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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立国)以色列的圣经与美国人的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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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2-24
我们常常说思想多元人民自由,这从个体选择而言,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并不排斥一个国家或民族奉行一种基本价值理念——这就好象一首歌曲由很多自由的音符组成,但这诸多音符又都呈现出一种主旋律一样。两千多年前,著名思想家孟子见梁襄王时,梁惠王曾突然发问:“天下恶乎定?”孟子的回答是“定于一。”梁惠王进一步问:“孰能一之?”孟子回答:“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是不是“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自可讨论,但一个国家要有所作为有所创新自立于世界,则“定于一”是必要条件。以色列和美国就是例子。

以色列可以说是一个宗教立国的国家,他们以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其证据是:《圣经》中记载他们三千多年前从为奴的埃及地被上帝的仆人摩西领回迦南地,因此,他们认为自己国家是上帝所选择的一个国度,人类的救主就降生在以色列。为什么上帝要拣选这样一个小国来实现他的旨意?这主要是因为以色列地理位置重要,是世界的中心,位于欧亚非三大洲的交界处,便于基督的福音向四围广传;其次耶稣生在一个卑微的国家以色列,彰显上帝的作为,人总想灭掉以色列,但上帝总是眷顾他的国度,使列国的筹算归于无有。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虽然以色列国的命运无比的坎坷:早在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绝大部分犹太人就被赶出巴勒斯坦地区,流散在欧洲各国。后来,在圣殿断垣残壁的遗址上修建起围墙,虽然是伊斯兰圣地围墙西墙的一段,但犹太人仍然珍惜它,这段墙被视为犹太人信仰和团结的象征。可是,到了公元7世纪巴勒斯坦被阿拉伯帝国占领,阿拉伯人从此成为该地居民的绝大多数。16世纪巴勒斯坦被奥斯曼帝国吞并。经历过亚述、巴比伦、波斯、希腊、罗马、拜占庭等古国的统治,犹太人在这一地区逐渐衰落并遭驱逐,散于全球各地,连中国的开封都有犹太教会堂的遗迹。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犹太人遭遇更是悲惨,有600万犹太人被德国纳粹杀害。直到1948514日,在英国的托管期结束前一天的子夜,以色列国才得以正式宣布成立。

然而,悲惨的命运并没有降伏这个古老的民族,相反却锤炼了犹太民族高度的爱国主义和不屈不挠的抗争和团结精神。世界上犹太人大约有1200万人,其中一半生活在以色列,一半散居国外。犹太人无论在哪里,都时时刻刻牵挂着自己的祖国,尽一切可能帮助和支持自己的国家。凡犹太人居住地都有犹太社团,他们千方百计地设法影响驻在国对以色列的政策,其中以美国的犹太集团为最大,对美国对以色列政策的影响也最大。散居国外的富有犹太人不但回国投资,也大笔大笔地捐款给学校、研究机构和慈善事业。犹太民族自强不息、奋斗不止、勇于创新的精神,一直为人们所称道。正是靠着这种精神,犹太民族哺育出众多杰出的历史人物。被称为改变世界历史的伟人马克思就是犹太人,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也是犹太人。据统计,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中,30%以上是犹太人。而在以色列。1948年建国以来,其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土地多为荒漠,十分贫瘠,严重缺水;加上同巴勒斯坦以及一些阿拉伯国家关系紧张,流血冲突从未停止,都制约着经济的发展。但是,以色列在这种处境中仍能迅速崛起,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发达的工业国,人均产值达17500美元。不到3%的农业人口不但使农产品全国自给,还能大量出口欧洲国家。以色列的信息、通讯、电子、化工、生物技术、医疗设备、精细加工不但达到国际水平,在一些高科技领域还跃居世界领先地位。以色列军事工业相当发达,武器出口已居世界第五位。由于以色列地域狭小,只有675万人,人们称之为世界上“最小的超级大国”,也称“袖珍超级大国”。

