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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为何从事幼教10年的老师会向孩子施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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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四木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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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来源: 新华网
   江苏省兴化市一民办幼儿园14日发生一起7名幼儿被老师用微型电熨斗烫伤的严重事故,引发社会各界对“幼儿园暴力”问题的再次强烈关注。目前,被烫7名幼儿中,3名幼儿已到园上课,1名退学,1名在家休养,2名伤情较重的幼儿恢复良好。肇事的老师易某被幼儿园辞退,并被警方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为什么从事幼教10年的老师会向孩子“施暴”?为什么部分公众对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存在异议?伤害事件何时才能远离孩子?

  教师为吓唬孩子闯下大祸

  记者18日在事发的兴化市板桥幼儿园见到了园长童文竞。她告诉记者,幼儿园有6个班,186名学生,15名教师。事件发生在该幼儿园大(1)班,因部分幼儿调皮嬉戏,教师易某一时气愤,对嬉戏幼儿大声呵斥,并用带余热的微型熨斗触碰幼儿,导致7名幼儿面部被烫伤。

  记者看到,家长程思侠的儿子的左右脸都有成人巴掌大的伤痕,左脸一块3厘米见方的皮肤已经完全脱落,露出里面的肉。右脸情况稍好,伤口已开始结痂,但伤痕中几条深色的血印非常醒目。

  承办此案的兴化市公安局牌楼中心派出所所长戴永健告诉记者,在传唤调查当事人易某,并向幼儿园园长、员工及家长了解情况后,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因当事人易某情绪冲动、知识缺乏和处理不当导致的突发事件。易某一直在该幼儿园工作,至今已有10年。幼儿园园长、员工及家长普遍反映,易某对孩子较好,事发前没有发现易某有不当举动。
据当事人易某交代,事发前,她取回被同事借用的电熨斗后回到教室,发现几个孩子正在嬉戏打闹,由于制止不了,一时气愤,情急之余,就顺手拿起熨斗触碰孩子脸部以进行吓唬。考虑到熨斗已从插座上拔下超过10分钟,易某误以为不再发烫,不想最终造成伤害。

  警方查明,从伤害结果来看,易某中午用熨斗触碰孩子之后,当时孩子脸部未见明显异常,既没有泛红,也没有水泡。但是到了下午,被烫孩子脸部相继出现泛红、刺痛,有的孩子用手抓挠,有的孩子洗脸,最终导致皮肤破裂。经兴化市人民医院诊断,所有被烫幼儿均为浅表性烫伤。

  戴永健表示,调查发现,肇事老师易某不具备医学基本知识,既没有在案发第一时间立即带孩子去医院治疗,事发后也没有意识到孩子脸部相继出现的泛红等现象是烫伤症状,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部分家长认为对教师的处罚太轻

  兴化市委市政府于16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称,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幼儿教师对微型熨斗热度无知,管教幼儿不耐心,因体罚幼儿而导致的园内管理事故。兴化板桥幼儿园是一家私人幼儿园,其教师都是园方聘请的社会人员。

  部分受害儿童家长对这一解释表示不理解。受伤较重的一位幼儿家长崔力堂说:“一连烫伤7名小孩还不知道熨斗烫?这样的老师还有人性吗?”

兴化市委市政府18日下午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公安部门对肇事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板桥幼儿园负责人就此事向社会道歉,并对肇事的易某作出辞退决定。

  对这一处理结果崔力堂等人同样表示不理解。崔力堂说:“对于接连烫伤7名小孩的行为仅进行治安处罚,似乎说不过去。”

  戴永健告诉记者,用熨斗烫伤7名幼儿属于人身伤害,如何处罚要视伤情而定。根据《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并经法医鉴定,7名孩子为轻微伤,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另外从肇事教师的悔过态度来看,易某本人深刻认识到错误,非常后悔,甚至在16日晚还有轻生倾向,幸好被人及时劝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肇事教师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另一受害儿童王某的家长杨秋红对于处理决定表示理解。杨秋红说:“易老师平时对我家孩子很不错,现在出了这件事,作为家长,心里一开始确实有怨言,但是现在想想,幼儿园和易老师‘错不至死’,希望社会能宽容对待。”

  “群众和公安部门对事件处理结果的不同认知,不仅是个法律问题,更反映了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窘境。”南京一所知名幼儿园的吴园长表示,以前,很多被小学淘汰的老师才愿意到幼儿园。而事实上,幼儿园老师不仅要懂琴棋书画,还要精通幼儿智力开发、儿童心理、幼儿护理等多种知识,更要有爱心、耐心和细心。“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越来越重视,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与公众的高期望值之间的鸿沟亟待填平。”
 幼儿园暴力频发凸显幼教师资不足

  打孩子耳光、针刺幼儿、用电熨斗烫幼儿……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幼儿园暴力事件频发,让家长们很担心。一些家长反映,他们的孩子在幼儿园遇到不同程度的“暴力伤害”,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幼儿园暴力问题”。

  南京一位4岁孩子的家长杨易红说:“现在有的幼儿园老师的素质太差。上学期,儿子告诉我老师打他,但因为没有证据只好换个幼儿园。教育部门应关注幼儿园内的暴力事件,加大监管力度。”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11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现有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担任。

  “幼儿伤害事故频发凸显了当前合格的幼儿教师严重不足这个问题。”兴化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纲告诉记者,肇事教师易某系兴化职业技术学校幼师专业毕业,属于中专毕业,未能达到幼儿园上岗教师必须学历为大专以上的基本任职资格。在兴化市所有1600多名幼儿教师中,获得任职资格的只有约40%。事发的板桥幼儿园是一所市级优质幼儿园,但持证教师比例只有50%左右。

 “让幼儿远离暴力威胁必须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殷飞表示,从各地学前教育的发展实际看,大批民办幼儿园和“无证上岗”的老师支撑起了学前教育的半壁江山。而一直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存在“严重疏漏”,民办园不仅收费高、质量低,而且已经成为幼儿园暴力的易发地区。

  殷飞认为,调皮是孩子的天性,在选拔招收幼儿教师时,除了教学知识水平,要格外注重老师的性格健全、心理健康等因素,把好幼教老师“入门关”。此外,每个人都有情绪失控的瞬间,老师也不例外。幼儿园在日常管理中应建立规章制度,防止老师偶然发怒伤及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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