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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对心学的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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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2-12
“心学”,就广义讲,指中国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理论形态,就狭义讲,则指宋明时期的陆王心学流派。
这两种意义在王阳明哲学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王阳明是中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他的哲学集中国心学之大成。他把心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论证世间一切事物都在人心内,依心而有,一切唯心,心外无物,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角度直接提出宇宙与心知的关系问题,使其哲学带有中外主观唯心论的一般特点;他把具有封建道德观念特点的伦理本体引向内心,要人从内心深处去追求成为圣人、完人的真理,这又使他的哲学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乃至儒家哲学所特有的伦理型思维方式。因此,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武器剖析王阳明心学,找出它的本质特点,不仅可以使我们正确地总结理论思维教训,同样可以启迪我们的思想。以便加深对现代认识论所提出的,诸如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以及主体在认识中所处的地位等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一、王阳明心学之“心”
王阳明心学之“心”包含了他以心为宇宙本体的基本思想,是其心学的基点和核心。为此,有必要先搞清“心”的含义。
王阳明哲学中本体之“心”的确立以“心即理”命题的提出为标志。他的“心即理”命题,针对朱熹“即物穷理”的“格物”方法所造成的“心、理为二之弊”,提出了在道德认识与修养过程中身心与事理相互统一的问题。他以为,朱熹把“心”与“理”(即主观与客观)分为两件事,“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答顾东桥书》,引自《王文成公全书》。以下只注篇名)也就是说,朱熹的认识论在主体方面以“心”作为“身”的主宰,而在客体方面以“理”为“万事万物”的本原,这样就分割了“身心”与“事理”,破坏了主体与客体在本体论方面的逻辑统一,其实还没有为客观性的精神本体找到最终的归宿。这在王阳明看来是不能容忍的。
王阳明主张“心即理”,一再申明“心、理是一个”,要人在心上“做功夫”,到心中去求“至善”的本体,这就把朱熹哲学本体论中能够生成万物的“理”本体,换成了与人的感官及认识直接联系的“心”本体和“知”本体,从而在道德修养和认识的范围内探讨世界的本质、“理”的来源问题。
王阳明对“心”的本质和内容有种种规定,但始终都没有离开“知”的范畴。

1.知觉之心与主宰之心。王阳明把“知”作为“心之本体”,认为“心”的本质是知觉,而这种知觉的灵明性也就是对全身动静的主宰作用。他说:
心不是一块血肉,凡知觉处便是心;如耳目之知视听,手足之知痛痒,此知觉便是心也。(《传习录下》)
心者身之主宰,目虽视而所以视者心也,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口与四肢虽言动而所以言动者心也。(《传习录下》)
在认识主体方面,以心的能知作用和心对身的主宰关系来解释“心”,这是他的心学之“心”的基本含义,也是他与朱熹相同的方面。

2.把心、性等同并合为“良知”。与朱熹不同的,在于他把“性”也看做能知之性,从而在主体方面把心、性等同起来。他说:
所谓汝心,却是那能视、听、言、动的,这个便是性,便是天理。(《传习录上》)
有这个性,才能生这性之生理,便谓之仁。这性之生理,发在目便会视,发在耳便会听,发在口便会言,发在四肢便会动:都只是那天理发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谓之心。(《传习录上》)
但是,“性”的本来含义是指先验道德性。程朱“性即是理”的命题把封建道德性当作普遍的道德准则,并夸大为宇宙本体。王阳明沿袭了“性”的这种含义。就此来讲,他又认为“性”是“心之本体”,是“知”的真正源泉。他说:“心之本体即是性,性即是理;性原不动,理原不动。”(《传习录上》)
“知”是心之本体,“性”亦是心之本体,可见“心之本体”是“知”“性”合一的产物。王阳明继承孟子的说法,把它叫做“良知”。他说:“性无不善,故知无不良”(《答陆原静书》),也就是把心所固有的知觉当作一种道德性知觉,以此来说明人的认识的来源。王阳明这样来概括他的心、性:
性一而已。仁、义、礼、知,性之性也,聪明、睿知,性之质也;喜、怒、哀、乐,性之情也;私欲、客气,性之蔽也。(《答陆原静书》)
也就是说。他把先验的道德性.先天的认识能力及本能的心理情感合为一体,做为主体的知觉灵明,即“心”所固有的本质。
3.“良知”是“心、理合一之体”。王阳明既讲“性即理”,又讲“心即理”,他把心、性合一于“知”,这样就改变了“理”的性质,使之由客观的理变为主观的理(“心之理”)。他把程子的“在物为理”头上添一“心”字,为“此心在物则为理”(《传习录下》),表现了对“理”的性质的这种改变。他以为“知是理之灵处”,其主宰处叫做“心”,秉赋处叫做“性”,其实都只是一回事(见《传习录上》)。因此心能够自己认识自己,不必求之于外物。也就是说,“天理”本身具有“昭明灵觉”作用,这便是“良知”。“良知”既包括了“心之本体”(认识主体)的含义,又包括了“心之理”(认识客体)的含义,是一种圆满自足的认识本原,无所不该的宇宙本体。他说:“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凝,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传习录下》)他有时以“心、理合一之体”来说明这个特征,正表现了其心学之“心”将主、客体合一的本质特点。

