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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革命)张献忠屠蜀暴行:蒸食小孩 奸淫妇女后割其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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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张献忠入驻四川后,看见小孩子就蒸了来吃,看见妇女就带回军营,让部众轮流奸淫,末了还将这些妇女的小脚割了下来,聚成一大堆,号称莲峰;然后架火烧毁这些小脚,名为点朝天烛。张献忠还“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杀之。”



本文摘自《贵阳文史》2008年第03期,作者:李建华,原题:张献忠的流寇人生

在成都张献忠先号称秦王,后于1644年10月6日在成都称帝,改元大顺,建立大西政权,自称老万岁。张献忠称帝后,立即与道教供奉的梓潼帝君张亚子联宗,说自己是张亚子的后代,借以抬高身份。张亚子是东晋人,曾长期居住七曲山,晓诗书,精医术,为贫苦乡民诊病施药,排忧解难,敬老爱幼,扶危济困,深受百姓爱戴,死后百姓建此庙以纪念。唐代封为英显王,元代称为文昌帝君。明清全国各地建文昌祠,因为文昌帝君发祥于梓潼,故又称梓潼帝君。崇祯年间,张献忠几次率师过梓潼,听说了张亚子的故事后就表示,倘若我打了胜仗,当为文昌帝君重修庙宇。张献忠占领成都后,立即发银五万两,役夫数千,兴修大庙,金碧辉煌,题为“天圣神祠”。张献忠亲自题诗:“一线羊肠游天堂,此处万世永无忧;神来仙来仙是神,世世流传与天休。”又一首曰:“高山有青松,黄花生谷中;一旦冰雹下,黄花不如松。”堪称典型的歪诗。同时,张献忠追奉文昌帝为太祖高皇帝,以文昌庙为张献忠家庙。

成都城开始大兴土木,蜀王府里进行大规模装修改建,做为新朝的王宫。任命了左右丞相,六部尚书。又将义子四人加将军衔,封第一子为平东将军,令率马兵征服山东、辽东、高丽、东洋诸国;封第二子为服南将军,征讨南省及暹罗、东京、西贰、南洋、斐利该等地;封第三子为定北将军,征伐北省诸地及内蒙古等;封第四子为安西将军招抚西藏、青海、新疆、外蒙各地。张献忠新衣新帽,端坐殿中,文武百官,叩拜如仪。献忠抚髯大笑:“起来吧,龟孙们,弄得还挺个样哩!”

与大兴土木相配合,张献忠从抢来的女人中挑了300个,作为妃子,养在后宫。又阉了一批孩子当太监。仪式举行完了,接下来做些什么呢?毕竟开国了,大家该当皇上的当了皇上,该当大官的当了大官,那么就不能再像以前做“流寇”时一样,四处烧杀抢掠一下完事了。如何治理呢?

张献忠果然改弦易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强调军纪。正如各种资料所反映的,张献忠建立大西国之初,军纪确实相当严明,除了抵抗者之外,并不滥杀无辜。因此,各地秩序很快得到平定,生产生活开始恢复,大西国开国之初,呈现一片兴旺景象。这一段是张献忠入蜀后军民相处最融洽的时期。

张献忠当然明白他的统治基础十分薄弱。可是他所能想到的办法,偏偏只是历代专制统治者用过的无数统治术中最恶劣的三个办法:一是警察管制;二是暴力镇压;三是特务统治。张献忠信奉暴力。他所取得的一切都是使用暴力的结果。张献忠部从不像李自成部那样注重宣传、注重策略,软硬两手一起抓。他们一味迷信自己超群的战斗力。他们迷信“只要有刀枪,没有办不成的事。”

