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国)国家级报刊稿费千字100元 比美国低120倍在全国两会期间,关于国内报刊稿酬偏低的问题再次引起业内广泛的关注与议论,很多人认为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稿酬标准多年不变严重制约了原创文学的发展。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大幅提升稿酬标准,会让本来已不景气的报刊经营雪上加霜。对此,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3月12日表示,稿酬标准将作出调整。
□首席记者张体义
抱怨稿酬低,作家圈早有声音去年9月,作家“罗志渊”就曾发微博质疑:中国的稿费为何如此低?罗志渊表示,美国全国发行刊物千字稿费为750~2000美元,《纽约时报》千字文章稿费2000多美元,欧洲报刊千字合人民币四五千元。而中国国家级报刊稿费千字100元左右,省市级的稿酬更是低得可怜,“低稿酬几乎消灭了自由撰稿人这个重要行业”。
据报道,即便是作家富豪榜的常客郑渊洁,早在2009年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抱怨过中国作家稿酬过低。有的作家曾在微博上发声明称:以前报刊约稿的编辑都是熟人,抹不开面子拒绝,可是给的稿酬太低了,以后请尽量免开尊口。
据了解,尽管目前部分作者在签订出版合同时,已经可以约定稿酬,但在没有约定和选择的情况下,出版方执行的还是上世纪90年代实施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确定的参照标准,当时规定“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改编、汇编和翻译等“演绎作品”的标准则更低。
作家生存尴尬,低稿酬“扼杀”原创全国政协委员贺捷生认为,我国维持了几十年的低稿酬制度,是导致文学原创滑坡的一个客观原因。每千字几十元的超低标准,一部用短则大半年长则几年创作的长篇小说获得的稿酬,还不如写一集不足两万字的电视剧,这让许多作家陷入了生存的尴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修订稿酬标准,给作家们体面的劳动回报。
有关专家说,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不够,90%的作品属于模仿或复制,众多创作者希望加快改革稿酬现状,这些言论反映了创作者们的期待和盼望,稿酬改革缓慢已经成了众多阻碍文学创作和文化推广的因素之一,在文化强国的建设中,不能让早已落后的稿酬制度再继续,更不能让稿酬改革缓慢成为“钉子户”。
烧饼价翻番,“卖字的”报酬难涨对于大多数作家来说,如果单靠“稿酬”,没几个人活得“像人”。
河南省文学院专业作家冯杰说:稿酬确实很低,尤其是我们写诗的更可怜,不仅报刊给的稿酬低,出本诗集还得自己出钱。内地的稿酬标准很多年不变,而且有些报刊还不给稿酬。我经常在港台报刊上发表作品,他们的稿酬以前还可以,但是现在也不行了。每年的作品富豪榜上,收入百万的就能上榜,多么可怜!现在什么都在涨,烧饼的价格都翻了几番了,“卖字的”价格怎么就不涨呢?
河南省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郑彦英说:国内的稿酬标准确实很低,对于刚出道的作家来说,作品能发就行,给不给稿费无所谓。但对于成名作家来说,显得太低,靠稿费养家糊口显然不行。成名作家大多靠影视剧版权来补贴,写一集电视剧也就1万字左右,最高能拿到二三十万,但在杂志上的稿酬就低得可怜,严重不均衡。“都说文学是一切艺术门类的母亲,可是母亲很穷,提高文学作品的稿酬势在必行。”但是,文学杂志尤其是纯文学杂志,效益一般不好,拿不出太多的稿酬。上海的经验可以借鉴,他们成立了文学基金会,给《收获》、《上海文学》等纯文学杂志每年补贴100万元,这样他们的杂志就能约到好稿。
报刊也尴尬,无法承受高稿酬河南的纯文学期刊《莽原》的执行主编李静宜说,稿酬高了当然有好处,可以约来名家的稿子。但是,大多数文学期刊经济实力有限,无法承受过高的稿酬。办杂志是个长期的积累过程,一两篇好稿并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尤其是纯文学期刊刊登的具有前沿性、思想性的作品,更不会提升发行量。虽然杂志社都在想各种办法,但是压力都很大。我们希望提高稿酬吸引名家作品,但这需要政府尤其是社会公益力量的扶持。
