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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忠魂)王开岭:一个守墓家族的背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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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9

——纪念一部绵延三百年的遗训和一个濒临失传的词

                           一个苍凉的词:忠义

如果有问:你目睹过“忠义”吗?货真价实、恒久不渝的忠义?你可能犹疑:难道它是罕见的?它有被逐出现实之虞吗?

是。无论“忠”或“义”,都越来越显苍凉,古意越来越浓。

在“忠”这点上,宗教信徒是最深沉的实践者,对上帝、佛祖、真主等神灵的忠诚和笃信,乃其最日常的精神操守。所以,谈论宗教情怀的忠并无意义,我们只有将目光投向世俗生活。在世俗领域,政治和权力堪称“忠”之最踊跃的招募者、最激烈的竞争者,比如君王、党魁、主义。这类忠,多栖息于意识形态的绑架之下或狂热的蒙昧之上,多是靠嗓子和口号、靠决心和宣誓、靠精神驯化和集体运动来进行,且伴以盛大的政治祭祀或仪式(上世纪的“忠字舞”,那种红海洋的高潮意境,那种跳大神般的手舞足蹈,将之演绎到极致);这类忠,虚虚实实、亦真亦幻,要么犬儒使然、要么迷信所致。个别者确实脱胎换骨、身心并殉,堪称无私废己;更多者则捕风捉影、掩耳盗铃,实为脸谱化的表情投入。即便对“国家”“民族”这样大体积的抽象物,“忠”也是有条件的,一旦须以性命和大额私利相抵,背叛起来并不难。所以,意识形态上的“表忠”“献忠”“效忠”,虽搞得声势威猛、震耳欲聋,但可疑性最大。这类“忠”的逻辑往往是:从一致的献媚——到一致的唾弃。

如果说极权政治下的“忠”确属愚忠——弃之不惜的话,那其余情形呢?日常生活中,对婚姻、友谊、承诺、托付、信念、职守,当代人有多大底气信奉和实践“忠”?我们的精神行囊里还能检索出这个古老的字吗?

撇开儒家伦理,单从生命类型和精神美学上看,“忠”,象征着一种人格的超稳定状态和高钙特质,显示着一种执著、敦厚、倔强、不疑的秉性和契约意识。就像一株大树,透过茂盛枝叶,你会感受到它有一股垂直、饱满、沉实的定力,由此奠基了不动荡、不易撼的品格。人亦如此,凡忠诚者,无不在精神上底盘重、根须深,有着强烈的守护意识和稳固能力。

现代人的精神轮廓,越来越不像树,基本上呈颗粒或粉末状,日日夜夜处于失重、懈散和悬浮状态,随遇而安、随波逐流、随物赋形、随行就市……灵魂难以成型、成器。现代人的一大特点,即脑子活泛,没有边界、纪律和敬畏,难以和自我发生契约,变通、摇摆、伸缩、进退,无不优游自如,如橡皮筋。

“义”,更是个越来越像古董的字。随着乡土和江湖时代的结束,随着乡绅伦理、士子文化和侠客精神的消隐,它正渐渐退出世俗生活。按现代人的价值眼光,诸如“季布一诺”“屈原沉湘”“不食周粟”“赵氏托孤”“岳母刺字”“士为知己者死”“宁玉碎不瓦全”等古义,不仅在是非和理性上不严谨,还意味着道德上的鲁莽和霉陈,有迂腐、刻板、僵硬之嫌。

世上没有哪块土地像华夏这样盛产“忠义”。在古代,凡偶像,其精神底座上都刻着“忠义”二字。叔齐、伯夷、屈原、季布、聂政、荆轲、苏武、岳飞、文天祥、史可法……《三国演义》中的“桃园结义”,《水浒传》里的“忠义堂”,更把这一道德脸谱渲染到极致。尤其关羽,因义薄云天被推上道德圣殿的头把交椅,由之衍生的关帝崇拜,催生了乡土中国最大的世俗宗教,除了关公庙,他还是儒、释、道三家庙堂共邀的客座神。

“忠义”,乃中国传统文化和古典人生的关键词。

有次,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朋友聊天,我半开玩笑地说:忠义精神,应进入国家“非遗”保护名录才是。朋友当真,急切问:那传承人呢?谁是它的标志性载体?总不能是全体国人吧?他问的很专业,按世界“非遗”确认章程,该项目除了珍贵和濒危,还要有当世传承人才行。我怔住,是啊,哪儿找这样一个活在当下且古意十足的人生标本呢?但很快,我眼前一亮:北京崇文区的佘家,袁崇焕的守墓人!