张献忠面临的第二个严重问题是吃饭问题。过去,张献忠部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一贯是“因粮于敌”,“饥则聚掠,饱则弃余,已因之粮,不知稼穑,地生之利,未问屯种”。虽然建立了大西政权,自称建国,然而,张献忠在国家经济管理中的措施却乏善可陈。最初他依靠没收官府和贵族的财产来支持财政,然而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不久这些钱就花光了。于是他的经济措施就剩下了“打粮”。所谓打粮,一言以蔽之,就是“抢”,放纵士兵在“国家”之内强抢。张献忠的兵马没有进行过政治训练,在过去他们没有区别过地主和农民,进了四川他们当然也不会专抢敌人,而是见粮就抢,见猪就杀,见人就绑,绑起来用火烘烤,逼他们供出所知的藏粮地点。见到路上行人端着一碗米,也“杀而夺之”。张兵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张献忠入川之后,兵锋所过,大部分四川的农民都逃入山里,大片土地撂荒。剩下的农民在大西军打粮队横行之时,进行经济生产没有任何意义,“民遂不耕”,田地大片荒芜,百姓益发大量逃亡。

张献忠的第三个问题是军事优势的丧失。在明末诸雄中,张献忠部能脱颖而出,横行天下,据地开国,最重要的因素是张献忠出神入化的游击战术。在张军中,骑兵和步兵的比例是“马七步三”,主力部队“人人有精骑或跨双马”,“介马有付,去来如风,一日夜踔数百里”。每到一处,在缴获战利品队最重骡马,其他均不在意。

因为拥有强大的骑兵,史称“献(忠)之行兵,其来也如风雨之骤至,其去也如鬼蜮之难知。故数月间或驰江北,或趋楚豫,蹂躏三省,令官兵追逐不暇,即孙子所云‘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避实击虚’之法。将帅坠其术中而不觉耳。”速度带来主动。而“主动”是取胜的关键。张献忠一生不打防御战,他的战略原则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避免死守一隅,高速度地流动作战。他们没有固定不变的据点和进攻目标,从不死攻一城,他们所进攻的地区,正是明军防守薄弱的空虚地带。故能避实就虚,节节取胜。相比之下,明军则要笨重得多。他们处于明处,每个据点都要驻兵,永远处于守势,战线拉得很长,他们被庞大的后勤所制约,被起义军拖着走,要围困不住,要追追不上。然而,据地开国后,形势完全变了。

做了皇帝,就要派兵四处把守自己的国家。不但是边境上要列重兵,每个城市都得驻兵来镇压地方上的反动势力。作为一股聚集在一起的“流贼”,张军声势浩大,然而一旦分散到四川各处,张献忠发现他的军队就如同一把米撒进大河里,转眼就不见踪影。因为无那么多兵力可分,他只能在每府每县,象征性地驻上那么千把人。甚至有的县,只有县令一个人是他派去的。张军的劣势一下子就显露出来。过去他主动,敌人被动,现在敌人处处主动,他处处被动。张军过去纵横江楚的进攻精神没有了,叱咤风云的凌厉锐气消失了,那些过去不堪一击的手下败将现在又一个个变得强大起来。

大西王朝建立的第二年,军事上就出现了败势。1645年春,明将曾英突破川东防线,进入四川,攻占了重庆。张献忠忙派刘文秀反攻,亦被曾英打了个大败。一开始,张献忠尚不以为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他毫不慌张,派出人马,四出征伐。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了。他面对的不仅仅是明朝正规军的进攻,更可怕是他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在大西政权的统治下,我们见到了历史书上见不到的现象:“对起义者的再起义。”看到张献忠出现败势,四川各地在富家大户和原地方官的领导下,纷纷起来,“拥众据城邑,保村落,驻山谷,据险寨者不可胜数”。“凡献忠所选府、州、县官,有到任两三日即被杀害,甚至有一县三四月内连杀十余县官者。虽重兵威之,亦不能止也。”张献忠始而有条不紊,继而手忙脚乱,终于惊恐绝望。

