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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现场)陈子明:梁启超与五四运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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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5-06

梁启超与五四运动

  陈独秀曾说过,“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化社会发展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专归到那几个人”。[1]毛泽东则是提出“谁是五四运动之父”的第一人,而且给出了多种解答。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五四运动是在当时世界革命号召下,是在俄国革命号召下,是在列宁号召之下发生的。五四运动是当时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一部分。”[2]这段话是毛泽东以共产国际中国支部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讲的,因此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要把共产国际的创始人列宁说成是中国五四运动的精神之父。几年以后,共产国际解散了,毛泽东以中国共产党主席的新身份在《“七大”工作方针》的内部报告中讲到同一话题时,就不再把洋人拉来作文章了。这一次他是这样说的:“关于陈独秀这个人,我们今天可以讲一讲,他是有过功劳的。他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整个运动实际上是他领导的。他与周围的一群人,如李大钊同志等,是起了大作用的。”[3]陈独秀自己也谈到过这个问题,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五四运动唯一的总司令,他在晚年撰文纪念蔡元培时写道:“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4]亲身经历五四时代的人大致上都能够同意陈独秀的说法。例如梁漱溟曾说过:“当时发生最大作用的人,第一要数陈独秀,次则胡适之先生。”[5]同样是纪念蔡元培的文章,梁漱溟却没有在文中把蔡放在陈、胡的前面,这大概更符合当时的实际。也有人根据胡适在新文化运动的作用,视其为当时的“主帅”。[6]在台湾版的《五四研究论文集》卷首语中汪荣祖写道:“至于说谁领导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却是不易回答的问题,不过我们至少知道不曾有一个所谓‘单一’的领导。在新文化运动‘领袖群’中,胡适无疑是声名最洋溢的一个”。[7]在大陆,1949年以后广为宣传的不是毛泽东上述关于五四时期“总司令”的说法,而是《新民主主义论》中“主将”的说法:“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8]

   五四当事人和后来的研究者很少提到梁启超对五四运动的影响和作用。例如毛泽东在对斯诺回忆自己的五四时代时曾说:“《新青年》是有名的新文化运动杂志。我非常钦佩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他们代替了已经被我抛弃的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时成了我的楷模。”[9]历史人物在一种强烈的历史舞台效应影响下,往往视而不见自身思想的潜移默化,而偏重于记忆最新鲜的印象和感觉。五四运动前夕中国思想界出现了几位灿烂夺目的新星,五四运动爆发的当年梁启超整整一年都不在国内,五四运动后不久他就转向以学者为主的生涯,国民党和共产党掌权后都把梁启超视为过时的反动人物,史家出于种种忌讳把梁启超研究打入冷宫,这些都是在以往的五四运动研究中忽略梁启超的明显原因,但也有尚待研究的更深刻原因。笔者所见到仅有的三篇研究梁启超与五四运动关系的文章,都是在把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混为一谈的前提下,指出梁启超“虽然不是五四运动的主角”,[10]但与五四运动的“精神一致”,[11]并强调他与五四新人物的“密切关系”、“往还情形”及“协同动作”,[12]以此来为梁启超在五四运动中争取一席地位。

本文将首先区分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然后再分析梁启超与五四运动的关系。笔者同意陈独秀的看法,五四运动的发生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其功罪不应该专归到那几个人。但是,如果一定要举出一个人,没有这个人,五四运动或许就不会发生,那么这个人不是陈独秀、胡适、蔡元培、李大钊或鲁迅,而只能是梁启超。