王阳明对“心”的具体规定决定了他的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路线的基本特征。
首先,他以为认识来源于主体的心、性,从而把人对宇宙万物之理的认识归于心中固有的先验的道德观念、认识能力和道德情感,这就在认识来源方面割断了外物对心的源泉作用,腰截了以实践为基础的由物到心,由心到物的整个认识过程,而留下对由“心”到物的认识片断的发挥,其次,他的“良知”是一种主观性的、把主、客体合一的认识论本体,这就歪曲了认识的本质,由此决定他的哲学从认识的“能”、“所”方面论证心、物关系,以“能”消“所”,把客观外物消融于主观的心中,王阳明心学正是循着以上两个特点进行论证的。

二、王阳明论“心中之物”
王阳明对心、物关系的论述主要集中在由心到物的认识过程中。他通过对“心—物”的认识环节中意念能动性的发挥和夸大,把作为认识对象的“物”融合在人的主观意念之中,从而取消了对象的客观存在。
王阳明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在他的“心外无事”、“心外无物”和“知行合一”的命题之中。他从心、物关系中引伸出“心”,“意”、“知”和“事”、“行”、“物”几个方面的范畴,竭尽全力进行认识主体对认识客体的消融工作。分析他的论证过程,其思维逻辑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对心、身关系的扩大
王阳明自称他的哲学为“身心之学”。事实上,其心学的全部奥秘也正在于对心、身关系的扩大。他把个体意识的心、身关系等同于认识活动的知、行关系,又由此而扩大到心、物关系,以此为基础,把客观存在的外物融合于主体道德践履的心、身活动之中。
心与身的关系,在王阳明看来,“心”处于支配的地位,“身”只不过是“心”的充塞处,主宰的对象,无心则无身,反之,无身则无心。他说:“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视、听、言、动?心欲视、听、言、动,无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无心则无身,无身则无心。”(《传习录下》)由此来看知与行,他以为所谓“知”、“行”,其实只是“心身之灵明”主宰与“身心之形体”运用的关系。他把知、行关系等同于心、身关系,强调了主体意识活动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但却排除了意识反映外界的客观内容,抹煞了实践对于认识的主导作用。但是王阳明并未就此止步,他进而把这种心身-一一知行关系扩大到心、物关系方面,以为心身心—知行一心物,没有什么不同,身、心、意、知、物都只是一件事。他说:“但指其充塞处言之谓之身,指主宰处言之谓之心,指心之发功处谓之意,指意之灵明处谓之知,指意之涉着处谓之物,只是一件。”(《传习录下》)他把作为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心、物关系等同于主体自身的心、身一一知、行关系,企图以此来窥见心、物关系的端倪。


2.从知、行关系中引出“意”的范畴,并把它运用到心、物关系之中。
“身、心、意、知、物”,其关键是个“意”字,“心之所发便是意”、“念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上》)他把“意”作为联系“心”、“物”的中间环节,而“意”的范畴是在知行关系中展开的。
“意”的最初来源是《大学》的“诚意”说。王阳明在解释大学的“格物”、“致知”、“诚意”时,十分重视“诚意”,以为它是“圣门教人用功第一义”(《答顾东桥书》)。但他对“诚意”、“致知”、“格物”的解释却完全超出了《大学》的本意,而是就知、行意义上讲“意”、“知”、“物”的关系。他举道德修养活动为例,说明“意”即“意欲”,指打算做某事的意念,“知”是做好事情的具体知识,“物”是所要做的事情。“意”与“知”体现在“事”中,“诚意”、“致知”即在所要做的事中去实现符合“良知”的“意”,以达到知、行的统一。他把这个过程叫做“格物”。他的“格物”说,把“意”与“知”这些属于意识活动的现象放到“事”的范围内来说明,而“事”不仅包含受主观意向支配的道德践履活动,也包含客观存在的事物,他在此基础上突出强调“诚意”,也就是重视“意”对于知、行,以至心、物的联结作用。
王阳明把“诚意”之“意”进一步引伸、发挥为知、行关系中的意念之“意”,以此说明主观意念的能动作用。
意,即由“知”发“行”的主观意图。王阳明认为“知”与“行”合于“心之本体”“良知”,而体现“知”的“意”也是由心产生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上》)“知”决定“行”,它对“行”的支配作用,主要体现在心对意念的发动过程中,意念发动之时,也就是行为的开始。他说:
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答顾东桥书》)
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传习录下》)
也就是说,“心”对“物”的作用表现在知、行关系中,一个人做什么事或不做什么事都首先决定于有没有此意念,一旦产生某种意念,就意味着即将开始某种行为,因此,“意”决定了事物的发生与进行的方向。心是发出意念的,而意念是决定行为方向的。这样,把“意”的能动性运用到心、物关系中,就得出“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的结论。