十多年提着头栉风沐雨,身先士卒,虽然艰苦,却也快意。胜也胜得痛快,败也败得干脆。如今住进了皇宫,开辟了帝业,却陷入了无边无际的焦虑烦恼之中。作为一个职业军人,他还没有学会治理国家这个需要同时处理多种事情的弹钢琴的艺术。日理万机,千头万绪,百爪挠心,心急如焚,压力从四面八方朝他一个人压来,几乎要把他压得粉碎。从各个方面传来的消息,都是警报和败绩。按起葫芦起了瓢,好不容易镇压下一处,更多的火苗又在周围燃起。最初的新鲜劲过去了,现在他越来越懒得上朝,脾气也越来越大。有一天上朝,忽然把自己头上戴的那顶镶满了宝石的金冠摘下来,扔到地上,用脚一顿乱踏,踩得稀烂。旁边人看得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去劝。踩完了,把旁边侍卫的大檐布帽夺过来,戴在头上,大笑道:“他娘的,老子还是戴这个舒服。”张献忠的心情不断坠向深谷,零星杀戮渐渐变成集体屠杀。平生极为厌恶官场见习,甚至对自己任用的文官,他也抑制不住厌恶之情。有一次,部下大将孙可望远征凯旋,张献忠部下的文官们按明朝官场旧例,出城远迎,进献贺礼,递“连名状”。张献忠闻知,“怒其沿故朝陋习,按名棒杀二百人”。还有一次,因一点小小过错,株杀掉了自己属下三百多名文官。有人劝他说都杀光了谁还为你服务,他说:“文官怕没人做耶?”说末路英雄张献忠已走上了嗜好杀人的变形人生之路,也许并不过分。其实张献忠本人正是以“杀人”自命并自诩的。张献忠性凶戾残暴,军中也以杀人多少论功,且杀人不分军民。“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张献忠入驻四川后,看见小孩子就蒸了来吃,看见妇女就带回军营,让部众轮流奸淫,末了还将这些妇女的小脚割了下来,聚成一大堆,号称莲峰;然后架火烧毁这些小脚,名为点朝天烛。张献忠还“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杀之。”(李清《三垣笔记》)

在杀人方面,张献忠搞出许多新名堂。比如他派遣部下往各府县出击,遇人就杀,叫做“草杀”。他还在府中养了几十头藏獒,每天集结部下朝会之时,便放出藏獒去嗅那些投降自己的前明官吏,被藏獒嗅到者立即拉出去砍头。张献忠乐此不疲,称这为“天杀”。他自己不读书,也格外讨厌读书人,认为读书人奸诈伪善。为此,他假意宣布开科举,将数千四川学子骗到青羊宫,全部杀光,尸体堆积成山。唯独留了个姓张的书生,此人才华横溢,张献忠很是宠爱,封他为状元,随时不离左右。有一天,张献忠突然闷闷不乐,对左右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很爱这状元,一刻也舍不得他,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总是想着。”于是下令将张状元斩首(见《明史.流贼传》)。

张献忠还在成都立了一块七杀碑,上面刻着他杀人如麻的理由:“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对他来说,好杀人并不是他的责任,蜀人是自作孽不可活,他是在替天行道。甲申年(1644年)十一月十日,大西军驱赶百姓到成都东门外九眼桥屠杀。当刽子手将要举刀时,天空忽然炸响三声迅雷。张献忠怒斥苍天道:“你放我到人间来杀人,今天为什么用雷来吓我”命令士兵驾起大炮,对天空连放三炮。这一天,被杀者无数,尸首塞满了河道,九眼桥下的锦江也因此断绝。

顺治三年(1646年),肃亲王豪格和吴三桂率清军由陕南入川,攻打张献忠的大西军。顺治四年(1647年)七月,张献忠撤离成都,北上与北清军作战。临走时下令屠城,并将全城放火烧得干干净净。沈荀蔚《蜀难叙略》记载说:“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同年十一月,大西军被清军包围。当时张献忠正忙着在西充屠城,匆忙也城迎战,被清将雅布兰射死在凤凰山(在今四川西充县北),一个极好享受杀人乐趣的暴徒终于被人所杀。