2004年夏,我所在的央视《社会记录》播出了4集纪录片《佘家故事》。这是个深深感动和震撼我的故事,一个家族和一座古墓默默厮守370年,只为一记祖训、一句承诺。这个家族的精神基因,即“忠义”。

在曲阜孔林,圣冢旁有处景点,叫“子贡庐墓处”。孔子死后,学生子贡守墓6年,后人立碑颂之。因子贡为孔墓所植皆楷树,世人便发明了“楷模”一词,表彰这位圣徒。佘家守墓已过370个春秋,墓主非圣人可比,历史亦不会予佘家如子贡那般的荣耀,但意义也就在这:这是一个朴素的百姓故事,这是一户淡定的市井人家,它孤独、安静、隐蔽,它习以为常地去做一件事,它把美德兑现为常识和习性,演绎成一种碌碌无为、朝朝暮暮的生活。

说真的,若为忠义申请“非遗”,这是我迄今所知唯一有资格的传承人了。当然,这足以令世人蒙羞,故可行性为零。

                          那个被吃光的人

古英雄有两类:一乃造反的绿林,以叛逆之志收拾天下,可谓枭雄。一乃栋梁之士,挽危局于欲坠,忠烈是也。比较两厢,枭雄为“攻”,忠烈为“守”;前者的生命姿态若野马之奔、决堤之涌,呈狂飙恣肆状;后者则忧愤郁闷,所吟乃悲竹之声,所绘皆病梅之美。从大势上看,后者的悲剧早就注定了:“攻”为顺,“守”为逆,攻者所为乃践踏扫荡,摧古拉朽;守者则笨拙的很,他做的是托举苦撑之事,力逊分毫,即覆顶殒命。

后者的险境在于,他脚踩的地面早已绵软松陷,无基实供其运气发力了。更要命的是:他孤立,独柱一根!既无依托,又无环绕,同僚早已暗暗做了白蚁,在梁木上蛀起了眼。接下来,他要承担为时代沉疴和积弊——替罪顶过的厄运。史上的忠烈,如岳飞、于谦等,都出自该行列。如果说前者多亡于刀剑、裹尸马背,那后者多死于心碎,窒息于沼池烂塘。

袁崇焕(1584——1630),字元素,祖籍广东,明万历进士,初任福建邵武知县,但他心系天下,有拯世之志。此时的大明,纪纲废弛,佞人当道,颓象毕露。而北方的后金,像一条粗犷而饥渴的巨蟒,在努尔哈赤的激情领舞下,血气高涨,飞沙走石,大有吞象之势。据史记,当时明将闻金胆颤,摊上出征诏命,竟嚎啕恸哭,哀己不幸。1622年,13万明军覆没,崇焕主动请缨,以书生之躯担武将之职,镇守宁远孤城。1626年,努尔哈赤猛攻宁远,崇焕血书立誓,将老母妻儿迁至城中,奋战3日,以万卒破十倍之敌,努尔哈赤亦为炮火所伤——此役乃其平生惟一败仗,不久郁终。皇太极为报父仇,又率兵猛攻宁远,均被击溃。崇祯元年,崇焕被授兵部尚书兼右副督御史,督师蓟辽。

崇祯二年(1629年),皇太极从内蒙绕道,偷袭京城。崇焕星夜驰援,风雪行军3昼夜,于城南与敌激战,崇焕身先士卒,“两肋中剑如猬,赖有重甲不透”,皇太极知难,悻悻退兵,自此未再犯京师。

此时的袁崇焕,已成大明残局唯一有效的棋子。本来,这枚棋子若运筹得当,至少可让敌我在战略推手上多几个来回。可惜,史上那令人吃惊的一幕又上演了:皇太极略施小计,一项“私下通敌”的暗网自天而降,缚住的不是别人,正是心无旁鹜、一心抗金的袁崇焕。罪名轻易成立了,崇祯三年9月初7,崇焕被“寸磔”于西市。寸磔,即凌迟,即千刀万剐。“皮肉已尽,而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方止。”(清·计六奇《明季北略》)

崇焕死了,死在崇祯上吊前的第14个年头上,死在他拼命维护的社稷手里。细究死因大概多余,谗言、构陷、昏帝、个人清高与过度自信……这些元素在忠烈生涯里皆可找到。“宁为直折剑,犹胜曲全钩。”原属咏志的清风之叹,竟与其后的命运有着惊人暗合。是历史之巧?还是精英的宿命?

