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苏区反腐第一案:强奸贪污的苏维埃主席被枪毙
2008年6月1日,利州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队在大石镇境内开展文物普查时发现一处1933年红四方面军在此驻扎时书写的石刻标语。该石刻标语位于大石镇大石村二组(铁路隧道旁边山体的岩石…[详细] 核心提示:在毛泽东等的领导下,1932年5月9日打响了惩腐第一枪——枪毙了犯有谋财害命、强奸妇女、贪污腐化等罪行的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 本文摘自:《老人报》2013年6月26日第A11版,作者:《老人报》编辑部,原题:《苏区反腐:贪污500元以上处死》1933年12月,毛泽东和项英联合签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明确规定:凡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苏区货币,当时1元可约买42斤大米或10斤猪肉,官兵伙食不含粮食每人每天5分左右)以上者处以死刑;500元以下者视具体金额分别判处不同年限监禁或劳改;“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玩忽职责,管理不善,存放不妥,造成损失,轻者重罚,重者法办。” 在毛泽东等的领导下,1932年5月9日打响了惩腐第一枪——枪毙了犯有谋财害命、强奸妇女、贪污腐化等罪行的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