张献忠死后12年(1659年),四川温江县清查户口,全县只有32户,男丁31名,女丁23名,“楱榛莽莽,如天地初辟”。这是张献忠大肆屠戮的结果。当时的民谚说:“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不少史学家调查研究后发现,近代四川人很少有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从外省迁来的。如成都周边的所谓上五县——新津、大邑、崇庆、郫县、都江堰的老四川人,就基本上由“湖广填四川”而来。

张献忠死后,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衙门的屋舍,不得不临时将省府衙门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一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省府才迁回成都。那时全川人口大约八万,十里不见人烟。成都全城居民才数十户。闾巷不存,旧街难认,到处丛莽,兔走雉飞。有人站在南门城墙上,一天之内看见锦江对岸先后有虎13只相继走过。经历了张献忠的屠刀,四川人几乎都被杀光了。甚至也波及到一般平民百姓,例如,顺治二年十二月就张献忠开“特科”前来赴选的进士、举人、贡士,被张称为“谋图不轨”,一次屠杀至少有5000人之多。再如屠城,攻成都,数日不下,攻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惟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攻重庆时“尽屠其城。间有避匿得存得,查出复断其手”。这些当有过甚之辞。但张献忠这种“除城尽剿”的政策,显然无法真正划分顺逆的界限,而玉石不分的剿杀势必造成镇压的扩大化。另外,张献忠还杀过医僧匠役。《蜀难叙略》云:“僧道医卜百工技艺之人,或找斋醮,或考试,或兴大工之类,(献忠)悉诱之杀之。”更为严重的错误是在农民军内部的残杀。张献忠与李自成在川北与汉中地区多次发生武装冲突,以至发展到屠杀靠拢李自成的四川人。清军入关以后,大西政权成为清军、明军和地方武装攻击的主要目标,张献忠“外有强邻压境”,内有四川境内许多地方武装暴乱,自以为“蜀人负朕,恨入骨髓”,敌我不分,首从不问,自杀军士,确定军队要屠的有三等:“其一系川人,在川应募者,有系川人而在他省投充入伍者;其二系他省人而在他省投充入伍者,有系他省人而在川中随营者;其三有系明朝官兵者;有系阵前俘获者,又有系夥并响马内收入者,俱当尽诛。”有人认为由于粮食奇缺,张献忠的部队不得已而杀人充饥。

明清之际,四川人口的锐减是惊人的。明万历六年(1578年),据官方统计,四川省“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明会要》)卷五十。不包括大量的荫户、漏户以及逃亡人口),但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四川“通省之户口,总计仍不过一万八千九十余丁”(见嘉庆《四川通志》),若把妇孺估算在内,设每丁折合五人,也只有九万余口。历代封建文人把四川人口的锐减归咎于张献忠,说他是杀星下界,杀人如麻。鲁迅先生在《晨凉漫记》中谈到过张献忠的杀人问题:“他开初并不很杀人,他何尝不想做皇帝。后来知道李自成进了北京,接着是清兵入关,自己只剩下没落这一条路,于是就开手杀、杀……”张献忠的统治使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四川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人口锐减,从而有从清初开始,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大移民,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湖广填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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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认识革命)揭秘:明末张献忠用了哪些手法屠杀四川人?
核心提示: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贼军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背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 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的军马也凶性十足。贼军不仅四处杀人,把牛犬牲畜也 搜杀一尽,称言不为后人留畜种。



本文摘自:《纵欲的困惑:大明朝的另类史》,作者:梅毅,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一讲“变态”,现在的人都会联想到性方面。其实,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嗜杀、自虐、他虐等行为,也是“变态”的一种,是人类原始欲望的一种爆发,是人类动物性潜在留存的暴露。这些变态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仅认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会认定能控制别人的生活。

中国历史上,暴君虐将不少,他们的残虐酷杀,皆有极大的目的性,属于冷静思考下的有计划杀人。但是,诸如明末张献忠这种无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仅此一人。

