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对于妓乐助兴,也有限制:除“州郡遇使命经过应官侍者”外,各州县官“非遇圣节及赴本州岛公筵若假日,而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职制敕》规定各官“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本文来源:中新网-华文报摘,作者:龚敏迪,原题:《古人看“腐败”》唐朝李绅以“悯农诗”知名于世,他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诗句,但以后他却“渐次豪奢”起来。《本事诗》载:曾官任司空的李绅,曾邀刘禹锡“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鬟髯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奢侈的宴乐已经是他“司空见惯浑闲事”了。而且还有记载说李绅:爱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他的私事。官场上公款吃喝的腐败,则在宋朝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
周公的《周礼。天官》说:“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有六牲,饮用六清,馐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他对不同等级的配肴上菜、摆列方式、器皿使用,以及席间歌舞助兴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所以宴乐的排场从来都是彰显地位的方式,宴会上的庭食千品,旨酒万钟,以及钟鼓铿锵,管弦晔煜,都是他们贵族待遇的享受。而以后皇帝登基有元会宴,建号改元有定鼎宴,皇帝祝寿有万寿宴,其它如鹿鸣宴、琼林宴、烧尾宴、千叟宴等等名目繁多,秦始皇建郡县制以后,则出现了官员们的饯别、接风的宴会,《汉书》也说:西汉后期,政局屡变,地方官调动频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错道路”。
《宋史》记载:宋朝还有“旬设”之制,每旬一次用公费宴犒。《职制令》还规定:“国信使传宣使命,准许赴公筵;因点检或议公事也许赴酒食;各发运司监司遇圣节许赴公筵;巡历所至,薪、炭、油、酒、食各费并依例听受。”又规定,“各监司及其官属、帅司等处,及其所差干办公事官,于廨宇所在,应赴筵会而赴者,听送酒食”,朝廷定制拨付茶宴费。《文献通考》说:宋孝宗时,平江太守王仲行与祠官范致能、胡长文常用公费请客。“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而按照《异闻总录》所载:南宋初年的太尉邢孝扬,在京师买了故王太尉遗属出让的
二手房产,“才为钱三千缗”。如此利润,自然大大地推动了公私饮食行业的发展,《东京梦华录》记载:饭店“凡饮食茶果,动使器皿,虽三五百份,莫不咄嗟而办”;《东坡七集。奏议》说:官营酒坊也为招徕生意,“令酒务设鼓乐倡优,或关扑(即博彩)买酒牌子”。
吃了还有拿,《朝野杂记》载:两宋时各衙门支用公使钱宴请迎送有明账,叫“公使苞苴”,南宋时东南诸郡公使“帅臣监司到署,号为上下马,邻路皆有馈,计其所得,动辄万缗。”北宋尹洙的《分析公使钱状》统计:庆历三年,以渭州政府为例,除支应过往以外,本署官员动用公使钱吃喝,多到每月五次宴会,加一次有表演的“张乐”。
《后汉书》说:“自是选代交互,令长月易,迎新送旧,劳扰无已,或官寺空旷,无人案事。”大家热衷于应酬送礼,哪里还有心思办公?所以,历朝也有不少限制公费吃喝的规定。汉景帝时有法令,官员到任、离职及巡视时接受宴请,都应交伙食费,否则免官;北魏献文帝时,官员到地方巡视,吃掉羊一口、酒一斛者,“罪至大辟”,同席吃喝者以协从罪论;《庆元条法事类》载:两宋时除规定“诸道守任臣僚,无得非时聚会饮宴以妨公务”。
对于妓乐助兴,也有限制:除“州郡遇使命经过应官侍者”外,各州县官“非遇圣节及赴本州岛公筵若假日,而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职制敕》规定各官“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知湖州刘藻,因“在任专事筵宴,库帑告竭”,被降职罢官;干道五年,新知峡州郭大任,因被揭原在袁州任内“日事饮宴,殊不事事”,被撤除任命;淳熙三年,知嘉州陆游,因“燕饮颓放”被撤职;淳熙十四年,知平江府王希吕与祠禄官范成大、胡元质常相聚宴,“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孝宗怒而诎之。但朱熹检举了知台州唐仲友贪污不法之罪,其中包括“亲会宴集经月,姻族内外,一文以上皆取办于公库”,而且“逾滥”到每行宴饮,必召妓女,却没了下文。
虽然做陪客不自在,但能够挤上宴席,就是在享受一种待遇;而接受众人奉承,显示自己的存在,则是官长、名士们的专利,何况还可以慷国民之慨,图自己的利益,何乐而不为?要指望这些人办好百姓的事,也就基本上无望了。
(摘自香港《文汇报》文/龚敏迪)