一、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
    长期以来,许多政治家与学者都把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混为一谈。依照周策纵的定义:“五四运动”是一个复杂现象,它包括新思想、文学革命、学生运动、工商界的罢市罢工,抵制日货运动,以及新知识分子所提倡的各种政治和社会改革。[13]彭明说:“五四运动是一个爱国运动,又是一个文化运动。”[14]但也有不少人提出异议。吕实强指出:“五四一辞,在六十年后的今天,大致已肯定包括两项含义:一为民国八年五月四日在北京所发生的青年学生反日游行示威请愿,以及其前后各地与其有关的爱国运动;一为在此一爱国运动前后若干知识分子所提倡进行的新文化运动。但我个人仍然觉得,上述两项含义,虽然互相影响且有相互关联之处,但却各有其特质,似不宜视为是一个运动的同体而两面。新文化运动诚然为五四爱国运动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基础,五四的爱国运动也助长加速了新文化运动的发展,但五四的爱国运动既并非是因新文化运动而产生,新文化运动也并非靠五四的爱国运动而方能完成其洪波巨流。”[15]更值得人们重视的是胡适对此问题的看法。胡适在晚年口述自传时说:“从我们所说的‘中国文艺复兴’这个文化运动的观点来看,那项由北京学生所发动而为全国人民一致支持的,在1919年所发生的‘五四运动’,实是这整个文化运动中的,一项历史性的政治干扰。它把一个文化运动转变成一个政治运动。”“我告你这件事,就是说从新文化运动的观点来看,──我们那时可能是由于一番愚忱想把这一运动,维持成一个纯粹的文化运动和文学改良运动──但是它终于不幸地被政治所阻挠而中断了!”[16]帮助胡适完成这项口述自传并将其译成中文的唐德刚指出:“胡适之先生是反对五四运动的。他反对的当然不是他小友周策纵的五四运动,而是他底及门弟子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一干人,于民国八年五月四日,在北京的大街之上,摇旗呐喊的那个五四运动。”[17]

傅、罗、段一干人的那个五四运动,周策纵笔下的五四运动,以及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中的五四运动,是三个不同概念的五四运动,必须一一梳理清楚。

五四运动这一用语在运动发生的当月就已经出现并很快流行开来。1919年5月18日,在北京18所大专学校参加的学联紧急会议上,以“北京学生联合会全体学生”名义发表的《罢课宣言》称:“外争国权,内除国贼,五四运动之后,学生等以此呼吁我政府而号召我国民”。[18]6月5日,联合会的另一宣言再次提到:“学生等以内除国贼、为外争国权之资,爰有五四运动。”[19]当时在北京的杜威于6月1日的信中谈到这一运动,他说:“我们正目睹一个民族/国家的诞生,而出生总是艰难的。”[20]梁启超在几年后说:“‘五四’运动,有效果没有呢,有。欧美一般人脑里头,本来没有什么中国问题,如今却渐渐的都有了,提起中国问题,便紧紧跟着联想到山东问题,提起日本问题,便人人都说‘日本人欺负中国’。简单说,这回运动算是把中日关系问题大吹大擂地抬到世界人面前去了,这便是第一种效果。”“这回太平洋会议,这问题虽然没有满意的解决,但日本人已渐渐觉得中国国民气和世界舆论可怕,不能不稍为让步,这也算第二种效果。”[21]这些时人的看法表明,本来意义上的五四运动是以学生为先锋并获得广大市民阶层支持的群众性爱国运动,是令世人感觉到中国正在觉醒并标志中国现代民族主义诞生的政治运动。

周策纵成名作《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的书名表明,他主要关注的不是作为政治运动的五四运动,而是作为思想革命的新文化运动,即汪荣祖所说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如果以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为标志,要早于五四运动;而“新文化运动”这一用语的出现,大概是在五四运动以后。新文化运动是五四时代最有号召力的口号,因此有人希望给它一个笼罩一切的含义,例如戴季陶就下过这样的定义:“新文化运动是甚么?就是以科学的发达为基础的‘世界的国家及社会的改造运动’。”[22]胡适则希望将其局限于文化范畴内,晚年时他这样说:“我所要指出的便是我喜欢用‘文艺复兴’这一名词。认为它能概括这一运动的历史意义。”[23]1919年11月1日,胡适写了《新思潮的意义》一文,概括了中国文艺复兴(当时这个中文词组还没有流行,胡适、傅斯年等暂时以“新潮”作为“TheRenaissance”的对译)的四重目的: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24]从我们今天的眼光来评判,胡适所指出的这四重目的是非常宏伟的,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还只是处于破题的阶段,远远谈不到完成。当时的成绩主要体现在“输入学理”这一项上,因此,有不少人把新文化运动等同于“西化”运动。在这个意义上的新文化运动,胡适又称之为“新思想运动”:“那是着重于当代西洋的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潮流的介绍。”[25]