一位资深的都市报副刊编辑表示,现在平面媒体经营压力都很大,很多都市报已经取消了副刊版面,还有一些在勉强维持,如果大幅度提高稿酬标准,很可能是更多的报纸会取消副刊,让很多人失去发稿园地。
领导有表态,稿酬改革或进行去年年底,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在回应“提高稿酬标准”的呼吁时曾表示:“将在相关作者、作品使用者、行业协会中进行调研,多方面征求意见,适时调整稿酬标准,以便更好地保护作者的权益,同时也兼顾权利人与使用者间的利益平衡关系。”
除了稿酬标准外,近几年全国两会上呼声颇高的还有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的问题:30年来,我国个人工资报酬所得税起征点一再上调,而稿酬所得税的起征点仍为30年前的800元。
全国政协委员聂震宁今年提交了《关于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的提案。他表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第一生产力是作者,稿酬制度则直接关系到保护作家、艺术家和学者的创作热情和个人利益。
3月12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也表示,稿酬标准将作出调整。对此,网友反响热烈,纷纷表示支持。
:(文化兴国)演员片酬25年涨5000倍 作家稿酬十几年没变
近日,《华商报》报道,一线演员片酬动辄五六十万一集,一部戏收入千万,老版《西游记》拍了6年,六小龄童只拿到2000元,有人惊呼:“演员片酬25年涨了5000倍!”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文字工作者稿酬待遇标准十几年没变。
1999年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规定基本稿酬标准“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100元”。茅盾文学奖得主刘醒龙曾感慨:“好不容易写一个中篇,还不够请人吃顿饭。”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做客央广两会直播间时透露,文字的稿酬标准将作调整。他表示“原来定的稿费标准过去快20年,这个标准很低”。
该消息传出,引发广大文字工作者热情回应:“盼了十几年了!终于‘准备调整’了!”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他表示,“文著协已经接到相关上级部门的委托通知,即将开展调研,为科学合理制定新稿酬标准做准备。”
作家围观:“坐等稿酬涨价”关于即将提高稿酬标准一事,不少作家在微博上感慨稿酬标准过低。成都作家西闪说:“大部分作家,两三年才写一本书,一本书就赚一两万。月薪八百啊,朋友,没有社保啊,朋友,还得交税啊,朋友!”还有一位创作人直接在微博上表示,“坐等稿酬涨价!”
新概念作文大赛出身的上海80后青年作家张怡微对稿酬标准低深有体会,“曾经我写了一个2万字的小说,在上海一家很有名文学杂志发表,就是千字50块的标准,获得稿费一千块。最近好一点,上海的杂志普遍提高了稿酬标准,能达到千字200元。”
不过,她也强调,千字200元的待遇,对职业写作者,尤其是在上海,仍然非常辛苦,需要非常勤快地写才能维持生计。
女作家洁尘:“给纯文学杂志投稿?早饿死了!”千字30元至100元的稿酬标准,用成都作家何小竹的说法,就是“罕见的低。”他说,“据我了解,千字30元至100元,几乎跟上个世纪50年代标准差不多。这么多年过去了,萝卜、白菜等物价都涨了多少倍了,稿酬标准,也早该提高了。”
“举个例子吧,上个世纪80年代,我发表几首诗,稿酬是十几块,可以请几个朋友好好去饭店吃一顿。现在我发表几首诗,也就二十多块,只够自己吃顿便饭吧。”
女作家洁尘接受采访时说:“目前国内文字的稿酬标准,确实是低得不正常。尤其是纯文学杂志,据我所知,能达到千字300元标准的,非常了不起了。最常见的都是千字80至100元。”
“作为一个专职作家,如果仅靠这样的标准获取稿酬生存,我早就饿死了。所以,我现在很少向纯文学杂志投稿。我现在靠写作获得的收入,都是以出版社给版税的方式。”
还有一难:“拖欠稿酬很头痛”除了稿酬标准低,让很多作家,尤其是青年作家感到头痛的是拖欠稿费。张怡微也提出更深的忧虑,“2004年出版的我的第一部小说,到现在也没有结清稿酬。第二本小说的稿酬,也是拖了好几年。”
