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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研究)韩非子的理想国是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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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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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8-09

与其他诸子一样,韩非子也描绘了一种理想主义的国家与社会图景,此所谓“至安之世”:“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心无结怨,口无烦言。故车马不疲弊于远路,旌旗不乱于大泽,万民不失命于寇戎,雄骏不创寿于旗幢;豪杰不著名于图书,不录功于盘盂,记年之牒空虚。故曰: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韩非子·大体》)治理到极致的社会,法度就像早晨的露水一样,纯洁质朴不杂乱,人们心里没有积怨,嘴里没有牢骚怪话。所以战车军马不在遥远的道路上因过劳而被拖垮,战旗不在辽阔的沼泽里乱舞,百姓不会因为战争丧命于敌寇,英雄猛士不会早逝于战旗之下;豪俊杰士不会在青史上留名,不会在青铜器上记录战将的功劳,国家用来纪年的史册因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记载而虚设。所以说:没有什么比简朴带来的利益更大的了,没有什么比安定带来的福气更长久的了。


韩非子对于“至安之世”这一理想主义图景的描绘,实际上是其道学本体论在政治思想中的反映,即“因道全法”的“大体”观。也就是说,法之所以完善,是因为它依据着道。“因道全法”是治理社会的根本原则。只有“因道”,才有“全法”,才能成全“大体”——只有因循宇宙本体的客观规律性,才能创造出完美的法治社会,才能顾全人类社会发展的大局。


在韩非子的眼中,法是自然界的规律性在人类社会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如果人类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遵循法治社会的内在规律性,就能够把握宇宙运行的大道;如果每个人都能按法办事,那样的社会必然是最为简约而又平安的。
“古之全大体者: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以赏罚,属轻重于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难知;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守成理,因自然;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韩非子·大体》)古代顾全大局的人能瞭望天地,能观察江海,能凭借山谷、日月光照、四季运行、云层分布风向变动;不让智慧拖累自己的内心,不让私利拖累自己的身体;把治理国家的混乱寄托在法术上,把是非曲直寄托在赏罚上,把物体的轻重托付于秤锤秤杆上;不违反天然的规律,不伤害人的本性;不吹毛求疵,不洗净脏垢而去察看难以知晓的底细;不引用法律之外的东西,不把法律任意推展到内部;对法律之外的事不苛责管束,对法律禁令之内的事不宽容赦免;守住既定的法则,遵循客观自然的规律;灾祸与幸福的产生与否在于是否遵循自然法则和国家的法度,而不是因为个人的爱好和憎恶;光荣与耻辱的责任在于自己而不在于别人。


从上述文字中可以看出,韩非子的理想国确实有几分道家思想的影子,但我们又非常清楚地明白道家文化与法家文化的本质区别。那么,这种区别究竟在哪里呢?


家文化主张强烈地干预世界,而这一点恰恰是道家文化所反对的。但是,法家文化确实继承了道家文化的基本主张,如因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内在规律性,强调虚静无为等。实际上,法家正是从道家无为思想的反面出发,同样将道家所主张的无为社会政治观作为其政治思想的目标。我们能否这样判定法家与道家无为社会政治观的异同呢?道家将无为而治作为其思想的起始点,而法家却是将无为而治作为其思想的终点。


道家强调不要干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运行的法则,混沌中的世界是完美的。而法家却完全走向了无为的反面,强调以法、术、势等人为的方式强力改造人类社会,因而,法家文化显然是反无为思想的。虽然法家声称他们的这些观点同样遵循道家虚静无为的思想,同样是符合道学本体论的,但这些思想从本质上说,完全走到道家无为思想的另一极,是战国时代所有诸子百家中最强调有为的文化流派。