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本来是两个平行的运动,尽管运动的参与者有重叠,但两个运动有不同的追求和不同的运作方式。新文化运动之所以得名,首先就在于它的倡导者们把改造文化、重塑伦理道德置于现实政治之上。面对民国以来政治建设上的失败,陈独秀经过痛苦的思索,作出了如下的总结:“自西洋文明输入吾国,最初促吾人之觉悟者为学术,相形见绌,举国所知矣;其次为政治,年来政象所证明已有不克守缺抱残之势。继今以往,国人所怀疑莫决者,当为伦理问题。此而不能觉悟,作为前之所谓觉悟者,非彻底之觉悟,盖犹在惝恍迷离之境。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26]因此,他决心把自己的精力集中于推动青年实现伦理革命。陈独秀在《青年杂志》创刊时为之确定基本方针:“盖改造青年之思想,辅导青年之修养,为本志之天职,批评时政非其旨也。国人思想倘未有根本之觉悟,直无非难执政之理由。”[27]而且在一段时间里确实贯彻了这一方针。胡适在1917年从美国回到中国,鉴于归国伊始受到的感情震动和失望,曾下决心“20年不谈政治”,不参加政治,不与现实政治发生关系,专从文学和思想两方面着手,做一个纯粹的思想文化运动,20年后“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28]因此他才会把五四运动视为对新文化运动的政治干扰。

但是,胡适的上述看法是一种事后诸葛亮式的分析。在当时,并没有人指出五四运动对新文化运动干扰的一面,而是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对其推动的一面。梁启超说:“因为这种运动,引起多数青年的自觉心,因此全国思想界忽呈活气,这是我认为最重要的第三种效果。”[29]孙中山也说:“自北京大学学生发生五四运动以来,一般爱国青年,无不以革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之准备。于是蓬蓬勃勃,抒发言论。国内各界舆论,一致同倡。各种新出版物,为热心青年所举办者,纷纷应时而出。扬葩吐艳,各极其致,社会遂蒙绝大之影响。虽以顽劣之伪政府,犹且不敢撄其锋。此种新文化运动,在我国今日,诚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30]正是由于五四运动对新文化运动的普及起了如此重要的作用,才使后来的评论者和研究者得以把新文化运动纳入前者的框架之中。而这样的一种重组,却遮蔽了新文化运动本身的价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救亡压倒了启蒙”。

陈独秀在《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号刊载的《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一文中写道:“可称曰‘近世文明’者,乃欧罗巴人之所独有,即西洋文明也;亦谓之欧罗巴文明。……近世文明之特征,最足以变古之道,而使人心社会划然一新者,厥有三事:一曰人权说,一曰生物进化论,一曰社会主义,是也。”[31]如果说新思想运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对近世文明的新学理的引进和介绍,那么,这可以算是一种广义的解释。据此,广义新思想运动的开端就应当上溯到十九世纪末,而不是1915年即《青年杂志》创办的一年。张灏指出:“在从传统到现代中国文化的转变中,19世纪90年代中叶至20世纪最初10年里发生的思想变化应被看成是一个比‘五四’时代更为重要的分水岭。”[32]严复和梁启超在戊戌变法之前已经开始引进和介绍进化论,吴稚晖、李石曾、刘师培、何震鼓吹无政府主义也早在民国建立之前。尽管这些思想先驱者也都赞同人权说,但还没有象陈独秀、胡适在早期《新青年》杂志上那样给予第一位的重视。傅斯年在1935年《论学校读经》的文章中这样谈及新文化运动产生的背景:“记得十七八年以前,内因袁世凯暴压后之反动,外因法兰西一派革命思想和英吉利一派自由主义渐在中国知识界中深入,中国人的思想开始左倾,批评传统的文学,怀疑传统的伦理,这风气在当时的先锋重心固然是北京……。”[33]因此,我们可以把新文化运动视为广义新思想运动的一个发展阶段。尽管陈独秀所说的“三事”在世纪之交均已介绍到中国,但在新思想运动的不同发展阶段,鼓吹的重点有所不同。19世纪90年代中叶至20世纪最初10年,新思想的主流是进化论和民族主义;1917至1921年(这是周策纵给出的五四运动的时间跨度)或者略微扩展为1915至1923年的新文化运动时期,新思想的主流是人权论和德赛二先生(科学与民主);此后几十年,在新思想运动中占压倒地位的是社会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

尽管孙中山生前对于新文化运动表示过一定程度的赞同,但是随着国民党主流派的日趋保守,他们在继续肯定五四运动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的同时,对于新文化运动的反传统和倡导自由主义,则给予否定。蒋介石这样评价新文化运动:“我们试看当时所谓新文化运动,究竟是指什么?就当时一般实际情形来观察,我们实在看不出它具体的内容。是不是提倡白话文就是新文化运动!是不是零星介绍一些西洋文艺就是新文化运动!是不是推翻礼教否定本国历史就是新文化运动!是不是打破一切纪律,扩张个人自由就是新文化运动!是不是盲目崇拜外国,毫无抉择的介绍和接受外来文化,就是新文化运动!如果是这样,那我们所要的新文化,实在是太幼稚、太便宜,而且是太危险了!”[34]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内进步、自由主义的一派人和一些以前参加过运动的党员便极力将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拉到一起,用五四运动的牌号,在保守主义甚嚣尘上时为科学、民主、自由这些新文化运动的价值观守住一块阵地。社会上的左倾文人和半自由主义者,也不约而同地加入了这一大合唱,而胡适这样的老牌自由主义者则不屑参与此类指鹿为马的游戏。