更让她气愤的是,去年,陕西的一家纯文学杂志,“我把自己的几篇散文和小说,总共大概有2万多字,发给他们。提到稿酬,那家杂志的编辑直接说:我们给严歌苓作品,稿酬标准也就千字100元,你自己掂量下你的分量吧!更可气的是,我的2万多字,到底用没有,也没人通知我,至今我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另据《中国文化报》报道,日前,一名为“北猫哥哥”的新浪微博加V用户在其微博上贴出“一个小作家的稿费血泪史,内容称其花费4年创作的一套儿童幽默日记体小说出版一年多以来,多次向出版社“讨薪”未果,致使其生活困难。
华西都市报记者张杰实习生荀超
同步播报
稿酬征税点31年未变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聂震宁提交《关于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的提案中说,30年来我国个人工资报酬所得税起征点一再上调,而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仍为31年前的800元。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开展调研,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也表示,当今个税起征点已涨到3500元,作家稿税“800元起征,按照20%的税率进行征收”显得“落伍”。
他们不愁
富豪榜作家拿的都是版税在很多作家呼吁涨稿酬的时候,也有网友指出,该标准的提升,对于畅销书作家的收入影响并不大。据记者了解,除了根据《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按照每千字30元-100元的最低稿酬保障外,作家还有其他方式可获得报酬,如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稿酬。郭敬明、于丹、郑渊洁等人,常年在“中国作家富豪榜”榜上有名,拿的都是版税稿酬。
网络写手:点击率+版税网络写手异军突起,南派三叔来蓉签售时曾透露,他认识不少网络“大神级写手”的收入,靠网上点击率及版税稿酬,收入已经可达千万。出版社:稿酬应看销量说话
长江文艺出版社副总编辑、资深出版人金丽红,深有见解,“从出版社这方面来看,目前通行的,已经不是千字多少钱,而是按照版税付出稿酬。比如早在1992年,王朔出书就是拿版税了。其实,不管如何,说到底,作家因写作而获得的收入,最终还是要看你的作品的销量、市场号召力,有销量,稿酬就高。没销量,稿酬就少。这是现实铁律。像郭敬明、刘震云、六六等等,因为写作,都有可观的收入。华西都市报记者张杰实习生荀超
他们有招
韩寒曾开天价稿酬“高于行业标准20倍”2009年5月1日,韩寒在博客上为新杂志征稿并给出了稿费标准:普通稿件,1000字/1000元;封面文章1000字/2000元。韩寒称,这是“国内行业标准的20到40倍,也是国内最顶尖杂志给特约顶尖作家的稿费的2—4倍。”
除了对优秀稿件给予“重金”以外,韩寒在杂志中还推出了“脑残稿”栏目,即每期杂志还刊发最差观点和文笔的文章两篇到三篇,“杂志完全不认同作者的观点,认为作者脑残,杂志也会发表此类文章示众。”韩寒表示,为了表示和这些人的形象的吻合,这类文章的稿费标准是千字250元,“这也是非常高的标准,250从来不是从天而降的,250的诞生也是有成本的。”
对于“高额稿费”引发的种种争论,韩寒表示,自己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想给写得好的作者多一些报酬,“其实国内办杂志亏钱是少数,也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我自己也算衣食无忧,可以少赚一些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如果杂志赚不到钱那我大不了不干了,也不会自己往里面倒贴钱。”
韩寒推出“天价稿酬”,《最小说》主编郭敬明马上表态说,“每个杂志有每个杂志自己的情况,定位、风格也都有不同,所以稿酬有高低很正常。每千字一两千也不是特别高,我之前给别人写东西还有过每字20块的。高稿酬不会对我产生压力,因为我们有自己的定位和读者。一般情况下,我们给的稿酬是每千字90—300元,根据作者人气、稿件质量等给出具体的数目。我们那么长时间来都是这个标准,也没打算有改动,大家合作得挺好的。”
:(文化兴国)“代笔”已成三百六十一行 稿酬千字仅三四十元
随着韩寒日前诉诸法律,方舟子单方作战开始显得颇为寂寥。然而,这场耗时整月,牵扯众多的文坛论争,将“代笔”这个沉于出版业水面之下的潜规则概念重又挖出,作为唇枪舌战的“杀人”利器。