3.意、物的融合与颠倒
王阳明在知、行过程中夸大了意念的作用,又把心、物关系等同于知、行关系,于是就合乎逻辑地得出对“物,的概念的结论:“意所在之事谓之物。”(《大学问》)
“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把作为客体存在的认识对象——“物”主观化,当成了主观意向的产物,心的派生物。王阳明对“物”的意义的这一根本歪曲主要有如下两个原因:

首先,他混同了“物”与“事”的概念。我国古代,“物”除指“天地万物”外,也包含有“事”的含义。但严格地讲,“事”与“物”并不能等同。“事”包括了事行,即实践的内容,而事行、实践虽是一种物质性活动,却又不同于自然过程的客观之“物”,而是主、客观相互作用的结果。朱熹讲“格物致知”,即训“物”为“事”,他说:“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大学章句》经一章)“盖天下之事,皆谓之物。”(《朱子语类》卷十五)“衣食动作,只是物”(同上,卷六十二),王阳明继承了“物”的这种含义。
其次,他颠倒了“意”与“物”的关系。“意”与“物”,就认识的本来规律讲,无疑是“物”在先,“意”在后,“意”源于“物”。因为人们的主观意图、念虑作为主体的动机、目的,虽然代表了实践中的主观因素,但就其最终源泉讲,还是源于对客观事物观律的认识,是“物”的反映。王阳明却颠倒了这一关系。他以为意念是由有先验之知的“心”发出的,来源于“心”的先验之知,而“物”是由“意”派生出来的,是“意之所用”。他说:
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答顾东桥书》)
意之所用,必有其物……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同上)
“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则明白宣布主观意念所指就是物,若没有意念就无所谓物的存在了。
王阳明就是这样,在由心到物的认识环节中,充分展开了“身”、“心”、“意”、“知”、“物”的范畴,论述了认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联系。其结果虽然颠倒了“心”与“物”的关系。

三、从“心中之物”到“天下之物”
以上讲的只是“心—物”关系中作为认识结果的“物”对于“心”的依赖关系。而王阳明要确立“心”作为万物本体在宇宙中的主宰地位,还不得不面对作为客观存在的“天下的关系。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把“天下之物”都当作“心”的认识对象,以此证明它们对于“心”的依赖关系。
王阳明认为,天下万物因受知于人而获得存在的意义,《传习录》中记载了他的有关“山中花树”的问答,说:
先生(王阳明)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传习录下》)
山中花树,当人未去认识它时,它便与心“同归于寂”;而当人“来看此花时”,花与心发生联系,则此花颜色才在人心中“一时明白起来”。由此证明,花不在人心外。
王阳明又认为,“物”作为“心”的认识对象而存在,是因为“人心与物同体”,“心”与“物”有某种互相感应的能力。他说:“目无体,以万物之色为体;耳无体,以万物之声为体;鼻无体,以万物之臭为体;口无体,以万物之味为体。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传习录下》)“你只在感应之几上看,岂但禽兽草木,虽天地也与我同体的,鬼神也与我同体的。”(同上)
这种“感应”能力的实质怎样呢?还须分析“感应之几”的命题。“感应之几”,就字义上说,“几者,动之微”(《易•系辞下》),这里指“事端”的意思。因此,所谓“感应”,可以理解为“心”与“物”在事端上的“感”与“应”,即“一念之发,一事之感”(《大学问》)的意念感应。这种感应产生在事物萌发之际,就“心”的方面,体现了发动意念的明觉作用,就“物”的方面,则体现了意念的活动与涉及。也就是说,在心为“知”,在物为“意”,“意之本体便是知”(《传习录上》),二者没有本质区别,都体现了心对物的“明觉感应”作用。所以他又说:“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应而言则谓之‘物’。”(《答罗整庵少宰书》)
王阳明对心、物感应的描绘以及他对“意”与“知”性质的认识,从认识论方而来看,主要由于他对认识的两个不同阶段的颠倒与混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是基于实践的“物—心—物”的全部过程,其中既包括“物—心”,即思想反映外物的阶段,又包括“心—物”,即主观能动地作用于客观的过程。在这其中,“意”与“知”虽然同属于意识的范畴,但二者在主、客体的联系中处于不同的层次:“知”属于对外界客观事物的一种事实性认识,它直接与客体相关;而“意”是与主观联系更为密切的因素,这表现为人的主观意向直接地受主体认识能力的制约,同时在认识过程中对主体的活动方式及认识结果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和某些创造性作用。