五四运动以后,陈独秀由鼓吹文学革命、伦理革命转向社会革命、政治革命,俄国十月革命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新信仰取代了“法兰西一派革命思想”和人道主义的旧信仰。由陈独秀发起成立的中国共产党一方面继承了“外争国权,内除国贼”的五四精神,一方面扬弃了新文化运动的价值观,因此,他们完全有理由和国民党主流派一起来解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神话。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毛泽东重新诠释五四运动,是中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尝试的重要内容之一。毛泽东试图消除国人“中共是第三国际代理人”的印象,推出新民主主义一说,其要旨是阐明,中共是孙中山领导的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天然继承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内容是反帝反封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起点是五四运动,这样,就需要新文化运动来充当五四运动反封建的一翼。毛泽东在五四运动中给新文化运动保留了一席之地,出了理论上的需要,也有现实的原因。首先,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主要领导人都是在五四时代登上历史舞台的,他们当年都是新文化运动的积极参加者,这一点与国民党主流派不同,他们显然不想否定自己的历史。其次,是为了与否定和贬低新文化运动的国民党主流派唱对台戏,与社会上的自由主义者和半自由主义者结成反对国民党的统一战线。这样一来,到1949年以后,把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合二为一便成为不容置疑的金科玉律。

近年来,中国史学界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可以把中国近代史规定为从1840—1949这一百一十年的历史。[35]既然五四运动已经不再充当中国近代和现代的分界线,就完全可以卸掉一些不必要的历史包袱,恢复自己的本来面貌。既然五四运动在国人中获得最广泛的认同,而对新文化运动的评价至今仍然难以统一,就没有理由再把二者继续混为一谈,完全可以分别对其作出评价。尽管梁启超也是新文化运动的赞同者和参与者,但这不是本文的话题,本文只涉及他与本来意义上的五四运动的种种关系。

二、国民外交的实践者
   中共史家认为,赞成俄国革命的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是五四运动的主导力量;国民党史家则宣称,国民党的一些成员如蔡元培、吴稚晖、罗家伦、段锡明等实际领导和影响了五四运动。[36]既然五四运动矛头针对的是日本政府的对华侵略扩张政策,因此,当时日本政府对于五四运动的评论就特别值得史家注意。日本原敬内阁1919年9月9日的内阁会议决议事项中记载了下述文字:“目前在中国最具势力的,是由全国中等以上学校学生所组织的所谓学生团体。这些学生多少有些新知识,节操、志向较为纯洁,其努力固不可忽视,今后我方亦应需给与相当的考虑。虽然他们的运动‘努力’实基于本身的自动而发,但除此之外,仍有林长民、熊希龄、汪大燮等政治家的唆使,乃至英美二国人的煽动。”[37]林、熊、汪等人都是梁启超的长期政治伙伴,当时与梁同为国民外交协会理事,林长民还是梁启超的儿女亲家。日本政府在其内部情况分析中既没有国民党人视为对五四运动有重大影响者,也没有把陈独秀等后来的共产党创始人视为五四运动的鼓舞者,唯独把以梁启超为首的研究系人士视为五四的“唆使”者,应当说这要比后来的国民党或者共产党官方史家的观点更为贴近事实。国人如张忠绂也曾指出,五四运动不单纯是“学生自动自发的爱国运动,”“我始终感觉当时这运动是有背景的。它的背景就是研究系。关于这一点,也许当时的学生知道的不多。但由代表研究系的《北京晨报》,上海的《时事新报》在五四运动后不断的鼓吹号召也可知其端倪。”[38]