“代笔”都是怎样的人?“代笔”的形式有几种?“代笔”的生存状态如何?目前出版业中“代笔”已是怎样的一种态势?记者就此问题刨根究底,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在承诺不透露具体“代笔”及“被代笔”者姓名的前提下,一泡泡苦水倾倒而出——“代笔”(业内美其名曰“写手”)已成为是“三百六十一行”,为商业运作和出版速度考虑,这类现象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一入此行深似海,长期重复的纯工匠式劳动,让“写手”们很难真正涉足文学殿堂。也因此,不少如今已是版税数十万的年轻成名作家,在起步时曾毅然舍弃“写手”的“快钱”收入,换取独立创作和署名的机会。
普通学生事实上,绝大多数“写手”的发展前景,是在程式化的重复劳动中,沦为职业“工匠”。
新锐作者宣扬某作者有“写手”甚至“创作团队”来“代笔”,也是出版方吸引上游投资投入的一种手段,
资深写手署名与不署名,稿酬价格完全不同,有些“新锐作者”为了能让自己的名字印刷在书封面,付出了巨大的利益牺牲。
知名作家“代笔”主要存在于明星、企业家的传记,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跟风型”作品。
至于纯文学和小说题材,个人风格太强,模仿难度高,很少有“写手”存在。
代笔现状:稿费差距数十倍图书编辑小A,自大学期间就已跨进“写手”圈,第一次接“大活儿”,是由某出版社提供来回火车票,赴临近城市入住经济型酒店,接到前后顺序打乱、毫无关联的十余章节的提纲,以每天近万字的速度,封闭式写作整整一周,换回一万元酬劳:“对学生来说,这是一笔巨款,付了学费,还有剩余可以用来旅游。不过,我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时是在帮谁写的书。”
小A的写作能力、交稿速度和守口如瓶,慢慢得到了圈内肯定和传播,越来越多的出版社甚至作者本人请她“代笔”,而“活儿”也不再像初次合作时那么神神秘秘,一切都被摆上台面,以合同形式加以约束。一般而言,当出版社策划了一些比较畅销、热门的选题,为了在排山倒海的同类书籍中脱颖而出,需要借用一个有市场号召力的作者的名头,而选题本身又比较类型化、相对较易模仿,在时间紧、任务重,作者精力有限的前提下,选题编辑会主动提出,“我们找个‘写手’帮您一起‘攒’这本书呗。”随之,出版方负责作者与“写手”的洽谈工作,制定包括写作酬劳、交稿时间、保密协议等等条款。为了避免留下凭证,有些合作较长时间,彼此有一定默契的“写手”与编辑、作者之间,甚至可以不签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我们也有自己的口碑和‘隐形名片’,就像你们媒体介绍‘这位作家的代表作是哪几本’,出版方向需要代笔的作家介绍我们的时候,也会介绍我们曾经代笔过哪些具体作品。酬劳从千字几十块钱到百来块钱不等,要看写作难度,如果是做热门类型选题,纯粹靠搜索资料、堆积拼接,相对价格低,而如果以创作为主,则价码稍高,此外,还要看每个人的水平和入行时间来‘分级’。当然,对普通的圈外人来说,这些都是绝对保密的。”
直到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写手”这个“隐形”的兼职身份,一直是小A的主要收入来源。“当图书编辑是因为我热爱文学,有时能与自己喜欢的作家打交道,就已经觉得非常幸福。但这个行业本身要求学历高而工资低,不成正比。反之,当‘写手’酬劳多、来钱快,也算是劳动所得、谋生所需、正当收入。”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代笔”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明星、企业家的传记,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跟风型”作品,“明星、企业家出版传记,可能只为名,不为利,或者他们的利益点不在图书本身。鉴于其资金雄厚而才华有限,有时甚至会找一些比较知名的作家充当‘写手’,稿费等级跟普通‘写手’的价码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了,就我所知的就有一个字两块钱这样的‘高价’。而那些知名作家,也有求利不求名的时候——他们也未见得愿意在这样的作品上署自己的名字。至于纯文学和小说题材,个人风格太强,模仿难度高,很少有‘写手’存在,有这功夫和实力,这些‘写手’自己早就成名了。”