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以色列人内心一直强大,他们“定于一”的思想基础就是《圣经》,他们也依靠《圣经》将自己团结成为一个整体,他们深信:自己的命运在《圣经》中早已被确定,任何历史灾难都不足以改变这一命定——比如《圣经》耶利米书
3237节神说:“我在怒气、愤怒和大恼恨中,将以色列人(即犹太人)赶到各国,日后我必从那里将他们召聚出来,领他们回到此地。”以西结37章21~22节神说:“我要将以色列从他们所到的各国收,又从四围聚集他们,引导他们归回到本地,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国,……他们不再成为二国。”这些预言都是以色列复国前两千六百年发表的,然而,到了二十世纪,却都一一兑现:以色列的成立就证明了这一点。在人类历史上,无论什么民族,一旦亡国五百年,必定会被其他民族所同化;可是犹太民族却例外,这是世界任何民族所没有的,而这点,在《圣经》中也有预言——在民数记23章9节中,神对犹太民族有这样的预言:“这是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中”。不仅如此,他们还奇迹般地从各国回到近两千年前的祖居地老家立国,而且不再南分北裂的二国――犹太国、以色列国;乃是成为一国――以色列国,这也正如圣经所预言的。

以色列这种“定于一”的性质,还体现在他们的语言上。以色列通行的语言是希伯来语。这是一种古老的语言,对其稍有了解的人,都会对这种语言居然能够重新出现在现代日常生活当中,而感到惊奇,因为这种语言是具有古代犹太民族意识的民族语言,也是犹太教的宗教语言。过去的
2500年,希伯来语主要用于《圣经》和相关宗教方面的研究。以色列复国后,把希伯来语定为官方语言之一,用希伯来语字母书写。在20世纪以来的犹太复国运动中,希伯来语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成为团结犹太人的关键力量。

如果说以色列“定于一”的这个“一”是宗教,是《圣经》的话,那美国“定于一”的这个“一”就是宪法——或者说:美国的《圣经》就是“宪法”。

1787年,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没有全国性的政府,债台高筑的州政府各自为政,虚弱和混乱不断地困扰着这个年轻的国家。正在这“存亡危及之秋”,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美国人派遣代表于这年春在费城举行会议,来商讨对策。在会议上,一个又一个棘手的议题被摊到了桌面上,代表着不同利益的各州代表们,为了一个最高的,共同的利益:自由,不断进行着讨论和调整,在坚守原则的同时进行着妥协。经过了马拉松式的谈判,最终代表们起草了世界上第一步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一份只有五千多字的文件。在之后的两百多年中,通过追加修正案和最高法院司法复议等手段,这份文件历久弥新,为一个自由富强的国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和思想基础。其意义主要在于:首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其次,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再次,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再其次,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最后,此宪法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

这个宪法所以能成为美国“圣经”,不仅因为其体现了美国人民的理想——自由、平等、秩序;还因为它保证了美国人民的基本生活模式。这部宪法涉及公共生活和个体生活的各个方面,可谓无微不至。可以说,这部宪法将政坛变成一种公共生活、公共责任。它在调节个体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与紧张、个体相互之间的关系时,所遵循的是一种和平、理性原则,方式是用谈判方式来不断调整。宪法所设立的制度框架作为公民社会进行交涉与谈判的平台,必然与个体的生活息息相关,毕竟,每一个人在每一天都需要与其他人和组织进行交涉。例如,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涉及到个体的人身自由、表达自由、信仰自由,也涉及到个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些基本权利直接界定了个人生活的方式。谈判或交涉不仅构成生活的内容,也表现为各种结社活动、形形色色的选举、游行请愿,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甚至表现为战争(例如美国内战)。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运动,从早期的废除奴隶制到上世纪的民权运动、女权运动,都证明宪法与文化和社会的关联。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这部宪法的起源居然跟以色列人的圣经情怀一样,也是出于深厚的宗教基础。这主要体现在
1630年温斯洛普在登上美洲大陆之前宣读的一篇题为《基督教博爱的楷模》的布道词中,其中宣称,清教徒漂洋过海到新大陆去建立新的宗教世界,是因为他们是上帝的特别选民,与上帝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而清教徒相互之间也因为上帝赋予的特殊和共同使命而结成了一个“共同体”。这种通过契约而建立新的宗教和社会共同体的做法贯穿于清教徒殖民北美的全过程——在1620年,第一批清教徒在他们所乘坐的“五月花”号的甲板上就签署了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其中有云:“为了建立良好的秩序,保护我们的生命,推进共同的目标,我们在此立约组成一个公民政治实体……”。这种清教徒宗教思想其实就是“社会契约”之起源,也是美国宪法尊重个人意志的同时,又协调社会关系的基础。


今天的中国,传统文化早已分崩离析,“一声炮响”后输入的马列主义也千疮百孔,国人心无定见,民族精神涣散——我们的“一”在何处?


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刻的文化认知,丰沛的文化精神,较高的文化品位,鲜活的文化生态,时尚的文化前瞻,灵性的文化体验,独特的文化风情,生动的文化特质,丰美的文化语言,是文化作文千年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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