   梁启超很早就对中日两国将在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和平会议上展开外交交锋有所准备。1915年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之际,梁启超就警告中国外交当局:“公等当与日本交涉时,勿忘却尚有战后之列强交涉行即相踵而至也。战后必有大会议,此大会议中,中国问题为重要议题之一,此稍有识者所同料及也。届会议时,日本对于此议题必能享受得最有力之发言权。此非惟吾国人知之,非惟日本人自知之,即世界各国当无不同认乏。日本如有正当之主张在,彼时岂忧不能贯彻,何以汲汲焉,必以今日提出?必以今日提出者,彼盖确信其所要之条件,在大会议时决无通过之望,故乘各国之无暇东顾,而因以协我云尔。”[39]中日关系后来的演变,证实了梁启超的预见。梁启超于几年后回忆说:“当二十一款之初提出也,国人切齿扼腕,民气达于沸度。当时鄙人亦曾著论十数篇,力主无论如何万勿签字,宁可任日人以武力占领,不容以条约承认其权利。(见民国四年三四月间之英文京报及大中华杂志)果能如此,则今日在和会上之理直气壮宜何如者。”[40]

   1917年梁启超力主对德宣战时,这样解释自己的主张:“其根本义乃在因应世界大势而为我国家熟筹将来所以自处之途。第一从积极进取方面而言,非乘此时有所表见,不足以奋进以求厕身于国际团体之林。从消极维持现状言之,非与周遭关系密切之国同其利害,不复能蒙均势之庇。必深明乎此两义,然后问题之价值乃得而讨论也。……今兹之事,吾侪所认为最后绝不容逸之一机也。”[41]梁启超希望通过加入协约国一方对德宣战,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在战后和会上取得国际团体成员的资格,以利于一系列外交悬案的解决,营造一种举国一致对外的气氛,一举解决国内政治问题。尽管梁启超的主张获得国内许多政治家、评论家的支持,包括原来国民党方面的汪精卫、蔡元培等人的支持,但仍有一些重要的政治家包括孙中山、黎元洪、康有为在内不予支持,结果反而使这一举国对外的契机成为内争加剧的诱因。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巴黎和会即将召开。梁启超以在野之身,为中国参加和会作了多方面的策划。他向当时的总统徐世昌建议,成立了以政界元老、前外交总长代理国务总理汪大燮为委员长,进步党主要领袖、前司法总长林长民为事务长的总统府外交委员会,负责和会特定期间的外交事务。他又筹措了10万元经费(政府拨款6万元,私人捐赠4万元),挑选了一批著名学者专家(外交刘崇杰、工业丁文江、政治张君劢、军事蒋百里、经济徐新六)作为随员,于年底动身前往欧洲,“想拿私人资格将我们的冤苦向世界舆论申诉申诉,也算尽一二分国民责任。”[42]行前,他还建议国内报界紧密配合和会上的外交努力,“惟一条件既经提出,全国舆论务须一致,以贯彻其主张。”[43]

   1919年2月11日,梁启超一行抵达伦敦,开始了他在欧洲的国民外交活动。同日,在北京大学召开了国际联盟同志会,北京大学有教职员和学生千余人参加,公推梁启超为理事长(汪大燮代理),蔡元培、王宠惠、李盛铎、严修、熊希龄、张謇等为理事。[44] 2月16日,由北京各界各团体联合组成的国民外交协会在熊希龄宅开成立大会,推举熊希龄、汪大燮、梁启超、林长民、范源濂、蔡元培、王宠惠、严修、张謇、庄蕴宽十人为理事。[45]21日,该会通电发表七点外交主张:“一、促进国际联盟之实行;二、撤废势力范围并订定实行方法;三、废弃一切不破土平等条约及以威迫利诱或秘密缔结之条约、合同及其他国际文件;四、定期撤去领事裁判权;五、力争关税自由;六、取消庚子赔款余额;七、收回租界地域,改为公共通商。”[46]

   2月18日,梁启超等人至巴黎。他作为中国参加和会代表的会外顾问,先后会见了美国总统威尔逊及英法等国的代表,请他们支持中国收回德国在山东权益的立场。他发现不仅威尔逊等对中日交涉的内情不甚了解,连自己也被北京政府蒙在鼓里,对1918年9月段祺瑞政府与日本签订的秘密借款合同和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一无所知。3月中旬,梁启超致电汪大燮、林长民,报告他所了解到的和会上关于青岛问题的情况,电文如下:“交还青岛,中日对德同此要求,而孰为主体,实为目下竞争之点,查自日本据胶济铁路,数年以来,中国纯取抗议方针,以不承认日本继德国权利为限。本去年九月间,德军垂败,政府究用何意,乃于此时对日换文订约以自缚,此种秘约,有背威尔逊十四条宗旨,可望取消,尚乞政府勿再授人口实。不然千载一时良会,不啻为一二订约之人所败坏,实堪惋惜。超漫游之身,除襄助鼓吹外,于和会实际进行,未尝过问,惟既有所闻,不敢不告,以备当轴参考,乞转呈大总统。”[47]

