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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妙喻:妻不如妾,妾不如借,借不如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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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谭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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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2-09
读书妙喻:妻不如妾,妾不如借,借不如偷



  此文献给记忆里的图书馆 和曾经被我借过书偷过书的人

  精致的玻璃门里住着我的妻子,她们出身高贵、外表华丽、内涵丰富。但与这样的大家闺秀一起生活,总觉得严肃有余活泼不足。平时,我更喜欢隔壁架子上的小妾们。小妾多是闲情逸致的,有小说、有散文、有海阔天空的杂谈。带着她们,我不必正襟危坐,可以斜倚可以躺卧,甚至可以一起去如厕。
  是的,我说的是书。虽然伟大的文学家们早给书定性为“人类的朋友和导师”了,可我却把书比做妻妾,这真是太不严肃了。但对书的占有欲,注定了我的自私。

  这几年买书越来越方便,不必去图书馆,只要在网上点击就有打折的新书送货上门。买的书越来越多,读的书却越来越少。有时还莫名失落,因为找不到年轻时读书的冲动和激情。曾经的废寝忘食彻夜不眠,如今只成回忆。是书籍不再吸引我?不,她们还是那么美好,但既已为我所有,就丧失了追求的快感。如同追求异性,越难得到越珍惜,轻易到手的反而没分量。记得儿时拮据,省吃简用攒几个钱也买不起几本书。谁想到如今衣食无忧了,却找不到当年借书看时的兴奋和乐趣。真是人心难测啊!

  小学时班里有个图书角,只放些与学习相关的儿童读物,趣味数学啊作文赏析啊,简直就是第二课堂。虽有两本郑渊洁也早被翻烂。好在父亲单位的图书室也对职工子女开放,让我们不必拘泥于年龄限制。
  阴暗的图书室只有三十几平,破烂的书架上无序地堆着各类杂书,雅的有诗词,正的有毛选,更多是小说,从古典的革命的到武侠的言情的。甚至还有色情的,从封面标题和画面就能看出来,但我们不敢借,只趁人不注意时偷翻几页,紧张半天还什么都没看明白。
  那儿几乎没有一本正经的名著,全是不知哪辈子从哪儿淘换来的东西,上面盖着XX大学、XX工厂等不一样的旧图章,还有手写的革命标语和各式各样的借书登记卡。从这种地方找适合自己的书还真难,偶尔能在一堆《陈云文选》、《钩针技巧》和《红旗谱》之间翻出一本《寻找回来的世界》,如获至宝。
  人小鬼大,很快我们就发现了找好书的办法:在别人刚还回来的书堆儿里翻,定然有抢手货!残本的封神、脱了页的金庸琼瑶梁羽生,真真假假,都在这里。
  这是不懂得选择的时期。囫囵吞枣,见什么啃什么,精华没看多少,糟粕倒没少沾。没留下明显的坏影响,只练出了一目十行的坏习惯。

  中学的图书馆就象样多了,至少不再奶声奶气。除了《读者文摘》这样的文学普及型杂志,也有了《读书》、《文史知识》等高级读物,虽然高深之处看不大懂,浏览一遍却能如沐春风自我感觉良好,仿佛真踏入了神圣的文学殿堂。
  遗憾的是,图书馆只在中午开放,而且能借出来的书很少,连世界名著都看不到。是没有库存还是怕我们看大部头耽误学习?不可理解。
  唯一一个图书管理员是我同学的妈,每天除了打毛衣外对一切都没兴趣,经常不到时间就轰人锁门。我们要借书就必须面对她一张苦脸,好象耽误那么会儿织毛衣的工夫他儿子就要冻着似的。后来我发现,大部分图书馆的人都不爱看书,甚至跟书有仇,这与没书人的精神渴求形成耐人寻味的对比。