死因不究,死状却耐人寻味。

除了看客的喝彩,那一片片血沫飞溅的皮肉,也被当场竞拍,嚼一口,啐于地,呸一声“汉奸”……爱国者即这样被另一群爱国者给分食了。应该说,这样的场面确让我们——“人民群众”的后嗣们尴尬,因为虽同为铮骨,但来自民间的待遇却不一样:于谦就义,百姓哭泣,冒杀身之祸去祭奠;岳飞赴死,街民流泪相送,诅咒奸佞;熊庭比下狱,市井流传歌颂他的抄本和绣像……无疑,这些精神答谢是对英灵最好的抚慰,如此的民心确给“人民”概念添了光彩,也隐隐旁证了那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崇焕的遭遇又如何解释呢?那份悲凉与绝望,恐怕只能以“深渊”来喻之了。没有响应、声援,没有体恤、同情,历史上的同类在临终前多少都会找到一点的精神依傍和温暖(那点温暖足以让一个死囚带着足够的尊严和对未来的信心,从容地告别这个世界),在他这儿,真是片鳞半爪也没有。除了袁崇焕,谁会冤得这般痛彻?谁被抛弃得这般赤裸?基于此,崇焕之死在史学上有“第一冤案”之称。

这一回,“人民”真的失察、失聪、失明了。

其实,此般历史悲情从未拂袖而去,几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也没觉得有什么特殊力量能把这两类“人民”、两款“爱国”拉扯开。想想吧,在罪证如山、众口凿凿、只有一个信息源和舆论调门的前提下,你有何理由不跻身于那“正义”合唱?比如“反右”“文革”,比如“将某某永远开除出党”的大会上,有谁落后过?据史载,崇焕死后,“暴骨原野,乡人惧祸不敢问”,那颗死不瞑目的血颅,终日悬于杆上,忍受空荡荡的落寞和曝晒。

                                黑夜里的黑影

接下来的事,是我真正要说的。

“寸磔”后不久,某月黑风高夜,一身手矫健的黑影偷偷攀上了城杆……一大早,守卒发现,崇祯朝最重量级的头颅不翼而飞了,这可是惊天大案,朝野惶惶,巷语纷纷,皆不得其踪,它神秘蒸发了。

明亡后,因抗清之故,袁崇焕继续以“国家公敌”的名义列入讳语。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不知何故,这位文治武功的天子突然挂念起那个被祖辈构陷的宿敌,唏嘘之余,颁诏曰:“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

悲悯也好,钦敬也罢,这份来自敌营的尊重,总算给了崇焕一个见天日的机会,也让一户人家走进了历史的视野。

原来,那黑影乃崇焕旧部,姓佘,名不,后世称“佘义士”。盗得头颅后,将之葬于自家后院,从此隐姓埋名,守墓至终。去世前,他嘱咐家人将己埋在主公旁侧,并要求子肆做到三件事:永不为官,勤于读书,世代守墓。

这份口嘱,为一部长达370年的家族故事作了奠基。

袁崇焕,这个流浪的冤魂,终于有了人间的地址。

该址的现代描述是:北京崇文区东花市斜街52号。

我的同事为拍摄《佘家故事》,跟踪数年,留下了丰富的影像资料,也使我得以邻近地感受这个家族。

某天,我特意走了趟那个地方,下车才发现,那儿竟毗邻广渠门,广渠门,不正是崇焕与清军最后交锋的战场吗?事实上,墓园的气象出我意料,非但不见恢宏,反而幽僻得有点落寞:青砖矮墙的小院,水泥箍成的馒头坟,碑刻“有明袁大将军墓”,正前有石案,一束枯花散落;将军墓旁有个更小的坟,主人即那位冒死盗颅的佘义士了,佘碑低矮,中有裂缝,显然被修复过。小院二十多平米的样子,收拾得很利落。