   这时,代表广州政府参加巴黎和会的专使王正廷发回国内一封电报称:“吾辈提议于和会者,主张废止二十一款及其他秘约不遗余力,推测日本之伎俩仅有二途:曰引诱,曰用武,然皆与正谊公道相违,必不出此。但吾国人中有因私利而让步者,其事与商人违法贩卖者无异,此实卖国之徒也。所望全国舆论对于卖国贼群起而攻之。然后我辈在此乃能有讨论取消该条件之余地。”[48]随之国内就掀起了一场针对梁启超的谣言风潮。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致电北京大总统国务院:“闻梁启超在欧干预和议,倾轧专使,难保不受某国运动。本商有鉴于此,特电巴黎公使转梁启超,文曰‘巴黎中国公使馆探送梁任公君鉴,我国之国际和会已经派专使,为国人所公认。君出洋时声明私人资格不涉国事,乃中外各报登载君在巴黎近颇活动,甚谓有为某国利用倾轧之说,明达如君,当不至此。惟人言可畏,难免嫌疑,为君计,请速离欧回国,方少辨明心跻,特此忠告,勿再留连’等语,即乞转专使,注意大局,幸甚。”[49]4月5日,广州国会开两院联合会,议决:一、由两院函请军政府,立即下令通缉梁启超,并将其在籍财产没收,另由军政府要求法公使引渡;二、由两院电唐绍仪,请一俟和议复开,即要求北京政府将梁拿交法司,依刑律所定外患处断;三、由两院全体成员通电全国省议会、商会、教育会、各报馆及除日使以外之各国驻京公使,驻广州领事,申明梁在巴黎卖国活动为全国人民所共弃;四、以两院全体名义电巴黎和会中国代表,请严斥梁启超,并声明两院决定为其后援。9日,广州国会全体成员通电全国,宣布梁启超卖国罪状。[50]显然,这里面有强烈的党派因素在起作用。两个月后梁启超在一封家信中感叹道:“一纸电报,满城风雨,此种行为鬼蜮情状,从何说起。今事过境迁,在我固更无劳自白,最可惜者,以极宝贵之光阴,日消磨于内讧中,中间险象环生,当局冥然罔觉,而旁观者又不能进一言,呜呼中国人此等性质,将何一自立于大地耶?”[51]

   当然,为梁启超辨诬者也大有人在。蔡元培、王宠惠、范源濂三人联名通电,其文云:“‘上海申报、新闻报、时报、时事新报并转各报馆,五十二(据时报为五十三)商团鉴:阅沪商团议决事件,乃致疑于梁任公先生。梁赴欧后,迭次来电报告并主张山东(据时报山东下多‘问题’二字)为国家保卫主权,语至激昂,闻其著书演说激动各国观听,何至有此无根之谣?愿我国人熟察,不可自相惊扰。元培等久不与闻政论,惟事关国际,且深知梁先生为国之诚,不能嘿而,特为申说,务乞照登。”[52]陈独秀在《每周评论》撰文指出:“国民参预政治,参预外交,都是我们很盼望的事。但是这两件事,都不大容易。……不懂得各国的外交政策,受某国的离间,凭空的给梁任公一个亲日卖国的罪名,这种国民决没有参预外交的资格。”[53]国民外交协会张謇、熊希龄、范源濂、林长民、王宠惠、庄蕴宽等致书梁启超,请他作为该会代表,主持向巴黎和会请愿各事:“任公先生大鉴:为国宣勤,跋涉万里,海天相望,引企为劳。此次巴黎和会,为正义人道昌明之会,尤吾国生存发展之机,我公鼓吹舆论,扶助实多,凡我国人,同深倾慕。本会同人本国民自卫之微枕,为外交当轴之后盾,曾拟请愿七款,电达各专使及巴黎和会,请先提出,并推我公为本(会)代表,谅邀鉴及。现已缮具正式请愿文,呈递本国国会政府巴黎各专使,并分致美、英、法、意各国政府及巴黎和会,尽国民一分之职责,谋国家涓埃之补救。兹特奉上中、英文请愿文各一份,务恳鼎力主持,俾达目的,则我四万万同胞受赐于先生者,实无涯既矣。临颖不胜企祷之至,专此敬颂勋绥。”[54]

   经过这一番周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有一定的好处。国人对于中日秘约的内幕更加清楚了,对于巴黎和会上的症结也比较了解了,千夫所指集中到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亲日派身上。