张献忠,这位与李自成同岁的大贼头,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故人称“黄虎”。此人长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杀人,这位爷就悒悒不乐。在意识形态影响下,“极左”时代文人们均为农民起义“翻案”,指称说那些记载张献忠大肆屠杀的历史记载均是“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而他最能抓住把柄的,是《明史》中《张献忠》传中那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确实,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只能说是文人的“文科”脑子使然。《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其实,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万人,张献忠杀了其中近三百万,“摇黄贼”杀掉和吃掉七八十万,其余皆为满清屠戮。后来,满清把自己所杀的近百万人算在张献忠头上,这是惟一的“诬蔑不实”之辞。

总之,不可否认的是,经张献忠之乱,蜀地基本为之一空。

崇祯十六年底,本来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进展的张献忠,忽然弃两省之地,大举入川。原因很简单,李自成势力太大,老张觉得自己搞他不过,索性走远一些,以免两虎争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经参加过“荥阳大会”的“摇黄十三家”组织,是一种极其邪恶的由地痞流氓组成的匪盗,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抱负,只知淫杀抢掠,并对明朝的四川官兵造成极大的消耗。张献忠有这些人在川地内部捣腾,他从容二次入川,越下牢,渡三峡,如入无人之境,克涪州后,直捣重庆。

本来,重庆三面临江,易守难攻。张献忠在城墙根下埋炸药,轰隆一声,坚硬石墙坍塌,贼军一涌而入。

张献忠入城后,先剐杀守城的巡抚陈士奇等人,然后又把明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洛绑至法场。当时,天色晴朗,空中忽响炸雷。瑞王本人是宗室中人品很好的王爷,本性好佛,属于少有民愤那种。张献忠大笑,大叫:“天若再雷,我当释瑞王不杀。”等了稍许,天竟无雷,张献忠亲自上前砍下瑞王头颅,并杀其家属及重庆官吏一万多人。

下午时分,山城电闪雷鸣,白昼如晦。张献忠根本不怕,令士兵架炮射天,不久即转晦为明。此时的张献忠,杀心不算太重,对被俘的三万七千名明军作如下处理:每人砍掉一只胳膊,尽数放走。于是,操武场上,堆满了三万多血淋淋手臂。这些只剩一只胳膊的士兵逃出重庆四窜,成为张献忠的“活广告”。诸城士民骇走,望风狂逃。

重庆被陷,张献忠下一个目标就是成都。成都乃二百七十年大明富藩,可惜蜀王也是个财迷(其为人不错,知书达理,崇祯帝呼为“蜀秀才”),不肯拿出王府金银犒军。

经过四天对成都的攻城,张献忠入城。蜀王夫妇、当地巡抚、总兵皆投井自杀。巡抚刘之勃被捉住。张献忠把他绑在校场上,由于刘巡抚是陕西人,贼军劝他投降。刘巡抚大骂。张献忠怒,令人慢慢剐他。刘巡按大声说:“宁多剐我一刀,少杀一百姓!”贼军放箭,把刘巡按剐后射死。

成都失陷后,四川大部分州、府、县应声而溃,很快皆为张献忠所占。当时,四川只有遵义(今属贵州),石柱(秦良玉部)以及黎州未下,其余皆非明地。当时,李自成已败归陕西,他试图派兵来攻,被张献忠打回陕西。至此,两只农民军不仅未再联手,反而公开而坚定地决裂。张献忠小胜后,得寸进尺,又猛攻李自成所据的汉中府,反被“大顺”军击败。但仅仅几十天过后,李自成便弃西安而逃,这样,张献忠的北面就暴露给清军。

张献忠在成都立稳后,建立“大西”国,称帝。他首先娶大学陈演之女(陈演本人在李自成离京时被处决)为皇后,自南门五里外架桥高十数丈,逾城直达蜀王府,遍植彩灯,夜望如长虹亘天,引着宫女彩娥及陈“皇后”入宫。仅仅玩了姑娘十天,张献忠生厌,一刀砍下陈“皇后”脑袋,派人杀尽她在成都的所有亲属,算是与“地主阶级”完全划清了界限。

