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0日晚,西安一名大学生驾车与一名骑车的女子相撞,事故发生后这名大学生将伤者连刺8刀致其死亡,而后逃逸途中被附近民众抓获。警方透露,肇事者承认撞人后准备逃逸,发现对方正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而拔刀行凶。(11月28日《扬子晚报》)
发生在西安的这起恶性案件,让人感到震惊。肇事者与被撞者之间没有任何恩怨,只是因为肇事者在驾车撞人后,发现被撞者在记自己的车牌号,就萌生了杀人动机,将其连捅8刀后致死,这样的人实在太可怕了。
这位名叫药家鑫的肇事者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已在西安某大学接受了两年多的大学教育。如果说不久前发生的“我爸是李刚”事件,李启铭在开车撞人后高喊“我爸是李刚”,还透出一点虚张声势的感觉的话,那么,药家鑫的行为,就完全是目空一切、肆无忌惮了。在他的眼里,什么道德、法律、社会正义,早就荡然无存。在看到被撞者在记自己的车牌号时,能够“从容”地将其杀死,并迅速逃离现场。我们甚至可以怀疑,药家鑫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过类似的经历了,他随身携带凶器似乎证明,药家鑫平时就非善类,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在遇到不合己意之事时动手行凶。
现在的问题是,药家鑫作为一名大学生,为什么能做出如此违背常理和法律的事来呢?其在大学已经度过的两年多时间里,有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制与道德教育呢?是什么原因导致其成为一名凶残的杀人者呢?学校在药家鑫撞人并杀人事件中,又该承担怎样的教育责任呢?
也许有人认为,药家鑫的行为,只不过是一次罕见的个体行为,并不具有代表性。因为,如此令人震惊的案件,不可能经常发生。但是,从李启铭案到药家鑫案,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家庭背景。李启铭的家庭背景是父亲是公安局长,而药家鑫的家庭背景是殷实。可能正是家庭背景的强硬和殷实,才促成了李启铭和药家鑫都敢置法律与道德于不顾,置社会正义于不屑。
违反了国家法律,自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法律的目的不是如何惩治人,而是如何救治人,让人不再去违反法律。从这一点讲,药家鑫案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那就是如何纠正学校教育之偏、家庭教育之纵的问题,让所有的孩子能够接受到正常的教育、正规的教育,学会如何做人,而不是成为野兽。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