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正解:
學習中華經典,不要再像朱熹一樣斷章取義,要首尾兼顧才能得到真義!
上兩句出自《禮記》第一篇,其整段原文是: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這段的意思是: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
國君在路上遇到大夫,國君以扶式(身子前傾,以示敬意),大夫則以下車還禮。同理,大夫若遇到士,也是以這樣的禮儀。但這種見面禮止於士就可以了,對於一般老百姓就不用這樣了(百姓太多,都要行禮,還了得麼?就像現行領導出巡,不用一一對老百姓行禮一樣。)
如果誰還要把“礼不下庶人”解釋為庶民不用習禮,那請他好好讀讀《論語》,孔子“兴於诗,立於礼,成於乐”,請問這是不是庶民就不能學習?通篇《論語》,有哪句話是孔子不讓庶民習禮的?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大夫本來就是國家或君主以賢德為標準選出來服務天下人的,因此就不會專門有對大夫的刑法。但若是大夫真犯了法,那首先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把他大夫的資格去掉(即刑人不在君側),然後再論刑。(這就像現在搞的人大代表一樣,人大代表犯了法,不能直接追究,要先通過程序把他的資格罷掉才能論罪。所以我们不能像朱熹一樣,自己也搞這一套,卻來大肆譭謗創始人,以圖把自己抬高。)
如果誰還要把“刑不上大夫”解釋為特權階級就可免除刑罰,那請他好好深讀《周禮》,《周禮》會詳細地告訴你怎樣將一個犯了法的大夫推上斷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