道家在其学说的一切方面都贯彻着无为的思想,而法家虽然在其思想演绎的过程中也强调无为的法则,但它主要地还是主张通过强烈的有为方式实现其无为的目的。因而,我们可以认为,道家文化在思想发生的起点上就是无为论,而法家文化在思想发生的终点上才是无为论的,因为法家文化强调必须通过十分强势的有为才能达到无为而治的目标。
“上不天则下不遍覆,心不地则物不毕载。太山不立好恶,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故大人寄形于天地而万物备,历心于山海而国家富。上无忿怒之毒,下无伏怨之患,上下交朴,以道为舍。故长利积,大功立,名成于前,德垂于后,治之至也。”(《韩非子·大体》)如果上面没有辽阔的天空,那么下面就不会被覆盖;如果心胸不像大地一样宽广,就不能承载万物。泰山没有好恶之心,因此能成就自己的高大;江河湖海对于汇入的小溪流不加选择,所以能成就自己的浩瀚。所以顾全大局的人把自身寄托于天地从而使万物具备,从高山大海那里得到启示从而能使国家富强。君主没有因为愤怒对臣民造成伤害,臣民没有因聚积的怨恨给君主带来忧患,君主和臣民都归于纯洁质朴,都把道作为自己的归宿。因此,长远的利益就能积聚,大的功业就能建立,名声在生前成就,德泽流传后世,这就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境界。


与道家主张的无为而治相比,韩非子的理想国是必须通过有为的大治才能实现的。那么,韩非子的理想国如果能够成为现实,将会是什么样的呢?
 

恶法滥行的国度
 
在韩非子的理想国中,法首先是按照统治者,主要是按照君主的意志制定的,此所谓“法自君出”,因而,法是“王法”,而非全民法;其次,韩非子从人性恶的立场出发,认为君主推行仁义之道的慈惠善治只能导致国家出现危乱,而严刑峻法却能治理好国家,因而,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是恶法,而非善法。“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愚人不知,顾以为暴。愚者固欲治而恶其所以治,皆恶危而喜其所以危者。何以知之?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知之者,同于义而异于俗;弗知之者,异于义而同于俗。天下知之者少,则义非矣。”(《韩非子·奸劫弑臣》)圣人能审视是非曲直的实际情况,能明察治理混乱的情形。所以他们治理国家,公正地彰明法令,颁布严厉的刑法,以此解除群众所遇到的混乱局面,消除天下的灾祸,使强者不侵犯弱者,多数人不残害少数人,老年人得以尽享天年,幼孤能得以抚育成长,边境不受侵犯,君臣之间能够亲密相处,父子间能够互相保护,而没有战死逃亡以及被囚禁俘虏的祸患,这就是最大的功绩啊!愚蠢的人不知道这些道理,反而以为这些做法是暴虐。愚蠢的人固然想把国家治理好,但却憎恶将国家治理好的方法;都憎恶国家危亡,但却喜欢导致国家危亡的因素。凭什么知道他们是这样的人呢?实行严刑重罚,是民众所厌恶的,但却是国家能够得到治理的方法;同情怜悯百姓而减轻刑罚,是民众所喜欢的,但却是国家导致灭亡的原因。圣人在国内推行法治,必然是违逆世俗而顺应治国的道路和规律。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就会赞同那合宜的法术主张而不苟同于世俗的偏见;不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就会反对那合宜的法术主张而苟同于世俗的偏见。天下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少,那么这合宜的法术主张就被认为是错误的了。
韩非子过分强调他律的原则,主张以恶制恶,排斥慈惠等道德人文措施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当韩非子关于严刑峻法的治国理念在秦国得以实现的时候,必然导致“大臣苦法”、“细民恶治”的状况,最终招致了秦朝的覆灭。
 