团队创作:劳燕分飞多式微另一种“代笔”形式,则是集体创作——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香港女作家雪米莉”这个名字,几乎可与琼瑶、岑凯伦等齐名,其作品在各大书店、地摊铺天盖地,内容涵盖情海生波、黑帮争斗、警匪搏杀等各类畅销元素,颇具港剧特色,曾创下单册销量上两百万册的惊人纪录。事实上,这个笔名并非真有其人,而是几位当时从未去过香港的男“写手”集体包装而成。“雪米莉”的名字,是当时出版商提议,写作团队“提名”的,为了不出破绽,他们对香港做过详细的风土人情、地理文化考证,收集了包括当地地图、报刊等各种资料,具体而微到哪条街道有棵怎样的林荫树。此外,对世界各地的黑帮案件记录,他们也需要进行专业研究,整理出大量的资料笔记。每当有社会影响力巨大的热门事件,整个团队能够在一到两个月内迅速作出反应,撰写相关小说,并且随时调查读者口味、意见,随时由不同的团队成员来“转型”。每个成员的稿酬,是当时行价的两倍。
但直至如今,这般“敬业”且“精诚合作”的“写手”团队已经鲜见。集体创作这样的“代笔”形式也逐渐式微,究其原因,首先是这样的创作形式本身的缺陷:每个人的写作功力和写作风格不同,要把这些相去甚远的文字统一起来,担任统稿工作的人需要花费的精力实在太大。另外,出版类“写手”所谓的高酬劳也就是相对学生以及作者稿酬偏低的现状而言,这块“饼”没有大到让好几个人分而食之的程度。再次,一旦走红,较高的利益分成容易使团队之间反目,每个成员都会觉得自己是成功畅销的关键所在。
持续至今的“集体创作”的成功案例仅有一则——悬疑小说“作家”,曾出版《碎脸》、《伤心至死》、《锁命湖》等作品的鬼谷女:“‘鬼谷女’是一对在美国硅谷从事IT行业的夫妻档,较为理性的丈夫负责故事情节和逻辑构架,较为感性的妻子则负责文字部分。正是因为两人的亲密关系,让这样珠联璧合、各展所长的合作得以延续,而文风也相对统一。”资深出版人邵敏介绍。
相反,在电视剧编剧行业,“集体创作”这样的形式则屡见不鲜,在已成规范产业链的欧美地区,编剧集体创作是为了让剧本更加严谨,将剧情细化到每一分钟。“先形成一个创意大纲,然后由10到12人组成的编剧团队填空。情节如何推进、对白展开、环境设定,几组编剧分工完成各种细节。”《丑女贝蒂》编剧之一西尔维奥·霍塔曾对媒体表示。专业性和情节性都十分突出的《犯罪现场调查》历经十载,热度不减,编剧之一海瑞将编剧工作形容成和观众的“智力竞赛”:“编剧团队要应对数以万计的观众,讨论剧本往往是电视剧创作过程中花费时间最长的阶段,编剧组汇集十几个人的智慧,尽量消除情节漏洞。”
国内电视圈也深信“品牌效应”,“某某编剧作品”成了保证收视率的广告,盛名之下,“集体创作”却成了件必须遮遮掩掩的不光彩事,事实上,一些知名编剧也会寻找编剧专业的学生或新生代编剧“合作”完成剧本,有时甚至是“写手”收取稿酬,编剧收取“挂名费”:“遇到好的金牌编剧,会帮我们写好故事大纲,甚至每集的分场景,还在看完初稿后提出较为具体、细化的修改意见,直至最后统稿,和这样的编剧合作,对我们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但不负责任的,可能就丢一个总体创意给我们。”曾任编剧写手的小L透露,“我们‘业内’有个共识,愿意接一些‘好伺候’的‘活儿’,而遇到‘修改至对方满意为止’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很警惕,选择敬而远之——往往写作只用了两个月,修改倒花了整整一年。而且国内电视剧制作流程有些不太规范的地方,有时三十集的电视剧我们已经写了二十多集了,投资人突然要求加一个角色,安排给‘关系户’,这时候大有可能需要全盘重来,真是吐血的心都有。至于像谈价格时按照三十集来,最后被制作方拖延分剪成四五十集的,已经算是‘轻微型潜规则’了,不仅我们会遇到,一些名编剧也逃不过。”就这样,制作方找身价数万甚至十余万一集的金牌编剧,金牌编剧再找圈中尚未成名却资历颇深的编剧好友,资深编剧再分发给编剧专业的师弟师妹,最后这些底层“写手”每人拿到的酬劳可能仅仅千余元一集。
商业运作:无可厚非求速成对“写手”而言,“代笔”工作的存在,是一种必要的生存方式,有些作者甚至还一人跨界不考虑市场的纯文学作品和不考虑艺术的快餐型作品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写作领域,用担当“写手”的收入,来贴补他们本身所从事的,较为清贫的纯文学创作,“无论是文学探索还是学术论著,大多是贴钱赚吆喝的事情,但作家也得衣食住行吧。”
