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察哈尔学会主席韩方明博士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案恢复设立国家典礼局,提案全文如下:
韩方明委员的提案
——关于恢复设立国家典礼局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自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整肃了党风政风,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党和政府的面貌焕然一新。
为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将党的政治规矩转化为国家制度,从正面引导全社会确立立规矩、讲规矩和守规矩的新风气,弘扬中华文明礼仪之邦的优秀传统,激发社会正能量,笔者建议整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外交部等相关部门的礼宾接待职能,恢复设立国家典礼局,对国家大典、外事接待、各级政府公务接待、活动庆典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建设文明大国。
中国是礼仪之邦,历来是一个十分注重礼仪、礼节的国家。从周公制礼作乐开始,“国之大事,在祀在戎”,历代都有专门的礼宾制度,比如鸿胪寺、礼部等,对各种礼仪作出明确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在周恩来总理领导下,在勤政殿政事堂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处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典礼局,承担会同外交部参照各国外交礼仪,制订我国建国初期的外交礼仪;负责外国大使呈递国书的礼仪;负责国家庆典的礼仪;负责国家授勋典礼的礼仪;负责国家领导人新年春节聚会活动的礼仪;负责国家集会、宴会、晚会的礼仪;负责接待外国元首来访的礼仪;负责国家主要领导人出访欢送、迎接的礼仪;负责国家主席会见达赖、班禅等少数民族领袖的礼仪;参与国家的其他礼宾工作等十项职能,能够协调党政军民等各个部门,在国家典礼局的指导下,当时国家的典礼礼仪基本上是统一的,各省市的对内对外接待工作统一由交际处负责,国家典礼局在指导各级地方礼仪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4年10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典礼局改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建制,余心清同志改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典礼局局长。1958年精简机构时,在当时“左”的思潮下,把礼仪、礼宾工作视为“封、资、修”的东西,典礼局撤销,其工作改由国管局交际处和外交部礼宾司办理,此后一直没有进行大的改革和调整。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与世界交往的规模不断扩大,除了外交部礼宾司之外,其他众多部委和地方政府也都具有了繁重的礼宾职能,国内各种大型活动、庆典、文体赛事、公务接待也日益复杂。在实践中,不同部门之间在礼仪上标准不一、政出多门、讲排场、比阔气等现象日益严重,不仅埋藏了官僚主义、腐败和浪费的隐患,而且也影响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礼仪之邦的形象,甚至成为引发部委之间、地方之间矛盾的一个根源。在很多时候,为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礼宾标准和礼宾制度,牵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事实上,世界上的众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国家典礼和社会礼仪,要么根据传统确定礼宾制度,要么通过立法制定典礼制度,并基本实现了对外礼仪和对内礼仪的统一,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恢复重建国家典礼局,在中央八项规定指引下,对国家典礼、礼宾、公务接待作出明确的顶层设计,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和意义。
一是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中央八项规定以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的方式极大地约束了各级党委政府公务活动和公务行为。但是,八项规定毕竟属于党纪政纪,无法转化为民风民俗,设立国家典礼局,将中央八项规定的经验成果转化为国家典章礼仪规范,并倡导全社会在律己敬人上形成民俗规范,有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素质的提高。
二是化解跨部门标准不一和规矩混乱的问题。目前,我国在对外礼宾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但对内礼宾与对外礼宾脱节,不同部门之间公务接待和礼宾制度相互矛盾,存在着大量的潜规则、土政策。随着我国国内事务与对外事务之间界限的日益模糊,迫切需要对庆典、大型活动和礼宾等作出明确的顶层设计,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树立有礼、守礼和敬礼的社会规范。
三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是礼仪大国。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蕴含着丰富的礼仪文化,对韩国、日本、越南、缅甸、泰国等周边国家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聚居的社会都有着很深的影响,恢复设立国家典礼局,系统挖掘整理我国优秀礼仪文化,有助于增强全社会的文化自信,更有利于提升中国在世界上的软实力。
因此,恢复设立国家典礼局,必须以整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以制度建设与规范引导为抓手,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国家礼仪规范和礼宾制度,提升中华礼仪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具体建议如下:
机构定位:国家典礼局是一个直属国务院的副部级国家局,专门负责国家礼仪制度及其实施。可先依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其列入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管辖范围,就恢复设立国家典礼局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在此基础上,通过人大立法,正式成立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典礼局。
职责范围:国家典礼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国家礼仪制度;接受中央委托,承办大型国家庆典活动;指导各部委、各地方的典礼和礼宾事务;监督国家礼宾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贯彻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国家领导人在接待外国元首、政府首脑方面和出访时的礼宾礼仪工作。
权力分工:国家典礼局主要负责国家典礼的顶层设计,并管理国家层面的典礼事宜,比如国庆庆典、国家公祭日、由国家承办的国际性会议等,外交部礼宾司以及其他部门性和地方性典礼事宜,则在国家典礼局的指导下,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礼宾事宜。各地方、各部委的典礼制度不得与国家典礼局的制度冲突。
运行机制:因国家典礼涉及党政军民商学媒等众多领域,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建立依托国家典礼局成立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国家典礼委员会,与国家典礼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国家典礼局局长兼任国家典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典礼委员会由国家领导人(比如国家副主席)担任主任,成员来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外交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国家典礼筹备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韩方明 委员(对外友好 47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