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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文化】历史的转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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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9-1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自1978年至今,如果准确地说,应该至20世纪90年代末,“三农”观念被正式提出和落实之前,大约也是二十五年的时间。这一时期代表性的口号是“大包干”和“2000年实现四个现代化”。


  说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颇有些悲剧的色彩,那是中国农民在走投无路下的一种无声的反抗。


  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曾使农民在劳动和分配上都实行绝对的平均主义,甚至,吃饭都是大伙儿一块吃,这就是所谓“大锅饭”的由来。“大锅饭”的结果是越吃越少,人越过越穷。


  建国近三十年,中国共产党竟然连人民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生活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民的境地甚至还赶不上公元七、八世纪的开元盛世。这对于一惯强烈抨击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能不说是个绝妙的讽刺。


  我不禁想起了戊戌变法时的一个响亮口号——“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中国也确实到了一个该变,不得不变的时刻。然而,高高在上的中共高层却似乎还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变!于是,又一个小地方,又一个小人物的名字被载入了中国的史册。


  这个小地方叫小岗村,这个小人物叫严宏昌。


  严宏昌以其惊人的气魄,带领着小岗村的18位农民毅然地扳动了中国历史的岔道。


  安徽省凤阳县是中国历史赫赫有名的地方。它的出名有两大原:一是因为这里曾出了一个叫朱元璋的混混儿,后来竟坐了中国的皇帝,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这里的贫穷,历代都不乏讨饭的大军。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


  凤阳人就是这样一边唱着“凤阳花鼓”,一边将乞讨的脚步踏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城市乡村。


  或许就是因为这里太贫穷了吧,所以上天才将改变中国命运的地点选择了这里。


  1978年冬,一个叫严宏昌的村干部和小岗村18户农民签下了一份极其秘密的协议,偷偷地把村子集体的土地承包给了这18户农民。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极其严重的行为,。这要冒着“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危险,这要承担着“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名。


  如果不是实在生活不下去了,严宏昌也决不会昌如此风险,这18户农民也决不敢签下这份危险的协议。


  今天我们翻开那段陈封的历史仍不得不佩服严宏昌的魄力和视死如归的勇气。他当时对可能承担的后果是想得很清楚的,因此,协议中除了承包土地之外,还加入了如下的内容:如果村干部坐牢杀头,其它农户保证把他的孩子养到18岁!


  看着一个个鲜红的手印,我欲哭无泪!我震憾于严宏昌当年那份为民的情怀,同是又感慨于今日村干部搜刮民脂民膏的种种做为!


  小岗村当年的喜获丰收,比起周围各村庄稼倒伏一片的状况,无疑是个奇迹。这种异乎寻常的现象引起了领导的注意。在那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任何异乎寻常的现象都会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尽管严宏昌和18户农民对此守口如瓶,但调查组还是想办法查到了实情。于是一份沉重的调查报告放到了当时主抓安徽省工作的万里同志的桌面上。万里也深感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立刻上报到了中央。


  小岗村事件在整个中共高层引起了巨大的震动。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的讨论,作出把全党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指出实现现代化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要求大幅度提高生产力,多方面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


  小岗村的行为得到了认可,并得以试点推广,这是中共历史上伟大的会议!主持这次伟大会议的人是邓小平,他也由此而发展成为中国现代历史上的又一位伟人!


  严宏昌想象中坐牢杀头的事终于没有发生,相反,中国历史的车轮却因他的壮举而获得新的加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因此在全国迅速地推广试行。


  当时,同时被批准进行试点的地区还有:四川省广汉县、贵州省开阳县、云南省元谋县、安徽省及广州全省,经过一年的试行各地均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是四川和安徽更为突出,当时主持四川省工作的是赵紫阳、主持安徽工作的是万里。在农民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吃粮靠紫阳,要吃米靠万里。”


  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并不是一促而就的,中共及广大农民对它都需要个转变认识的过程。