王阳明由“感应之几”得出“心物同体”的结论,他认为“同体”的基础在于人心。因为人是天地万物之心,人心灵明是天地万物的主宰,若没有这个灵明,也就没有天地万物了。他说: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答季明德》)
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辩古凶灾样?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传习录下》)
至此,人的“灵明”,即主体的认识能力已经超越了认识的范围而成为“天地万物之主”,王阳明以“心”为宇宙主体的哲学世界观基本构成。他说:“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传习录下》)万物一体之相通处,在于“人心一点灵明”,这就是人的“良知”,也是天地万物的生意发端处。在《大学问》中,他把这种思想进一步阐发为“万物一体之仁”的思想,他说:
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灵昭不昧者也。

四、几点启示
列宁曾经讲过,唯心主义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朵。这告诉我们,彻底战胜一切唯心主义,并不单单是简单地驳斥一通了事,而应该认识到,认真地对他们作出深入的分析,深刻总结理论思维的教训,以至发现他们在某些方面对我们的启示,都是十分重要的。甚至可以说这正是我们研究唯心主义哲学的目的和意义之所在。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态度已给我们树立了典范。今天我们研究王阳明心学,也应如此。
上文分析表明,王阳明心学的突出特点,就在于它的理论体系的结构始终是围绕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路线来建立的。因此,认真剖析其认识论,从中吸取理论教益,无疑应该成为研究心学的重点。概括起来讲,主要有如下几个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1.认识活动中主体客体的关系
王阳明心学以主观唯心主义的认识论为立论的方法和途径。他把本体论意义的心、物关系歪曲为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关系,以便从认识的能、所方面证明“物”对“心”的依赖。他最后得出的结论认为,“心”是“天地万物之主”,“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则知道,知天”(《传习录上》),说明他已经将客体融于主体,用主观吞并了客观。这固然是荒谬的。但他在论述心、物的能、所关系时,同时又认为离心无物,离物亦无心,心、物相待而有,甚至说“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这又从另一个方面启发我们:认识本身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没有主、客体的相互作用。

王阳明心学的认识论是主张“内向”的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论。他以为认识来源于主体的心性良知,是“心”所特有的天赋特性;他从主体的心、身关系出发探讨知、行及心、物问题,把认识歪曲为脱离社会实践的单纯意识活动;他把心身关系与心物关系等同,把认识的主体与客体集于人之一身,所以最终走上把主体当作本体,把“心”夸大为认识源泉和世界本原的主观唯心道路。同时,他的以主体为中心的认识路线对于我们认真研究主体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也是有所启迪的。现代认识论发展到今天,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特别是主体自身在认识中的地位及作用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摆在人们面前,这就不仅必须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路线,还需要结合现代自然科学知识,深人研究主体自身的各种因素,包括心理和生理等因素,正确估价它们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影响以及对认识结果的制约作用。以往,我们的认识论可以说是“外向”型的,只单方面强调客体(环境)对主体的作用,忽视了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因此,“内向”地探讨主体的作用,尤其显得重要。

2.认识活动的两个逆向过程
王阳明在描述人的认识过程时,以为万事万物以至于人类的“至善”之理是心中固有的,因此“心”首先通过对意念的发动,把本身固有之理分发给万事万物(由心到物的过程),然后万事万物才通过对心知的感应又回到心中(由物到心的过程)。他把人对客观的认识和反映变成了主体自身的内心体验,因此,作为主观意向的“意”与作为对客体认识的“知”,本质都是一样的,这就颠倒了两个不同的认识阶段,否定了客体是认识的源泉。然而在他对认识总体过程的歪曲反映中,也从某些方面以曲折的形式说明了认识的真实情形。这是因为:首先,辩证唯物主义把人的认识过程分析为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亦即由物到心,再由心到物的这样两个过程。

3.认识活动中的价值关系
中国古代哲学历来重视伦理道德。强调真与善的统一,把探求宇宙的真蒂与追求至善的真理结合在一起.故有“伦理型”哲学之称。王阳明也不例外,认识论与道德论相结合是他的心学的一大特征。王阳明把作为主体的“心”赋予先天伦理本性,从而把它列为作人和践履的准绳,固然有他力图维护封建统治的一面,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看到共内在的合理性因素,这就是所谓人的认识活动中的价值关系问题。以往,我们对人与环境的关系往往只看到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其实这是不全面的。马克思早就把人的需要、利益范畴引入主客体关系。他认为人们的任何实践活动本质上说都是实现某种价值成果的活动,活动对象就是人的利益的现实客体,主体同客体的这种利益关系而是价值关系。他还认为,追求某种价值目标不仅是实践活动的目的,也是理论认识的目的,价值关系是实践和认识活动的原动力。因此,人与环境的实践、认识关系中包含着价值体系,例如就认识的实践标准来讲:实践效果固然是判断人的认识正确与否的准绳,但对实践效果本身又存在一个评价问题。因此,价值关系应该成为认识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王阳明把封建伦理引入认识论,实际上也就是把人的利益需要纳入认识论。他的反动目的应当批判,但他在客观上把价值关系引入认识论,这是要进一步分析研究的。
以文化人,追求天道
离线北京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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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2-12
无善无恶心之体,
(体:本也;根本、本来。心之体:心的根本,心的本来。)
句释:心本来是没有善没有恶的。