  这一时期,同学间互相借书成了主要方式。
  上课时,往往是一个人藏在课桌下看,旁边一群人盯着催着,下节课就能换到另一人手里。书的主人(或暂时的主人)有权利根据关系亲疏、个人好恶、利益大小决定借书的顺序,所以他身边总是一张张逢迎笑脸,偶尔也有暴力抢夺的死皮赖脸。
  有次和好友没争出先后,就商量一起看。我们头碰头坐在操场攀登架顶,嘈杂的人声作为背景音效更衬出高处的宁静,她的秀发随着春风拂过我的脸,但我心里却是毛骨悚然,因为看的故事是“熊姥姥的糖炒栗子”。
  人多书少的压力迫使大家加快阅读速度。我曾经在一天之内读完一本《暮鼓晨钟》,第二天还书时眼冒金星,头夜被窝里手电筒的微光似乎还在摇曳。而那天的课居然还听明白了,作业居然也做完了,我不得不夸自己是个天天向上的好孩子啊。
  有书看就是幸福,不能挑剔书的质量,也不能选择阅读顺序。四本一套的《笑傲江湖》,我先没头没脑地从第二本看起,然后看四,然后看三,然后书没了。几年以后,我终于看到了一,任凭岳不群再怎么像谦谦君子我也知道他不是好人了。

  借书的快乐在大学时渐渐终结。
  有钱了!积攒的生活费可以在书市上尽情挥霍,淘回的好书够我在宿舍一躺几天不吃不睡。也许是因为找到了富裕的自由吧,所以就离弃了借书的烦琐和艰难。但这并不是主因。
  学校里大而无当的图书馆让我不得不远离他。几次走进牢房一样没有人气的书库,密密麻麻逼仄的书架,幽暗的灯光,发霉的味道,一排排与我没有任何关联我下辈子也不会去看的书,他们没有生机却又高高在上,仿佛在笑我的无知欲望,给我无形压力。书有用吗?读书有用吗?茫茫然借了一本出来,登记时竟发现它上一次借出时间居然在我出生前!
  同样的恐惧发生在北图,就是现在的国家图书馆。偌大的阅览室里坐满站满了人,一片翻阅抄写的沙沙声,光线充足环境和谐,我心却是紧张慌乱——见不得这么多的书,我可以看却永远也看不完。它们有用,也更没用。我只想要几本自己喜欢的闲书,歪在床上悠闲地阅读。
  看来我还是个不上进的孩子,不思进取只图快乐。

  书总有借不到的时候,所以要偷。偷更刺激,偷来的书读着更有味道。
  但偷书是犯罪。
  大学时学了个极其耗钱的专业,一本原版进口书动辄数百块,让人望而却步。先是有个女生在宿舍行窃,虽只偷了几本书却价值上千,事儿闹大了,先拘留后开除毁了前程!之后是系图书室的高档图书连续失窃,查不出元凶,宣传教育攻心战都毫无作用,连防盗报警仪器也没能奏效。领导震怒,关闭了图书室以绝后患。看来我们的同学是多么热爱自己的专业啊!
  毕业后到一位老师家作客,赫然发现桌上有本曾经失窃还扣着图书室印章的书。看来偷书不全是学生干的,孔乙己式的“窃书”已成文人通病。

  我不爱这专业,胆子也小,所以没在这上面犯过错误。但我也偷,有技巧的偷。虽然也是不告而取,看完却要及时还,而且要不让人发现。
初中时,有个好友不敢把闲书带回家,放学就留在课桌里。大概为了享受先睹为快的满足感吧,所以她不肯在自己看之前借给别人。心痒难耐的我只好偷窃。等她离开后把书拿回家,第二天在她来之前放回原处。这一夜的阅读快感就远胜于借书。

  有一种偷,或者应该叫偷窥,专指在书店里蹭书——不买,只看。
  一种原因是没钱,学生娃,爱书却买不起,只能不顾脸面蹭着看。另一种原因是觉得这书不值得买,想看个大概再决定是否掏钱。
  偷窥很费体力,也考验耐性和心理承受能力。在同一书架前呆的时间不能太长,要走来走去假意挑选,还要躲避店员怀疑的目光。腰酸背疼要忍得住,光线不足也只能凑合,心知肚明的店员甩你白眼更要熟视无睹强充心安理得。谁让你想占人家便宜呢!
  偷窥时,阅读速度特别快,一目十行。只要豁得出去不要脸,连续几天就能蹭完一本大部头。当然也有一种要脸的方法——多泡几家店,每家只蹭一天。
  后来北京美术馆东边的“三联”开张了,改变了偷窥的罪恶名声。在这里,不管您掏不掏钱,书都随便看。地上隔不远还摆着些墩子,可以坐下来安心读书。尤其是一楼与二楼之间的宽敞楼梯,成了一排排座椅,永远都坐着十几个几十个人,只留出一侧的走道。这也成了三联的一景。
  当时我是多么欣喜啊,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偷窥”了!但这快乐却没保持多久,因为我已不习惯不受约束的阅读。坐在书店里安心读书,与坐在图书馆有什么区别吗?那“偷”的快乐又在哪里呢?
  我辜负了三联的一片好心。说白了,怎一个“贱”字了得!

