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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溯源)中国古代如何“扫黄”?康熙下令为首组织者处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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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8-20
核心提示:康熙皇帝继承了顺治禁娼政策,十二年(公元1673年)复令重申禁娼,十九年(公元1680年)颁布的律例上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本文摘自:人民网,作者:倪方六,原题:中国古代“扫黄”?太平军发现卖淫嫖娼即砍头
打击并禁止卖淫嫖娼,如今被俗称为“扫黄”。
那么,中国古代是如何“扫黄”的呢?
春秋时期管仲设“内闾”国人“非之”
有不少性学家认为,人类最早的性工作者出现在公元前594年,时古希腊雅典城邦第一任执政官梭伦创设了“国家妓院”。实际上这个“最早”应该属于中国古代女子,早在公元前645年的春秋时期,在今山东境内的齐国,便出现了一批性工作者。时齐国上卿管仲在齐桓公的宫城中设立“内闾”,一次就安排了多达700名女子入住其中。内闾也称女闾,即官办妓院,比梭伦所设的国家妓院早了半个世纪。
梭伦创设国家妓院的目的,是为控制和减少当时雅典城内日益严重的淫乱现象,而管仲则是为了增加齐国的中央财政收入,“以充国用”。所以,不论是动机上,还是时间上,在内闾“上班”的700名古代中国女子都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批性工作者。
但是,这批性工作者甫一出现,便争议不断。《战国策·东周策》上有这样的记载:“齐桓公宫中七市,内闾七百,国人非之。”所谓“非之”,即是反对开妓院这件事,时人并不支持有组织的合法卖淫,这大概是中国最早的“禁娼”声音。
管仲的“性产业”政策尽管“国人非之”,但在此后却异常发展了起来。秦汉以后逐渐形成了“乐户制度”、“官妓制度”,并伴之出现了所谓的青楼文化。
从笔者查到的史料上看,虽然青楼文化成为古代中国特有的民俗文化一部分,但古代中国各朝政府有关禁娼的呼吁从未失声过。特别在民间,最底层的老百姓对娼妓制度是深恶痛绝的,卖淫和嫖娼行为为人不齿,均有悖于正常伦理和性爱文明。为此,民间常用“败家子”、“贱货”这类粗话,咒责进行性交易的男女双方,引导社会风气,这实是一种“道德禁娼”。
宋仁宗赵祯规定官员“不得赴妓乐”
道德禁娼并不是政策性的,所以相当乏力。针对禁娼呼声,出于净化社会环境、调整伦理秩序、规范官场行为的需要,古代朝廷多会对卖淫嫖娼行为从政策上进行限制,这种限制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国的“法律禁娼”。
“法律禁娼”在古代中国很多时候是有条件的“扫黄”。古代中国的性工作者生存模式比较复杂,有宫妓、官妓、营妓、家妓、私娼、暗娼等。其来源早些时候是奴隶性质的女子、战争俘得的女人,后来则以失夫女、罪人(臣)女、卖身女为主。但每个朝代几乎都禁止“逼良为娼”,从准入机制上进行控制,避免社会风气整体变坏。如明朝法律就规定:“凡娼优乐人买良人子女为娼优”者,“杖一百”。
与此同时,又对性消费者即所谓嫖客的性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其中尤以对负有社会责任的官员的限制最多最严。如宋代,便禁止官员狎妓。赵祯(宋仁宗)当皇帝时便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召妓,当时的说法是“不得赴妓乐”。
四五十年后,赵顼(宋神宗)当皇帝时则扩大到整个监司范围,不仅是提点刑狱,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嫖。但也有例外,一年365天中有一天可以“放松”一下,就是赵顼过生日那天的“圣节”。时人诗句中所谓“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说的就是圣节之夜的情形。


在古代中国所有朝代中,唐代的性产业是最为发达的,性工作者的素质也最高。当时唐政府确立了官妓制度,从法律上给性工作者一个地位,卖淫成了合法的产业。
当时,唐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教坊”,对在京师营业的娼妓予以统一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注册登记,登记后须进行岗前“职业培训”。嗓子好的培训成歌妓,有音乐天赋的担任乐妓,身段好的发展为舞妓,有点酒量的则做饮妓,等等。所以,在唐代诗人的作品中总有青楼女子的影子在字里行间晃动。