有善有恶意之动。
(意:内心的思想、内心的想法。意之动:思想在活动,想法在活动)
句释:有善有恶是你的思想在活动了。

知善知恶是良知,
(良知:良好的知道。)
句释:知道善知道恶是一种良好的知道。(你说知善知恶有什么用,就是使你明白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

为善去恶是格物。
(格物:穷究事物的道理。)
句释:为善行,去恶行都是基于对事物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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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2-12
心学,作为儒学的一门学派,最早可推溯自孟子,而北宋程颢开其端,南宋陆九渊则大启其门径,而与朱熹的理学分庭抗礼。至明朝,由王阳明首度提出“心学”两字,至此心学开始有清晰而独立的学术脉络。心学最不同于其他儒学者,在于其强调生命活泼的灵明体验,因此民国时期陈复开始提出“心灵儒学”做出注解。儒家的学脉自清末已经全然中断,西学东渐的过程里,中国的圣人学问开始“哲学化”,而有新儒家的诞生。不过回归成圣的本来面目,这才是儒家能对混乱的世局与世人能张开的贡献。因此,陈复重新提倡心学,并书写《盘古心经》,继承阳明学的道统,再开“盘古心学”,创办书院讲学,教育弟子,并组织“新人道协会”,从事外王事业的奋勉,这使得心学开始有新的动能,这种心学包容儒释道传统三教思想,兼融新世纪思潮与印度玛家哲学,创造出极其特殊而新颖的儒学面目,目前正在台湾发展中。
以文化人,追求天道
离线北京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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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2-12
为心学一辩——元代吴澄的心学观
说到心学,人们很自然地会想到宋明理学中的陆王之学。[1]应当承认,这种联想由来已久,在吴澄(1249~1333)生活的元代,时议已将所谓“以心为学”的心学头衔加诸陆九渊。由于治心之学一向被视为佛老二氏的禁脔,因此,陆学被目为心学,正如它被指为禅学一样,其中不无贬损之意。吴澄则认为,这种观念基本上是一个误会:心学并不独指陆学,从尧舜直到周程诸子无不以心为学;儒家有着足以与佛老之学颉抗的心学传统。

吴澄的这一新见,从直接的意义上说,是为陆学进行了辩护,而其更广的意义则是为心学正名。为心学正名,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指出(毋宁说是发掘)从尧舜到周程诸人的心学成分,其次还必须对儒家心学与佛老养心之学作出区分。以下,我们就来检视这些论证(arguments)。



吴澄所说的心学究竟何指?在吴澄所着书中找不到一个有关心学的定义(definition),多数情况下,他直接使用了“心学”这个词而未加以说明。因此,我们只能借助于语用学(pragmatics)分析来了解。

吴澄说

以心为学,非特陆子为然,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颜、曾、思、孟,以逮邵、周、张、程诸子,盖莫不然。故独指陆子之学为本心学者,非知圣人之道也。(仙城本心楼记,26:11a)

“以心为学,非独陆子为然”,这句话至少肯定了陆九渊是“以心为学”;而“独指陆子之学为本心学者,非知圣人之道也”,这句话则至少肯定了陆九渊之学是“本心学”。综合这两句话,不难推知:“以心为学”即形成所谓“本心学”。据此,不妨认为,“以心为学”是对“本心学”的一个解释,它表明这种“本心学”是以“心”为研习对象。

严格而言,“本心学”应当是“以本心为学”,即以“本心”为研习对象。如果说“以心为学”就是“本心学”,那么,“以心为学”中的“心”应当是指“本心”。吴澄将“本心学”直接理解为“以心为学”,这反映出:对他而言,“心”与“本心”的区分并不十分严格。当然,换一个角度说,“本心“与”心“也的确未可截然相分,“本心”的“本”字可以视为形容词,这样,就象白马同样是马,“本心”也仍然是“心”,因而,“本心学”毫无疑问从属于广义的“心学”。吴澄在别的地方即用了“心学”这样的提法,如

心学之妙,自周子、程子发其秘,学者始有所悟,以致其存存之功。周子云“无欲故静”, 程子云“有主则虚”,此二言,万世心学之纲要也。(静虚精舍记,24:29b)