   在巴黎,梁启超作为民间代表进行了频繁的游说活动,发挥了出席和会的中国外交代表所起不到的作用。他在万国报界俱乐部举行的欢迎宴会上慷慨陈词道:“若有别一国要承袭德人在山东侵略主义的遗产,就为世界第二次大战之媒,这个便是平和之敌。”但是,尽管进行了一切努力,仍然无济于事。4月29日,英美法三国会议,日本代表应邀出席。30日,续开三国会议,议定了巴黎和约关于山东问题的156、157、158条款,将原来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全部让给日本。面对这种情形,北京政府派出的中国出席和会首席代表陆征祥竟然也考虑要签字了。[55]在这紧急关头,梁启超致电汪大燮、林长民,建议警醒国民和政府,拒绝在和约上签字。其电文称:“汪、林二总长转外协会:对德国事,闻将以青岛直接交还,因日使力争,结果英、法为所动,吾若认此,不啻加绳自缚,请警告政府及国民严责各全权,万勿署名,以示决心。”[56]

    林长民4月30日接到梁启超电报,5月1日写成《外交警报敬告国人》一文,于晚间送到研究系的《晨报》报馆,由总编辑陈博生接收,刊载在5月2日的《晨报》上。林长民的短文全文如下:“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此恶耗前两日仆即闻之,今得梁任公电乃证实矣!闻前次四国会议时,本已决定德人在远东所得权益,交由五国交还我国,不知如何形势巨变。更闻日本力争之理由无他,但执一九一五年之二十一条条约,及一九一八年之胶济换文,及诸铁路草约为口实。呜呼!二十一条条约,出于协逼;胶济换文,以该约确定为前提,不得径为应属日本之据。济顺、高徐条约,仅属草约,正式合同,并未成立,此皆国民所不能承认者也。国亡无日,愿合四万万民众誓死图之!”[57]同日的《晨报》还载有国民外交协会1日发给巴黎和会英法美诸国代表和中国专使的电文。国民外交协会按照梁启超的建议,严正警告中国专使:“和平条约中若承认此种要求,诸公切勿签字。否则丧失国权之责,全负诸公之身,而诸公当受无数之谴责矣。……诸公为国家计,并为己身计,幸勿轻视吾等屡发之警告也。”[58]

   5月2日,蔡元培从汪大燮处得知有关巴黎和会的最新消息,立即返校告诉了北京大学的学生领袖许德珩、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等人。5月3日下午4时,国民外交协会理事熊希龄、林长民、王宠惠等三十余人开会。议决:一、5月7日午后2时在中央公园召开国民大会,并分电各省各团体同日举行;二、声明不承认二十一条及英、法、意等与日本所订关于处置山东问题之秘约;三、如巴黎和会不得伸我国主张,即要求北京政府撤回专使;四、向英、美、法、意驻京使馆申述国民意见。会后急电各省议会、教育会、商会及各团体、报馆,内称:“本会定于本月七日作廿一款签字之国耻纪念日,在北京中央公园开国民大会,正式宣言要求政府训令专使坚持。如不能争回国权,宁退出和会,不得签字。望各地方各团体同日开会,以示举国一致。”[59]

    北京的大学生们则先行了一步。5月3日晚7时,北京大学全体学生和十几所其他学校学生代表在法科大礼堂召开大会。议决进行办法四项:“一、联合各界一致力争;二、通电巴黎专使,坚持不签字;三、通电各省,于五月七日国耻纪念举行游街示威运动;四、定于星期(即四日)齐集天安门,举行学界之大示威。”[60]五四运动就这样爆发了。

    5月4日学生集会游行并火烧赵家楼胡同曹宅后,有32名学生被捕。梁启超闻讯即发回电报:“汪、林总长代呈大总统钧鉴:闻北京学界对和局表义愤,爱国热诚,令策国者知我人心未死。报传逮捕多人,想不确。为御侮拯难计,政府惟有与国民一致。务祈因势利导,使民气不衰,国或有瘳。启超叩。九日。”[61]这时,被捕学生已由林长民、汪大燮、王宠惠三人担保放出。此后,梁启超之弟梁启勋又赠金千元予6月3日被捕的学生。[62]

    张朋园认为:“如果说梁任公掀起了五四运动,未免强调过当。但任公确实与五四事件有直接的关系”。[63]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说梁启超亲自点燃了五四运动的导火索,是十分确切的,丝毫没有夸大他的作用;但是,更值得探讨的是梁启超与五四运动的思想渊源与精神联系。