正是这种简朴和冷清,让我确信置身于一家私人墓园。这是纯正的百姓领地,是人住的地方,从草木到瓦片,皆透着一股民宅生活气息。供养它的是人之血脉、体温和炊烟,而非意识形态和权力资本。官方纪念馆的豪华修饰和政治油漆味儿,这里是没有的。

小小墓园有双重身份:将军墓和义士冢。至此凭吊者,也有了两个瞩目点:忠烈英德和侠士高义。

物换星移,370个春秋,佘家后裔共17代人恪循祖训,栖息在远离祖籍的皇城根下,守着先人,守着先人守着的东西。佘家的生涯故事和崇焕墓的命运沉浮,就像屋檐和瓦草,早已融为一体。人和墓,不是隶属与管理,而是一种亲情,互偎互依、相濡以沫的亲情。某种意义上,将军墓乃佘家的另一座祖坟,精神祖坟。

墓,是佘家的人生基石,也是全部家当。

墓,即宅。守,即业。死,即生。

                                   家难国殇

纵观佘家墓园的命运,有一现象颇值深思:当时代将之忽略和完全遗忘时,它是恬静和安适的;一旦社会和权力有染指企图、哪怕施予宣扬和彰显时,它反陷入危机与挣扎。

和墓的寂廖一样,这个家族的人丁并不兴旺。

如今,佘家嫡传只剩下一位白发老妪:佘幼芝女士。她今年64岁,退休前是一家小仪器商店的售货员。半个多世纪来,她已成墓园最亲密的见证人和叙事者。纪录片《佘家故事》中,佘幼芝反复念叨这样一段话:“反正先祖临死的时候,就是这么交代的,要辈辈守墓,不再回南方了,袁将军是广东东莞人,我们家是广东顺德人,都不回了……”

墓园所在的位置,过去不叫东花市斜街,老北京称“广东义园”或“佘家馆街”。民国初年,康有为领头、各界人士捐资在墓旁修将军祠,康有为题联:“自坏长城慨今古,永留毅魄壮山河”。

1949年后,小院里来过一些大人物,周恩来、宋庆龄、朱德等,都曾在清明来祭扫。1952年,市政府拟把城里的坟墓全部外迁,有4位名流给毛泽东写信,吁请善待崇焕墓。他们是:叶公绰,柳亚子,李济深,章士钊。信是5月14号写的,16日,毛亲笔复函:“明末爱国领袖人物袁崇焕先生祠庙事,已告彭真市长,如无大碍,应予保存。”

据佘幼芝回忆,她小时候,家有十几间瓦房。1955年,崇文区建第59中学,征用佘宅,另给佘家找了房。为了守墓,佘家没搬,大伯一家住袁祠的南屋,幼芝随母搬进从前羊圈改的房子。大伯和母亲去世后,幼芝就在这间房里结了婚,时值1964年。不久,“文革”开始,袁墓被扒,祠堂倾毁,将军碑陈于荒草,义士碑被垫了台阶,佘家收藏被付之一炬,唯一幸免的是幼芝父母与外婆的一张合影。很快,原本狭小的院落,又挤进多户异姓,并纷纷盖起私房。

终于,浩劫结束,一项拾遗补缺和物归原主的政策开始了。

从1978年起,佘幼芝四方奔走,吁求修复墓祠。这一求就是十几年:无财无物,无权无势,仅凭一张妇人嘴在各个道场笨拙地游说,尤其要就“公——私”“家——国”的动机质疑作各种澄辩,其尴尬和涩苦可想而知。

这个以冢为宅的家族迎来了和平年代最大的考验。第17代传人和先人一样,有着犟性子,佘幼芝发誓:一日未复墓祠,一日不剪头发!此间,她因病住院,无助时写过一首自勉诗,其中一句:“苦守灵园三百载,谁知我氏心中情。”