从“万世心学”这样的提法来看,“心学”的存在决非一日。这里所说的“心学”固然可以理解为“本心学”,但是,如果考虑到“本心学”这个名称出现时间较晚(“本心学”之闻名显然与陆九渊有关),那么,使用“心学”这个名称就比用“本心学”更有普适性。而当吴澄把心学之妙归结为周程之语时,这里的“心学”就更非陆九渊式的“本心学”所能代替。当然,就形式而言,“心学”一词未尝不可以视为“本心学”一词的简称,因而,言“心学之妙”、“万世心学”而不言“本心学之妙”、“万世本心学”,就可以理解为出于行文从简的考虑。究竟是出于何种考虑,此处姑且不论,确定无疑的是:吴澄是用了“以心为学” 而不是“以本心为学”这样的提法来说明他所说的“本心学”或“心学”。因此,如果把吴澄的“心学”简单地理解为就是指有关“心”之诸说,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把“心学”理解为有关“心”之诸说,而不是某种特殊的“本心学”,这对吴澄论证从尧舜直到周程诸子皆是“以心为学”也比较有利。这样一来,只要能找出他们有关于“心”的说法,也就达到了论证的目的。相对于主要只是孟子陆九渊等人所使用的“本心”概念,“心”则是大多数学者都会涉及的名词。因而,要发现有关“心”的学说,比起寻找有关“本心”的讨论显然容易得多。且看吴澄是怎样论证自尧舜以至于周程诸子皆是“以心为学”的。

吴澄首先论证:儒学的性质决定了它必然要以心为学。对儒家而言,所求者无非“道”也,《中庸》云:“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而“道之为道,具于心”(仙城本心楼记,26:10 a),因此,吴澄的确有理由提出如下的反诘:“岂有外心而求道者哉?”(仙城本心楼记,26:10 a) 以求道为己任的儒学,其与世俗之学的分别在哪里呢?吴澄将之概括为实与华、内与外之别:“夫学亦多术矣。词章记诵,华学也,非实学也;政事功业,外学也,非内学也。”那么,如何又才能称得上实学、内学呢?“知必真知,行必力行,实矣,内矣。”

顺此思路,一直追问下去,吴澄最后就推出“舍心而他求,则无以为学”这样的结论

然知其所知,孰统会之?行其所行,孰主宰之?无所统会,非其要也;无所主宰,非其至也。孰为要?孰为至?心是已。天之所以与我、人之所以为人者在是,不是之求而他求焉,所学何学哉?

单从理论上说明儒学是“以心为学”,似乎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吴澄乃进一步提供了一些具体例证。从尧舜到周程诸子,儒家薪火相传,为数众多,吴澄当然不可能一一作出说明,他只选择了若干代表进行分析。

(1)孔子 要论证儒学是“以心为学”,不能不考察作为儒学创始人的孔子的思想。 然而,遍观《论语》,很难找到孔子有关“心”的言论。吴澄当然无法否定这一事实,但是他作出了两点解释。首先,《论语》中虽然没有记载孔子有关“心”的言论,但孔子教导弟子在日常事物上处理得当,其中正体现了“心”的作用:“孔子教人未尝直言心体,盖日用事物莫非此心之用,于其用处,各当其理,而心之体在是矣。”(仙城本心楼记,26:10a)易言之,“圣门之教,各因其人,各处其事,虽不言心,无非心也。”其次,《论语》中没有记载,并不代表孔子就从来不言心,事实上,孔子言心之语就见于《孟子》之书:“‘操舍存亡,惟心之谓’,孔子之言也。其言不见于《论语》之所记,而得之于孟子之传。”据此,吴澄结论说:“则知孔子教人非不言心也,一时学者未可与言,而言之有所未及尔。”(仙城本心楼记,26:10a) 前一个解释难免有附会之嫌。后一个解释倒是提供了文本根据,但与孟子原文小有出入:“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孟子·告子上》)。孟子只说“操舍存亡”是孔子之言,“惟心之谓”则是他自己的推测之辞,并非孔子的原话。吴澄在引用时,把“操舍存亡,惟心之谓”直接当作孔子之言,这是不够准确的。不过,这种说法可谓前有来者:程朱即以此言归之孔子。 孔子既有此语,因而在吴澄看来,将其列入心学之统系,自是理所当然。

(2)孟子 如果说,以上对孔子“以心为学”的论证尚不无牵强之意,那么,吴澄在论孟子“以心为学”时则显得更有理据。吴澄说:“孟子传孔子之道,而患学者之失其本心也,于是始明指本心以教人。其云‘仁,人心也’,‘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又曰‘耳目之官不思则蔽于物,心之官则思。先立乎其大者,而其小者不能夺也。’”(仙城本心楼记,26:10b) “失其本心”之说固为孟子所创:“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告子上》) 然吴澄文中所引孟子诸语是否即本心之教,《孟子》书中对此并无明确指示,不过是吴澄个人的理解而已,因此尚须推敲。从孟子原话的上下文来看,“放其心而不知求”中的“心”当是指仁义之心,而“心之官则思”中的“心”则是指知觉器官,这两句话中“心”字用法并不相同。仁义之心可以说是本心,而作为知觉器官的心则不能说就是本心,二者不可一概而论。吴澄将之一并列于孟子“明指本心以教人”之后,不能不说有欠分疏。不过,无论孟子这些话是否为“本心之教”,明白无误的是:它们都是有关“心”的讨论。在这个意义上,当然可以说孟子是“以心为学”。就儒家心学的历史来看,孟子是真正开启源头的人物。虽然吴澄将心学之源上溯到尧舜,但也不能不承认:“孟子始直指而言‘先立乎其大者’,噫,其要矣乎!其至矣乎!”