[1]《蔡子民先生逝世后感言──作于四川江津》,《陈独秀著作选》,第三卷,54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版。

[2]《毛泽东选集》合订本,660页,人民出版社1967年11月版。

[3]转引自彭明:《五四运动史》,526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4月版。

[4]《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545页。

[5]梁漱溟:《纪念蔡元培先生》,《我的努力与反省》,325页,漓江出版社1987年版。

[6]朱自清:《(胡适文选)指导大纲》,《朱自清全集》第2册,273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5月版。

[7]汪荣祖编:《五四研究论文集》,卷首语,6页,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9年5月版。

[8]《毛泽东选集》合订本,658页。

[9]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125页,三联书店1979年版。

[10]崔志海:《梁启超与五四运动》,《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1期,190—206页。

[11]刘邦富:《梁启超与五四运动》,《五四精神的解咒与重塑》,520—531页,台湾学生书局1989年版。

[12]张朋园:《梁启超与五四运动》,《五四研究论文集》,277—310页。

[13]周策纵等著:《五四与中国》,22页,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79年5月版。

[14]《五四运动史》,656页。

[15]《五四研究论文集》,21页。

[16]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183、186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4月版。

[17]唐德刚:《“刍议”再议》,《五四研究论文集》,157页。

[18]周策纵:《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190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12月版。

[19]《五四运动史》,318页。

[20]转引自罗厚立:《从思想史视角看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载《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1期,107页。

[21]《外交与内政与》,《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七,51页,中华书局1989年3月版。

[22]唐文权、桑岳编:《戴季陶集(1909—1920)》,989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7月版。

[23]《胡适口述自传》,173页。

[24]《胡适口述自传》,203页。

[25]《胡适口述自传》,171页。

[26]《吾人最后觉悟》,1916年2月15日,《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179页。

[27]《通信》,1915年9月15日;转引自任建树:《陈独秀——从秀才到总书记》,上册,10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9月版。

[28]参见《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185页。

[29]《外交与内政与》,《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七,51页。

[30]《致海外国民党同志函》,《孙中山全集》,第五卷,209—210页,中华书局1985年4月版。

[31]《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136页。

[32]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1)》,218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8月版。

[33]转引自岳玉玺等:《傅斯年──大气磅礴的一代学人》,65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3月版。

[34]转引自《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474页。

[35]参见张海鹏:《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及其“沉沦”与“上升”诸问题》,载《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2期,1—15页。

[36]参见《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487—488页。

[37]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主要文书》,东京,原书房,1965年,上,504—505页;转引自《五四研究论文集》,92页。

[38]《爱国运动与新文化运动──香港及教界人士‘五四’座谈会发言摘录》,《五四与中国》,688页。

[39]《再警告外交当局》,《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二,108—109页。

[40]《外交失败之原因及今后国民之觉悟》,《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五,23—24页。

[41]《外交方针质言(参战问题)》,《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五,4—5页。

[42]《欧游心影录·欧行途中》,《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三,38页。

[43]《梁任公与上海新闻记者》,1918年12月3日《晨报》;转引自崔志海:《梁启超与五四运动》,192—193页。

[44]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87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8月版;刘永明:《国民党人与五四运动》,9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10月版。

[45]叶景萃:《巴黎和会期间我国拒签和约运动见闻》,《五四运动回忆录》续,111页;转引自《五四运动史》,264—265页。

[46]张允侯、张友坤:《在五四运动爆发的一年里》,10页,武汉出版社1989年12月版。

[47]《梁启超年谱长编》,879页。

[48]蔡晓舟等同编:《五四》,8页,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

[49]《五四》,8—9页。

[50]《在五四运动爆发的一年里》,21页。

[51]《梁启超年谱长编》,884页。

[52]《五四》,9页。

[53]《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518—519页。

[54]《梁启超年谱长编》,879—880页。

[55]王芸生辑:《六十年来的中国与日本》,第七卷,318—321页;参见《五四运动史》257—258页。

[56]《梁启超年谱长编》,880页。

[57]转引自梁敬錞:《我所知道的五四运动》,台湾《传记文学》,卷八,期五。

[58]转引自《国民党人与五四运动》,94页。

[59]《在五四运动爆发的一年里》,28页。

[60]《在五四运动爆发的一年里》,28页。

[61]《五四》,132页。

[62]《五四研究论文集》,281页。

[63]《五四研究论文集》,2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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