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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范)胡适:娶被强暴所污的女子与娶“处女”无区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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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8-25
核心提示:1928年7月15日,胡适谈《贞操问题》:“女子为强暴所污,不必自杀。失身女子的贞操并没有损失。娶一个被污的女子,与娶一个‘处女’,究竟有何区别?若有人敢打破这种‘处女迷信’,我们应该敬重他。”
本文摘自:《民国范儿》,作者:朱平,出版:南方出版社
胡适一家在美国纽约时,住的是五楼的公寓。有一天,胡适不在家,有贼从窗户里爬了进来,当时胡适的太太江冬秀正在做饭,突然看见了贼。她受到惊吓的同时,却并没有如美国女人面对歹徒时所习惯的大声尖叫,而是迅即走到大门口,拉开门,义正辞严地对贼说了一个英文单词:“GO!”她的大胆与果决吓住了贼,他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也许在他的职业生涯里,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临危不惧的女人,而且还是个矮矮胖胖、面色慈祥、手无缚鸡之力的外国老太太。他愣在原地好一会儿,然后就真的顺着江冬秀的指示出去了。江冬秀关上房门,折回厨房,继续做她的饭。

1938年,胡适受命出任驻美大使。对此,江冬秀大加反对,写信痛责胡适。她从来不想做官太太,而只是希望胡适能够专注于学术。胡适写信给江冬秀解释:“我们徽州有句古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青山就是我们的国家,我们今日所以能抬头见世人者,正是因为我们背上还有一个独立的国家在。我们做工,只是对这个国家,这青山,出一点汗而已。”他在另一封信中,对妻子发愿说:“至迟到战争完结时,我一定回到我的学术生活去。”


胡适出身于安徽望族,自小衣食无虑,且见识过欧美权贵的享受,但他仍然艰苦朴素。在担任驻美国大使期间,他无论是公款还是私款,能节约一分就节约一分。如出门公干,为了省下门前叫出租车要付的小费,他都是跑到大使馆门前大道的拐角处才叫出租车。江冬秀给他寄衣服,他写信回复:“一些衣服没舍得穿,还都很新,不要多寄了!”


1928年7月15日,胡适谈《贞操问题》:“女子为强暴所污,不必自杀。失身女子的贞操并没有损失。娶一个被污的女子,与娶一个‘处女’,究竟有何区别?若有人敢打破这种‘处女迷信’,我们应该敬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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