当时,性工作者主要聚居在长安城的“红灯区”——北门附近的平康里,“平康”、“北里”由此成了妓院的代称。孙棨所撰的《北里志》,记述的就是时人逛“红灯区”的所见所闻。
明宣宗朱瞻基下令取缔“官妓”
唐代的官妓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一直到明代,这一制度才被取缔,中国古代的禁娼运动也因此出现了新的趋势。
或许有读者会问,明代禁娼吗?开始并不禁娼。和尚出身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国之初不仅不禁,反而大力提倡官民性消费。在唐、宋官妓制度基础上,明朝将教坊升级为“教坊司”,隶属掌管教育、外交诸事务的礼部。
据明姜明叔《蓉城诗话》记载,当时朱元璋在南京城南的聚宝门(今中华门)一带,沿着内外秦淮河兴建了轻烟、淡粉等14座高档酒楼,这就是明代著名的“红灯区”秦淮河畔的所谓“花月春风十四楼”。这些酒店实是明代的“官妓院”,营业前因性工作者人数不足,朱元璋下令从全国各地征召有从业经验的女子,催她们尽快上岗。由于政府提倡、官员带头,性消费确实拉动了明初的“内需”,私人聚会少不了妓女助兴,公款宴请也允许使用“三陪女”。
官妓的发展很快就引发了很多问题,社会“禁娼”要求强烈。朱元璋的重孙子朱瞻基(明宣宗)当了皇帝后,便下令取缔官妓,并严禁官员涉足红灯区。明代由此出现了一场“禁娼运动”。
朱瞻基这一举动,在中国禁娼史上是件大事。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官妓还有私妓,一些大款则根本不受此“禁娼令”的限制,蓄起了家妓,在官妓没落后,私妓大量出现,被时人称为“私窠子”的暗娼特别多。
朱瞻基前后仅做了11年皇帝,38岁时便死了。之后,放松了对卖淫嫖娼的管理。到明末,在今南京秦淮河两岸妓院酒楼林立,流动的性交易场所画舫多多,成了当时全国的性产业中心。清朝人余怀所撰的《板桥杂记》,实际就是时文人、学子、官员在红灯区的性消费实录。所谓“秦淮八艳”,便是在秦淮河畔的8名性工作者,她们皆出现于明末清初。
康熙皇帝颁律令 “伙众开窑”为首者处以“斩决”
与明代相比,清代禁娼又严厉了,但也是反反复复。清初依明制,在京城设教坊司。但顺治皇帝曾两次裁减教坊女乐,宫中搞活动时,培训48名太监替代乐妓。顺治皇帝在首次禁娼后,便选出48名太监替代乐妓歌女。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朝廷下令停止教坊女乐,开始禁娼,从上至下掀起了清代的“禁娼运动”。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则直接裁革女乐。
康熙皇帝继承了顺治禁娼政策,十二年(公元1673年)复令重申禁娼,十九年(公元1680年)颁布的律例上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嘉庆皇帝进一步加大对卖淫嫖娼的处罚力度。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修订的《大清律》规定:“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经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给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
清代的禁娼可以说是真正的“法律禁娼”,朝廷“扫黄”的声势很大,一时颇有效果。以当时全国著名的“红灯城市”扬州为例,当时的性工作者便很紧张。扬州自隋唐起性产业便十分发达,虽然朝廷“扫黄”,但娼妓并未能禁绝,“私窠子”、“半月门”、“扬滨”、“船娘”这类暗、私娼继续活动。这些性工作者对“扫黄”信息很灵通,风声一紧,她们便“集体消失”。清初文人吴绮在《扬州鼓吹词》序中是这样说的:“一逢禁令,辙生死逃亡,不知所之。”

天朝布告天下 卖淫嫖娼被发现“斩首不留”
可以看出,在古代中国各个朝代中,清朝禁娼是最为明确的,但实际上也没有禁住,民间卖淫嫖娼依然严重。特别是在咸丰皇帝奕詝主政后,北京的娼妓又趋活跃,“禁娼令”名存实亡,在封建时代行将结束前,管仲提倡的性产业罕见地出现了最后的辉煌。当时全国形成了大大小小多个“红灯区”,如京城的“八大胡同”;上海时称“十里洋场”,成了世界“性都”,到1949年解放前夕,上海登记的妓院还有800多家。
性产业在清末为何又繁盛了?原因一是在西方列强打开国门后,商业经济刺激了原本就未消失的性产业;二是皇帝带头享乐,同治皇帝便喜欢“冶游”,经常乔装私访妓院,坊间传其系患“花柳病”(性病)而死,并非空穴来风。最重要的是,清政府的禁娼政策出现松动,史家称为“弛禁”,好多地方政府抽取“花捐”,在事实上承认了性工作者的合法性。
但是,在古代中国也有真正禁娼的时候,那就是太平天国时期,即史家眼里的“天朝”。
