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人的基本价值观和道德信念都指向孔子,所以,一般人都认为孔子是一个道德主义者。
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孔子并不认为单一的道德可以解决社会问题,他更不认为对人做严格的道德要求就可以改变人的品行,更为可贵的是,他坚决拒绝了绝对道德主义,从而为我们民族杜绝了陷入原教旨主义泥沼的危险。
孔子固然痛恨不道德的人,破坏礼制的人,或者面对邪恶无动于衷的人,这在《论语》和《孔子家语》中可以找出无数的言语和行动的例子。这是一个人的基本品性的体现,也是一个人道德水准的体现——面对不道德的人和事,面对邪恶,面对这个世界上天天都在发生的众暴寡,强凌弱,有着基本的善恶判断和良知的正常人会在心理上发生“道德的痛苦”,并自然地表达出道德的义愤。孔子也不例外,但他并不特别突出——他只是比一般人更加敏感。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论语》中还有这样的一些话。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
对不仁的人,恨得太过分,也是祸乱。如果说,能够痛恨不仁的人和事,是一般人的可贵的道德良知的话;那么,认识到这种痛恨如果不加节制,可能走向不道德,并因此对我们提出警告,则是圣人的道德判断力。
我们把道德绝对化,就会用绝对化的手段去惩戒那些不道德的人;而绝对化的手段本身即是不道德的。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就如同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惩罚不道德,又如同以暴易暴。
举一个例子。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
这本来是很感人的事件。李建华老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体现了人性的高贵和美好。但是,在媒体报道这件事后,却出现了争论,有不少人认为,对这样的歹徒,根本不需要同情和帮助。
一个网友在网上的留言是:“假如我碰到这样的歹徒,我要拔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吃了他的肉,砸了他的骨,吸了他的髓!”
这种极其残暴的心态,我看得毛骨悚然,从来不在网上留言的我,忍不住留了一句话:“你更是歹徒啊!”
是的,对不仁人的极端仇恨和不择手段的报复,会把我们自己的道德拖下水,让我们变得更加不仁。
实际上,孔子是发现了一个严峻的事实:天下的很多祸乱,是由绝对道德主义者惹出来的。
所以,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对待不仁的人。
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公伯寮,他可能是孔子学生里面最糟糕的一个,被后人称之为“圣门蟊螣”。他竟然在孔子堕三都的关键时刻,在季氏的身边说子路的坏话,导致子路丢了职务,对堕三都的失败以及孔子的离鲁出走都有相当的责任。
鲁国有一个大夫叫子服景伯,对孔子说:“你的这个学生实在太坏了,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有力量杀了他,让他暴尸大街。”
孔子说:“我的道如果能够行得通,那是命,如果我的道行不通,那也是命。跟公伯寮没关系。”
孔子嘉许子服景伯的忠心,但断然不能听他的杀人的建议。这就是是非判断力。
公伯寮坏,但是假如我们用杀人的方法来对待这样的人,那我们就更坏。用极端的手段,用杀人的手法来清除异己,是恐怖主义行为。
为什么孔子不赞成人们用极端方式来履行道德?为什么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维护道德?
因为一切极端手段必隐含着对另一种价值的破坏。
而且,极端手段所蕴含的破坏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
恐怖主义就是极端道德主义的产物。恐怖主义、恐怖行为,可能有自以为是的道德基础和道德目标,但是比起一般的不道德行为危害更大,结果更不道德。所以,人类有识之士永远都会反对一切形式、一切借口的恐怖主义。
从这个意义上说,孔子不是一个极端道德主义者,实在是非常非常重要,我们的民族也因此非常非常幸福和幸运。
我们来看他评价一个人。
此人也是一个名人。但是,就是太极端了,极端地想对人好,极端地坚持一些东西,极端地坚持小节,结果呢?送了命,还被孔子批评。
这个人叫尾生高,《论语》里叫微生高。
尾生高,鲁国人,以直爽、守信著称。传说他与一女子相约在桥下见面,女子没按时来,尾生高一直在约会处等候。后来,河水暴涨,尾生高不愿离开桥下,抱住桥柱子死守,终被淹死。(《庄子·盗跖》,《史记·苏秦列传》)
守信当然好。但是,拘泥就不好。尾生高的毛病就是拘泥。
即以此事为例,事实情况会变化,女孩子约会没来肯定有情况,即使来了,桥下都是水了,那女孩子难道会潜水到下面去约会吗?