(3) 宋儒 宋儒当中,陆九渊“以心为学”这一点已毋容多说,因此,吴澄主要的任务是揭示其他诸子的心学思想。吴澄历数了邵、张、周、程等人有关“心”之观点:“邵子曰‘心为太极’,周子曰‘纯心要矣’,张子曰‘心清时,视明听聪,自然恭谨,四体不待羁束而自然恭谨’,程子曰‘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将已放之心约之使入身来’。”。心性论是宋代儒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宋儒的思想中要找出有关“心”之说法并非难事。不过,一般认为,宋儒之中,陆九渊的哲学更集中于有关“心”的理论。如果要从严格意义上讲“以心为学”,恐怕只有陆九渊的哲学比较符合。吴澄既肯定孟子学为“陆学之所从出”(仙城本心楼记,26:10b),同时又认为邵、张、周、程“皆得孟子之正传者也”。其实邵、张、周、程等人自身并无这种认同,吴澄也并非不了解于此,而他之所以提出此说,无非是藉此提醒人们注意陆九渊之外宋代其他学者的心学思想而已。

不止于此,吴澄标举儒学皆是“以心为学”的整个目的,也正是为了彰显儒家的心学传统这个一向为人忽视的领域。矫妄必先过正,儒学皆是“以心为学”,这样的提法难免过甚其辞,但是,吴澄的论证向人们表明:儒家并非如常人想象的那样缺乏有关“心”的讨论,事实正相反,儒家自始至终都在关注“心”的问题。






然而,儒之为儒,其在心学上又如何体现?儒家亦承认,佛老之学专意于养心,如果说,儒家是以心为学,那么,儒与佛老何异?吴澄为心学正名,自然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

关键在于,吴澄指出,佛老所养之心与儒家以心为学之心其实并非一物。吴澄对本心的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仁者何?人之心也。(黄东字说,5:25b)

仁者,天地生生之心也,而人得之以为心。(静虚精舍记,24:30a)

以上所说的“心”,皆是指“本心”。与陆九渊一样,吴澄有时也把本心简称为心。仁者,人之心。易言之,心(本心)以仁为内容。也就是说,吴澄把本心的内容规定为仁。

当吴澄把本心的内容规定为“仁”时,这个“本心”已经接近于“天命之性”的意思。事实上,吴澄的确不在意对这两个概念作出区分,“本心至善,天命之性”(庆原别墅记,24:19a)之类的提法就是一个清楚的说明。如果“本心”即“性”(天命之性),那么就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本心与心又是什么关系?换言之,本心是否还是心呢?吴澄在论性与心的关系时,继承了“心统性情”的观念,认为心是“性之郛郭”(仙城本心楼记,26:10a)。如果本心即性,那么,也可以说心是本心之郛郭。这样一来,心似乎就被划分为本心与非本心之心两个层次,而对吴澄本人来说,本心只是心的另一种称呼,并不是心的某个部分。

吴澄并没有意识到本心即天命之性这个提法可能带来的这些问题,他的本意只是要赋予本心以道德属性,从而使本心区别于佛家所讲的清净寂灭之心而已。佛家言心好谈觉悟,如果只限于指出心的知觉意义,那么,何以辩儒释之异?诉诸本心的道德属性(仁义礼智)就成为吴澄为扞卫儒家心学而采取的策略

所存之心何心哉?仁义礼智之心也,非如异教之枯木死灰者。仁义礼智四者统于一者,一者仁也。(静虚精舍记,24:30a)

本心以仁义礼智为内容,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只是个体封闭孤立的精神修养,而是在处理人伦关系时形成的交往理性。吴澄指出仁与事的关联,正强调了儒家以仁为心的实践品格:“仁,人心也,然体事而无不在,专求于心而不务周于事,则无所执着,而或流于空虚。圣贤教人,使之随事用力,及其至也,无一事而非仁,而本心之全德在是矣。”(四书言仁录,10:10b)

因此,要做到“不失其本心”,正确的方法就不是离却事物专守此心,而是在处事应物之际体现此心:“迎接酬酢,千变万化,无一而非本心之发见,于此而见天理之当然,是之谓不失其本心,非专离去事物寂然不动以固守其心而已也。”(仙城本心楼记,26:10a)

“迎接酬酢,千变万化,无一而非本心之发见”,这里实际包含了以本心为体以日用常行为用的体用论思想,类似的说法还有:“日用事物莫非此心之用”(仙城本心楼记,26:10a)。以本心为日用常行之体,无非是说明本心对人的具体道德行为有指导作用。