  另一种偷,可以叫抢,或者叫:借而不还。
  借到好书,见对方并不催着还,时间一久,他也忘了,书就成我的了。
  有时候是处心积虑,有时候是因势利导。有的人偷朋友的,有的人偷图书馆。偷的理由显得很崇高——你既然不喜欢不珍惜,那还不如送给我呢。尤其是管理不善的图书馆,常糟此类偷盗。
  但本人胆子一向不大,偷图书馆违反诚信原则怕担责任,偷朋友又有损友情。所以这种偷我很少干,至今只成功过两次。反倒是被别人“借而不还”的次数很多,强硬着不还、声称丢失不赔,或者人事变迁追不到债,只能自叹倒霉。偶尔想起被偷走的书,心疼不已,只盼望它们在新家也有人珍惜。

  但这些还都不是我行窃生涯的开始。早在小学时,我就体会到了偷的妙处,目标是窝边草——父母的“藏”书。自家的,不能算偷,只能叫偷看。我在他们的箱子里、抽屉底儿,找到了不少宝贝。当时觉得不得了,不敢让他们知道,现在再看,其实没什么能算禁书,只是对于孩子来说,看那些还早了些。
  其中最好的是一套竖版繁体字的《红楼梦》。他们不让我看,大概是怕我早熟,也怕那样的巨著耗精力耽误学习。但我还是偷到了,每天放学回家,一边偷看一边机警地听楼道里有没有熟悉的脚步声。几次太入迷,爸爸的钥匙在锁眼儿里转动我才惊醒,赶紧把书塞回原处,恍若无事装作在学习,也不知有没有被发现。
  “不健康”的情节当然侵入了年轻的心,“秦鲸卿得趣馒头庵”一回,那几行风流字看了无数遍,知道了什么叫“中衣”,但不清楚怎样才算“入港”。虽然中了毒,却不知其所以然,心里痒痒着幻想着,慢慢走向青春期。那时其实也有自己的价值判断,看到贾琏的性描写就毫无兴趣,厌烦地翻过。
  这套书看了三年多,直到小学毕业考试后,爸爸说,这个暑假你可以自由地看书了,柜子里有《红楼梦》。于是我光明正大地重温,当作这段偷书经历的完美结局。但习惯了偷偷摸摸,没有压力居然很不适应。
  回想起来,柜子里如果不是这套《红楼梦》而是《金瓶梅》,我应该会成长得更快更健康吧!

  自己家的书好偷,别人家的就不好办了。
  有次在同学家看到整整一面墙的书柜里都是经典好书,羡慕不已,开口求借却被拒绝,“我爸的藏书从不外借!”那一刻我真是起了歹心,想趁人多眼杂顺走一二。多亏了从小受的党的教育,及时约束住我罪恶的念头,才让我现在还能够清清白白做人。
  另一次是在亲戚家串门儿,发现卧室枕头边儿居然有本《废都》,那可是刚刚被禁的书啊,据说特黄特黄!巨大的诱惑啊怎能放过,我借口犯困独自躺在人家床上匆匆翻阅,没看明白任何情节只记得一堆堆的方块儿,一段段激情戏都在方块儿前戛然而止,变作“此处删去600字”,直看得我心慌意乱小腹热涨。正激动着,叫吃饭了,我决定晚上把这书偷回家,过几天再还回来。
  但吃完饭再回卧室,书却不见了。肯定是人家发现不妥藏了起来以免毒害青春期少年。这可真是难熬啊!不看还好,看了一眼就拔不出来,忍不住还想要。但这不是别的书,怎么好意思开口借?只好在各个房间走来走去查看每个角落,偷偷翻抽屉掀褥子面若闲来无事实际焦急诡秘。唉,最后也没找着,颓然回家无可奈何。
  从此《废都》成了我的心病,买也买不到,借也借不出,偷也偷不着,只有把曾经偷看到的只言片语不断放大重新咀嚼,连睡梦里都是满目飞舞的方块儿。虽然后来眼界高了见识广了,知道《废都》也不过尔尔,但少年时代的心痒冲动和对性话题的无限渴求,成为记忆里最刻骨的痕迹。
  因为得不到,所以更难忘。
  看来,我这篇文章的标题应该再加上一句:“偷不如偷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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