好玩一样,张献忠还“开科取士”,共收取“进士”一百三十人。一夕之间,忽然变脸,把进士们尽杀之不留。其中,“

状元”张大受,华阳县人,年未三十,身长七尺,弓马娴熟。张献忠见此人仪表丰伟,气宇轩昂,服饰华美,一见大爱,以为奇才,立赐刀马金币十余种。数日之内,张大受每日入宫作陪,有时献诗,有时作文,有时丹青图画,张献忠不停赏赐他,共赐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美女十名。到了第五天早上,张献忠坐朝,传奏官禀报:“新状元入朝谢圣恩”。张献忠忽然变脸,自言自语道:“这驴养的!老子爱他的紧,一见他就满心欢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万一他日后生异心,岂不害了老子!来人,你们马上把他收拾了!”张献忠最常说的两个词,一个是“打发”,即杀本人;“收拾”,即杀净全家。其手下听命,马上把张大受绑起杀了,先前所赐美女家丁,一个不剩,皆立刻杀头。

当时,川中各地赴试生员还皆未离开,张献忠假称再试,尽诱其人于青羊宫,进一个杀一个,共杀约万人,士子们所携应试用的笔砚,一时间委积如丘。

杀尽文生后,老张佯称开武科。数千武举齐集校场,皆配发一匹劣马乘骑。忽然间,巨炮一响,金鼓齐鸣,贼军乘壁射箭,把武举们当成猎物,一一射死。侥幸未死的,堕于地上,被践踏成泥。

当“大西皇帝”的朝臣更惨。早晨上朝,张献忠打了喷嚏,感觉不爽,立即让兵士把三百多人牵出去杀了。有人劝说,他一笑:“文官还怕没人做吗?”

有时朝会,老张又会牵出数十巨硕的大獒下殿,只要獒犬嗅谁,谁就会立刻被牵出斩首,名为“天杀”。

“大西”建国,全无制度,数十万大军衣食所需,只靠抢劫和搜掠,没有任何赋税政策。但张献忠会铸钱,他下令把从王府和大户抢来的所有精钢及佛像熔毁,铸为“大顺通宝”。其钱肉色鲜亮,光润精致,颜色不减赤金。

对四川人凶,张献忠对川地的两个外国传教士却好得不得了。耶酥会传教士意大利人利类思、葡萄牙人安文思,由于上献红铜制作的地球仪和日冕等物,张献忠看着新奇,大喜之下,下令把二人尊养起来,日日带在身边当顾问。这二人有幸活着,日后在其日记中留下了不少张献忠残酷杀人的真实“客观”记载(国人一般总是不信自己人的记载,对外国人很相信)。

由于统治残暴,川地郡县人民纷纷反抗。当然,这与大环境很有关系,李自成败亡,南明正权建立,人心所向,皆痛恨张献忠贼寇,各地人民相继而起袭击伪官和贼兵。

大怒之下,张献忠下发“除城尽剿”的命令,派出军队到各地屠戮民众。穷乡僻壤,深崖峻谷,贼军无不搜及,得男人手足二百双者,授“把总”官,得女手足四百双者也授“把总”,按杀人数目依次升官。有一贼兵手壮,日杀数百人,立擢为都督。所以,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贼军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背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的军马也凶性十足。贼军不仅四处杀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杀一尽,称言不为后人留畜种。

在蜀王府,张献忠发现端礼门城楼上供祀一个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内实金玉。他询问蜀宫宦者,才知这是明初大将蓝玉的人皮。当时,朱元璋剥其皮后,全国巡回展示,自云南过蜀,由于当时的蜀王是蓝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来。

张献忠闻此,灵感大发,顿发剥皮之兴。他平日指令士兵剥人皮无数,掺以石灰,实以稻草,用竹竿标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两边,累累千百人,遥望犹如送葬纸人。其手人阻劝,说此种景象不吉利。张献忠很“虚心”接受意见,自己就新创“小剥皮”方法,即把活人两背的皮自背沟处分剥,揭至双肩,反披于肩头,手法细腻,鲜血淋漓,但不会伤筋动骨。然后,把这些被剥上身的活人赶出效外,严禁他们的亲人送饭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坟中苟延残喘,慢慢饿痛而死。此外,张献忠凌迟之刑,必割尽五百刀才能死,数不尽人死,依此法杀掌刑兵士。