而就出版方来说,使出“代笔”招数,往往也是基于出版速度的考量,“有些明星传记的选题,尤其是为选秀出身的明星打造的,‘时效性’比较短,还有些当年的热点事件,以及畅销类型,次年可能就无人问津。按照正常的出版流程,成名作者可能需要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时间用来专心写作,再加上编辑、校对、印刷、铺货等等流程,起码得一年以上,那时候,早已时过境迁,黄花菜都凉了!而好的写手赶赶工,一个月就能完成。换了你你会选择哪种?打时间战的出版人伤不起啊!”某资深图书选题策划人表示。
业内人士承认,“代笔”现象,很难有“维权”一说:“许多合同是符合法律手续的,除非‘写手’本人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作家、出版方违约。普通读者很难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状告找‘代笔’的作家——读者所接受的文本质量是恒定的,也不像文化产品也不像实物商品有硬碰硬的质量问题。顶多是原本据此文本崇拜某作家,得知真相后受到精神上的伤害而已。”在作品质量方面,有资深编辑承认,由于一些成熟的“写手”根据自己的写作特长,专分传记、言情、青春文学、探案悬疑等不同“代笔”领域,长期锻炼之下,技巧方面较之屡屡寻求自我突破、尝试转型的名作家,可能反而扬长避短、炉火纯青。
此外,宣扬某作者有“写手”甚至“创作团队”来“代笔”,也是出版方吸引上游投资投入的一种手段,以此显示:这种经营模式是新型的,可以被复制、被规模化的,这种出版方式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因为一个两个知名作家的“反目”而中断,“有些所谓的‘写作团队’,其实大部分人就是在边上帮着翻翻资料,叫个外卖,端茶送水……但冠以‘团队’的概念,对投资人陈述这种出版模式的优势,很容易打动他们投钱。”
文坛起步:宁弃稿费选署名“写手”是出版行业食物链的最底层?非也非也。在他们之下,还有一种更为悲催,收入更低的群体,叫作“新锐作者”、“新锐编剧”。为了能让自己的名字印刷在书封面,加进电视剧创作团队,他们付出的,是巨大的利益牺牲。小L告诉记者:“署名与不署名,写一集剧本的价格完全不同。但有些人为了今后的发展考虑,为了所写的电视剧万一热播之后,能把它写进自己的履历里,还是会选择要名不要利,即使最终作为第三、第四作者,占据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对署名有所坚持的作者,其收入会远远低于像小A这样选择了“一次不署名,终身不署名”的纯粹“写手”。
那么,“署名”之下,收入会低到什么程度呢?出版领域最低能到言情类千字三四十元,武侠类千字五六十元。编剧领域的话,如果能搭档金牌编剧,跟着学习,有机会被推荐给其他导演,甚至愿意免费。在这样的“义务劳动”之下,“新锐作者”、“新锐编剧”换来的是虽然增长缓慢,但日积月累的知名度,以及可能出现的伯乐。
某现已成名的作者在出道之初,与出版方签订了一本八千元,一共四至五本,版权五年的“买断型”协议,也就是说,其历经一年多的数十万字创作量,换来的只有区区四万元的报酬。而在此之后,即使作品为出版方带来了几百万元的利润,也与作者本人无关。对此,她有自己的选择:“在种种‘情有可原’之下,‘代笔’对‘写手’的创作精神和精力的扼杀与磨灭,对‘被代笔’的作家的品牌消解与伤害,仍是不可否认的,你可以选择‘代笔’,但这也意味着你放弃了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作家的可能性。”事实上,绝大多数“写手”的发展前景,是在程式化的重复劳动中,沦为职业“工匠”。
对“新锐作者”给出这样低价的酬劳,是否能算作出版方的“奸商”行为呢?出版方对此有他的说法:“毕竟,同样质量的文本,署名知名作者和署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锐’,销量相差之大可想而知。我们的确也会选择一大批具有写作潜力的‘新锐作者’出版作品,作为长期投资,其中能够最终被市场认可,销量上十万甚至百万册的,又有几个呢?你们看到的是一个反差明显的个案,但看不到我们给更多文学爱好者提供的机会。而且如果统计所有对‘新锐作者’的前期投入和部分最终成名、畅销的作家的销量回报,也不过是基本持平而已。”
也有“新锐作者”会作出部分让步,采取“出让部分署名权”的方式:“我有写作能力,知名作家有出版人脉,我们各取所需,没有我,他没有作品,没有他,我的作品无法出版。”在这种情况下,以两人合著体现署名,当然,真正写作的“写手”的名字,只能占据第二作者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