我们看看孔子在《论语》里对微生高的批评。
子曰:“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
孔子说:“谁说微生高这个人直爽呀?有人向他讨点醋,他不直言自己没有,却到他的邻居家去要了点醋给人。”
乍一看,微生高这个人还真不错,自己没有,转向邻居家讨来给人。但细一想,就不对了:有就说有,没就说没,何必如此曲意讨好别人?如此拖泥带水,小心翼翼,是有意识地去做好人,让人家感谢他吧?所以,孔子说他不直爽。
做人做事,不能太刻意,刻意会显得太有心机。
也不能太曲意,曲意会变得很烦琐。
做人干净利索一点,洒脱一点,直率一点,是近乎君子的。
而刻意去实行道德,曲意去体现善意,结果是让道德变味,使自己变态。
实行道德的结果,应该是让我们更加舒展,而不是扭曲啊。
再看他如何教导自己的儿子。
孔鲤的母亲去世了,孔鲤守丧。丧期过了,他还在那儿哭。
有一天孔子听到他在哭,就问,谁在哭啊?
有人告诉他,是伯鱼在哭他的母亲。
孔子把儿子叫来,告诉他:丧期已经过了,你应该回归正常生活了,你天天这么哭哭啼啼的怎么回事啊?表达孝情不能太过啊。
伯鱼听到父亲这样的话,也就不再哭了。(《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
即使对于母亲的哀悼之情也要适可而止。
子路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他姐姐去世了,丧期已过,子路还把丧服穿在身上。孔子告诉他:“你可以把丧服脱下来了,回归正常生活了。”
子路说:“我兄弟姐妹少,我不忍心啊。”
孔子说:“谁会忍心呢?人人都不忍心。但任何事都要有分寸,感情也要节制。”
接着,孔子告诉子路:
“先王制礼,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
子路闻之,遂除之。(《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
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非常精彩!它说出了道德标准确立的原则。
道德标准太高,一般人做不到,道德失效。
道德标准太低,很差的人都像道德模范,道德可笑。
先王的礼,不是按最高标准制定的,也不是按最低标准制定的,而是按中间的标准。境界高的人,俯就一些,境界低的人,努力一点。
这就是中庸之道。
《吕氏春秋·察微》上记载了这样两件事。
第一件。鲁国有一条规定,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碰见了,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这是一条很好的政策,很人道,并且具备可行性。
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却拒绝去国库报销他花费的赎金。他认为,这样才显得道德,这样才像孔子的学生,才不辱没孔子学生的名声。
可是孔子不这么看。他对子贡说:
“赐呀,你这样做,以后就不会再有人替沦为奴隶的鲁国人赎身了。你如果收下国家的报销金,并不会损害你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报销你付出的赎金,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为什么呢?
因为,作为个人,子贡愿意放弃赎金,这是他的自由,无可厚非,更何况你还以此显示了你的高尚。但你的这个做法使得其他准备救赎鲁国奴隶的人陷入尴尬的境地:
向子贡学习,就意味着自己要作出经济上的牺牲。
不向他学习,又显得没有人家境界高。
我们知道,子贡是一个很有钱的人,他可以不在乎这些赎金。但其他人未必就不在乎。
最后的结论就是:只有索性不救赎奴隶,才可以避开这种尴尬局面。
这么一来,不仅鲁国的赎人法成了一纸空文,那些在外国成为奴隶的人也失去了被救赎的机会。
可见,极端的道德如同悬崖峭壁,只有攀崖高手才能攀登,一般人只好绕道而行。
另一件事恰巧和它相反。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被救的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坦然收下了。孔子说:“从此以后,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明白了子贡的做法失在哪里,就自然明白子路的做法得在哪里了。
我们乐于做好事,尤其乐于做惠而不费的好事;
我们乐于做好事,并且不求报答,但对做好事的人给予适当报答,或金钱和财物,或精神上的表彰,可以促成更多的人做好事。
孔子,确实是明察秋毫,《吕氏春秋·察微》在这两个故事之后,评论道: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孔子在细微之处,见出了大问题。
在我们认为正确的地方,看出了潜在的巨大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