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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白之争)方朝晖:反思“白话独尊” 这两样思维主导中国近百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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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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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4-09
胡适1917年1月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1917年第2卷第5期。],之所以能在当时撬动巨大文化板块,引发空前认同,是因为在他看似平常的文字背后,深藏着两个崭新的思维逻辑。这两个思维逻辑后来在中国思想界深深扎根,主导中国思想近百年,至今依然影响深远——:一曰进化,二曰革命。

所谓“进化”,指强调文学表达形式要不断创新,而俗语白话为创新之本。这是将当时盛行的进化论思想应用到文学中。何以俗语、白话为创新之本?原因之一是:西洋中世纪以来各国皆以土语方言取代拉丁官话,成就了生机勃勃的近世文明。故中国亦当以白话代文言,由古代入近世,进行“文学革命”。革命思维欲摧毁过去,进化思维欲重塑未来。二者为一体两面,相得益彰。

即以文学语言以趋新为贵这一论点而言,林纾当时即反对以古今论文,指出正如欧洲近世未废拉丁,马、班、韩、柳“亦自有其不宜废者”[林纾,“论古文之不宜废”,《学生周刊》1917年第2期。]。试问今日国中,有谁还认同马、班、韩、柳一无是处,必以废读为上?诚如汪容祖所言,雅言为白话之“根底与资源”,“百年来写白话文的能力,无不从古文泉水中获得滋养”,“白话文能否精致与能否取法古文大有关系”。[汪容祖,“新文化运动百年回顾”,《社会科学论坛》2016年第1期。]胡适所描述的中国古代文学形式历朝历代的创新或进化,当理解为一棵大树枝繁叶茂,而千枝万叶却同根共源。看不到文言为白话营养之源,一味追求形式翻新,所成者恐只有“俗俚猥琐”而非“简洁精巧”(徐子明语)而已。

胡适等人的革命思维,实际上是一套非此即彼、非白即黑的逻辑。视文言与白话势不两立,古文与俗语水火不容,遂以韩柳为粪土,以桐城为“妖孽”。号称学习西方、追赶近世,实与西洋近世貌合神离。欧洲文艺复兴有希腊文之尚,有拉丁文之热,中国有乎?且欧洲近世方言之兴,乃长期政治分化之结果,岂能代表进化方向?再者,汉语与欧语类型不同,原理迥异,何必舍此适彼,一味欧化?何况当年梅光迪、吴宓等人并未反对白话,只反对白话独尊。[梅光迪、吴宓等人对于新文化运动之意见参梅光迪,“评提倡新文化者”(《学衡》第1期,1922年);梅光迪,“评今人提倡学术之方法”(《学衡》第2期,1922年);梅光迪,“论今日吾国学术界之需要”(《学衡》第4期,1922年);吴宓,“文学研究法”(《学衡》第2期,1922年);吴宓,“论新文化运动(节录留美学生季报)”(《学衡》第4期,1922年);吴宓,“论今日文学创造之正法”(《学衡》第15期1923年)。从这些文字可看出他们并不反对学习西洋,但认为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对西洋文化一知半解,只取其片面内容即认为代表所谓世界潮流。而对于文字与语言演变之规律,强调其内在的连续性,反对仅凭个人一时臆想武断主张废除或重建一种新文字、新语言。吴宓曾在“论新文化运动(节录留美学生季报)”(《学衡》第4期,1922年)一文中讨论了语言之“体制”与个人的风格不同,一个人的语言风格可以变化,但一民族之书面语言有固定之体制,这是不能随意变化;因为“文字之体制,乃由多年之习惯,全国人之行用,逐渐积累发达而成。文字之变化,率由自然,其事极缓而众不察。从未有忽由二、三人定出新制,强全国之人以必从。一旦变革,自我作古,即使其制完善”,也容易随时为其他新制代替,如此几经周折,将导致“文字破灭”,“全面之人不能喻意”。就吾国之汉语而言,书面语言为主,以口头语言为辅;如果颠倒过来,“舍字形而以语音为基础,是首足倒置,譬如筑室先堆沙而后竖巨石于其上也。”]若依这些当年公认的“渣滓”“腐儒”之见,雅言与俗语共存,文言与白话并行,则今日之国语岂不更加精致典雅、根深叶茂?



方朝晖,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专攻领域为中国思想史。在儒学与中国现代性、“中学”与“西学”的关系、儒学与未来中华文明重建等领域多有新见。

注:本文发表于《新京报·书评周刊》2017年4月1日B05版,凤凰国学经作者授权发布,此处有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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