首先,崇焕墓面临一个“职称”问题。在中国这个官文化主宰的道场里,凡有价值的物件,无不渴望一件类似“黄马褂”的身份标签,这不仅决定日常待遇,更涉关其自保能力和安全系数,涉关它在危机时所能筹集到的外援。尤其在政治大一统、私产没有庇护的年代,来自权力系统的鉴定和封号极重要。佘家小院也一样,经了那么多风雨惊悸后,它想为自己求一幅门神了,算个小小护身符罢。1984年,在佘幼芝呼吁下,崇焕墓被定为市级文物,职称不高也不低。但就在此时,老问题又来了:拆迁。第59中学为扩建,欲把墓迁往龙潭湖公园。佘幼芝急了,几百年了,这墓可从未动过啊……眼瞅着老太太气喘嘘嘘到处求告,小院的其它住户不满了:旧居不拆,安得新厦啊。冷嘲热讽、奚落挖苦扑面而来。幸好,第59中学的提案被驳回,墓址不动。

天不负人,在社会各界的响应下,崇焕墓开修。

1992年4月5日,清明这天,修葺一新的将军墓迎来了首批祭访者。那一天,佘幼芝换上新衣,剪去了长至腰间的发辫,那发辫早已霜白。

墓修了,消去了佘幼芝的最大心病。若说还有啥指望,即崇焕祠了。慢慢,事情有了眉目,2002年初,北京市文物局拍板:重修崇焕祠,兼设纪念馆。

谁知,对佘家来说,有史以来最大的坏消息骤然而至:52号院的19户居民全部迁出,另予安置,佘家也在其列。

晴天霹雳。它意味着,宅与墓、生与死、家与国——这场延续370年的精神组合,即要被剥离开了。纪念馆无疑是更时尚、更现代化的做法,但它却是对“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的粗暴拆解。于佘家而言,这是骨和肉的拆分。

这等于把崇焕墓的保姆给驱逐了,把三百年前那个伟大的遗嘱给杀死了。它光大了崇焕的名位和声望,却把崇焕墓赖以生存的土壤给剔除了。也就是说,两份同栖共生、浑然一体的东西,它抽取其一。在我眼里,这甚至有“买椟还珠”“杀鸡取卵”的味道,我把守墓这个“活”的精神行为看得比墓地更贵重,更有心灵的光辉和文化的延续价值。

                                无处安放的祖业

当然,官方并未把佘家完全撇开,作为答谢,作为装饰,拟聘佘幼芝为纪念馆顾问。这份荣誉,与栖息意义的“守墓”已有质别,它意味着佘幼芝及其后人,不能再以生活的方式进入祖宅,只能以客人的名义“回家”。

这算什么呢?文化拆迁?精神征地?

这不仅是个不平等条约,还是个缺少理性和智慧的设计。

佘家,不仅是为崇焕墓服务最久的生活佣人,更是其最天然、最权威的精神法人。佘家的忠义,崇焕的忠烈,还有什么比二者更能彼此诠释、互为注脚的吗?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精神组合吗?明明一家人,为何硬将之拆散呢?

为方便旅游吗?为弘扬文化和促成更大范围的公共消费吗?

那就更应维护资源的完整性啊。佘家故事,本身即一支独立的精神资源、一道罕见的灵魂风景,在当代,它比遗址更稀缺,更有资质成为“名胜”。如果说,墓是物质遗产,那守墓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遗产。

我实在不解那个政府行为。难道仅仅为了易主?为了让墓地回归人民群众的怀抱?这样的物质归属和户主变更有意义吗?莫非在对方眼里,崇焕墓只是一处地产?

有段影像记录了这段日子的佘幼芝,画面中她泣不成声,伤恸至极。我理解老人的悲愤,她的人生就要变了,这个家族的人生就要变了。

老人一次次交涉、哭诉,希望奇迹发生,希望政府有所动摇,遗憾的是,对方与她一样,所有的耐心都基于一个固执的企图:说服。

我们的编导,用镜头见证了双方的一次对话,下面是一段语音场记——

接待人:“时代变迁了,我们的思想是不是也能变一变呢?”