太平军所到之处,妓院一律取缔,禁绝娼妓。一则名为《诲谕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污俗以归正道》文告中称,“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邻右擒送者,有赏。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
从这则布告来看,卖淫嫖娼被发现了是要砍头的。这一古代中国禁娼最狠手段十分有效,时深得忠王李秀成信任的英国人呤喇,在其回国后撰写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一书中,以肯定的语气称,太平军的政权范围内“娼妓是完全绝迹的”。
无疑太平天国的禁娼是最彻底的,却未能持久。在曾国藩的湘军攻下天京(今南京)后,出于恢复城市经济的一时需要,曾国藩发布了告令弛禁,允许和鼓励民间开设妓院。
古代中国的禁娼,始终是在这种禁与非禁中博弈的。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禁娼才变成了现实。(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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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8-20
Re:(历史溯源)最早扫黄的中国皇帝
  “桨声灯影连十里,歌女花船戏浊波”,秦淮河的灯红酒绿繁盛至清。图为清末洋人所画秦淮河上的船
讲古
□薛立永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建都金陵后,在秦淮河畔设置了“国营妓院”,称大院,后称旧院。相传朱元璋还曾亲自为大院题写过对联: 
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语。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
这些妓院遍布南京各通衢闹市,其名曰:来宾、重译、清江、石城、鹤鸣、醉仙、集贤、讴歌、鼓腹、轻烟、淡粉、梅妍、翠柳、南市、北市,内设官妓,供官僚士大夫猜拳行令、点歌赏舞。
妓院如此繁盛,从而滋长了浮华世风。当时的文人名士,富商大贾,普遍以狎妓宿娼为风流韵事,这成为当时一种社会风气。
当时的嫖客大概分为以下几种:文雅的士大夫、普通的狎客、单纯的嫖客。娼妓也分几种:宫妓、营妓、家妓、暗娼;艺妓则分为歌妓、乐妓、酒妓。
暗娼(私娼),纯以色相诱人,过的全是皮肉生涯,没有文学、绘画、音乐的修养,更遑论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吹拉弹唱之类的技艺。如今所谓“小姐”者,亦复如是。
许多达官显贵不问朝政国事,沉溺于歌舞升平、灯红酒绿之中;一些名流贤达狎妓冶游、寻欢作乐,让秦淮河的胭脂气浓得几乎化不开来。风度翩翩的志士才子与风情万种的歌伎名媛,演绎了不少刻骨铭心的风流韵事,也发生过令人感伤的世间悲剧。
难怪有人说明朝“忠臣不如叛臣多,名将不如名妓多”。士大夫的沉沦和喜好,也在客观上加剧了妓院繁盛。明代中后期,花榜也流行开来。
花榜兴起于宋朝,到了元代和明初已不多见,但明代中期以后,花榜又再次盛行起来。所谓“花榜”,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品评妓女的形体容貌和风情才艺。这和现在的选美有相似之处。
后来,还出现了研究、评价妓女的《嫖经》,成为当时的狎妓指南。由此看来,明朝人开青楼则是一种主流文化了。到了明朝中叶娼妓越来越盛,妓女满布天下,大都会有数以千计之多,就是穷乡僻壤,也不乏其人。
娼妓业的发达,慢慢让统治者终于感觉到其对社会制度的腐蚀。这个皇帝就是明宣宗朱瞻基。明宣宗朱瞻基是明仁宗的长子,生于建文元年(1399年),是一位能文能武的明君。
朱瞻基称帝时,国家政纲松弛,官员日益腐败淫逸,终日纸醉金迷,纵情享乐。为了挽救逐渐衰败的国家,公元1429年,朱瞻基发动了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扫黄运动。
他下令查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废除了原有的官妓制度,禁止官员携妓宿娼。但对民间娼妓业却没有什么限制。
当时朱瞻基的扫黄主旨,是为了巩固帝业不被颠覆,官吏不嫖娼,使所谓“父母官”的形象更为正面。因此,此次扫黄只对官员们起了一点威慑作用而已,却没有真正禁止娼妓业。
让朱瞻基没有料到的是,针对他的扫黄运动,官吏们也想好了对策,他们根据官职大小,开始娶妻纳妾,以解决性的需求问题。这样,明宣宗的扫黄运动,最终以失败告终。
薛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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