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新帐号

  • 1060阅读
  • 0回复

“虐猫”“虐兔”事件频现或提速中国动物保护立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四木夕
 
发帖
213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7
新华网
    “我都快看哭了。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这样残害小动物!强烈呼吁政府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看完近期网络盛传的“虐兔”视频,中国网民沈立民用力敲下这段话,并随即上传至个人微博。

  4名年轻女子穿着细高跟鞋在说笑间将一只小白兔踢踩致死,这段8分钟的视频近来引起中国网民前所未有的关注,自11月14日发布以来,点击率已超过1300万次。

  与点击率同步激增的是中国公众对虐杀行为的谴责声。百度搜索中,中国网民愤怒声讨虐兔视频的网页记录已超过2000万条。众多网民表示,“如此虐待动物简直是灭绝人性!”“抵制观看、二次传播虐兔视频,否则应当被视为帮凶受到同样谴责!”

  这是继2006年“虐猫事件”后又一起轰动中国网络的动物虐杀事件。有关专家表示,“虐杀视频”引发众怒,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民间基础。
    
    对于此类虐待动物的行为,有心理学专家给出的解释是: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心理扭曲,意图通过一种杀死弱小动物的方式获取心理上的满足;也可能是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因缺少关爱,希望用极端的方式引起他人的注意,以表示自己的存在。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近年来备受公众关注的“虐兔”“虐狗”“虐青蛙”等网络视频,或许并非是由个人心理扭曲造成的孤立现象。

  21日,“虐兔视频”上传者“柳随风”发帖揭露了虐杀动物视频产业链。文中指出“虐兔女”所在的虐杀团体名为“crushfetish”,意为“粉碎崇拜”,此前多段虐猫、虐兔、虐狗的视频,也出自该团体。

  “参与虐杀动物视频拍摄,每人每次最低获得6000元酬劳。从寻找演员到视频拍摄、制作,都有专人负责。制作完毕的视频在团体内部流通的同时,还通过国外网站出售,已经拥有了一个隐蔽且相对固定的受众群体。”“柳随风”说。

  作为动物保护者,长期潜伏在虐杀团体内的网友“孔雀明王”是此次内幕揭露的源头。两年来他始终对虐杀团体保持高度关注,并收集各类视频和图片素材,试图揭露这条隐蔽的地下产业链。

  “我们冒险把团体内部秘密交易的视频公之于众,唯一的目的就是希望借助公众的力量,让这些残忍的虐杀早日终结。”“孔雀明王”说。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动物保护组织起步较晚,除了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上海畜牧兽医学会小动物保护分会等几个官方认可的组织和机构,更多的动物保护力量源于自发的民间组织和个人。

  “孔雀明王”就曾是中国民间动物保护团体之一“中国反虐联盟”的版主,2006年“虐猫事件”后,他很快联合几名网友成立了“中国反虐杀联盟”网站,在设法促成保护小动物立法的同时,进行民间的证据保存和资料整理。不过由于经费问题,“中国反虐杀联盟”已于3年前被迫解散。

  “民间反虐杀团体生存艰难,以个人力量带领网民进行单纯的道德谴责也无法解决虐待动物问题,中国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律法规已经刻不容缓。”中国法学专家常纪文说。

  所谓虐待动物,指的是由于重大疏忽或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方式杀害动物。常纪文认为,虐杀视频中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虐待。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在欧洲一些国家,虐杀的行为受到动物保护组织严密监视,一旦出现虐杀哺乳类动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事实上,中国法学界已经在致力于推动动物保护立法进程。2009年9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等机构的数位专家起草的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后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正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其中就包含对虐待动物、故意传播虐待动物的处罚规定。此举被视为中国立法保护动物的“前哨”。

此外,项目组还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等专条,用法治推进社会道德建设。

  中国最大门户网站之一新浪网在不久前开展了匿名问卷调查,在参与调查的4000人中,90.74%的人对虐待小动物感到气愤,87.02%的人表示会对自己饲养的小动物负责。

  “虐待动物实际上就是在虐待人的心灵,公众的密切关注必定会再次推动相关立法进程。”常纪文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