佘幼芝:“别人的先祖都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房子、地、金银财宝,我的先祖却不是的……这个忠义精神,如果说我要把这个守好了,那这就是祖先留给我的遗产。”

接待人:“所以说,我就想能不能,第一个问题,就是说我们的住和看墓,不要给它混在一起,就是说这个不矛盾。你可以天天来这里头,天天来看,你晚上回家住,这儿有值班的,你也改善改善住房条件,别一辈子老住那个平房,你是不是也赶上享受一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东西呢?我刚才的那个词可能您不爱听,那咱换一个词,就是说我们不要叫聘,您就是终身荣誉馆长。”

佘幼芝:“如果政府需要我的话,我就回来,如果不需要我回来,那我就不回来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地是国家的地,房子现在也成了国家的,如果说这个墓非要换给别人守,行不行呢?当然也行,但我的看法,那样它就失去了一种意义。”

接待人:“我想咱们目的都一样,你今天来跟我谈这个,也是为了把祠修好,咱们要方方面面考虑。第一它作为文物,现在是市级的,将来可能是国家级的,文物有文物法的规定……将来要是修出来,里头绝对是不能生火、做饭的,不能这么去生活。”

佘幼芝:“如果说您让我搬走的话,那就意味着不在这守墓了,什么叫守墓呢?形影不离,是吧?一直在这儿,我们先祖死的时候就这么跟后人说的。我们要辈辈守墓,一代传一代,也不回南方老家了,先祖的遗志到现在,已经第17代了,时时刻刻在我们心里面。祖先不让做官,17代了没人做官,但祖先让我们读书,为什么读书?读书好明白事理。”

……

搬迁,已是板上定钉。考虑佘家有困难,文物部门用佘家应得的补偿款30万元,又贴了4万2千元,帮其买了套房子。2002年5月22日,佘幼芝一家离开了52号,去了几公里外一个新区。

焦平,佘幼芝之子,2003年 6月,遇车祸身亡,年仅29岁。这位佘家第18代人的不幸,竟然又和守墓有关。2003年,广东东莞建袁崇焕纪念园,邀请佘家派人守衣冠冢,也许想弥补在京不能守墓的遗憾,焦平愿意前往。当时他在苏州打工,若去守冢,即意味着要在广东定居,正谈恋爱的他,希望和女友同去,于是决定先赴吉林拜见女友的父母,不料此行踏上黄泉。

2004年初,纪录片完成前,编导再次探望佘幼芝,也许刚经历了丧子之痛,老人情绪非常激动——

“我现在心里特别激动,别提这事,一提这事,我心里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在我孩子面前,在我先生面前,我怕他们替我着急,我也不敢难受啊,我就背地里,上厕所或者做饭的时候,我的眼泪啪哒啪哒往下流……我总觉得这是我的遗产,他们说,房子、地是政府的国家的,但是守墓是我自己的遗产啊,他们不能剥夺我这个权利。我要求不高,我要求一点也不高,我要求在附近,哪怕给我一个半平米的小房,叫我离那儿近一点就行,我出来进去的,我天天能看到它。我心里头疼,我这心都疼……我回去一看,野草丛生,草那么高了也没人剪,那里面什么都有,什么塑料袋、烟卷头,还有他们施工单位往里溅的白灰,我自己拿条帚扫都扫不出来,一点一点往外抠。”(语音场记)

                              被充公的精神私产

不错,历史的主语是人民群众,但要说所有的精神资源都是从“人民”这个大蛋壳里孵化出来的,那也太夸张了。许多民间精神的主体,并非人群中的多数,而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极少的零星和异端。

今天的督师墓园,至少有三层文化涵义:袁崇焕的政治操守;佘义士的行为伦理;数百年的家族守墓。以上涵义已构成三份精神资源,既各自独立,又彼此注解、互为知音。而且,其主体皆个人和私家,与“人民群众”扯不上,和时代主流及世俗群像也格格不入。它们是以精神个案的身份被历史存档的。

三者同栖一檐,相依为命,共同塑造着一个大大的词:忠义。且一个比一个更递进,更有难度和挑战。尤其后者,那个绵延三百年的承诺故事,那场17代人的誓言接力,更像个精神孤本(前者的孤独,只是时代的孤独,史上并不乏同类)。另外,在角色和功能上,后者还是前者的收养者和叙述者。

私以为,墓园至少应有三块碑:将军碑,义士碑,还有一块,我最看重的一块——守墓纪事碑。显然,当代官方是惯于“抓大放小”的,它对大人物、即第一块碑更器重。换言之,它对有形的古董更热心。

