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版“改革开放”
游宇明
年少时读历史,总认为慈禧太后是晚清最大的保守派,她残酷镇压“变法图强”的戊戌维新运动,就是一个例证。后来,读的书多了,觉得事情远没有这样简单。
在晚清统治者中,慈禧其实是相当具有“改革开放”意识的。1900年八国联军进入北京,慈禧太后仓皇西巡。回到北京,她痛定思痛,决定变法。具体内容有:裁汰各衙门胥役;停止捐纳实官,将詹事府并入翰林院,撤减河东河道总督、裁撤云南湖北两省巡抚,设立督办政务处,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设立商部、兵部、巡警部、学部等。裁汰各省绿营防勇,精选若干营,成立常备巡警等军,命令各省筹设武备学堂。复开经济特科,命各省选拔学生出国留学,废除科举,命各省书院于省城改设大学堂,各府州改设中学堂,各县改设小学堂。毕业考试合格者,发给贡生举人进士等文凭。
1904-1905年日俄在中国东北发生军事冲突,国土面积、资源、人口都赶不上俄国的日本居然获胜,大家得出一个结论:日本立宪了,立宪使国家变得强大。慈禧太后在后宫看到了国内立宪派传播的一个小册子《日本宪法义解》,不禁感叹:“日本有宪法,于国家甚好”。于是加大了“改革”力度,准备立宪。1905年(光绪31年)夏天,慈禧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出派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绍英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的谕旨。
1906年9月1日,慈禧太后再次以光绪的名义颁布《宣示预备立宪谕》,声明“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清政府因此进行了一些“立宪”前的准备工作,比如改督办政务处为会议政务处,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并将其并入会议政务处,会议政务处并入内阁,作为预备立宪办事机构;派载泽等编纂官制,命端方派员来京参议,派奕劻、矍鸿玑等总司核定;派达寿、汪大变、于式枚等人出使日、英、德等宪政国家,再次考察立宪事宜;命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预备设立资政院事;命各省筹备设立咨议局,并预备设立各府县议事会;命各省设调查局,各部院设统计处;颁行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奕劻等奏呈宪法大纲及议院法选举法大纲、议院未开前逐年应行筹备事宜。
1908年,清政府正式颁布《钦定宪法大纲》,里面除了少量保障民权的内容,主要条文是: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敬;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凡法律虽经议院裁决而未经君上诏令批准者不能施行;君上有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会之权;君上有高官制禄及黜陟有司之权,议院不得干预;君上有统帅海陆军、调遣常备兵额及一切军事权,议院不得干预;君上有宣战、讲和、订立条约、派遣使臣、认受使臣等所有外事权,议院不得干预等等。
只要认真考察一下慈禧太后的“改革开放”,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事实:她的“改革开放”绝对是利己主义的。凡是不涉及她个人和皇室利益的地方,她“改革开放”的步子就迈得比较大;凡是涉及到她个人和皇室权力的地方,她“改革开放”的步子就迈得非常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统治者有自己的利益要维护,老百姓也有自己的利益要保证,民意不会允许慈禧为了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在政治上磨磨蹭蹭。1906年到1908年,革命党人发动了萍浏之役、潮洲黄岗之役、惠洲之役、安庆之役、镇南关之役、申河口之役;1908年至中华民国成立前,又发动了安庆起事、广州新军叛乱、汪精卫谋刺载沣、黄花岗起义等等暴力行动。1911年的武昌起义更是将清王朝翻了个底朝天。
历史的无情表现在:许多时候它只认人心,不认权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