人的境遇虽然千变万化,但他的道德抉择则无一不是出于本心。既然出于至善之本心,那么,人的道德活动就应当都是善的。但事实上,人的行为并不都是善的,当然,这可以解释为:当人做了不善的事,他就不是真的出自本心。问题是,如何判断哪些行为是出自本心哪些行为不是出自本心?在这一点上,人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比如心安之类,事实上,人往往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否正确从而无法心安。在此情况下,理学提出,只能诉诸一个公共的评价体系:理。

基于这种考虑,吴澄也不得不把鉴别本心的标准放在天理那里,“于此(按:指迎接酬酢,千变万化)而见天理之当然,是之谓不失其本心”(仙城本心楼记,26:10a)、“于其用处,各当其理,而心之体在是矣。”(仙城本心楼记,26:10a)。“见天理之当然”、“各当其理”,然后可谓“不失其本心”、“心之体在是”,由此可以推出“天理即本心之呈现”这样的命题。

在心(本心)的内涵中引入道德理性,从而使儒家以心为学之心区别于佛老所养之心,这也正是吴澄所理解的儒家心学的标志性特征(symptomatic character)。

尽管如此,日后由王阳明着力发展而在明代中期以降蔚为大观的心学思潮,还是一再被误解为佛老心学的变种(alternative),而遭到保守儒家的攻击。可悲的是,这种误解甚至一直延续到今天。在此,我们重温元代吴澄对心学的辩护(plea),或能匡正一二。

1、如冯友兰认为:“朱子为道学中理学一派之最大人物,与朱子同时而在道学中另立心学一派者为陆象山。”(《中国哲学史》,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928页),陈来承袭了这一分法,并作解释说:由于二程与朱熹皆以“理”为最高范畴,所以后来习惯于用“理学”指称他们的思想体系;在宋代产生而在明中期后占主导地位的以“心”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代表人物为陆九渊、王守仁,故又称为陆王学派或陆王“心学”。(《宋明理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1页,“引言”)。杨祖汉专门着有《儒家的心学传统》一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年版),所讨论者以孟子、陆、王为主。而美国学者狄百瑞(W. T. de Bary)在《道学与心学》(Neo-Confucian Orthodoxy and the Learning of the Mind-and-Heart,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1。按:此中文标题系其本人所译。)一书中所理解的“心学”则是指“the Neo-Confucian Learning of the Mind-and-Heart”,非陆王心学所范围,这里的“学”(learning)字为动词,意为学习、培养。

2、吴澄作《仙城本心楼记》一文,力辩“以心为学,非特陆子为然”(详正文),由此不难推知时人以陆学为心学的议论之盛行。

3、如在南宋黄震的理解中,心学几近于禅学而远离儒家本旨:“近世喜言心学,舍全章本旨而独论人心道心。甚者单摭道心二字而直谓即心是道,盖陷于禅学而不自知,其去尧舜禹授受天下之本旨远矣。”(《读尚书》,《黄氏日抄》卷五)

4、本文所引版本为明成化二十年刊本《吴文正公集四十九卷外集三卷》(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印行,“元人文集珍本丛刊”本)。以下引文只注篇名及卷页数,版本情况不再一一说明。

5、朱熹为孟子这段话作的注解说:“孔子言心,操之则在此,舍之则失去,其出入无定时,亦无定处如此。孟子引之,以明心之神明不测,得失之易,而保守之难,不可顷刻失其养。学者当无时而不用其力,使神清气定,常如平旦之时,则此心常存,无适而非仁义也。程子曰:‘心岂有出入,亦以操舍而言耳。操之之道,敬以直内而已。’”(《孟子集注》卷十一,《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31页)可见,以“操舍存亡”为孔子言心之语,宋儒已然。

6、上引数语皆出自《孟子·告子上》,吴澄在引用时作了不伤原意的删节。孟子完整的原话分别是:(1)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清]焦循着《孟子正义》卷十一,《告子章句上》,上海书店,诸子集成本,1986年版,第464页);(2)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清]焦循着《孟子正义》卷十一,《告子章句上》,上海书店,诸子集成本,1986年7月,第467~468页)

7、如下列各句中的心皆作本心解:“在天为中,在人为心”(邓中易名说,5:29a);“此心也,人人所同有,反求诸身,即此而是。”(仙城本心楼记,26:11a);“以心为学,非特陆子为然,尧舜禹汤文武周孔颜曾思孟以逮邵周张程诸子盖莫不然。”(仙城本心楼记,26:11a)。

8、这个命题与陆九渊心学的着名命题“心即理也”无疑有相近之处,然而稍加比较,就会发现二者实大相径庭:由“天理即本心之呈现”,则欲尽此心当穷天理;由“心即理”,则“所贵乎学者,为其欲穷此理,尽此心也。”(《与李宰》,《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卷十一,第149页)。正因于此,陆九渊强调向内求索,即所谓“收拾精神,自作主宰”(语见《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第454页、455页),不屑于对外部事物包括古人传注的追求;而吴澄如上命题则肯定了穷究事物之理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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