或许,它觉得家族守墓之行为意义不大,太陈腐,太务虚;或许,它觉得世上并无什么精神私产或文化自留地,一切美德和事迹皆属“人民”,应挂于“群众”名下,登记在“集体”功劳簿上;或许,它觉得由政府来收编民间遗存,才是文化的福音和正途,更符合现代逻辑和社会职能……

真是典型的“人民主权论”,不仅实物充公,精神也要充公。在我看来,它至少疏忽了几点:首先,那份精神从来即“非公”的,根本谈不上回收,所谓的收,只能是征收、没收。其次,能被充公只有物理的东西,精神可不是随随便便能被易主的,除非想让那精神死掉;再者,它忽略了那精神依然活着,尚未断气,却急于以“烈士”和“遗物”的名义草草入敛、掩埋了。

说得专业点,它眼里只有废墟和石头,只有物质文化遗产,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最实际的馆藏角度看,把佘家剥离,等于流失了一支活的进行时态的精神资源,等于把园里最有魅力的景致给剔除了。残剩的,只是两座僵硬的坟头,只是文化的历史段落和物质部分,其活性标本和当代章节没有了(三个故事变成了两个)。如此,这个生机勃勃的园子将成纯粹的遗址,将成“断脉”的风景,只有坟头,没有人生和炊烟。

这样的眼光和决策让人沮丧。它不懂得放养蝴蝶,只会订制标本——用来墙。

退一步讲,我宁愿看到佘家对精神领地的主动捐献或弃守(虽令人遗憾,但毕竟体现了主权和自由),而非公权理直气壮、毋庸置疑的收缴——这自信和傲慢吓我一跳。在“私”转“公”的整个过程中,我没看到充分的商榷和平等的谈判,面对佘幼芝的央求、无力和叹息,公家似乎在做一件完全可控、毫无悬念的事,仿佛在宣布一项组织决定。彼此的“高姿态”和“低姿态”都刺痛了我。

官家真是太热衷“公有制”和“国有化”了,太喜欢用“人民历史”“人民创造”“人民归属”来覆盖一切了。只要“人民”看上的东西,总要想法子弄来,重新注册和署名。经过这样的产权变更,人们往往最终发现,那东西缩水了很多,价值流失了很多,要么变质了,要么蒸发了,要么失窃了。

是的,人民也会贪污。也会被贪污。

没了体温和炊烟,生活馆变成了纪念馆。活的,成了死的。

纪念馆往往是炫耀馆,炫耀我们中间曾分娩过某类人物、某种精神。孰不知,那些人和精神,往往都是自己时代的反面,是人群中的另类、异端,不仅倍受“民意”的排斥和奚落,甚至直接为其所害。

崇祯三年9月初7的刑场,“民意”是这样参与历史的——

“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张岱《石匮书后集》)

这等于说,袁崇焕有两重死:一是死于权力,一是死于民意。

假如历史再给人民群众一次同样的机会,又能怎样呢?

其实,鲁迅的《药》和“人血馒头”,已给出了答案。

特殊情势下,一个人要想做对一件事,须依赖几个条件:一是信息来源的可靠;二是独立判断的能力;三是承担风险和牺牲的勇气。

尤其后两者,最为稀有。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在舆论黑夜里、在缺少信息的情况下——即使“摸黑”也能作出良知判断和选择。

佘义士的价值就在这。他凭的不仅是忠,不仅是对主公的旧情私谊,更有公共伦理的大义。在信息机会上,他和那些道听途说、迷信御告的百姓几乎平等,可贵的是,他使用了自己的见解,在群目失明之下,他有一种不盲从、不随众的判断力,可以说,他是史上第一个在精神上给袁崇焕平反的人。最难得的是,在独立判断之后,他还有一种决绝的行动能力,不仅想,更要做。要知道,聪明人从来不乏,思考者也总有些许,而愿担风险的勇为者就不多了,何况灭门诛族的大风险。

最缺少的,即独立思考之后的行动者。

所以说,佘义士做的不是一件私事,而是公事。这件事,多多少少替历史挽回了一点面子。即便如此,若说佘义士代表“我们”,代表群众的“大多数”,那也让人汗颜,说明“我们”的脸皮太厚了。既然风险是一个人的,荣誉也应是一个人的。