巧杀之余,群杀之余,只要张献忠有军府衙门的地方,均人掌山积,千里横尸,腐臭盈空。成都城内的人手作为贼军的报功信物,势如假山,万叠千峰,蔚然壮观。明军曾缴获贼军一名“副总兵”的信札,他本自己注记他所砍下的手掌,就有一千七百多,即一人曾杀一千七百余人!由此推之,其他可知。

张献忠粗中有细,心思极其缜密。贼军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围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墙四进,边进边杀,务必一人不留。剿毕,扒草寻穴,细搜数日才能回去复命。如有此城漏网逃脱者在别的州城发现,搜剿此城的领兵官就会遭剥皮之刑。

杀人之外,贼军必尽焚庐舍。未尽残木,也要归拢成堆后烧成灰烬,士兵以矛挑清后盾清楚才敢离开。实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烧不了,就用丝绸等物浸满油裹之数层,举火烧之,最终崩坏才放心。

由于百姓中的小儿幼女不能计功,贼军听弃道帝,或衬马蹄,或抛空后以白刃接之以为笑乐。

张献忠之灭绝人性,无论亲疏。其本性好朋友欢宴,常与陕西老乡痛饮于王府之中,临行厚赠黄金珠宝。酒足饭饱后,陕西籍的友人们欢笑告退。张献忠事先伏壮士于路,把他们尽数斩杀,拿回所赠金银。接着,兵士们把“朋友”们首级盛于锦匣内洗净送回。有时张献忠独饮不乐,喊一声“唤好友来!”士兵们立刻把冰镇的人头摆放于巨大的宴桌上。老张本人持盏酌劝,亲切热情如对活人,并名之为“聚首欢宴”;张贼酷爱斩斫妇人小脚,置于花园叠累成峰。一日,他与爱妾酌饮欣赏,仰视香足堆,叹道:“方缺一足尖,置之会更好看。”其爱妾也有几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莲,笑言:“此足如何?”张献忠仔细持于手中细观,说“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抛于足堆之上。其爱妾哭嚎宛转于地,他复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头。其爱妾数十,依次被斩杀,或肢解为乐,或烹之为食,或脔之喂狗。他本人还有一数岁小儿,一晚忽怒,亲手毙之,虎狼之性如此。转至早晨,见小儿尸体横于席间,他又怒左右手下不劝解,立杀数百人。这大贼头最大的特点,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时常常饶人,一旦清醒就要见血才乐。

1645年秋,张献忠毁弃成都,尽杀城中居民。这一点,连“极左”时代的文献也不得不承认是实情,只是声称他“面对地主阶级疯狂反扑”使“阶级斗争扩大化”,这哪里扩大化,是绝杀化!成都居民数十万被驱于南门,见张献忠骑马而来,都跪地乞命,声称是良民顺民。张献忠狂性大起,纵马挥刀跳入人群中,发疯一样遍杀遍喊:“杀!杀!杀!”贼军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从成都临行前,张献忠下令,命令各营杀尽所掠妇女,上缴所有抢掠金银。

由于从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银太多带不走,张献忠发数千人为工匠,先掘锦江使之改道,然后在河床上凿洞,垫青石成穴,尽埋金宝银块于其中,大概有数千万两之巨。然后,他尽杀工人,让兵士再使锦江回流,财宝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为“锢金”。

行至顺庆,张献忠忽然下令,尽杀军中四川籍士兵十余万人,仅有都督刘世忠一营闻讯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军。

杀完川军后,张献忠嫌所带兵将有家属累赘,他本人以挑选水军为名,喝令全营兵士及家属从他面前经过受检。只要他一声“你!”挑中的人马上被集中。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顾;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敢回顾。最后,共挑出近四万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轰,毙死大半,然后纵兵斫杀,有数千杀不完者,驱入江中淹死。自己杀自己军队,也是张献忠“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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