  1979年1月1日,8日、14日、20日、21日是《人民日报》先后报道了上述地区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这些地区的基本做法是:把生产队划分成若干作业组,给作业组规定劳力、有段、产量、工分、成本等,超出产量的予以奖励。这就是“五定一奖”。“五定一奖,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的生产热情也空前高涨。


  1979年1月1日,中央经十一届三中全全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并作条例(试行草案)》印发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决定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首要出发点,制定了包括建立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发展农业的25条政治措施。同时,强调要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保证农民的民主权利,保护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动力、资金、产品和物资。但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性,仍不允许“包产到户”。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当时著名的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的形式正式予以肯定。“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不拐弯,交够国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由于包产到户从根本上打破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分配上的“大锅饭”,从而使农民真正拥有了自主权。


  1981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在全国农村大部分地区推广。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一号”文件,肯定了“大包干”的做法!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至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正式展开。


  通过上述几个文件及会议精神的逐步演变,我们不难看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理论的演化和成熟的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不单给中国农民带来了希望,给农业、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生机活力,它更标志着一位伟人,一个政党乃至整个中国都已经从另一位伟人留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告别了军事和政治巨人时代的中国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经济建设时期。


  在此后的过程中,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了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迈上富裕之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无疑是个巨大的成功,也是中国共产党又一个丰伟的功绩。它给中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2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得以解决,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在短短几年之内增长了10倍!小岗村也在一年之内就砸碎了捧了多年的“讨饭碗”。


  然而成功的背后总有不和谐的音符,历史上的每一次变革都必然伴随着阵痛。


  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最初的几年里确实给农民带来了莫大的实惠,但它本身也一样存在着许多值得商推的地方。


  比如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这是在建国前的土地革命中就已提出的一个纲领,共产党却始终都没兑现自己的承诺。世界上或许只有中国的农民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吧!但这毕竟是个小问题,因为中国农民虽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却拥有比较稳定的土地使用权。能够拥有比较稳固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让本来要求就不高的农民阶级很感满足了。


  从中国历史来看,农民阶级即使拥有了土地所有权那也是极不稳定的。尽管农民阶级拥有改变历史发展方向的力量,但他们同时又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一个弱势群体。一旦强权势力宣布土地归某某所有,农民还不是一样要两手空空。给他们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还不如给他们稳固的土地使用权来得实际。


  经历了几年的休养生息,中国农民的境地确实有了显著的改善,然而这时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历史还有这样一条规律:农民富裕了往往就会给各级官员提供腐败的温床,而各级官员腐败之后又会直接加重农民的负担,以搜括民脂民膏。回想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的二十多年,历史似乎又在重复着这一规律。


  毛泽东时代,虽然国家贫穷落后,但是却没有腐败,也没有人敢腐败。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和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两位立下赫赫战功的开国元勋,因为利用职权侵吞国家救灾粮,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治河之款等合计170亿(旧币),而被送上了断头台。当时,老百姓都说:“这两个人的头换来了中国官场上至少20年的安定!”


  可是如今呢?一个大队书记贪污的财产怕也不止这些吧。别说两颗人头,就是20颗,200颗人头也未必会换得官场上的片刻安定。


  我不想夸张或掩盖中国的腐败现象,只能说中国的腐败问题是很可怕的。它的可怕之处不在于每年有多少高官落马,而在于中国的腐败是从社会的最基层开始的。


  当年一心一意领着农民为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目标而奋斗的村干部,如今却成了中国社会腐败问题的根源。


  村干部腐败了,就到乡里镇里去寻求保护伞;乡镇干部腐败了,就到县里市里去寻求保护伞;县市干部腐败了,就到省里去寻求保护伞;省级干部腐败了,就试图到中央去寻求保护伞。


  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逐步演变的腐败过程。“千里之堤堰于蚁穴”,如再不采取措施制止,中国的千里长堤怕也要从蚁穴开始崩堰了。这不决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看看当今查处的腐败大案,哪一个高官落马后不是牵出一大串低的和更高的官!