佘义士是寂寞的,其家族更是寂寞的,非主流的。像其人丁一样,数百年来,这支队伍没有被壮大和扩充过,孤苦伶仃,形单影只。

我们既不是它的同道和亲戚,更不是它的母体和孵化器。

唯一的可能是:我们是它的对立面。

                              问世间,义为何物

电视片《佘家故事》中,我加了这样一段点评——

“我们见过无数表白出来的忠诚,高呼出来的忠诚,但你见过三百年默守一座墓的忠诚吗?一个怎样的家族才能胜任这桩孤独而坚忍的事业?要知道,除了风险和无名的寂寞,命运和历史从未向他们许诺过什么;除了一份悄悄的心灵荣誉和自我器重,根本没什么犒劳和表彰在路边等着——任何事到了这份上,恐怕也就无人去做了。”

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做上几百年,难的是世世代代和一件事生长在一起。何况袁崇焕不仅是旧朝罪人,更是新朝宿敌,替这样的人守墓,堪称刀尖上的事业,前景黑得一望无际,实无出头之希望……

相信,单凭理念和信仰做不到这点,因为这最终不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对生命本色和行动能力的考验。从认知到行动,有着漫长的路。认知或许能促成一件事,秉性往往轻易即促成一件事。而更多时候,会有这样的情形:一个人的思想和智慧越深刻、复杂,解释能力越强,其疑虑和犹豫即越多,做事所须理由即越多,选择空间和弹性亦越大,反而难以生成定力。

我想,在这件事上,起决定作用的恐怕是最简单的性情和家族传统,即被称为“基因”的那种东西。佘家血脉里,应有这样一些元素:虔敬而专注的天性,不疑和务虚的气质,遵守规则的本能,自我定义的价值观,目不斜视的埋头精神……这是一种有“原则”的活法,它单纯而谦卑,对认定的事物不放弃,它需要荣誉和动力,但不是来自外界,而源于内心的自我肯定。或者说,它自身携带荣誉和动力,精神上自给自足。

相反,一个太务实、太骚动的人,一个东张西望、参照系太多的人,一个审时度势、算术力强的人,是很难做到这点的。他太容易变卦和易辙,太容易魂不守舍,太容易被诱惑和勾引。

几百年生涯里,你觉不出这个家族的焦虑,它在心理上是平静、安详的。你不觉得它在等什么、盼什么——连“平反”“翻案”,似乎都不在其心思内(“等待型”“眺望型”的做事,往往都是有条件、议价式的,一旦条件得不到满足,即会放弃、改道甚至背叛)。它的生存姿态不是“等”和“盼”,而是“守”和“护”,是一种稳定的秉持、保养、延续。不变,即它的使命,即它的福份和生活。几个世纪里,它似乎只对自己提要求,从未对世界提要求。

它唯一的要求,也是最后的要求,即请求权力别让自己离岗,别让先人的诺言毁在自己手里,别让祖祖辈辈的活法在今天结束。

佘家,一个弥漫着古意和苍凉的家族。

如今,这古意将被驱散,这苍凉将被现代的烈日蒸发。

我们失去了什么呢?

片子播出前,我给分集结尾添了这样的话:

“随着袁墓的交接,随着私人守墓的角色被公共职能取代,这个古老家族的使命,就有了某种终结的意味。对于文物和遗址,时代有了更好的保养,但我也隐隐在想,是否我们就有了相应的守护能力呢?毕竟,修缮和守护、物质能力和精神能力是两回事。愿我们和我们的后人,再去拜谒袁公墓时,不会只看到一座死去的坆,不会只看到碑石上的美德,而忽略那些与之相濡以沫几个世纪的东西。”

“若后世是公正的话,我想,任何时候,它都应该向那些参与过历史留存和延续的个体——投去感激的一暼。没有那些情谊的呵护,没有那些无名尘土的覆盖,再伟大的墓碑也会死掉的。”

这些,是我克制了个人情绪之后的话,算是媒体立场和个人立场的平衡。

                                                       2004年11月

(摘自王开岭文集之一随笔卷《精神自治》,2011年修订版,书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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