是神、天道的意志与政体的意志以及人民意志的共识。而现在的世界,可以说是所有国家都没有达到这一点,政体的意志并非代表人民的意志,而人民的意志也并非就符合神的意志。“顺从神(内心的良知)不顺从人是应当的,”真正爱国,爱人民就是要勇于向违背天道,良知的政体,拟或是人民,宣讲天国的法则,因为在神的审判台前所有的人都将成为被告。在《圣经》但以理书就记载了三位犹太人不拜除真神以外的任何偶像,甚至面临死亡也不妥协屈服,“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但3:28)复兴不是没有代价的,与旧势力的对抗是需要付出努力,甚至要付出牺牲,欺骗自己的良心于己、于国、于民、于上帝都是有祸的。制度是实现国家目标的基本手段。而制度的根基是信仰与法。 犹太哲学家斯宾诺莎一身清贫,以磨镜片来维持生活,他就说过:“在一个自由国家里,每个人应该作他所愿意作的思想,并说出他所思想的东西,没有一个人的心灵有可能完全受到别人的支配,因为没有人自愿放弃,或被迫放弃自由推理和自由判断的自然权利(尤其是信仰的权利)。用法律、法规来限制自由,除了制造烈士引起公众对被迫害者的同情和对迫害者的仇恨之外,对公共利益是没有好处的。凡自知其行为的正义性的人是不畏惧作为罪犯而死的,也不会因害怕惩罚而退缩。”又说:“凡违反自然的东西就是违反上帝的东西,自然的力量本身就是上帝的力量,只要我们不了解自然的原因,我们就不了解上帝,因为自然的原因与神的力量是同一的东西。” 任何政府都有权用法律手段干涉个人危害他人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在如何去干涉个人思想和言论自由上就有一个执政掌权者自身对真理信仰的认知狭窄以及自身的理念、价值诉求所决定的了。如果只是带着自己的有色眼睛来选择性的自认为什么符合国情、什么不符合国情而不顾人民大众对心灵、价值的诉求以及人类普遍共同的心灵意愿。那么这样所谓的意识形态的维护其本质还是对自身权力,政权的维护,而不是对天理、法则的维护。 信仰在人们对真理、正义、永恒价值的追求上所带来的勇气、舍己、奉献、甚至是牺牲精神,永远要大于世俗的哲学,思想。 北大的神奇女子林昭就是一个在如此极权、众人皆醉的情形下还表现得如此独立、勇敢精神的见证,又让多少学富五车的学者汗颜呢? 她说:“自由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只要还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实而完整的自由”;“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那奴役他人者同样不得自由”;曼德拉曾说过:“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一样,需要解放,我的使命是解放压迫者和被压迫者。” 毕竟灵界的力量是透过地上的政府来控制人们的思想,无论何人,受什么样灵的辖制就会成为什么样灵的奴仆。这使我想起龚自珍《已亥杂诗》:“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今天,如果要使九州有生气的话,就必须依仗一场风雷般的、巨大的、人们心灵上的改变。这种沉闷,死气沉沉不敢讲真话,压抑变态、人性扭曲的局面必须得以改观。林昭还说:“身受暴政奴役切肤之痛再也不愿作奴隶了的我们,是不是还要无视如此悲惨的教训,而把自己斗争的目的贬低到只是企望去作另一种形式的奴隶主呢?” 她自称是“带着十字架作战的自由战士,有一点宗教气质,怀抱一点基督精神”她说:“在历史的法庭上我们将是原告。”耶稣的门徒保罗就说过,在神的真理里:“岂不知我们要审判世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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