  我走访过农村的不少地方,哪一村、哪一屯最好的房子几乎不用问就知道是村干部的。


  某某村有一座大宅。那是名符其实的大宅,不单房舍建筑得富丽堂皇,院套儿也是大得几乎可以开个规模不小的工厂。当地农民有一句话:“某书记的院墙要是没有一条公路隔着能套到后边的某某村去”。


  还有个村书记,有一年高速公路从他所管的村中穿过,占用不少耕地,该书记第二年就在镇中心盖了幢小洋楼。内情如何,不得而知了。


  某某镇以修路为名向农民征收修路款,每户300元,钱收上来了,路却迟迟没有动静。据说是因为该路恰好是一条计划中的省级公路的一段,省里将出资修建,这样农民就可以省下这笔钱了。结果省级公路是修了,却没有从那段经过。镇里的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原来的路依然凹凸不平,当年的修路款早已不知去向。


  下面是我随手在网上摘录的几则关于腐败的报道:


  陈志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国库处任干部,侵吞国库资金1549.30万元。


  郑大平,延边丰源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运输部主任,贪污数百万元,包养情妇38人。


  余小唐,温州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贪污1.16亿元。


  李树彪,湖南省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挪用公积金11801.50万元,用于澳门豪赌。


  ……


  上述的案件,在贪污腐败大案中,不过是极小的一部分,而官场腐败的直接后果就是巧立名目,乱摊派、搜刮民脂民膏,导致农民负担的加重。


  农民负担居高不下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有些地方和部门不顾国家三令五申,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集资、罚款和摊派项目多,数额大;有些地方甚至虚报农民收入,超标准提取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有些基层干部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向农民收钱收物,酿成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据统计,1999年全国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负担总额约为1200多亿元,农民人均负担税费为130多元。其中,农民缴纳的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各项税收近300亿元;农民直接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约为600亿元;“两工”中的以资代劳及其他各种税收为300亿元。


  近20年来,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64%,下降到了2003年的47.8%。2002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比有2001年的2.9:1增加到3.5:1。如果将城镇居民享受的医疗、福利等因素考虑在内,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比至少在5:1以上。据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计表明,有些地方不合理负担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7%,远远超过了中央规定的警戒线。


  一人种地,百人吃粮,一人挣钱,百人伸手。在一个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不足0.2公地)的农业古国的农民却要承受如此沉重的负担,农民的生存状况可想而知了。好在,我们的党已经重视到了这一问题,并且正在努力地去解决这一问题。温家宝总理承诺5年内取消农业税,有的地方提出两三年内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在基层干部和农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减轻农民负担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正逐步的实施;反腐败的斗争也不是仅仅流于形式,而是直接指向了问题的根源所在。这两年粮食直补款的发放,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粮食直补款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扣留!这种一步到位的做法和以往层层下放,经村干部之手再发到农民手里的惯例相比,有了本质的不同。这说明村干部在中央高层眼中,已经没有了一丝的可信任度。在中央一系列措施的打击下,村干部搜刮民脂民膏的财路正一一被阻死。


  昔日趾高气扬的村干部,如今的日子也确实难过。有多少村因为陈欠吃喝款而被告上了法庭,村委会财产被拍卖抵债。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酒店、饭店不再欢迎这群昔日的土霸王、屯大爷儿!


  中央和这种做法,确实大快人心!狠狠地杀了腐败分子的威风。但是,法院的判决,似乎也有不尽合理的地方。村委会的财产是集体财产,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将这部分集体的财产拍卖,去为少数腐败的村干部抵债,这是不是有些“冤大头”的意味呢?


  说白了,这还是农业全作化时代的遗留问题吧,如何解决好这些遗留问题,我们将试目以待。好在中国农民阶级的心胸是广阔的,不会因为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而动摇了对共产党的信心,毕竟他们的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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