独裁者的天堂

在韩非子的理想国中,君权至高无上,君主成了一国之内最大的独裁者。国家的运行首先要保证君主获得垄断性的政治利益,并以君主之利计算一切得失。韩非子抛弃了管仲、晏婴时代“死国不死君”的爱国、尊君、重民的思想,也抛弃了慎到“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的国家本位主义思想,不对君权进行限制,为君主获取极端的人欲提供了思想理论上的准备。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说,在韩非子的理想国里,独裁者完全可以堂而皇之地以君主之私利挟持全国人民。在中国历史上,君主(皇帝)即使处于精神病状态,人们也不得不听命于他的随意摆布,所造成的悲剧何其之多。
“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此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韩非子·八说》)在英明的君主所统治的国家里,官员不敢歪曲法令,差役不敢谋取私利,行贿受贿之事行不通,国内的政事都像秤和衡石一样处理得公正无私了。这样一来,大臣中如果有做坏事的,就一定会被察觉,被察觉的人必然会被处罚。因此,懂得正确的治国之道的君主,不去寻觅清正廉洁的官吏,而去致力于掌握能明察臣下奸邪的方法。
“明主之国,有贵臣,无重臣。贵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听而力多者也。明主之国,迁官袭级,官爵受功,故有贵臣。言不度行而有伪,必诛,故无重臣也。”(《韩非子·八说》)在英明的君主所统治的国家里,只有地位高贵的臣下,没有地位重要的臣下。所谓地位高贵的臣下,是指爵位尊贵而且官职大;所谓地位重要的臣,是指他的话能被君主听从而他的势力又很强大的人。在英明的君主所统治的国家里,晋升官职按照官阶等级来进行,官职爵位是依法授给有功劳的人,所以有地位高贵的臣下。对于说话不估量一下自己是否能够做到而弄虚作假的臣下,一定会加以惩处,所以就没有地位重要的臣下了。
 
思想者的地狱
 
在韩非子的理想国中,是不需要有什么思想的,更不需要有什么思想家,连传播思想的载体也是不需要存在下去的,只有体现君主意志的“恶法”才是唯一能够合法存在的东西。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韩非子·五蠹》)所以,在英明的君主所统治的国家里,不以文献典籍而以法令为教材;禁绝先王的言论而以官吏为老师;制止游侠刺客的凶暴举动而鼓励杀敌立功。这样,国内的百姓一切言论都必须合乎法令,一切行动必须取得功绩,一切勇力必须用于从军上阵。于是太平时国家富足,战时兵力强盛,这就是称王天下的资本。
从上面这段文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在韩非子的理想国中,只需存在能为君主所用的三种人:官吏、农耕者、勇士。官吏是君主借以统治人民的工具,农耕者是顺从君主的牛马,勇士是君主所豢养的称霸诸侯的虎狼。在秦王赢政极度赏识的《五蠹》篇中,韩非子指出了五种破坏法治的人群,其中学者主要是指儒者等诸子;言谈者是指纵横家;带剑者是指游侠,患御者是指逃兵役的人,商工之民是指经营工商业的人。这五种人都是无利于君主的“蠹虫”,应该严格禁止他们的活动,甚至应该加以清除。
一国之内,所有的人都无可逃于君权之外。“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韩非子·说疑》)所以,禁止奸邪的办法,最上等的是禁止奸邪的思想,其次是禁止奸邪的言论,再其次是禁止奸邪的行为。
如此“三禁”,必然致全国的民众沦落为君主手中随意操控的工具——“人”沦为工具,仿佛成了君主专制主义政治制度下的战利品。“哀莫大于心死”。皇权政治之下的中国人可谓心如死灰,不得不沦为君主刀俎下待宰的羔羊。
韩非子主张将君主的法令作为至高无上的准则来规范人们的言行,用国法来维护君主的特殊利益,这种对思想理论界的专制策略,对于建设大一统的专制国家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它一直是我国2000年以来皇权专制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但它对于思想文化领域的自由发展来说,却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法家文化之恶,恶在哪里?
韩非子正是乱世中的文化领域里的奸雄。如果以其学说的本质论之,韩非子可谓众恶之集大成了。韩非子所代表的法家文化之恶正在于:中华文化的性质进一步发生了质的改变——由贵族文化演变为皇权文化,春秋战国时期承载古代贵族共和性质的多元文化彻底演变为自秦至清时期专制独裁的皇权专制主义文化。君主所代表的统治者的一孔之见决定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烧书、删书、文字狱于是大行其道,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从此被皇权所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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